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航客机失联,拷出媒体多少薄弱?
2014-07-10叶铁桥
叶铁桥
3月8日,是令亿万人揪心的一天,一架载着239人的波音777客机,于子夜时分离开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飞往6000公里之外的北京,却在茫茫夜色中失联于温润的南海上空。
截至笔者发稿前止(3月16日),这家客机仍然不知所踪。
马航客机失联这一重大事件,也是对新闻媒体采写报道的严峻考验。然而,在过去的这些天里,这一事件拷问出了国内媒体许多薄弱。
一、避免“再度伤害”原则抛诸脑外
8日上午8时33分,门户网站新浪率先转载了外媒的报道,只有简短的两句话:法新社报道,马来西亚航空称与一架载有239人的飞机失去联系;CNN直播画面称,失去联系的马来西亚航空飞机原定飞往北京。
一个原本跟中国有重大关系的新闻,消息源却来自于西方媒体,这不得不令人对国内媒体抢重大新闻的能力表示遗憾。
阴影笼罩人们心头。9时许,马航副总裁称,这次航班配有7小时航油,他们相信到那时候为止,飞机航油已经耗尽。然而,马航对飞机位置完全没有头绪。民航业内人士也分析,航班失联超8小时,失事可能性大。
这是一个震惊世界的重大新闻。在北京,各路媒体都派出了记者,大家蜂拥而至机场,这些记者随后被引导至在北京丽都饭店,马航失联客机新闻发布会将在此地召开。这架客机上部分乘客的家属也被安排在丽都饭店休息。
有经验的媒体人一开始就作了警示:采访马航客机失联乘客家属,是今天报道中不可或缺的环节。但还是希望同行们不要用悲情做主基调。灾难已经发生,我们需要的是理性冷静,还有温暖的陪伴与守候。
但现场却远不是那么回事。据现场记者说,乘客家属集中地,百名记者围堵门外,只要有人出来就一群记者围上去问是不是家属,对方回答“是”,就连珠炮一样的提问,有家属哭着喊“别问了”。如果出来的人回答“不是”,人群就一片嘘声,一齐放下摄像机照相机。
不一会,网络上开始出现许多张家属痛哭流涕画面的照片,这些照片受到了不少网友的谴责,有网友疾呼:“画面里看到一圈照相机和摄像机围着痛苦万状的家属在拍摄。给他们应有的空间和尊严,既使你记不住新闻的伦理,也应该记得做为一个人的准则!”
接下来的日子里,媒体仍在不断骚扰家属,致使家属情绪失控。《新京报》3月16日报道《丽都饭店8日》就记载下了这样的情形:
丽都饭店一楼餐厅盆栽绿植围墙外,摄像机和高举的照相机对准了吃饭的家属们。但等不到答案的家属不愿面对媒体。13日,一位花白头发的男子正对记者坐着,他始终低着头,闪光灯不停地闪光,最终他站起身,换到了背对记者的位置。家属最后向马航提出要用给家属发证来隔离媒体。“我们不想被利用,不想被娱乐。”一位穿黑衬衫被其他家属称作“乔大哥”的高个男子用麦克风对在场的家属说。一名河北保定的家属试探地询问河北定州的一名家属关于拨通亲属电话的事情,却被误以为是记者。河北定州的家属站起身来,跳过去,一拳打在对方左侧额头。
这个时候,跟以往发生过的许多次重大灾难现场一样,新闻的“最小伤害”原则被完全忘记了,记者的同情心和保护受害者的意识全部缺位,丽都饭店充满了粗暴的逼问和再度伤害。
这样的事件中,家属可不可以采访?当然可以。正如《博客天下》主编石扉客所言,家属的痛苦,和灾难过程、灾难原因等,本身就是灾难的组成部分。遇难者家属的悲伤,是命运的无常,也是我们作为人类的共同悲伤,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部分,更是追问事件原因与责任最具道义力量的拷问。
但是,从新闻伦理的角度,记者应该尽量少采访家属,如有特别的必要,应该尽量在“最小伤害”原则下,先征得家属同意,然后最好采用联合采访的形式。
在这方面,西方媒体做法就好多了。2012年4月11日,两名中国留学生在美国南加州大学校园附近街道上遭到枪击。4月14日,被枪杀的中国留学生的家属抵达洛杉矶。考虑到这些家属的悲痛和兼顾公众知情权等因素,到场的美国媒体商定承诺不提问,保持距离拍摄家属背影。
在美国新闻界,如果随便刊登遇难者家属照片,会受到严厉批评。1989年12月21日,纽约《每日新闻报》在头版发表了一幅美联社记者拍摄的“一位妇女在得知其女儿所乘坐的泛美103航班为国际恐怖分子炸毁后,哭倒在纽约肯尼迪机场的候机大厅里”的照片,受到许多新闻从业人员和读者的指责,认为媒体未能保护被摄者的隐私和做人的尊严。有传播学院教授也认为:“我们是否从这位躺在地上的遇难者母亲的照片中对飞机爆炸事件了解得更多呢?这照片不是新闻,这照片不是新闻摄影。”学会保持克制,避免强行采访给对象带来的伤害,这种人道主义精神是在很多欧美职业道德规范中被肯定的。英国报业投诉委员会(PCC)《编辑实务守则》第5条规定:当事人处于悲痛或震惊状况时,对其采访和接触要有同情心,言行谨慎;报道要善解人意。
英国《金融时报》记者张力奋也在现场,他的做法就不一样,他说:“在现场,我没有采访任何一位擦肩而过的家属。此刻,他们不需要记者的介入。”
二、未经核实的信息转发
“再度伤害”过后,是抢新闻大战。然而,媒体原以为的“快新闻”变成了“慢新闻”,抢新闻的结果是错漏百出。
在3月8日这一天,国内媒体犯下的错误包括:
新华社报道称,越南媒体8日报道说,越南搜救人员当天在越南南部金瓯省西南120海里处,发现失联客机信号。——事实上,“发现地点”为失联前的最后位置。
《人民日报》官方微博称,8日上午,越南海军第五军区政治处主任窦凯还大校称,飞机坠落在坚将省土珠岛153海里处,是越南马来领海交界处。——事实上,在马航客机失联多少天之后,还没搜寻到飞机。
《成都晚报》官方微博称,马航的新闻发布会上,马航总经理现场讲话,航班已证实在越南南宁地区降落。一一事实上,马航总经理并没说这样的话,飞机在越南降落也是子虚乌有的事儿。
《南都周刊》官方微博称,CNN称失联客机已坠毁。——随后,《南都周刊》发出致歉声明,称经查证CNN网站,未有最后确认消息。
新浪官方微博“头条新闻”也转波音公司中同总裁马爱仑的微博称,飞机已经找到,波音技术团队正前往协助调查。但马爱仑随后删除了这条微博,称“飞机已经找到”是错误的消息,搜索仍在继续。
3月8日那天,在飞机失联消息宣布后的10多个小时内,有关这架客机位置、状态的各种说法在网络上到处传播,非常混乱。对于牵挂此事的人们来说,一会一个新消息,再一会又是辟谣,纷繁复杂,越来越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而平时比较值得信赖的媒体,也是各种信息互相打架,发布的一些情况很快被证伪,更让人不知道该信谁才好。甚至有媒体记者也在微博上感叹道:“到处都是不属实的消息,至今搞不清楚,也不敢乱转发了。”
还有媒体人称:“在MH370事件上,媒体只要不参与报道,就是对自己品牌最大的保护。”
在这样全球重大事件面前,真相无疑值得追寻,但在未有明确结果之前,信息发布者和媒体该如何面对尤其值得深思。
这一次,国内媒体,尤其是媒体的新媒体部门,为了抢新闻,或者因为害怕遗漏新闻,捕风捉影、不加核实的作风这次也可谓发挥到了淋漓尽致。
有旅美撰稿人发微博称,2013年波士顿马拉松爆炸,从周一事发到周五嫌犯落网,美国传统媒体也有很多犯了错,如CNN误传凶手被擒,《纽约邮报》头版登出错误照片,等等,但都没有像马航事件国内媒体这样不加核实随意发布。
在重大事件面前,媒体不是不可以犯错,但决不能犯不职业的错误。其实,有些信息,只要稍作核实即可证伪,核实也正是媒体的核心功能,但官方微博却往往发了再说。这不仅在消费受众的情绪,导致他们作出错误判断,也是在消解自身的公信力。
正如有网友评价的:媒体太没节操了,都是各种信息翻来覆去,有多少是所谓权威媒体在发布虚假消息,为了抢新闻就不用核实了吗?
回溯历史,国内媒体多少次在重大事件而前,犯下过同样的错误?教训不可谓不深刻,但为什么总不能汲取教训,有所进步?这值得深思。
在这个时候,媒体工作者应该做的,只有两件事情,一是对信息核实、核实、再核实,二是跟亿万民众一起,默默祈祷奇迹的出现。
舆情研究专家、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教授沈阳认为,由于微博成了传统媒体及时发声的通道,就应该在人力配备上作出安排,“各媒体应派最强的人运营微博,而不是派一些小年轻刚毕业的人弄——他们太没经验了。”
三、国际信息采集能力低下
马航客机失联事件,也暴露了国内媒体对同际信息采集能力低下,从始至终,CNN、路透社等国际新闻巨头都在发布第一手消息,国内媒体或民众要想第一时间了解事件进展,都靠去这些媒体巨头的官方网站上“扒”消息。
调查记者罗昌平吐槽道:看央视、新华社、人民日报,这两天步调一致的消息来源是:据某国XXX媒体报道。针对国际重大事件,它们似乎一贯以来就是这么干的。占用那么多资源,却提供不了好的新闻或情报。这外派记者或驻地记者真好当,恐怕是最昂贵的翻译员吧?!
说法虽然有点偏激,但也确实暴露出了中国媒体国际信息采集能力的不足。
有一个说法在网络上传播很广:当问题来临,我们忙在哪个层次?——CNN司记者找到国际刑警,发现假护照问题;《华尔街日报》挖抛岁尔斯·罗伊斯公司引擎线索,后披露折返;《纽约时报》认定西拐,很可能从美政府线人处拿到雷达数据;ABC第一时间披露众包搜索;BBC等最后找到卫星公司,让我们知道了飞机和卫星的最后联系时间是8日8点11分。“而中国的媒体在祈祷和转发”。
笔者有好几个当驻外记者的朋友,他们说,在国外,一般国家的驻站记者人数也就一两人,所以他们通常通过监控电视或报纸来找新闻,然后进行翻译和整理,很少亲自进行核实。如果遇到的不是重大事件,也很少能去现场调查。相反,美联社、路透社等国际新闻巨头在当地深耕几十年,人脉广泛,常常能拿到独家信息或第一手的信息,国内媒体与之相比,确实差距很大。
此外,马航客机失联事件,也暴露出了媒体和记者专业知识储备不足的问题,当然,由于航空业的高度专业性,对媒体和记者来说都是巨大挑战。然而,看到国外媒体对2009年法航AF447失事客机的专业精深报道,也不由得让人期待国内媒体能作出更深入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