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公示”是解决欠薪一次很好尝试
2014-07-10戴先任
戴先任
20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公安局等七部门制定相关措施保证农民工按时领工资,措施中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月公示农民工工资的结算情况,切实维护农民工切身利益。(10月21日《齐鲁晚报》)
据了解,今年7月份,济南市相关部门在一周时间内走访了5800多个建筑工地,并在工地全部设置了征求意见箱、张贴了《致广大农民工的一封信》,累计走访农民工4万余人,发放征求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意见函近40万份,收集意见建议1.8万余条。
因为农民工是弱势群体,讨薪成本太高,而相关法律法规对欠薪单位惩处乏力,欠薪单位违法成本过低,使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却又一直是难以得到很好解决的民生难题,以至还常常酿成惨剧。
济南市相关部门在深入工地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相关措施,包括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别化监管制度、农民工工资结算月公示制度,建立欠薪应急垫付制度、劳务企业劳务队长管理制度,试点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预储制度等新举措。如果这些措施都能得到很好落实,一定能有效维护农民工权益。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月公示农民工工资的结算情况,更是将施工单位“绑”到了前台,每月工人应得的工资额,要由总承包企业、分包单位和农民工签字认可后在施工现场公示,这一举措能有效避免一些“老赖”老板拖欠工人工资,使其没有办法耍诈。
“加强建筑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推行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督促建筑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健全职工名册、考勤记录、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有条件的项目要探索建立农民工实名制‘一卡通管理系统。”通过这些具体的举措,困扰农民工的农民工工资这个老大难问题应能得到很好解决,农民工的其他权益也能随之迎刃而解。
政府部门要解决民生难题,必须要深入基层,切身体验民间疾苦,寻找解答良方,济南市相关部门制订出详尽周全维护农民工切身权益的保障措施,正是得益于广泛的走访,向一线农民工征求意见等深入的了解上。真正找到了问题的症结,才好开方抓药,对症下药。
真正为老百姓着想,必须要不辞辛劳,深入基层。在制订出相关措施之后,更需要的是有力的执行,“农民工工资公示”虽然已制订出规定,但最重要的还是要能保证施工单位能不折不扣的执行,也要能防止相关措施一阵风,要能常抓不懈。可以想象只要相关部门不尽心尽力进行监督,还是会有施工单位试图钻空子,以求损害农民工兄弟的权益而自己得利的。这就需要加大监管和对欠薪单位的惩治力度,制订出更完善的措施让施工单位乖乖就范,将农民工的工资按月公示,按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