启动搬迁避害是惠民造假获得补助歪脑筋
2014-07-12黄晓莲
浙江共产党员 2014年7期
文/黄晓莲
启动搬迁避害是惠民造假获得补助歪脑筋
文/黄晓莲
4月29日,由松阳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韩水德、叶有法、叶家宝共同贪污案开庭,松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了检察机关指控,以贪污罪当庭判处被告人韩水德有期徒刑十年、叶有法有期徒刑七年、叶家宝有期徒刑五年。
2010年下半年,新处乡(现新兴镇)小南坑村启动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为再次获得安置资格,小南坑村村委会主任叶有法和村党支部书记叶家宝找到新处乡负责下山移民工作的韩水德。商议后,三人决定以伪造户口簿的方式上报审批并申报异地转移补助资金,并由韩水德负责伪造户口簿的相关事宜。后韩水德、叶有法、叶家宝用伪造的户口薄成功申报了补助资金共计1064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水德、叶有法、叶家宝相互勾结,以伪造户口簿的方式骗取政府农民异地转移补助资金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本栏目绘图:施兴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