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敏法:治村三十六年的『常青树』
2014-07-10陈道平
文/陈道平
陈敏法:治村三十六年的『常青树』
文/陈道平
在村文化大礼堂里,陈敏法(中)在“晒廉会”上回应村民质询,解答村账收支情况。
他当村干部36年,把村集体经济收入几乎为零的薄弱村带到了新农村建设的前沿。在连续22年担任党支部书记期间,他一直保持先进本色,是老典型中的一棵“常青树”。他就是台州市椒江区下陈街道下陈村党支部书记、省优秀党务工作者陈敏法。
改革一直是“先头兵”
“初一糕,初二糕,初三落路桥,初四吃得精打光。扁担两头尖,出门赚现钱。”这是上世纪80年代初流传在下陈村的一首打油诗,也是当时该村贫穷落后的真实写照。
1978年陈敏法刚担任大队长时,下陈村集体经济几乎为零,由于人多田少,当时村民的吃饭都成问题。不得已,村民们只好偷偷地干起了补鞋、做服装等副业,后来从事工商业的村民越来越多,于是土地撂荒问题随之而来,进入上世纪90年代初时这一问题到达顶峰。由此,陈敏法于1992年提出了“以田入股,按股分红”的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思路,在台州市率先实行土地流转。
“股田制”很快释放出巨大的改革红利。2013年,全村实现工农业总产值1.8亿元,集体经济收入350万元,村民人均纯收入18860元,其中村民每人股份分红3000元。
“喏,这是我们村正在建设中的老人日托中心,建成后建筑面积达1200平方米,可以解决村里近200名老人的日托问题。”站在正在兴建的下陈村日托中心建设工地,陈敏法介绍,原来老人活动中心只有160平方米。据悉,此中心是目前台州市第一家由村级集体投资建设的老人日托中心。
300 多万元“种文化”
“坐在路廊头,蹲在毛竹下,站在门口头,卖卖白搭到年头。”谈起上世纪80年代初下陈村村民文化生活的缺失,村里的老人感慨万千。
“经济富了不算富,文化‘富’才是真正富。”1994年,陈敏法与村两委班子成员一起开始规划文化建设蓝图,先后投资300多万元,分四期建设,最终于2012年建成了农民文化大礼堂。目前,村里已建起了武术队、舞龙队等28支群众性文体队伍,影响已辐射到周边9个村落。
文化大礼堂兼具阳光村务管理功能,村里28项关于党务、村务等各方面的制度全部上墙,近年来又尝试开展以干部述廉、村民问廉、村监会督廉为重点的“晒廉会”试点工作,营造出农村廉政文化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