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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基因可以这样总结

2014-07-09

中国信息化 2014年5期
关键词:商业模式产品思维

总结五个领域的样本, 其实只是看到了互联网作用于传统产业的表征,而基因却必须从互联网本身来需找。

那么,互联网的本质是什么?按照凯文·凯利的说法:信息共享。不要小看这个词,实际上从互联网诞生开始,这项技术只是从两个维度上改变了这个世界:一是信息的总量;二是信息的流动速率。而这两个变量的高速提升的背后恰恰是信息的“生产成本”和“交换成本”高度降低,这就是计算机(包括今天的移动终端)和互联网(包括移动互联网)结合的伟大之处。

所以,“互联网基因”的真正要义其实就一条:在互联的时代,任何信息的交互均会被加速,互联网缩短了传统信息传输的链条环节,换句话说,也就是“脱媒化”。在这种环境下,传统的产品、生产、销售、服务等环节均被改变,因此互联网基因实际上,是技术、理念对上述几个环节对商业模式的再造。

通过众包进行创新管理

BAT(百度,阿里,腾讯)同时都是风投公司,Google、苹果也都在不断通过并购收购来进行布局,可以理解为他们都是在通过外部的众包来完成创新。人才资源是互联网时代最贵的生产资料,任何企业都不可能做到在这个层面的垄断,因为人口基数十分庞大,人才的筛选机制不是以企业的力量就可以构建的,但是信息如此发达,我们可以在全球适时跟进各项技术的发展,伺机猎食。

上世纪80、90年代,在一些资本投机心态的催动下,诞生了诸如GE,Time Warner这样大而无用的公司。2000年互联网泡沫破灭之后,以维护持续创新为目的的中小规模并购日益增多。在通过外部并购来完成创新突破之外,互联网时代的通信便利和几十年来多元文化的交流,让各个企业内部的管理结构趋向于扁平,大企业的部门也有机会像小企业一样保持灵活性,淘宝和微信诞生的过程就是很好的例证。

稍微衍化一下,就与前文中牛文文的内容众包贴近了。再衍化一下,目前大热的众筹融资,甚至京东与TCL合作,基于网站销售数据的定制化手机生产都有了原型。

基于用户数据的产品快速迭代。

至于以用户为中心,这本来就是任何企业的核心要义之一。但是互联网的意义在于,通过技术渠道,让用户与企业之间沟通的渠道非常通畅,并且这种沟通变成了可量化的数据,基于数据可存档、可分析、可预测,企业完全可以将用户反馈囊括在各种纠错机制之中,形成内部创新的标准化体系,加快产品的更新周期。

一个典型的代表特征是产品的快速迭代。当然,单纯的产品快速迭代也不是企业的制胜法宝,快速迭代背后的纠错机制才是核心武器,如果你本来就是错的,那么你迭代的越快,离正确的商业主线就会越远。

每周更新产品的ZARA,在成就线下快时尚的同时,他们还把网络当成一种同消费者交流的方式。目前在英、法、中等十几个国家,ZARA已经推出了网上商店服务。在Zara的官方网站上,人们可以浏览和购买商品,也可以通过“分享”按钮把自己喜欢的单品晒到Facebook、Twitter等社交网站中去。ZARA还发布了自己的应用程序。所以尽管采取了“零广告”的营销策略,但ZARA还是可以利用社交网络、移动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推动业务的发展。这也使得,此前ZARA设计师从各大时装周上,收集新鲜出炉的潮流资讯,寻找灵感,的产品化模式部分进化到了线上。

精准的市场定位和可以延展的商业边界

互联网时代的消费者,在任何产品上所面临的选择都变得空前繁杂。一个消费者可以在全球筛选商品,也可能接触过全球各地的服务。大的企业往往通过用户粘性和对信息资源的控制建立起一定的壁垒,对于一家新的企业来说,就需要通过在某个环节完成突破性的创新才能够解决自身的生存问题,这个环节可能是一个非常细分和小众的市场。

为了便于企业在细分市场突破之后经营范围的多元化调整,塑造以创新能力为主的人格化品牌形象将给企业的生长带来便利。小米将针对年轻人的亲民形象带入家电领域,360从网络安全进入家庭安全,黄太吉的励志故事,雕爷的完美化偏执,阿里的颠覆者传说,这些品牌人格最终都指向创新,但策略和方法各有不同。

当然,互联网的商业模式还有很多,但可以肯定这些只是一些商业模式。并且并不是所有的互联网的商业模式都适合像传统行业推广,盲目的复制,很可能被带到沟里去。先来听听那些对互联网模式的冷静声音。

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认为,创新思维不是互联网公司才具有的,很多公司都具有创新思维,万达做商业地产,从住宅地产到不动产,难道不是创新吗?“我们做文化领域难道不是创新吗?同样卖食品的,如果它能把它进一步创新起来,它也是一种创新精神,甚至连卖猪肉的双汇到美国去并购,跨国去发展这也是创新思维。所以,我个人觉得提出互联网思维的说法完全是互联网企业为自己贴金。我觉得错了,不要这么说。只能提企业的创新思维,创新思维是应该所有企业,所有行业都应该追求的思维。如果仅仅说互联网企业才有创新思维,那是对所有有创新精神企业的一种抹杀,我极大不赞成这个说法”。

泼冷水的还有上汽电商运营管理师张亮:“一旦某家公司做互联网产品成功了,我们就很容易发现它有很多互联网基因。一旦某家公司做互联网产品失败了,我们就说它没有互联网思维。他认为大部分马后炮式的分析都是空谈,因为这种分析无法预测下一个成功者或失败者是谁”。

“我这样说的原因是,大部分时候,我听到互联网基因这个词时,都是从一些行业外的人(或曰分析师)口中说出的。因为这个词太空泛了。就好像艺术细胞这个词一样,这种细胞是不存在的,只是用来泛指歌唱得好、舞跳得好或琴弹得好等。因为你有才艺,我才认为你有艺术细胞。反过来却不行,没人能先在任何一个人身上检测到艺术细胞,然后再说这个人以后可以成为艺术大师”。

看完了来自一线的这些观点,再来看看互联网行业的一个典型悖论。

烧钱与免费

周鸿祎一直是免费经济的倡导者。(在后面的文章中,有专门的论述)而这这种利用免费的产品打开一个市场,并创建一组多盈利的商业体系,也被很多企业奉为圭臬。但是这种免费模式的前期是需要大量的资本支持,并且到真正的盈利期的路径往往比较曲折。

如果在这一模式上,你的产品有竞争者,那么捉对烧钱的局面将不可避免,因为按照互联网模式的生存体系,是创建一个商业模式——成熟模型——资本进入——最终上市,套现。如果有比你强的对手抢先用这个模式,那么上市的可能性及预期收益就会衰减(普遍的看法是领域的前三才有上市的机会),所以很多所谓的互联网企业在引入资本后,大多的钱都用于各种烧钱的营销上,以扩大市场占有率。不惜成本,抗死对手。

比如,在团购电商领域里的各种营销大战,你能想象在一年时间里,多达5000多家的团购网站群体缩减到不足800家么?再比如,目前嘀嘀打车与快的打车,所谓的补贴则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上海公义律师事务所律师於炯认为,从法律上说,低于生产成本进行销售的行为就应认定为不正当竞争。“因为这不是一种正常的经营行为,而是单纯送钱,通过这种不正当手段占有市场份额,把所有其他竞争对手挤出这个市场后,它就成为了这个市场的垄断者,今后不管他如何改变游戏规则以敛财,消费者往往也只能被动接受,这就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要制止的情况。”

正如凯文·凯利在《失控》所描述的那样,互联网技术的快速迭代,带动了商业模式的快速创新,也形成了很多市场监管的空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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