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日本武器出口政策的转变
2014-07-08王涛
王涛
2014年4月1日,日本政府召开内阁会议,通过了取代“武器出口三原则”的“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极大地放宽了日本的武器出口限制,为日本出口武器装备和军事技术打开了闸门。这不仅是日本战后和平国家理念的重大转折,而且标志着日本朝着梦寐以求的“军事大国”目标又迈进了一大步,也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担忧。
日本武器出口政策的变迁
武器出口三原则
二战结束后,日本在国际社会的监督下被迫进行非军事化改造,国家永远放弃拥有军队和交战权的条款被写入宪法。在此基础上,日本对武器出口采取了严格的限制措施。
1967年4月,日本首相佐藤荣作依据和平宪法制订了“武器出口三原则”,并在众议院决算委员会正式宣布,具体内容是:第一,不向共产主义阵营国家出售武器;第二,不向联合国决议明文禁止出口武器的国家出口武器;第三,不向发生国际争端或者可能要发生国际争端的当事国出售武器。
1976年2月,日本三木武夫首相发表“政府统一见解”,进一步加强武器出口限制,对“三原则”对象以外的地区也不出售武器,相当于全面禁止武器出口。根据“政府统一见解”,日本不仅不能出口武器,还不能与外国联合开发和生产武器。1981年1月,日本国会众参两院根据“武器出口三原则”通过了《关于武器出口问题的决议》,确立了禁止向任何国家出口武器的方针。此后,日本一直实行禁止出口武器的政策。日本媒体认为,“武器出口三原则”是二战后日本限制性防卫政策的核心支柱,目的在于专守防卫,不对他国产生威胁,是“和平国家”的招牌。对于二战后一直坚持和平宪法的日本来说,“武器出口三原则”是日本外交的有力支撑,是日本在世界上“安身”的重要原则。
武器出口限制政策的突破
然而,日本政府在实践中多次采取变通手段,绕开“武器出口三原则”,包括允许日本与他国共同研发、生产武器等。1983年,中曾根内阁以官房长官谈话方式,率先把向美国提供武器技术视为“三原则”的例外,并将“三原则”修改为同意在一定条件下仅向同盟国—美国提供武器技术。
2004年,日本政府决定将与美国共同开发生产导弹防御系统作为例外,同时将出口武器支援反恐和反海盗行动也作为“个案”处理,进一步打开了武器出口的门缝。2006年6月1日,小泉纯一郎首相决定放宽“武器出口三原则”,利用政府开发援助向印尼提供3艘武装巡逻艇。这是日本首次利用政府开发援助向外国提供武器。同年8月,日本又与美国商定,日方可根据“国家安全需要”,在“严格控制”下向第三国出售拦截导弹。
2009年8月,日本首相咨询机构“安全保障与防卫力量恳谈会”向麻生太郎首相提交了《关于制订2010~2014年度<新防卫计划大纲>的报告》,要求政府修改关于禁止行使“集体自卫权”的宪法解释,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则”。2010年,菅直人政府曾试图借制订新《防卫计划大纲》之机对“三原则”做出修改,最终因社会民主党反对而被迫中止。2011年底,野田佳彦首相大幅放宽“武器出口三原则”,允许日本与有安全合作关系的国家共同研发和生产武器装备。这是日本政府40多年来首次根本性放宽武器出口标准。到了2013年12月,安倍晋三政府制定了《国家安全保障战略》,明确提出将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则”。
新的武器出口原则—“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
2014年4月1日,日本政府在内阁会议上决定全面重修禁止武器及相关技术出口的“武器出口三原则”,确定了新的武器出口原则—“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不允许向争端当事国或在违反联合国决议的情况下出口(转移);
第二,仅限有利于推动国际合作和有助于日本安全的情况下允许出口,在确保透明度的同时进行严格审查;
第三,仅在能够确保妥善管理的情况下,允许出口的武器被用于其他目的或转至第三国。
根据“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只要通过一定的审查便能够准许武器出口到相关国家和地区;如果武器出口与重大事件有关,则将交由日本国家安全保障会议在非公开会议上进行讨论并最终决定是否出口。日本政府称将会在适宜的时候公布新原则中的“允许出口武器的相关情况”。
日本内阁在通过“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时声称,随着安全保障环境的变化,有必要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则”,向海外输出日本的防卫装备有助于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日本政府官员表示,“旧法成功让日本走上和平道路,但它毕竟已不适合这个时代。目前的安保环境越来越严峻,必须与时并进推出新法律。”日本媒体则认为,安倍内阁以“新三原则”取代“旧三原则”的做法,为日本武器装备和军工产业走向世界市场打开了大门。
日本调整武器出口政策的动机
提升日本军力
事实上,自二战结束之后,日本一直高度重视发展军工产业,将其作为保持军事力量建设的重要基础。在军费投入受限、军力规模受限、遂行任务受限的情况下,日本军事科技和武器装备水平不退反进,直到今天在许多领域仍然居于世界领先地位。例如,日本军工企业生产的战术导弹、坦克、舰艇和电子化作战指挥系统接近世界先进水平;日本常规潜艇的研制水平和作战能力属世界一流;日本的水面舰艇反潜能力也居世界前列;日本自卫队的扫雷能力甚至强于美军。据韩国《亚洲经济》披露,目前日本的军工产业处于世界一流水平,以生产潜艇、战车、导弹的三菱重工和生产战机的富士重工以及生产舰艇的川崎重工为代表的12家军工企业,占据日本军火市场95%以上的份额。这些企业与美国签订合同,可生产F-15战斗机、P-3C反潜机、中程地对空导弹、大型驱逐舰等各种军事装备。
现如今,日本自卫队虽然规模不是很大,但装备非常精良。重要原因就在于日本政府一直在扶持军工产业,即“多技术研发储备、少武器装备采购”,从而形成了日本武器装备“量少质精”的特点。特别是在潜艇力量方面,日本海上自卫队一般采取“建成一艘、淘汰一艘、新建一艘”的模式,以保证潜艇工业发展的延续性。日本武器出口政策的调整,将大大缩短武器装备的生产周期,并且进一步加大日本军工产业的需求,原本受到限制的军工企业将会释放出生产进攻性武器的巨大能量,研发进攻性武器的能力将会大幅提升,使日本军事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endprint
以军工产业促经济发展
日本防卫大臣北泽俊美在解释放宽“武器出口三原则”的原因时声称,受现行“武器出口三原则”影响,日本难以参与下一代战机等武器的国际开发和生产项目,军工产业日趋落后。若能取消相关限制,不仅有助于日本与第三国共享尖端技术和投入研发,还将使其通过武器出口获得的巨额收入用于国防建设。
通过军工业推动经济发展,的确是促使日本调整武器出口政策的重要因素之一。日本制造业非常发达,但在亚太发展中国家的冲击下,很多领域的生产水平正在下滑,包括汽车生产。鉴于美国的武器销售收入不菲,日本也企图把军工产业作为制造业的新支撑点和经济发展的新亮点。
日本军工企业的科技水平和生产能力在世界居于前列,特别是在精密仪器和尖端电子科技等领域一直保持领先地位,但由于武器出口长期受到限制,军工产业一直难以得到迅速发展。近年来,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日本经济严重衰退,其支柱性出口行业—电子与汽车业大幅萎缩,如果听任其继续发展,日本的国防支柱产业也将会蒙受巨大损失。推动武器出口“解禁”,可以拉动国内经济发展和促进就业。尤其是在当前经济低迷的情况下,出口武器装备不仅可以维持和加强军工产业的技术基础,还可以通过促进大批量生产,获得丰厚利润。
恢复“正常国家”地位
二战结束以来,作为战败国的日本无奈接受“和平宪法”,明确禁止拥有和使用攻击性武器和手段,军事力量及对外军事行动受到严格限制。“武器出口三原则”与“和平宪法”以及“专守防卫”、“禁止行使集体自卫权”、“无核三原则”等其他安保国策一样,都是作为二战战败国的日本必须奉行防御性国防政策的法律保障,也是要求日本坚持和平国家理念的核心政策体现。但近年来,日本政府提出“绝不做二流国家”、“找回强大日本”的口号,宣称要打破战后体制,最终使日本成为能够正常拥有军力、有权发动战争的“普通国家”。与直接修改和平宪法遇到较大阻力不同,日本执政势力修改武器出口原则相对容易实施,反过来又可以为进一步摆脱战后体制投石问路。因此,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则”,放宽武器出口限制,实际上是日本向着“国家正常化”目标迈出的重要步骤。
长期以来,日本一直希望在世界政治舞台上扮演更重要的角色,而提升政治地位的最佳工具正是防务合作和防务援助。此前日本一直通过经济援助来扩大国际政治影响,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则”后,防务援助将成为更好的政策选择。通过出口武器装备,实施防务援助,可以使日本加强与其他国家的政治军事关系,在地区安全事务中谋求更多的“话语权”,为其实现军事正常化、建立“政治大国”地位争取更多的支持。正如西班牙埃菲社评论称,日本新武器出口原则是安倍晋三政府新防卫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日本战后基于宪法推行的和平发展道路的“新诠释”。
日本放宽武器出口限制的潜在影响
国际安全形势变数增加
冷战结束以来,日本一直在鼓吹“积极和平主义”,意欲介入国际安全事务,提升日本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而武器出口将成为日本重要的政策工具和敲门砖。根据“防务装备转移三原则”,日本在理论上能够以国际和平及日本安全为由,向除了违反某些国际条约国家、违反安理会决议国家及争端当事国以外的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转移武器。而且,日本在实践中完全可以随意界定武器出口尺度,为插手和介入地区冲突预留了空间。
在放宽武器出口限制之后,军售可望成为日本新的外交工具。采购日本武器装备的国家势必需要接受日本提供的培训、维护等服务,从而使日本在当地的政治军事影响力不断增强。更重要的是,向第三世界国家出口武器装备,还可以左右当地安全局势,甚至改变地区平衡。在世界的很多地方,几十辆坦克就可能影响一次政变或反政变行动的结果。正因为此,日本许多民众对政府解禁武器出口感到不安,担心此举会削弱日本的和平主义立国之本。《北海道新闻》称,新三原则与和平主义不相符,日本在国际社会赢得的信任将因此而动摇,绝对不能容忍。《东京新闻》更是直言,日本当局如此鼓励对外出售武器,就是让日本企业间接参与战争,成为“死亡的商贩”,这有损于日本战后遵守的和平精神。
亚太地区争端加剧
历史上,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行径曾经给许多亚太国家造成了严重创伤。但长期以来,日本对历史问题一直缺乏深刻反思,并且在军事战略上逐步由“守”转“攻”。随着日本政府放宽武器出口限制,亚太地区和平稳定将面临严峻挑战。一方面,日本军事力量有了更多的进攻性武器,将如虎添翼;另一方面,这些先进武器如果出口到周边国家,将成为新的不安定因素。
此前,日本政府在2013年12月出台的《国家安全保障战略》中就已表明,放宽武器出口限制主要是为了提升东南亚等国的防卫能力,帮助他们缩小与强邻的军力差距。根据“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日本可向有安保合作关系的国家提供救助、运输、侦察、监视、扫雷等合作领域的装备。日本媒体进一步解读称,这意味着日本今后能够以维护海洋航路安全为由,向菲律宾等“盟友”提供舰船、军机等装备。《日本经济新闻》更是明确指出,“新原则”扩展了日本与美国以外国家的安保合作,主要考虑的是越南、印尼、菲律宾等处于中东石油海上运输通道沿线的国家。目前亚太地区正面临着严峻的海上划界纠纷和岛礁争端,如果日本向相关国家出售武器,势必会扩大这些国家之间的军事竞争和威胁,使得该地区的火药味更加浓厚,未来将会使得该地区的摩擦更加复杂化。正如韩国《东亚日报》评论称:“日本的防卫产业将会史无前例地复兴,而亚太各国之间的军事紧张程度也将提高。”
东北亚邻国安全压力增大
日本在常规武器的众多领域原本就居于领先地位,而放宽武器出口限制的做法为日本与科技及军工能力强大的美欧开展军工合作清除了障碍。日本武器开发、生产、销售将成为一条盈利产业链,使日本有机会掌握更高端的防卫技术和更先进的武器装备,从而对周边邻国的安全利益形成更大压力。特别是近年来日本与中、俄、韩、朝等东北亚邻国关系多次出现问题,在这种形势下,日本此举将进一步破坏地区战略平衡和安全秩序,迫使周边国家增加防务投入,造成相互竞争、相互戒备的恶性循环和安全困境。endprint
对于日本放宽武器出口限制的做法,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表示,“日本在军事安全领域的政策动向事关地区安全环境和战略稳定,也关系到日本国家发展走向。我们对此高度关注。希望日方深刻吸取历史教训,重视亚洲邻国的安全关切,多做有利于地区和平稳定的事。”韩国外交通商部发言人赵泰永也表示,希望日本政府考虑周边国家的感受,基于原有的“武器出口三原则”,秉持和平国家的基本理念,推动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定。《日本时报》则刊发社论称,放宽武器出口等政策背离日本传统的安全态势,将削弱日本的外交软实力,最终将加剧地区紧张,损害日本国家安全。
日本武器出口的制约因素
日制武器难以形成市场竞争力
尽管日本放宽了武器出口限制,但这并不意味着日本将迅速成为武器出口大国。日本虽然科技水平高,但其生产的武器装备难以形成市场竞争力。一方面,日制武器往往价格非常高。日本在过去几十年来一直受制于国内武器市场容量,各种国产武器批量极小,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导致各种武器装备价格昂贵。以90式坦克为例,过去20年的采购总量只有341辆,而美国M1系列坦克在十余年里的产量超过12000辆。换言之,日本军工业在90式坦克项目上支出的高额研制费用和生产线费用都必须由这341辆坦克分摊,导致该型坦克售价高达900万美元,超过M1A2坦克的两倍。高昂的价格,将使许多武器进口国对日制武器装备“敬而远之”。
另一方面,日制武器装备维护复杂,对售后服务要求很高。随着武器出口的发展,培养一支能够随时长期派驻海外的技术人员队伍,并针对每个对象国建立起售后维护体系,将成为日本军工业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但日本一直没有形成军工大国所必须具备的全球或地区性售后服务体系,也缺乏此类人员,很难在短期内打造出高效的售后服务能力,从而将导致日制武器输入国难以迅速将采购的武器装备转化为战斗力,也影响了日制武器装备在国际军贸市场的竞争力。
主战装备缺乏独立生产能力
二战结束以来,由于政策的限制,日本一直未能形成独立生产主战装备的能力,要么直接从美国进口及许可生产,要么从美英等国购买关键部件,极度依赖外国关键技术。在陆战装备方面,日本90式坦克的火控系统核心部件来自美国得克萨斯州仪器公司,火炮和弹药则完全依靠德国提供。在海战装备方面,日本海上自卫队的驱逐舰部队虽然在规模和质量方面均排名世界第二,但其动力系统全部由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和英国罗尔斯-罗伊斯公司提供,反潜核心装备—声纳是采用美国技术的产品,舰载火控系统和防空导弹也基本是清一色的“美国货”。在空战装备方面,作战飞机是目前军贸市场的主力,但日本在战后没有独立设计过一款主力战机,在四代战机方面更是远远落后于美、俄、中。日本空中自卫队F-2战斗机的大部分设计工作由美国洛克希德·马丁公司完成,动力系统则由美国通用电气公司生产。
由于日本国产武器装备缺乏核心技术,出口产品必须缴纳高额的专利费用,还要受到技术拥有国的严格限制。因此,虽然日本放宽了武器出口的限制,但如果没有美英等国的许可,日本仍然无法成系统地出口战斗机、坦克等主战装备。同时,由于日本多年来在关键技术上缺乏投入和积累,短期内也难以实现自主开发成套装备的目标。
难以挤入传统市场
众所周知,武器销售并非完全取决于质量和价格,而是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特别是与传统政治军事关系紧密相关。经过数十年的竞争,各个主要军品出口国早已将国际军贸市场“瓜分殆尽”。其中,美国占据了主要发达国家和较富裕国家的军贸市场,俄罗斯在第三世界国家拥有广阔的“势力范围”,英、法等国也在利用老牌大国的优势维持自己的传统客户。作为新生力量的日本要想打入传统军贸市场,绝非“朝夕之功”。
目前,有能力、有意愿大批量采购武器装备的国家,主要是海湾国家、巴西和印度等,这些国家的军贸市场大多已为美俄等国所占领。例如,沙特、阿联酋等海湾国家出于借重军贸对象国政治影响的考虑,采购武器的首选对象往往是美国,其次是西欧国家和中国。如果日本企图打入海湾军贸市场,不可避免将面对美、欧、中的巨大政治压力,特别是将使美日同盟关系面临新的矛盾和利益冲突。巴西是欧洲的传统军贸对象国,同时也在不断加强自主生产武器的能力。印度军队的装备基本都是俄欧制式,难以转换为兼容日本的制式。因此,就目前看来,日本在国际军贸市场中能够拓展的空间非常有限。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