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简《筮法》文字与文本特点略说
2014-07-05李守奎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北京100084
李守奎(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北京 100084)
清华简《筮法》文字与文本特点略说
李守奎
(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北京 100084)
清华简《筮法》是一篇《易》类文献,由画、图、表、数、符号和文字解释构成,行款有横有竖、有正有反。《汉书·艺文志》载《易》类古书有“古杂八十篇,杂灾异三十五篇,神输五篇,图一”等,其中有“图”,《筮法》从形式上说或可称为“筮图”,其内容讲针对各类命占的到占筮方法,讲到卦、爻、象、方、位等等,内容丰富而复杂,为解开筮法之谜提供了主要的材料。《筮法》蕴含的信息量很大,本文只就其文字上的一些特点做一简单描述。
一、书写端庄工整
清华简全部是古书,内容多为经史,与已出的郭店简、上博简的古书相比,其文字书写的整体风格就是端庄工整①,《筮法》类字迹尤其端庄。笔走中锋,字字规矩,笔笔不苟,是非常专业老道的抄手的精心之作。除了字迹工整外,还有两点也值得关注:
第一,行款刻意求工整。由于是图表的形式,全篇更讲究构图的美观,行款的工整,有的地方为了行款而刻意修饰语言。例如“也”和“亦”两个词的使用,大都不是为了语言表达的需要,而是受制于行款的限制。图表中解释“得”每行三字,其行款如下(原为竖款):
妻夫同 叁左同 春见八 夏见五
人乃得 右乃得 乃亦得 乃亦得
“乃亦得”与“乃得”语义上没有区别,“亦”仅仅是为了凑数而已。
中部朱栏表格中有 “上军之位”、“下军之位”、“躬身之位”、“妻之位也”等十六“位”,每格内都是四字,非常工整。从结构上说,“躬身之位”与“妻之位”相同,“妻之位也”、“君之位也”、“臣之位也”、“门之位也”等中的“也”,显然是为了凑足四字使表格整齐而加上去的。书写的行款形式制约着语言的运用,这在诗中才被关注的的现象,在战国时期的图表中也出现了。
第二,简化字的“规范化”。楚简中有许多省形简化字,《筮法》中的“为”、“瘳”、“得”等皆是。简文中八个“祟”字全部作,整齐划一。相类字形见于新蔡简,其简化程度比时代更后的包山简还要高。“祟”字源自甲骨文,经过一系列简化,“示”上面的“木”旁变成“屮”,这与楚文字“新”字所从“木”旁的演化完全一致:
这里我们关注的简化字的“规范化”。简化字是在手写俗体过程中产生,但经过像《筮法》这样的庄重书写,就会使其逐渐取得正体的位置。寿县所出战国末年楚王礼器上的铭文,字体与楚简几乎全同,许多简化字显然已经取得了正体的位置。
文字书写标准规范,可能与文献的重要性和藏书者的身份有关。
二、文字构形有存古与异域现象
文字构形方面全篇总体上说大都是典型的楚文字,但有几点值得特别注意。
(一)文字中保留了一些古老的写法
《筮法》中“雠”全部写作:
这种两“隹”相对的“雠”字见于西周金文,在楚简中大部分被“”或“”所代替。战国文字的字符大都表义化了,像这样还刻意保留意符的情况很少见。
“为”字从爪从象会劳作意。前面说到《筮法》中的“为”字统一写作,所从象旁的下部以两横代替。但“象”字单独使用则作:
在“凡贞丈夫,月夕干之衣乃纯吉,无春夏秋冬”释文中,“卒”读物“萃”。“卒”字写作:
西周金文中的“衣”读为“卒”。在过去所见到的楚简中“衣”与“卒”有了分化,衣下加点或短横的依旧是衣字,衣上加爪的“”才是“卒”字,这与秦文字“衣”与“卒”的区别很不相同。简文以“衣”为卒,当与秦文字的“卒”字无涉,当是衣读为卒现象的留存。这些古老字形或用法的留存显然表明这篇文献有着非常古老的源头。
(二)有些文字带有三晋文字特点
四十三号简的讲的是乾之祟,疑读为“乾祟,屯。五,祖宗,九乃山,肴(爻)乃父之不死葬莫(墓),屯乃室中,乃父。”“屯”犹兑祟之“女子”,离祟之“热溺者”等,也某种为祟者。五、九、爻等都是就卦的数与爻言。“祖”字所从的“且”旁下部少一横,与该图(34)字同例,所从的三撇,见于中山器。“祖宗、山、父之不死葬莫(墓)、室中、父。”都是名词或名词性结构。“父之不死葬墓”可能是指父死未得安葬,类似情况见于上博简《昭王毁室》;简文中多言昭穆,也是就祖宗而言。
上列几个字都是常用字,在楚文字与三晋文字中都多次出现,都形成了比较稳定的用字习惯,在以楚文字为主的文献中出现其他系别的文字的特点,冯胜君先生做过很好的分析[2]。我们虽然无法确定这是因为底本的原因还是书手的原因,但据此可知传抄过程的地域因素。
(三)一些文字构形独特
乾坤之坤,全部作:
李学勤先生已经指明该字与传抄古文以及《归藏》辑本隶定古文之间的关系[3]。楚文字昆弟之昆作(郭店·六德·28),坤、昆皆牙音文部字,简文中二字显然有相同的来源。
简文中还有一些构形独特的文字,我们还没有明确的释读,开头第一段就有几个字难以准确释读。开篇第二字分别见于1、3、4号简中:
这个字很容易被当作“虚”字,但上部所从与简文中的“虍”或“虎”旁有明显不同,可参看30号简和32号简中读为而且的“且”字所从的“虍”旁:
简文中有字作:
“也”用于时间名词后的用法也见于古书:
《战国策》“今也其将扬言救韩”之类的说法多见,但多见于对话中,释读是否正确还需进一步证明。简文中有楚文字常见写法的“也”字,但《筮法》篇中存在文字异写的情况,并不能构成否定读为“也”的证据。问题的关键是否能够读通文义,还需要对结合筮法进一步验证。
新出竹简一般都会有新见字,《筮法》是首次发现的先秦出土文献,新见字理当更多一些。这些字不像《系年》那样大都有传世文献可以对照,释读尤其不易,需要我们深入探讨。
三、文字的运用特点
《筮法》在文字运用上的一些特点,可能与这张图表所释“易”的性质以及形成过程相关。
文字异写。简文中存在一定量的文字异写现象。其中有一部分是由于底本的问题,例如震卦写作“(49)”,即《说文》卷三的“”字,这个字在楚简中大都读为“振”,(晨字见于《楚帛书》丙篇,郭店《五行》)震、振是同源词,这符合楚文字的习惯。在“、巽大吉”(38号简)中,“来”指的就是震卦,简文中是“”字的异写。李学勤先生已经指出,《归藏》辑本就是作“来”[3]。看来是受底本的影响所致。
文中还有一些文字异写的情况:
享:亯1、62,乡2、4
缢:缢48、50,嗌44、47
《筮法》文字异写不是很多,有些有一定规律。例如凶、凶二字记录的是同一个词,简文中呈规律性分布,在右面例说命卦表中全部作“凶”,在中间说春夏秋冬四季八卦吉凶部分全部作“凶”,下文解说志事、军旅又用“凶”字,这很可能是因为当时书写以“凶”字为常,“凶”字写法则是受底本影响所致。“凡亯,月朝屯牝乃乡”,以乡释亯,当有以今释古的用意。但不是所有异写都是有意的,例如“缢”与“内(入)”等,就可能是战国文字缺少规范所导致的书写随意性所致。
《筮法》中的一些用字与传世古书不同,有的是同音假借,有的则可能是异称,既有文字使用习惯方面的原因,也有古书传抄方面的原因,情况比较复杂,需要做更加深入的分析与研究。例如离卦作罗,辑本《归藏》同,马王堆帛书《系辞》亦然。离与罗音义都有联系,读音关系更近,古书中的范蠡之“蠡”清华简第三册《良臣》中作“罗”,也是音近通假,别无深意。周易之坎卦简文作“劳”,亦见于辑本《归藏》,这就很难用假借说通,很可能就是不同易中卦的异称。
《筮法》中有些文字分化现象也值得关注。例如,连词“如”在楚简中大都作“女”,没有分化,《筮法》有了明确的区分,男女之女皆作“女”,如若之“如”皆作“奴”。又如十三号简“当日不易向,不至”,“”与“”二字在楚文字中本是异体,经常记录着“闻”、“问”和“昏”三个词,在此简文中疑读为“闻问不至”或“昏问不至”,上下异写,可能是为了有意区别。
四、数字系统的复杂性
数字除了八、十之外,其他数字都有异写:
这些数字的使用有一定的规律性。首先数字卦中的数字写法与行文中的写法不同。数字卦对数字的选择和运用首先取决于文字的形体。下面是两组卦与数字地支对应表
首先,数字与地支对照表表明,卦中数字没有一、二、三。从字形上来说很容易理解,这三个字都是横画,竖列起来无法区别。
第二卦中“四”全部作椭圆状,与楚简中的“厶”字同形。厶,心母脂部;四,心母质部,古音极近,显然是一个字。这种形体还出现在编号的个位数上,例如编号四十四作中的“四”即做圈形。燕国货币上四字有作作、形,季旭升先生已经指明前者即“厶”字[4],从目前所见材料看,圆圈形可能更早。《筮法》数字与地支对照表应该是解释卦中的数字的,按照其体例,四字形体应该与卦中用字一致,这样就与五、六用古字的体例相同。
“四”字甲骨文积横成字,作亖,简单明了,西周金文袭之,这个字一直沿用到战国。“四”形出现比较晚,最早见于春秋文字,有多种变体[5]。学者对其构形经行了种种猜想,皆不可信。一、二、三不入数字卦,可能与演算方法有关,更原始的原因可能与字形有关,按照已知的数字卦形式,一旦三个数中的任何两个数排列在一起都无法区分。这也提示我们,四字要想进入数字卦就必不能是“亖”。
四字来源与构形历来不明,现在我们就可以猜想很有可能与数字卦相关。“四”最早用表意字“亖”,因其在数字卦中无法应用,即繁琐又无法与其他数字相区别,就别造区别符号O代替。这种形体因为和圆相混,使用范围受到了限制,进入文字系统,在其内部增添了区别符号,就成了后来常见的四,作为亖的异体使用,秦代书同文后成为正体。数字卦系统中的“四”一直保留着其原始的写法,因其与公私之“厶”同音,借用为厶。
在上引数字与地支对照表中,“七”的位置是“一”,马楠指出这个“一”就是数字卦的“七”,当属可信[6]。上引两组卦的数字排列,应当是“四、五、六、七、八、九”和“九、八、七、六、五、四”。贾连翔博士搜集了商周各种载体上的数字卦一百余例,“七”与“一”大都不共出④。《筮法》的数字卦中,六与七占绝大多数,廖明春认为与演算方式有关[7],程浩对其演算过程进行了验证,证明其可信[8]。筮卦中以“一”代替“七”,除了便于书写的原因外是否还有什么玄机,有待进一步研究。“九”在卦中作平直的“又”形,既表明二者之间的渊源关系,也是为了书写与卦体的美观。
一、二、三在楚文字中都多异体,有的甚至很复杂,完全不符合文字书写求简易的规律,现在对这些异体字的运用还无法做出合理的解释。
根据以上对《筮法》文字特点的分析,对《筮法》这个文本可以做如下推测:
第一,筮图中保留了一些古老的用字习惯,说明其中的一些内容有非常古老的来源。
第二,文中有些字带有三晋文字特征,说明与晋有着比较密切的关系。
第三,图中有的异体字使用,成规律性分布,说明这些内容可能来自不同的底本,筮图很可能是杂糅合成的。
注:
①《保训》是特例。在清华简书类文献中,《保训》不仅字迹特别,形制短小,而且是用旧简重复利用制成。
④贾连翔《数字卦研究》,未刊稿。
[1]李天虹.楚简文字形体混同、混讹举例[J].江汉考古,2005,(3).
[2]冯胜君.郭店简与上博简对比研究[M].北京:线装书局,2007.
[3]李学勤.清华简〈筮法〉与数字卦问题[J].文物,2013,(8);又周易溯源[M].成都:巴蜀书社,2011(重印本).
[4]季旭升.说文新证[M].福州:海峡出版发行集团、福建人民出版社,2010.987.
[5]容庚.金文编[M].北京:中华书局,1985.946.
[6]马楠.清华简〈筮法〉二题[J].深圳大学学报,2014,(1).
[7]廖明春.清华简〈筮法〉篇与〈说卦传〉[J].文物,2013,(8).
[8]程浩.清华简〈筮法〉占法拟测[J].深圳大学学报,2014,(1).
【责任编辑:陈红】
2013-11-27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清华简《系年》与古史新探(10&ZD091)”
李守奎,清华大学教授,历史文献学博士生导师,从事古文字与出土文献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