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城市规划建设和改造过程中的问题
2014-07-09陈峰
陈峰
摘 要:随着改革开放,经济步步向前,我国的城市化建设快速发展,城市面貌日新月异。我们在为取得这样的成就感到欣慰之余,也应该看到,在快速发展的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存在诸多问题,必须及时加以纠正和解决,才能更好的在未来的城市建设中稳步发展。
关键词:城市规划;改造;问题
1 城市规划和建设中的具体问题及其原因
城市规划是城市指导发展的基本蓝图和主要依据。目前,我国的城市规划在具体实施中存在一些实际问题。
1.1 在城市规划建设上存在盲目攀比性。
主要表现有:不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周边经济脱轨,盲目争建CBD(中心商务区);规划建设一些不适用的东西,如城市雕塑,应把有限的资源尽可能的应用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中。
1.2 城市规划缺乏权威性和严肃性
部分地方领导为了“业绩”,使城市规划因人为因素而改变,忽略了与经济产业规划的联系,过分重视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极大地消耗了城市资源,导致城市规划不能形成龙头引领,城市可持续发展差,影响了城市发展的质量和建设速度,引起群众对规划部门的权威产生质疑。
1.3 城市规划没有充分考虑民众使用的需求性
具体表现在:第一,从规划编制过程来看,民众参与程度远远不够。第二,在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地方官员的意见过多的参与到规划过程中,规划人员的初衷难以得到体现,使规划的独立性和公允性被破坏,造成规划与现实的脱节,民众的需求根本没有考虑到位。第三,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和约束力不强,民众对规划表现为不信任,不关注。
1.4 城市规划体系的建立和决策不够完善
部分城市只编制了城市总体规划,但是具体的规划实施却没有建立,可操作性不强,造成城市规划建设局面混乱,没能因地制宜的详细制作规划流程,不能很好的实施城市建设工程。
1.5 城市建设规划依据缺少科学性和地方特色
城市规划建设中没有考虑外来流动人口的意愿,城市规划建设,不能很好的突出当地的特色,不能很好的和当地的历史,风俗很好的融合。
2 城市改造及历史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城市改造拓建,应该以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带动支柱产业为目的许多旧城中的历史的遗迹,文化的传承等等都需要有良好的保护,不应该全部改造,对于非常有特色的历史建筑及文物应该很好的保留,让相应的文化得以保留和传承。
2.1 城市建设改造中存在的问题
大拆大建,城市资源严重浪费。部分主管城市建设的领导以追求任期业绩。不考虑经济效果,不考虑投入资金的回收问题。对老城区一律推倒重建,这是一种最原始、最简单的城市改造方式,造成一些有保留价值的建筑、设施、古木等随之破坏,城市的有形和无形资产严重浪费。
当地保护性建筑遭到破坏。在城市建设改造中,对保护建筑没有进行特别的重视,使其受到侵占、破坏和拆毁,情况相当严重。
城市的独有的风貌正在消失。建筑的相互抄袭,使地域文化特色的建筑正在逐渐消失,建筑的多样化正在减少,建筑都一律化,不注重传统历史文化、传统风貌的保护和继承,使城市原有的特色正在流失,城市盲目的扩建中,逐渐丧失了其独有的特色。
城市的文化正在流失。每一座古城,都有它源远流长的历史和文化的沉淀,独特的文化和景观,人文氛围和环境,目前,我们只注重简单城市的更新不注重保护城市的人文气息,使城市的文脉遭到人为的割裂。
城市建设抄袭严重,缺乏新意。资讯和传媒业的发达,信息,科技知识,文化交流都在急速的发展,城市建筑看到那个建筑好,就在当地进行仿建,城市建筑千篇一律,而地方特色的东西却越来越少。
2.2 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在城市更新和保护中出现这些问题,主要是因为我们在这种大规模的城市更新和建设大潮的冲击下,从理论研究到人们的更新理念、价值观、审美观、建筑品位以及规划、更新方式、保护、利用及发展等都缺乏充分的准备和坚实的基础,也就是说理论、观念、法规、规划、管理都落后于实际,没有起到应有的引导、促进、制约作用,造成了许多的失误。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一些原因。
理论落后。我国在城市更新改造与保护的研究方面投入少、研究成果少,在城市更新与保护的理论研究上相对比较落后,缺乏-套完善的指导实践的理论体系。
观念落后。城市更新和保护观念比较陈旧和落后,把城市更新简单地理解为拆旧的,建新的,且拆除得越彻底越好,在更新中重视硬件的更新,讲究规模,追求高、大、洋,缺乏有机的、自然的、历史的、连续的更新理念。而且保護的观念十分淡薄,普遍缺乏保护意识,在历史文脉、传统风貌、城市特色保护的认知程度上存在很大的差距。
方式原始。目前我们采取的最普遍的城市更新方式是大拆大建,似乎拆的越彻底,才是建设、才是更新、才是政绩。这种城市更新改造方式是一种原始的、落后的方式。历史上,我国各朝代每当改朝换代时,大多要将前朝的都城等代表性的建设毁掉重建,造成多少历史文明在这一过程中失落。
3 对策及建议
结合面临的城市规划建设改造中存在的问题,我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改进。
3.1 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方法和措施
规划建设中要依据科学理性,对城市进行合理定位。城市规划过程中,摒弃设计人员“想当然”和“追风”的思想,采用先进的理论和系统,结合当地独特的文化气息来研究城市规划和建设,确定城市在未来发展方向,做好城市的规划工作,制定科学的合理的发展目标,保证城市可持续发展。
规划一经制定并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后,就要严格执行,坚持法制化、一贯性、连续性。如果频繁变更规划材料,必将会影响城市整体的建设。造成无法挽回的弊病。
当地领导要为当地考虑,不能一味的要政绩,动用地方的财力,跨越权力对城市规划进行过多的干预,哪些必须经过当地人大的批准,或通过别的部门批准,都要有法律条文,充分体现民众意愿。
针对城市规划脱离民众意愿的问题,我们应该搞好民众基础工作,多汲取民众的反映和智慧,整理相应的资料,科学、完整、准确、及时地把这些基础资料统计好,对于民众路线要及时根据形势的变化,进行现实跟踪。
要从城市规划建设的现实出发,不断完善城市建设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城市规划的法规、长远,和当地文化契合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所有的实际工作要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完善城市规划体系。编制规划要因地制宜,要制备完整的控制性规划、详细规划、各项专业规划以及具体实施方案。
对城市规划工作要有相应的宣传力度和公示程度,激发市民全程参与到城市规划建设的热情,充分利用广大市民的主观能动性,全民参与,搞好城市建设规划工作。
3.2 城市改造更新的方法和措施
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大力发展,城市建设改造的高峰时期,保护的任务艰巨,面对现阶段城市建设面临的问题,必须要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3.2.1 做好规划
引进先进的规划理论和方法。参照国内外成功的城市建设与保护的方法、理论、经验和教训,取长补短。项目启动前多考察,多实地勘探,对一切损失都要考虑。提倡规划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建立起完善民主的规划决策管理体系,对规划要进行公示,让民众更好的参与,从而保证规划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真正体现公共利益,体现出规划的社会认可,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在制定城市建设与保护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地方因素,因地制宜,突出地方文化。规划要长远,不单单看到现状,要为以后的城市发展奠定基础。
3.2.2 城市更新改造
城市更新要坚持有机更新的原则。充分考虑历史的、文化的、自然的、生态的、特色的、连续发展,追求自然与和谐,适当保留城市发展历史的遗迹,体现文化和经济建设的统一。在城市建设中要注意保留下城市在过去的有意义的构筑物,以留下城市的发展回忆,让后来的人能瞻仰过去历史的沧桑。不要进行不切合实际的大规模的拓建,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好现有的资源。
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要努力提升城市的文化和价值,充分释放其历史和文化的价值潜能,展现旧城的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