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记三则
2014-07-05符映亭
符映亭
一
在香港总是有人请硕哥吃饭,而每当这样的机会出现,他总是会腆着脸回一条信息:“我把女朋友带着吧。”然后软言软语地哄我一同赴约。
吃饭会选在某家最正宗的上海菜。红烧肉切得晶莹剔透,醉蟹黄凝得饱满欲滴。如果饭局上都是长辈也倒好,无非是些银行家投行家,聊天的话题也不过是纽约波士顿,还有我们的学业而已。但若有同龄人在场,气氛就相当诡谲了,开场台词变成了这位哥哥/姐姐的父亲是某名校校长某国企总裁某大行行长某任直辖市委书记。前辈们自行充当着穿针引线的作用,哥哥姐姐也都平易可亲。席间众人觥筹交错妙语连珠,而硕哥和我往往是一边哼哼唧唧地应付着,一边不停地给对方地碟子里夹八宝饭和小笼包。直到一个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本科毕业的姐姐说自己学历太低,我才一哆嗦,差点没把筷子拿稳。
这样的宴席,去多了也挺无趣的。但硕哥每次的理由都很充分:“我不想一个人去啊,而且可以带你吃好吃的。”
某次一个阿姨带着我们吃饭,席间还有一对投行夫妇。在一家商会吃粤菜。白切鸡嫌素,黑椒牛仔骨又嫌汁料太浓郁。酒过三巡,话题已经变成东家向宾客打听行业某笔交易。我和硕哥嗅到了在港大找工季弥漫的,同学之间相互试探去处的气味,顿时兴致索然,和夫妇的小儿子趴在一边玩乐高人偶。
小朋友甚是可爱,十二岁了,还兴致盎然地和我们挑着兵器。我问周林硕这个小朋友是不是很像我弟弟。周林硕问哪个弟弟,齐齐吗?我说是的,我抱着他睡觉的时候他七岁,跟他一模一样,现在十四岁,还跟他一模一样。男孩子真是长不大啊。
还有一次大年三十,一个投行的叔叔请我们在中环那家西班牙餐厅吃饭。北京人,席间一半时间在讲他北京马场养的荷兰赛马,一半时间在讲他从清华毕业之后的大江大海。我跟周林硕很少说话,甚至连我也在清华经管念过书这一点,也懒得提及。但叔叔席间一直话题不断,说话变成了从中文夹着英文变成了英文中夹杂几句中文,只恨一顿饭时间太短,不能把比我们多活的十五年人生即兴重演一遍。
我最喜欢的一次饭局是在周林硕家,客人是个国内的经济学者,周林硕爸爸念硕士时的同学。穿着一身旧衣服,风尘仆仆赶来吃饭。我喜欢他有两个原因,一是他言论机智,总是能地指出周林硕妈妈的某些不能免俗的想法,这正是我一直暗地里吐槽又不敢顶撞的,每每闻之暗喜,有种大仇已报的快感。更重要的另一点是叔叔说自己的硕士论文是答辩前一个晚上写完的,就跟我申请学校在截止前一天晚上写出个人陈述一稿一样,这是何等的高山流水。
那天周林硕爸爸用心做菜,一个清蒸鳜鱼一个西芹虾仁,做得清清爽爽用料分明。周爸爸和叔叔谈论着他们那场硕士答辩中使出的小聪明,博士论文又怎么是如何选题的。上海前几日积郁的雾霾消散得一干二净,太阳透过玻璃窗照在我脸上,让我迷迷糊糊地以为,我们的青春都永垂不朽。
二
周林硕和我每顿饭都一起吃,水街的老板都认识我们。
最常吃的是排骨面,配上一个豆浆一个酸梅汤,排骨端上来之后内韧外酥,热气腾腾。老板有时候走到街上抽根烟,看见路过的我们也是要招呼一声的。早饭吃那家健品屋,老板给我们上肠粉和花生炖鸡粥的时候一定会记得多双筷子添个碗。中午有时候吃书湘门第的木桶饭,不用点饮料,小哥也知道是一个可乐一个老火靓汤。有时间的话,最喜欢吃的是大快活的小火锅,半磅肥牛和半磅豚肉拼在一起,还有玉米和脆皮肠。最精华的是大快活的调料,辣椒油醇香,葱蒜鲜美,比日式火锅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热腾腾的边炉打起来,整个餐厅的香港街坊眼球都是离不开我们桌的。
皇后大道西有家潮州饭馆,只做晚餐和宵夜。简陋的门面开到五个铺位,常常有开着古董车的食客站在街边等位。那里有我吃过最实惠的姜葱炒辣虾和椒盐赖尿虾,一到晚上椒盐的香味飘上楼,让人作业也写不安宁。白天关着的店铺外面总是有一桶凝固切成小块的猪血,我和周林硕商量很久以为是辟邪用的,直到有一天送猪血车上下来人,把桶子放在门边我们才明白。
四五个上了年纪的店主每天在店里端菜写单,配料拿酒,忙进忙出,即使是冬天也只穿一件长袖。偶得半刻空闲,也必然是站在店外面招呼着来来往往的客人,眼观六路只等食客一个招呼,便敏捷地迎上去。潮汕人的辛劳,香港人的勤恳,都在这几个身影中了。偌大一家店,点的海鲜和炒菜是能一分钟之内上桌的。
有好的店家也有不好的店家,旁边一家鸡蟹煲,我们第一次点花蟹炖鸡的时候对我们倍加关照,第二次点特价锅底时不理不睬。不过最温柔的,还是周林硕把一只蟹钳剥好,卡到我指尖,说:“小亭的小火炬哦。”
最后一个字是轻声,就仿佛这样一个可爱的小物件,是被他无意中发现的。真是地地道道的柔情。
我爱拖延,论文作业非截止前夜不动笔。每次熬夜赶工的时候,周林硕都会说,我今晚不睡了,反正也没什么事。到期末就陪我抱着大衣睡在图书馆。在学校通宵的时候,我们会去东闸吃一顿麦当劳。深夜的般咸道幽谧又开阔。我们讨论着我要建的模型或者一篇文献的观点,感觉一夜比一天还漫长。
以前在周林硕平板电脑上看射雕,他神神秘秘地跑过来跟我说,你有没有发现郭靖和黄蓉第一次碰到之后,从来就没有分开过。
我当时并没在意,直到他再一次妞妞地贴上来,腻着嗓子说:“你去哪我就去哪”的时候,才知道原来那句话,该算作自我指涉。
三
周林硕的爸爸善烹饪。每周五从北京回上海家里,周妈妈总把菜买好跑去一边玩。叔叔从机场赶回家对着冷锅冷灶开始做饭,一点脾气也没有,好像就该是这样的。做出一个菜就端上桌,对着嗷嗷待哺的我们仨说,你们先吃着,一会儿就凉了。
在厨房里劳碌的长辈不上桌,怎么好意思动筷子。
一次周爸爸把新疆带来的羊肉做了一盘手抓羊肉,配上不放盐的紫菜汤是周妈妈的最爱。我吃不完傻乎乎地辩解了一句,紫菜汤不放盐的话有点腥。说完就后悔了,人家做老婆爱吃的菜,我插什么话。
周林硕的爷爷奶奶从新疆来上海看我们,我做了一份洋芋燒五花肉。爷爷善厨艺,我摸不准老人家口味,勺掌得哆哆嗦嗦,老抽陈醋反反复复地加,葱姜蒜添了一轮又一轮,大火小火调得跳来跳去,直到土豆快化了才忐忑地端上桌。 我和周林硕早就算计好不管好吃与否,最佳策略是自己拼命吃。而爷爷吃了一口,称赞一句便把筷子放到一边。
我们心里忖度着,又见爷爷不停夹土豆给最喜欢的孙女,就知道是太好吃,爷爷自己舍不得吃掉。奶奶看不过去,说:“你只给妹妹夹,也给哥哥和亭亭夹嘛。”
爷爷看一眼疯狂抢夺红烧肉的我们,忿忿地说:“他们两个现在长大了,自己知道夹了。”
这么大仇恨,说来一定是因为红烧肉美味呢。
其实做饭用心,吃饭用舌头。烹饪的人投入的爱意,总是会大于吃的人领受到的。其余的那些,大概是在柴米油盐蒸爆焖炒中消散掉了吧。做东者的心意,长辈的寄托,也大抵如此。所以大厨遇上老饕,伯乐遇上良驹,有能力爱的人遇到有能力爱的人,才是金珠玉露一相逢的正确打开方式呀。
在海南的时候我给周林硕做饭吃,一只小电磁炉做四个菜加主食,先出锅的菜难免会凉。周林硕象只快活的小猪,闻到食物的香气就欢欣雀跃,把先做好的菜端上桌,打开了电视倒好红酒对着还在厨房倒腾的我撒娇说:“亭亭快来吃饭嘛。”
真是让人爱怜呢,我忍不住这样想。沉吟了一下,转过头说:“你先吃着,一会儿该凉了。”
(转载自新浪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