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岩土工程勘察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措施
2014-07-07钱锴
钱锴
[摘要]本文阐述了在岩土工程勘察中存在的主要技术问题,并对存在的技术问题提出了解决措施,要求做好综合应用勘察手段和加强岩土测试新技术的应用等工作。
[关键词] 岩土工程 勘察 问题与措施
[中图分类号]F407.1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4)-7-229-2
0前言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开始实施岩土工程勘察体制。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就是运用各种勘察手段和技术方法有效查明建筑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分析可能出现的岩土工程问题,对场地地基的稳定性和适宜性作出评价,为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和正常使用提供可靠的地质依据,从而利用有利的自然条件避开或改造其不利因素,进而保证工程的安全稳定、经济合理和正常使用。
岩土工程勘察的对象主要是地面以下的地质体,难以直接观察和检查。大多数岩土体是非均质、各向异性的,且受力状态复杂,岩土工程类型及其勘察、设计和施工方法繁多,尤其是在复杂条件下场地自然条件的多变性,遇到的岩土工程问题多种多样,其勘探工作的实施要正确反映场地和地基的工程地质条件就显得尤为重要。
岩土工程的基本任务是:(1)场地稳定性的评价。即查明建筑场地的工程质量条件,指出场地内不良地质作用的发育情况及其对工程建筑的影响。(2)查明工程范围内土体的分布、性状和地下水的活动条件,提供设计、施工和治理所需的地质资料和技术参数。(3)分析研究施工过程可能出现得岩土工程问题,并依此提出对应的措施和合理的施工方法建议。(4)对建筑地基做出评价,并对基础方案、岩土加固与改良方案及其他地基设计方案。(5)预测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提出保护措施的建议。(6)为现有工程安全性评价,拟建工程为现有工程的影响和事故工程的调查分析提供依据。(7)指导岩土工程自爱营运过程和使用工程的长期预测,如建筑物的沉降与变形等工作。故而,在岩土工程勘察中,不论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影响勘察的最终结果。
1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勘察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不少勘察单位由于种种原因低价承接勘察业务,许多勘察单位不愿意采用先进手段和先进设备,导致勘察质量和技术进步有停滞不前的趋势。根据现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要提供准确、合理、经济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任务,认为在岩土工程勘察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很多,主要有:
(1)界面划分问题:不同岩土体和岩石风化程度的界面划分,地质构造和软弱结构面的判定,以及不良地质体的地质界面等;
(2)地质形态问题:不明地下物体、空洞及其分布形态、埋藏位置和埋藏深度的确定;
(3)岩土参数问题:岩土设计参数(承载力、变形指标等)难于确定;
(4)综合能力问题:部分勘察技术人员对勘察野外和室内原始资料的整理、分析、利用的能力不够强,缺乏如何辨别真伪、归纳总结的能力,缺乏建筑、结构设计方面的知识,常造成勘察的目的性不明确,所提供的资料不能满足需要;
(5)技术素质问题:勘察技术人员碰到重大项目和复杂工程时束手无策,不能采用合适的技术方法和手段去解决所碰到的技术难题。
2解决问题的主要措施
要解决上述岩土工程勘察中存在的主要技术问题,必须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综合应用各种勘察手段,并充分发挥思维的多样性,提高勘察精度,全面反映勘察场地各种地质体的形态、界面、物理力学特征及其相互之间的关联性。在方法上,不能只依靠传统的单一勘察手段,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应综合采用工程地质测绘、钻探、坑探,合理地选择、运用工程物探技术,重视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在勘察中的应用等。
(2)加强勘察技术人员的再教育和技术培训并形成定期制度,促进其知识的更新换代。
(3)加强岩土测试和各种原位测试新技术的应用,加强使用施工检测和监测技术,确保所提供的岩土工程设计和施工参数的可靠性。
(4)重视勘察现场的岩土取样和原位测试工作。岩土取样和原位测试是岩土工程勘探结果的重要数据来源,也成为解决岩土工程勘探技术问题的重点。这首先是由于测试数据是分析评价的基础,没有完整、可靠、适用的测试数据,一切分析评价都是空中楼阁。岩土工程设计计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决定于计算模式和计算参数,计算参数比计算模式更重要。其次,岩土工程测试有较大难度,在钻探取样、样品制备过程中,总会有一定程度的扰动和受力环境差异,对测试结果影响较大。岩土体是非均质体,具有明显的各向异性,测试结果应具有代表性。
(5)重视地质钻探的过程控制。岩土工程勘探中地质钻探仍是目前最主要、最有效的勘察手段之一,因此在进行岩土工程地质钻探过程中必须根据不同岩体、地层条件和取样、测试要求对钻孔进行设计控制,以达到既能满足技术要求又能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3野外勘探工作方面
野外勘探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3.1勘探深度及勘探间距
影响勘探深度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地层工程地质性质不同。如:埋藏较浅且工程地质性质好的密实碎石土及基岩地区勘探孔深度较浅,而工程地质性质差的淤泥及松散填土地区勘探孔深度较深,这就要求在勘探前对勘探区域地层大致情况有所了解,做到有的放矢。二是基础形式及结构形式不同。如:一般5~6层砖混结构住宅,勘探孔深15m可基本满足要求,而5层框架结构商场由于单柱荷载大,基础面积大甚至可能采用桩基,则勘探孔深度15m可能不够。
再者,地基复杂程度不同,勘探点间距不同。在勘探时遇复杂地基情况,应按规范要求加密勘探点,不能局限于经济或时间等因素而坚持原勘探方案不变,否则难以查明场地工程地质情况,埋下工程隐患。
3.2野外地层划分
野外地层的正确划分是室内资料整理的关键因素,对较大型的工程由于施工多采取多钻机平行作业形式,技术人员较多,各勘探班组往往各行其是,最后资料汇总后难以统一,给室内整理带来很大困难。为避免这种问题应将所有技术人员首先集中到一起共同勘探一到二个钻孔,统一编录形式,并派专人现场负责勘探区域整体野外分层连线,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证勘探质量。
3.3取样和原位测试
在采取Ⅰ,Ⅱ级原状土试样时不按JGJ8992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操作,对所取试样也没有及时贴标签、封腊,不及时送试验室进行试验,导致土样严重失水,致使土工试验成果中含水量、孔隙比、液性指数、压缩系数和抗剪强度指标严重失真。在标贯和动探试验时没有清除孔底残土就进行试验,在静探试验中不控制贯入速率,造成试验数据失准。
主要持力层与下卧层的原状土样少于6件,原位测试数据少于6个,力学性质指标不满足统计要求。
3.4地下水位观测
地下水位测量不规范,测点过少,剖面图没水位线。实际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应同时观测地下水位,量测时间须在最后一个钻孔施工24h后;第二,地下水位观测应考虑周围地下水开采情况的影响,若量测时间正好处于附近抽水井抽水下降漏斗时,所量测到的地下水位肯定偏深;第三,水位量测应与钻孔座标、标高回测相结合。我们知道勘探孔口周围地面实际不是一个水平面,水位量测参照孔口位置不同,水位埋深也不一样,因此而产生的误差几厘米是难以避免的,这根本无法满足按规范要求地下水位量测精度为±2cm的要求,也更无法测定地下水的正确流向。解决方法是孔口座标、标高回测同时以标高回测时的孔口位置为准向下量测地下水位深度。
参考文献
[1] 顾宝和、高大钊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年.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年.
[3] 黄强、张炜等,《注册岩土工程师专业考试复习教程》,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