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信息技术课程的内容改革和有效实施
2014-07-05
辽宁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 高国军
信息素养是现代社会人才的重要素养之一。从人的成长和发展来看,信息素养的养成是一个动态和全息的积淀过程,不是仅在基础教育阶段就能够形成的,也并非学习一两门课程就能达成的。信息技术课程把培养信息素养作为课程目标,充分说明了课程的价值及先进性,但其作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课程群中的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课程,其课程目标必须从信息技术素养的培养渐进至信息素养的培养。
基于培养信息素养的课程目标,我把信息技术课程的内容解读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信息技术工具的知识和操作技能,包括软硬件常识等,它是基础性的,面向大众的知识;第二层次是应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知识和技能,涉及信息技术的应用过程和方法,是面向信息化社会公民的普及性知识;第三层次是信息技术本体的知识和技能,主要包括计算思维、存储程序、智能控制以及人机交互的内容,面向信息化人才培养;第四层次是信息技术文化,面向全体大众。前三个层次都含有第四层次的文化内涵,这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目前的课程中,前两层是主流的教育内容,第三和第四层次渗透得不多,而这恰恰是信息技术课程价值的核心所在。信息技术课程的改革,更应关注第三和第四层次,并根据学生不同的心智特征整合四层内容,映射到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的教育教学活动中。
信息技术课程理念的实现有赖于课程的有效实施。课程的有效实施应关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课程实施的常态化。“常态化”就是要保证课时,建立教研机制,保障教学场所,常规化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第二,课程实施的实践态和活动态。技术源于实践,其生命力显现于活动中。技术的学习理应置于实践的情境中,以活动为载体,以问题解决为导向,经历完整的技术过程,彰顯信息技术教育的特色。第三,开展有效的课程评价。充分考虑评价的成本-效益,不要盲目跟随技术的发展,而应抓住信息技术教育的核心内容开展评价。建立科学的学业评价指标体系和有效的评价方法,将信息技术教学、评价和学生的成长有机地融为一体。第四,注重信息技术文化的教育。技术是从人类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中而来的,蕴涵着丰富的思想和文化,在教育教学中,一定要注入技术的文化特性,在教学中实现学科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