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建筑施工企业空心化的成因和应对措施
2014-07-07赵又珏
赵又珏
摘 要:文章从建筑施工企业空心化的概念和目前我国建筑企业空心化的现状入手,总结了建筑施工企业空心化问题出现的原因:建筑业产能过剩,建筑法规不完善、有关部门执法不严,建筑施工企业经营管理方式陈旧,以及行业信用体系不完善。同时文章对建筑企业空心化问题的危害进行阐述,最后提出了具体应对措施。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空心化;成因;危害;应对措施
随着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工程项目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施工等乱象也层出不穷,建筑施工企业的空心化问题日益显现。所谓“建筑施工企业空心化”,是指一些建筑施工企业以出借或变相出借企业资质为基础,以承接工程任务而非完成工程任务为手段,以赚取工程建设分包或挂靠利润为目标的经营方式。其严重影响了建筑业的经济秩序,造成建筑资金流失,更严重的是可能影响工程项目的质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此外,建筑施工企业技术人才的管理体系不健全,生产规模与生产能力不匹配,严重阻碍了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1 建筑施工企业空心化的成因
1.1 行业产能过剩,供大于求的矛盾显现。建筑市场较强的就业能力和过低的准入门槛以及地方政府投资的过热行为和重复建设是建筑企业过度进入和盲目进入的客观诱因。建筑施工企业数量越来越多,竞争日趋激烈,缺乏核心竞争力,行业利润低下,业主压价,承包商无序竞争、转包、违法分包而获取利润。
1.2 建筑法律法规不完善,违法成本太低。我国众多的预算定额限定下的建筑产品价格不能够很好的反应市场的实际供需状况和实际的成本价值,市场传导机制滞后,实时监控能力弱。某位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曾坦白,承包一个工程的毛利一般有合同价款的20%,如果他们的非法挂靠行为被查处,按照《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最高经济处罚的规定为合同价款的4%,但被查处的机率较小,小额的经济处罚值得冒“非法挂靠”的险,违法行为有一定的经济价值。据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公布数据,2013年上半年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查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工程企业共计6374家,其中施工企业5623家,占到87.49%,同时查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注册执业人员564人。巨大的商业利润驱使建筑企业和建筑业从业人员铤而走险。
1.3 建筑施工企业的经营管理方法落后。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企业要生产,要发展必须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注重企业自身的经营模式,运用科学的管理方式使企业持续健康的发展。而大部分企业还是粗放式经营,只追求生产规模,不注重企业自身的品牌价值和综合能力的提升,管理基础薄弱,有章不循,违章不究。
1.4 行业信用体系尚不完善,企业盲目追求利润。某些企业忽视诚信体系的建立,出卖信誉,追求短期利润。在建筑工程招标投标阶段,由于业主和承建方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使得承建方虚报资质,非法中标;另外,工程款在层层转包过程中被大量吞噬,下游企业为保证自身利润而偷工减料,建筑产品的质量严重下降。
2 建筑施工企业空心化问题的危害
2.1 建筑产品的质量难以保证。建筑产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到市场经济稳定与否。违法企业没有相应资质,施工技术水平落后、管理组织能力低效,违法施工。在查处的各类安全事故中因工程建设项目违法转包、非法分包引发的不在少数。例如2008年11月杭州地铁湘湖站北2基坑施工现场发生大面积坍塌事故,造成21人死亡,2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61万元。其直接原因是施工单位(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违规施工、冒险作业、基坑严重超挖,监测单位(安徽中铁四局设计研究院以浙江大合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名义,实为挂靠)施工监测失效,施工单位没有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据住建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数据,2013年前三季度,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384起、死亡478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增加20起、死亡人数增加25人,同比分别上升5.49%和5.52%。
2.2 扰乱市场经济的秩序,阻碍建筑行业健康发展。市场经济存在的基础就是自由竞争。少数拥有较高资质企业而又名不副实的企业,在行业内垄断,使得一部分有潜力的中低资质企业无法抢占市场份额而被迫退出市场,增加了市场的不良竞争。挂靠人通过与甲方或招标代理人的关系得到项目,让相当一部分守法企业丧失公平竞争的机会,严重打击了他们的积极性。
2.3 败坏社会风气,增加不安定因素。挂靠企业为增加获得项目的可能,往往采用与甲方、监理、政府机关拉拢关系的做法,滋生腐败,腐蚀行业道德。违法转包、非法分包的企业克扣工程款,真正投入到建设项目的资金不足,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原材料工程款的现象屡见不鲜。
3 针对建筑施工企业空心化问题的应对措施
3.1 加强建设单位的监管力度,严格行业的进入准则,重塑地方政府政绩指标。增强对建筑施工项目的安全质量管理,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和施工从业人员资质的监管审查力度,使市场淘汰机制发挥作用。增加违法成本,使企业不敢违法,也没能力犯法。我国《建筑法》中对非法转包与违法分包承担的法律责任规定如下“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3.2 完善法规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建立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工程建设的法律规范势在必行。健全资质管理制度,细化资质审查内容,严格资质审查体系对于违法挂靠也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3.3 企业注重自身经营活动,采用现代企业管理方式。企业要从思想理念、人员配置、经营方法、人才培养等多方面予以重视。从考虑人员配置是否合理、人才是否专业化、对企业的经营是否有贡献的角度充分发挥人才优势。注重综合能力的提升,培养品牌效益,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采用施工项目管理,实现施工合同目标,控制项目成本,加强项目安全质量管理,提高企业经营效益,是企业获得更广阔发展空间的重要手段。
3.4 健全行业信用体系和政府激励制度。建立行业信息共享机制,给每一个建筑施工企业一个“电子档案”,从设计、施工、竣工验收、运营维护的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过程跟踪监督,信息公开透明。在政府积极营造市场诚信道德文化环境,政策激励、信贷刺激,鼓励企业诚信经营,做良心企业、放心企业。
4 结语
建筑施工企业空心化问题的形成有多方面的原因,解决这个顽疾任重而道远。加强建设单位的监管力度,严格行业的进入准则,重塑地方政府政绩指标;完善法规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企业注重自身经营活动,采用现代企业管理方式;健全行业信用体系,政府激励制度,能在一定程度上有实际参考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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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张晓静,李慧,周天华.我国建筑业产能过剩测度及对策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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