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妇女现状及对策研究
2014-07-09朱焯娅
朱焯娅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进城务工,寻求更好的出路,这给经济社会带来发展的同时,也衍生出新的群体,如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近年来,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但是留守妇女却迟迟未进入公众的视野,未受到与老人和孩子同等的关注。
留守妇女,也称留守妻子,指丈夫外出后单独或与其他家庭成员居住在户籍地的妇女。由于丈夫的长期缺位,巨大的压力使留守妇女生存发展面临诸多问题,为了让这一群体能更好地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改善她们的生存现状,笔者以河南省汝州市为例,通过问卷调查、入户走访、实地座谈等形式,对留守妇女的婚姻家庭、生产生活、健康安全、发展需求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调研。
汝州市位于平顶山西北部,常住人口118万。据不完全统计,汝州市共有留守妇女5.3万人,占汝州市女性农业人口总数的13.3%。留守妇女年龄多在31~50岁之间,文化水平多为初中,家中一般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孩子,并且多与老人同住。丈夫外出务工,原来由男劳动力或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农活,转变为基本上依靠留守妇女独立完成。她们既要承担农活、家务活,又要赡养老人、抚育孩子,留守妇女已经由传统家庭中的“半边天”,转变成现在家庭中的“顶梁柱”。
一、当前农村留守妇女生存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综合素质较低,发展能力较弱
从受教育情况看,初中及以下学历者占大多数,留守妇女较低的文化程度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从专业技能看,多数留守妇女表示缺乏生产发展技能。绝大多数留守妇女既无学历优势,又无能力优势,处于社会的弱势地位。
(二)劳动强度较大,身体健康受损
青壮年男劳力外出务工后,农村只留下妇女、儿童和老人,留守妇女甚至部分老人转变为农业生产劳动的主力。在抓好劳动生产的同时,留守妇女还要担负起教育子女、赡养老人的任务,有限的精力与高强度的劳动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严重地影响着她们的身心健康。
(三)教育力不从心,孩子缺少关爱
调查发现,大多数留守妇女表示没有时间和能力辅导子女功课,对孩子的教育和培养仅仅停留在吃饭穿衣上。同时,由于丈夫外出务工,家庭角色缺位,孩子缺少父爱,导致教育缺位或监护不力,使部分孩子产生自卑感,心理健康受到影响,缺乏识辨和自我保护能力,容易遭受伤害或惹是生非。
(四)长期留守在家,患病缺乏照料
从座谈中了解到,留守妇女最害怕的事情就是自己生病,她们既担心耽误农活,又要筹医疗费,还要“愁”无人照料。
(五)精神负担较重,婚姻存在危机
留守妇女除了长期承担繁重的体力劳动外,还普遍感觉精神负担重,安全感低;夫妻交流少,婚姻关系脆化等。调查显示,丈夫外出后,67%的留守妇女常常觉得没有安全感,60%的留守妇女常常感到孤独。部分留守妇女对丈夫在外务工的环境感到忧虑,对丈夫的婚姻忠诚度产生猜疑。留守妇女与丈夫主要的沟通方式是打电话。空间距离的扩大阻碍了夫妻正常交流,导致感情危机。
(六)文化生活单一,精神支柱缺失
由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所限,留守妇女精神生活比较空虚,文化娱乐活动比较匮乏,部分留守妇女因精神空虚而沉迷于赌博等不良行为。据调查,在农村闲暇时节,留守妇女最多的文化娱乐生活便是串门聊天,看看电视,偶尔打打麻将,仅有少数妇女参加文艺宣传队,精神文化生活相对比较匮乏。
(七)容易受到侵扰,缺乏安全感
由于大量男性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地广人稀,村落分散,治安防范力量较弱,留守妇女易受到侵扰。调查发现,留守妇女特别担心孩子及家庭财物的安全,在一定程度上缺乏人身安全感。
针对留守妇女目前存在的种种问题,汝州市妇联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汝州市妇联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关爱留守妇女行动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把留守妇女工作作为妇联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妇联工作目标考核体系,进行年度考评。此外,还以“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四大行动”为抓手,按照“机制推动、典型带动、项目拉动、部门联动”的工作思路,通过开展“送科技、送文化、送信息、送健康”活动,建立留守妇女互助组织等形式,帮助留守妇女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留守妇女创业就业。
二、改善农村留守妇女生存发展状况的建议
(一)强化政府主导作用
加强对农村留守妇女问题的调查研究,把农村留守妇女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之中,尽快制定有利于农民工进城就业发展的政策,降低农民工和家属进入城市和在城市居住、就学等经济成本。发展本地经济,扶持本地创业。大力发展符合本地实际的产业,增加农民本地就业机会,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创业,就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积极为农民工提供项目信息和致富门路,推广科技含量高、辐射面广、投资少见效快的增收致富项目。
(二)增强留守妇女生存发展能力
一是建议进一步加大对留守妇女的劳动技能培训。农业和科技部门要在农业科技培训中提高农村留守妇女的参训比例,特别是在送科技下乡等培训活动中确保留守妇女的参与率。二是加大对留守妇女的就业创业能力培训。建议依托劳动部门、培训中心等有专业资质的部门和单位,举办留守妇女创业就业培训班,通过灵活办学、送教上门等形式,对有创业意愿、愿意向非农生产领域转移就业的留守妇女,实施定向、定点、订单式创业就业技能培训。三是建议实施农村留守妇女大讲堂项目,以提高留守妇女的权益保护、安全自护救护、文明健康生活和科学家庭教育知识等农村妇女急需的内容为主,依托妇联组织举办留守妇女专题讲座、咨询活动、亲子活动等,帮助她们掌握必要的法律、安全、生存和教育子女的科学理念和能力,提高留守妇女的自身素质和监护能力。
(三)营造关爱留守妇女的社会氛围
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优势,尤其是要发挥好妇联等群团组织优势,突出重点,解决难点,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关爱留守妇女儿童的社会氛围。例如,农业部门加强农技培训,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减轻留守妇女的劳动强度;司法部门为留守妇女提供各种法律服务,维护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文化、体育等部门开展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留守妇女的业余文化生活,如举办乡村竞技赛、秧歌队等;医疗卫生部门建立对留守妇女的健康支持系统,定期免费为留守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检查和咨询。
(四)发挥“农村留守妇女互助组”的作用
互助形式可以是生活互助、生产互助和公益互助等,大家在体力上互相帮扶,精神上互相安慰,生活上互相关照,缓解留守妇女在生产生活中的压力,增强留守妇女的安全感。比如创建示范“妇女之家”,使其成为留守妇女交心谈心的场所,规避矛盾风险的安全港湾。通过互助活动的有效开展,探索留守妇女互助组织在精神交流、文化生活、婚姻家庭、安全保障中的积极作用,努力形成团结友爱、文明祥和的新风尚,增强留守妇女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五)推动用人单位建立双向温暖探亲制度,增进夫妻感情
在政府的引导下,积极探索农业转移人口探亲制度,同时鼓励其他社会力量帮助留守妇女,为留守妇女进城探亲提供多种形式的支持。一方面,农业转移人口返乡探亲能帮助妻子进行生产劳动,减轻留守妇女负担,增进夫妻感情。同时农业转移人员也把城市里的新理念、新知识、新技术带回家,将自己的感悟和收获与妻子一起分享,对提升整个家庭的文明程度有很大帮助。另一方面,留守妇女进城探亲能增加对丈夫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的了解,减少留守妇女的担心和焦虑,同时也能开阔留守妇女的视野,促进留守妇女的自我发展。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