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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大水

2014-07-02周海亮

山花 2014年9期
关键词:红水河小镇故乡

周海亮

故乡的土地是雌性的,河流是雌性的,人们是雌性的。故乡的父亲是雌性的。虽然他常常跑去镇上找女人,但我和母亲都知道他是雌性的。也许他在故乡是雌性的,一旦到了镇子,见到喜欢的女人,就会变成亢奋的雄性;也许他在旱季是雌性的,一旦到了雨季,雄性特征就会被浇醒,长大,膨胀,喉结凸出,茂密的胡须一夜之间袭占他白净的脸。父亲在雌性和雄性之间来回变换,也许就像我的故乡。

故乡只有雨季和旱季。半年雨季,半年旱季。

逢雨季,雨没完没了,头顶的太阳,总是湿淋淋的。连阳光都是湿的,抓一把,攥得出水来。难得天气放晴,母亲坐在院子里晒太阳,一会儿回来,拨弄着头发,说,晒湿了啊。她躲进里屋洗澡,背冲向我,身体颤栗着,喉咙深处发出压抑的痛苦并且快乐的呻吟。雨季将故乡浇透,将各种各样的种籽催出芽苗,将所有的河流灌满,却从不溢出一滴。雨水湿了所有的女人,她们的脸色有了光泽,声音变得水淋淋的,体态曼妙轻盈。无论她们走到哪里,头顶都会伴随着一团淡粉色的若有若无的水汽,身体深处都会散发出一波又一波好闻的青草气息。这时的女人需要男人。这时的母亲需要父亲。这时的父亲每天都会去到镇上。父亲吹着口哨,推着自行车,趟过一道沟渠,涉过一条河流,走过故乡的桥。父亲去镇上修伞,扯起京戏小生般的嗓子喊,修伞啦!惊得女人们放下手里的针线,又将指尖伸到嘴里去吮。一把伞能用很多年,父亲的生意并不多,所以除了修伞,父亲还给镇上的女人们开药方。不收钱,医好再给。这绝对是无本生意——没医好,女人们认为正常。医院里都医不好,父亲怎会医好呢?何况父亲是免费的,医院是收费的;万一医好了,就认为父亲是民间神医,就会用尽她们的一切来感谢父亲。后来父亲告诉我,他开出的方子都是补品。世上总有一些病,看似没救了,其实等一等,便可不治自愈。父亲聪明得过分。

到了旱季,故乡不见一滴雨星。松软的砂土层让雨水很快渗下去,河流和沟渠,迅速变得干涸。阳光抖一抖,甩尽最后几滴水,变成另外一副样子。它暴烈,狂躁,恶毒,走进它,你会感觉它正在吮吸你身体深处的水分和血液,直到把你变成一副僵尸模样。受难的首先是女人。她们变得皮肤暗哑,嗓音嘶哑,粉红色的水汽消遁,身体深处散发出骡马饱嗝般的难闻气味。又有风,肆无忌惮地刮,赶跑太阳,故乡成为风的故乡。风越来越大,越来越大,故乡变得混沌,天地不再分明。风是一只怪兽,全副武装:刀枪剑戟斧钺钩叉,尖锐的指甲和牙齿,分出叉的信子和蝎尾上的钢针……你能想到的一切,风里全有。风柔软,能够钻进故乡最狭窄的缝隙;风坚硬,能够劈开故乡最稳固的建筑;风锋利,让故乡人的手和脸,多出一道道狰狞的血口。那是地狱般的故乡,一马平川,千疮百孔。

这时母亲并不需要父亲。每天她坐在床上,守着一台黑白电视机。室外天线被狂风刮得踉踉跄跄,电视上的画面被刮得踉踉跄跄,床上的母亲踉踉跄跄。父亲缩在墙角看书,书没头没尾,父亲看得津津有味。一会儿父亲抬头,瞅瞅母亲,说,你说咱们生活的地方是不是一粒砂子?你说咱们是不是砂子上的一群蝼蚁?砂子滚来滚去,就有了风和雨。母亲不看他,歪起身子,与电视里倾斜的画面保持一致。父亲丢下书,看看旁边的我,扳倒母亲,粗鲁地脱掉她的裤子。母亲的身体干燥并且粗糙,即使白天,我也能看到幽蓝的火星在她的皮肤上蹦跳闪烁。一起蹦跳的还有父亲灰色的阳具,它灰头土脸,呆头呆脑,完全没有雨季时的壮硕蓬勃。我听到母亲发出猫般惨烈痛苦的号呼,我听到皮革磨擦皮革的声音,石头磨擦石头的声音。这时的母亲并不需要父亲,或许这时的父亲也并不需要母亲,可母亲毕竟是女人并且是年轻的女人。漫长的旱季里,父亲只能将母亲想象成镇子里那个妩媚病态的女人。

旱季里,即使父亲去了镇上,那个叫雨的女人也不会服侍他。仅那么一次,在堆满盆盆罐罐的狭小木屋里,父亲强行将雨摁倒。雨挣扎着,反抗着,骂着父亲,眼睛紧闭,私处紧闭。那天父亲终未成功。后来父亲坐在一个脸盆上抽烟,问她,攒这些东西干啥?她说,想开个杂货铺。父亲轻哼一声,没说话。父亲和雨都是胆子很大并且能够预见未来的人——那时候,虽然有些地方已经将土地承包到户,但这里的生产队还没有彻底解散。

雨季里,几乎每一天,父亲都会去镇上。他去镇上,也许只为雨,也许还为别的女人。那时的雨并不在乎,她知道父亲并不应该属于她或者并不应该仅仅属于她。修伞和药方对父亲来说是借口,对她来说或许也是。她和父亲残忍地将潮湿的母亲扔在沟渠纵横的故乡,任母亲在孤独与虚无之中一天天老去。有女人劝母亲,说她可以随便找个男人,说雨季的男人个个都是蛤蚧,累不倒的。母亲不说话,我看到淡粉色的水汽在她的头顶聚集,竟有了光环般迷人神圣的色彩。一天午后,正睡觉的我被母亲的抽泣声扰醒,发现家里多出一个男人。男人正在低头穿鞋,母亲裹一条毯子,缩在墙角。那是父亲读书的位置,此刻却蜷着我的母亲。毯子破出两个洞,母亲两只粉嫩并且饱满的乳头高调地露出并且扬起。乳头淌下汗滴,连那汗滴也是粉红色的。母亲捂住脸,我听到两根睫毛被她长长的指尖“啪”地压断。我听到男人说,你。我听到母亲说,滚。我听到男人说,你应该。我听到母亲说,滚吧。男人穿好鞋子,回身拥抱母亲,却被母亲赏了一记狠辣的耳光。然后便是母亲长达十几分钟的嘶嚎,似乎挨打的是她。男人是父亲在故乡唯一的朋友,有微卷的头发、直挺的鼻子和微驼的后背。他们常常聚到一起喝酒,父亲对他说,朋友妻,不可欺。

我一直不知道那天到底是母亲勾引了男人还是男人勾引了母亲,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有没有过真正的性爱。待我稍大些的时候,我想问问母亲,那时的母亲,却早已不在。

母亲一直有病。她曾不止一次让父亲给她开方子,都被父亲拒绝。父亲的理由是那些方子是骗人的,母亲却坚定地认为父亲是为了省钱。母亲是在雨季死去的。这样的季节里,故乡的女人如同不会死去亦不会老去的妖精。母亲是第一个死在雨季的女人。

父亲总想逃离故乡。他向往小镇,渴望到小镇定居。他曾与母亲商量,母亲坚定地摇着头,不。然后,对着雨,或者风,或者太阳,发呆。我想母亲怕了。她怕离开这里,她怕去小镇。然我总是认为父亲不过随口说说罢了。尽管他会修伞,会给女人开方子,但离开土地,父亲很难生活得很好。何况那时候,搬家会牵及很多。

又一个雨季,雨将临街的屋子收拾出来,摆上油盐酱醋,针头线脑,香烟白酒,父亲帮她在木墙上用油漆刷上“雨姐杂货铺”,钱就来了。那是什么都好卖的年代,一个雨季过去,雨就变得阔绰。她会买很多好吃的,有些是为自己,有些是为父亲。每天父亲都要去镇上找她,骑着自行车,来回四个小时,父亲并不嫌累。后来,父亲甚至会住在镇上,宿在雨的木屋。镇上很多人都认识父亲,去雨的杂货铺,不喊雨,只喊父亲。伞,给拿包烟!他们称父亲为“伞”,父亲很满意这个外号——伞与雨是一对矛盾的存在——有雨才会有伞——伞抗衡雨,离开雨又毫无意义,失去自我——父亲美滋滋地拿烟收钱,将泡在故乡雨里的母亲和我忘得干干净净。

翌日黄昏时分,父亲回到家中。走进院子父亲就闻到铺天盖地的死亡气味,如同皮革发霉、稻草发酵,气味在院子里翻滚,险些将父亲灌倒。父亲扔掉自行车,叫着“毁了毁了”,跌跌撞撞地冲进屋子。他见到身体冰冷的母亲。母亲直直地挂在房梁,一只鞋子滚落床前。年幼的我抱着那只鞋子,表情呆滞地研究着鞋面上的图案:两朵荷,两只戏水的鸳鸯。

死去的母亲让人恶心。自缢前她扎紧裤腿,试图死得干净,结果却变得更脏更臭。父亲用了整整一夜才将她冲洗干净。冲洗干净的母亲变回一朵洁净的莲,我重新闻到她的芳香。

我对父亲充满憎恨又充满感激——父亲让母亲在雨季里自杀而死,却把我送进县里最好的学校。后来我考上师范,学音乐,认识了鑫,与鑫有了刻骨铭心的恋情。鑫学的是体育,却精通琴棋书画。鑫仪表堂堂,又高又壮,敢与牛比力气。鑫迷恋我的身体。他表达迷恋的方式是不停地画我的祼体。一张又一张,姿态各异。然他从没有要过我。

母亲死后,父亲再去镇上,只能将我托付给邻居。故乡很大,很散,沟渠与河流将平坦的土地切割得如同杂乱无章的蛛网。最近的邻居距我家足有三里之遥,父亲丢下我,对邻居说,麻烦你。

邻居不怕麻烦,因为父亲总会塞给她一点钱。父亲说这些钱是给妮买奶粉的,但邻居总是将钱昧下,然后用她的奶喂养我。至今我仍然清晰地记得她的乳头:左边大,右边小;左边淡红,右边暗红。当她的女儿也想吃奶,我和她的女儿就会一人一个乳头,“叭嗒叭嗒”地咂。那个雨季她被我们咂得很瘦,身体却仍然水灵,乳房却仍然饱满。我还记得她叫采菱。这是一个应该出现在戏曲里而不是出现在故乡的女人的名字。

旱季时,采菱乳汁干涸,父亲也不再往镇上跑。他缩在墙角看书,我咧开大嘴,“嗷嗷”地哭。父亲烦躁地丢开书,凑近我。饿了?我哭。渴了?我还哭。父亲往手指上吐一口唾沫,笑着抹上我的嘴唇,然后继续看书。杀死父亲的想法正是那一刻在我的心中扎根,然后越长越大,开出花,长出果实,结出种籽,将我的脑子和身体变成复仇的森林。每天我驮着森林走路,吃饭,睡觉,唱歌,跳舞,教孩子们唱歌跳舞,现实中与木做爱,意念中与鑫做爱,我倍受折磨。

我成了父亲的累赘,所以父亲曾一度想把我扔掉并终于付诸行动。过完年,父亲决定搬去镇上,他将所有东西收拾妥当,盯着我抽烟。父亲一连抽掉五根烟,抱起我,走出村子。他走出很远,将我放进一条沟渠,旁边,一只死去的狐狸正被一只鹰开膛破肚。父亲又抽掉一根烟,在我脸上摸了摸,捏了捏,掐了掐,起身离开,没有回头。我看到他越走越远,风和黄沙让他变得越来越模糊,终于彻底不见。身边的狐狸已成一副白色骨架,现在鹰盯紧我,喙上血迹斑斑。我知道我大限将至,因为我看到小鬼。小鬼们纷沓而至,皆奇形怪状,一身红袍。他们挤眉弄眼,嘻嘻哈哈,我想他们一定在商量是烤了我还是煮了我。然后,小鬼之中,突现父亲。父亲赶走小鬼,抱我入怀,他的胸膛比我的身体还要冰冷。一滴泪未及落下,便结成冰,冰珠砸上我的脸,如玉击盘。父亲亲着我的眉毛,哭着说,妮,去镇上。

我的一个脚趾被严重冻伤。那伤伴我一生。连同我对父亲的仇恨,以及感激。

搬到镇上的父亲不再修伞和开药方。都说父亲有钱了,不屑再做那些事情,但我知道是雨不让他做。父亲可以迷倒雨,也可以迷倒别的女人,雨不想给父亲太多机会。或者说,以前的父亲是放养的,现在的父亲是圈养的,以前的父亲没有主人,现在的父亲必须听话,这大不同。每天父亲守着杂货铺,抽着烟,眼里偶见故乡的轮廓。雨坐在他的身边,往嘴里丢着瓜子,嗑出满屋香气。幼时记忆里,雨总在不停地嗑着瓜子,这让她的两个门牙之间磨出一个明显的凹糟。那凹糟非但没有减损她的美丽,反更更增添她的妩媚和慵懒,有时父亲与她接吻,就会不停地用舌尖弹击着她牙齿间的那个凹糟。我听到清脆的“啪嗒啪嗒”的声音,就像一个小鬼在啃食一个孩子的手指。我迷恋那种声音。

父亲总会见缝插针地溜出杂货店,到镇上闲逛。镇子不大,一条叫做“红水河”的河将小镇分成镇北和镇南。“红水河”最初叫“清水河”,是鲜血将它染红。

据说解放以前,住在镇南的都是有钱人,住在镇北的都是穷人。解放以后,没过几年,镇南和镇北就变得一样穷。四九年旱季,国军赶走共军,将绑得像粽子的俘虏拉到河边,让他们面朝河水跪成一排,然后从第一个人开始,一枪一枪地打;到了雨季,共军打回来,赶走国军,同样将五花大绑的俘虏拉到河边,让他们跪成一排,从第一个人开始打……那年雨水很大,洪水泛滥,水中裹挟了大量的泥沙,河水混浊不堪。然待洪水退去,河水却并没有返清。便有人说,死人太多,血水渗进河床下面了。又有人说,死的那些人,都成了鬼。鬼每天拿根针扎自己的脖子,河水就成了血水。两种说法都不可信,毫无道理。可是后来,从来不见荷花的河里竟然长出荷花,事情就变得诡异并且恐怖。起初荷花们老老实实在河水里生长,后来就蔓延到岸边,甚至蔓延到人行道上。人行道上的荷花完全变异成向日葵的习性,它们迎着太阳,并不理会干燥坚硬的街道上不见一滴水。最初的花苞是粉红色的,然后越来越红,越来越红,到它完全绽放之时,迎向阳光,几乎可以看清花瓣上错综复杂的血管。当花朵们受伤,就会流出深红的黏稠的微腥的血。夜里,有时候,河水深处会传来令人毛骨悚然的惨叫和哀求之声。曾有个参加过枪毙国军的镇上男人终忍受不住,在有月的夜里投河而死。有人见过他投河的情景,说他至少在河面上狂奔二十余步才慢慢沉下去。沉下去之前,他甚至从容地抷起一抷河水,一饮而尽。然后月光如血,红水河散发出阵阵血腥。这件事越传越邪乎,所以后来,很少有人再敢在夜里去红水河边。包括胆大如牛的鑫。

可是父亲敢去。他说他没有杀过人,碰到鬼也不怕。他去,雨不敢去,他便自由了。后来我知道镇上还有一个女人敢去。那女人叫花。父亲在河边遇见了她。

第一次父亲就知道花不是镇上的女人。即使闭着眼睛仅凭嗅觉,父亲也能清晰地辨出镇上的每一个年轻女人。我常常怀疑父亲至少与镇上一半的年轻女人做过爱。雨也这样认为。

父亲和花遇到第三次,父亲就脱掉了她的裤子。确切说是花主动脱掉的,她雪白的胯部靠紧父亲,雪白的胳膊缠紧父亲,如同牵牛花不讲道理地缠紧树干。那是花来小镇的第三天,那一天,细雨濛濛。父亲与花在雨里的河边交欢,他们用了公狗干母狗的姿势和热情。然后,当父亲疲惫不堪地回来,雨嗅到陌生女人的气息。

那气味让她忧伤并且惊悚。

第二天早晨,雨变成高僧。她问父亲,她从哪里来?

父亲老老实实地回答,不知道。

到哪里去?

不清楚。

那你也敢?

兴起。父亲说,以后不了。

不可能。只要得空,父亲就去红水河。花必在等他。花与父亲,一种无与伦比的心灵感应。

父亲问花来小镇干什么,花说她想寻一处好地方住下。父亲问,男人呢?花说如果这地方,恰好有她喜欢的男人。父亲问,什么地方好?花说,水。美妙的水。让人踏实的水。父亲说,这里呢?花看看红水河,摇头。父亲坐下抽烟,看河面上冒出一个很大的水泡。水泡訇然炸开,血光飞溅。你说得对,这里阴气太重。父亲说,我倒想起一个地方。

父亲带花去故乡。他对花说,这里有风有水,挺好。父亲愣住了,他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在花的面前说故乡的好话。有风有水,就是风水。风水挺好,就是故乡挺好。可是他曾那样强烈地渴望离开故乡,对故乡以及故乡的人们,近乎绝情。他带花去老屋,现在那里被一群蛇鼠之辈占据。他带花去里屋,母亲洗澡打湿的地面还未干燥。父亲闭上眼,睁开眼,他看到挂在房梁上的摇摇荡荡的母亲。母亲剧烈挣扎,屎尿齐下,香喷喷的母亲变得比狗屎还臭。发霉的皮革气味和打湿的铜锈气味铺天盖地,母亲的惨叫声如同澡盆里的水,溅泼得到处都是。父亲连滚带爬地逃出屋子。

那天他去了母亲的坟头。平坦的坟头安安静静,似乎母亲从没有来到世间。父亲给坟头浇透水,他听到铁器淬火的“嗞嗞”声。

他问花,想住下吗?花说,试试。父亲就回到小镇,花就住在故乡。据说花有很多钱,她从随身的包袱里随便掏出一件,就能买下一条街。然父亲绝非为她的钱——父亲从未从她那里得到一分钱——父亲以后也不打算从她那里得到一分钱——父亲优点分明:喜欢钱,却从不吃软饭——父亲迷恋的是花的身体,以及她与故乡和小镇的女人们迥然不同的口音、气味与呻吟——我想父亲对她,有爱情。

就像对母亲的爱情,或者对雨的爱情。

花在故乡的出现惊动了故乡的人们。消息在第二天传进雨的耳朵,雨笑着问父亲,你是把她送走,还是把她接回?

父亲说,只是间老屋……

雨说,她像尘……

尘是母亲的名字。尘也是我的名字。突然父亲发现,花真的很像母亲。长相像,口音像,气味像,呻吟也像。

想父亲与花是在红水河边相遇,想相遇那天若有若无的发霉的皮革气息,父亲突然感觉,也许,花就是尘,尘就是花。叫尘的女人变成了鬼,叫花的女人延续了尘的生命。——尘变成花,花变成尘。——尘终究变成花,花终究变成尘。

一回事。

父亲的怀疑是有道理的。母亲也是外乡人。多年前父亲在旱季的沟渠里将母亲捡到,那时的母亲骨瘦如柴,奄奄一息。母亲感激父亲。她说她在旱季出生,在父亲背她回家那天出生,但其实,那时,母亲已是少女。

母亲生在旱季,死在雨季。在故乡,母亲是一个悲剧的存在。

母亲与花非常像,但母亲丑,花漂亮。世间事就是这般奇怪并且自然,就像狼与狗,猞猁与猫,橘子和橙子,它们如此相似,却又如此不同。花非尘,尘非花。花占据了父亲的老屋,却不能复制母亲的爱情。

父亲欺骗了花。花只知雨季,不知旱季。旱季到来之时,花干燥松弛,唇上裂开一道道血口。每天花闷在老屋里看风,舔着她的嘴唇,就像暮年的鬼。一个月以后花离开父亲的故乡,无影无踪。几个月以后花重回小镇,告别父亲。

花在雨季重返小镇。重回小镇的花,光彩动人。

父亲问她,打算去哪?

花说,我知道一个地方……

花说的那里是一片沼泽。沼泽紫气氤氲,芦苇丛生,高高的大坝“G”字形环绕。大坝将深不见底的大水挡在沼泽以外,站在沼泽,抬头看,大水高悬空中。

父亲说,要去?

花说,去。

因为大水?

还有男人。

沼泽的深处,有花喜欢的男人。男人去镇上卖鱼,他形同红鲤。男人有水灵灵的嗓子,卖鱼时候,将吆喝变成戏词。花来到那个小镇,闲逛之时,凑过去听。听一段,脚就软了;听两段,身子就软了。夜里男人露宿在一个叫做“十二门楼”的地方,那里荒凉颓废,如同十二座毫不相干的孤坟。花过去,不说话,紧挨着男人躺下,一只手搭上男人的腰畔,竟很快睡熟。夜里她做了一个梦,梦见男人剥开她的衣衫,温柔并粗鲁地将她进入。醒来,见男人闭着眼睛,迷迷登登,动作不止。她想男人仍在梦中吧?男人仍在梦中,她不忍将他扰醒。梦里的男人英俊勇猛,表情郑重,她想起男人白天里对她说过的话。男人说,大水。清晨,待男人醒来,见到她,大惊失色。她冲男人冁然一笑,说,想不想要个女人?她的身底下,一滩殷红的血。

她不是处女。她没有欺骗男人。那血迹来路蹊跷。后来她想也许她在遇到男人以后重回处女之身。当遇见喜欢的男人,当知道喜欢的男人看重那层薄膜,那膜就会主动愈合,为她成全一片尚未开发的土地。世事之诡异,科学与经验,永远无法解释。

那年花才十八岁。尽管她告诉父亲,她二十二岁。其实十八岁的花和二十二岁的花没有任何不同,反正父亲都要她,反正父亲都不要她。

不管如何,我始终认为,花与父亲是有爱情的。花爱沼泽里的男人,也爱父亲。就像多年以后花爱上一个叫鲲的男人,却仍然爱着沼泽里的男人。尽管那时候,沼泽里的男人,早已经死去。

花离开父亲,奔向沼泽,从此没有回来。那一年,雨又开起一个成衣店、一个水果店,一个干果店和一个酒店。雨的生意越做越大,穿戴与吃喝,愈来愈讲究。她受人尊敬,走上小镇的街道,所有人都向她问好。当然有男人主动向她献殷勤,甚至赤祼祼的挑逗,她冲他们笑,大度地将他们原谅。但我知道她还是对一个男人动了小许的心思。那男人是一个挑夫,有着令女人意乱情迷的腹肌和眼神。我还知道雨只是对他动了心思,送他一件衣服或者几斤干果,给他擦擦汗或者多看他几眼,一点点暖昧而已。雨绝不会与他偷情。雨有她的底线。

雨的底线是不与父亲以外的任何男人上床。雨对父亲说这句话时,我也在场。雨想以她所谓的妇道来拴住父亲,但,没有用。父亲对母亲有爱情,对花有爱情,对雨有爱情,还可以对别的女人有爱情。或者,爱情在父亲这里是分等级的,尘、花和雨,占了前面的等级,小镇上的其他女人则全是后面的等级。更或者,父亲与小镇的女人们偷情时,没有爱情。那时他只为让他的龟头快乐——从雨那里所不能得到的独特的快乐。不管如何,我理解父亲的无耻。父亲毫不隐瞒他的无耻,我尊重他。这与我总想杀掉他并不矛盾。也许我是小镇上唯一尊重父亲的女人。

雨试图以她的所谓妇道来拴住或者感动父亲,她忽略了一个事实:无论她现在如何贞洁,她早已不守妇道。父亲之前,她有丈夫。丈夫在新婚那天被一辆汽车从腹部碾过,从此瘫痪在床。不仅瘫痪在床,还失去男人的能力。起初他还与雨同居一室,后来,两个人就分室而眠。是他提出来的,他说,每次面对雨美妙并且火辣的身体,他都想死去。后来雨想也许这不是真正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他想给雨制造一个与别的男人偷情的环境。他无比伟大,接近圣人或者成为圣人。夜里雨听到他摇着轮椅上厕所的声音,听到他的轮椅被木门卡住的声音,雨想帮他,却总是被他拒绝。然后雨遇到父亲,父亲修完伞,装模作样地为她拿脉。父亲看着她的脸,女人般的凤眼瞟啊瞟啊,雨感觉父亲的目光里伸出手,爱怜地将她抚摸。第二天,第二次,父亲再一次路过街口,雨喊她进屋。雨送父亲两块腊肉以示感激,父亲没接腊肉,直接将手按上雨的胸脯。父亲的动作并不温柔,然那一刻,雨幸福得浑身颤栗。她闭上眼睛,泪如飞雨。父亲粗鲁地将雨顶上木墙,强劲并且连贯的动作让整面墙像一张纸那样呼扇呼扇地变了形状。雨的丈夫就躺在隔壁,他狰笑着,瞅着天花板,看一滩水渍幻为一个妖冶的女人。他扭曲了脸,闭了眼,少顷,张开嘴,射出一颗带血的牙齿。牙齿深深嵌入木墙,父亲感觉整面墙壁猛地震了一下。

他在五天以后死去。他摇着轮椅,走过红水河,轮椅猛然颠簸,他和轮椅一起扎进河里。人们捞他上来,见他还睁着眼,攥着拳头。都说他是自杀的,因了雨和父亲,然雨和父亲都认为他是不小心。那不正是他所希望的吗?既然是他所希望的,他没有自杀的理由。

他不小心。父亲说。

他太不小心。雨说。

说时,两个人浑身赤祼,紧紧缠在一起。他们在雨季的小院里做爱,他们与土地一样肮脏,与天空一样潮湿。

丈夫死在红水河,这是雨再不去红水河的理由。花去了沼泽,这是父亲再不去红水河的理由。不仅夜里不去,白天经过时,也会绕开很远。我想雨对红水河是愧疚并骇惧的,而父亲又多出忧伤。那年雨水很大,红水河暴涨,浮萍们挤满河面,又在一夜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浮萍消失以后,河水更加混浊动荡,荷花疯长。它们再一次蔓延到岸边,蔓延到人行道上,与砖石争抢地盘。有孩子从人行道上挖到藕,拿回家,却被脸色煞白的母亲扔开很远。

红水河里的藕,刀刀见血。

有关雨与父亲后来的事情,也是刀刀见血。不过我有好多年没有见过父亲和雨,有关他们后来很长一段时间的生活,我只能从父亲以及别人的嘴里略知一二。

初中时我开始住校,那时我认识了鑫。学校在另外一个小镇,距我的小镇相距不远,却没有太过分明的雨季和旱季。那里甚至能够模糊地分出春夏秋冬,春天里,我与鑫手拉着手,去金灿灿的油菜花地里抽烟。

鑫与我镇上的家只隔着一条街。之前在镇上,我们却从未相见。

鑫搂着我,强壮的肱二头肌压紧我纤细的脖子。他说他毕业后就回镇上娶我,我说不行。我得考师范,我说,如果你想娶我,你也得考师范。

可是你会唱歌跳舞,我什么都不会……

你会画画。

瞎画……

你还会打篮球,我说,你考体育吧。

与那些弱智俗气的女生一样,看到鑫在篮球场上飞奔,我就爱上他了。确切说,看他一次次犯规,一次次将对手掀翻,我就爱上他了。我喜欢不守规则的男人,我认为这样的男人要么大成,要么大败。父亲是一个特例。他不守规则,却既没有大成,也没有大败。在女人面前,父亲是骄傲的,又是自卑的。偷情的时候,他比任何男人都像男人。然而穿好衣服,走路,说话,他比任何女人都像女人。

鑫顺利地考上师范,我却没有考上。我在镇上复读了一年,鑫每次假期都回来看我。他的身体越来越强壮,下巴上冒出淡青色的胡须,脖子上刺出尖锐的喉结。夜里,我们在学校操场上偷偷喝酒,鑫告诉我,待毕业,他想回小镇。

可是我不想回去。

你必须回去。我得娶你。

我不回去。

鑫生气了,强行拔出我插在嘴里的酒瓶,如同强行从我的身体里拔出他冒着白烟的阴茎。他一言不发,将我扳倒,按倒。他伏上我的身体,近在咫尺地盯住我,眸子里闪出公狼般的光芒。但他没敢要我。尽管他长了男人的样子,但那时,他仍是一个男孩。他默默地压了我一会儿,起身,倒立,绕操场两圈。他的举动让我恍惚回到多年以后——回到多年以后,这无法理解,却是事实——事实上我常常在未来、现在与过去之间穿梭,我记得所有未来的事情——或者,未来、现在与过去正在不同的空间里同时发生——这不是穿越,我认为穿越是不存的——这一切只是同时发生,如同发生在另一条街道,发生在隔壁——多年以后,当我成为一个小学校的音乐老师,一个叫木的男人为取悦我,也曾这样倒立绕操场两圈。对木我也没有太多记忆与感情,但木进入过我,并彻底改变了我的生活。

那时我就强烈地意识到,与鑫,我们终将分开。

我与鑫谈了两年恋爱。到第三年,他毕业了,先我离开学校。他被分配到县里的实验小学教体育,我想也许他改变了回到小镇的初衷。既如此,当我毕业以后,当我恰巧也分配到县城,我们或许真会成为夫妻。可是半年以后,鑫来找我,说他已经辞职。问他为什么,他说,不想在县里呆。

想去哪?

回去。

为何一定要……

没理由。他说,就是想回去。

世上有这样一种男人,他们没有理由地喜欢故乡,眷恋故乡,坚守故乡。哪怕故乡将他抛弃,将他背叛,将他虐待,他也绝不会抛弃、背叛、报复故乡。也许这样的男人天生胆小,他们惧怕并排斥故乡以外任何陌生的地方。在没有亲朋好友的陌生之地,他们无所适从,胆战心惊。

我和鑫在我的集体宿舍喝酒,舍友们知趣地躲出去。我们猜一种叫做“鸡虫老虎杠”的酒令,鑫很快喝多,眼睛里闪烁出公狼般的光芒。然鑫那天还是没有要我。尽管后来,当他贴紧我的胯部,我感觉腰畔间顶着一根烧红的金属棒。那时我已下体赤祼,暖烘烘的私处热气腾腾向他打开,鑫开始颤抖,发出声声痛苦的低呼。后来他跑进洗手间,呼声止,青玉米的气味排山倒海。

你可以要我。我说。

你得心甘情愿。

我心甘情愿……

你得同意嫁我。

鑫得寸进尺了。我愿意将处女之身祭献给一个注定不会嫁的男人,我是天底下最善良最伟大的女性。他却不敢要,甚至以我必须嫁他做为要挟,起码在那一刻,我想他不是男人。

因为他突然变得很守规矩。我讨厌墨守成规的男人。

鑫回到只有两季的小镇,我被分配到远方一个缺水的小镇。我是那个乡村小学唯一的音乐老师,也是唯一会说普通话的老师。来时,我的身体水水嫩嫩,在夜间,我分明能够听到身体深处最微小的水系在潺潺流动的声音。可是渐渐地,我发现我每天都在失去身体里的水。干燥恶劣的气候也许不是最主要的原因。最主要的原因是:这里没有让我心动的男人。

没有让女人心动的男人,女人就会干渴,干燥,干涸,干裂。女人是河,男人是河的雨。

男人是河的雨。我就是河。读师范时,我有鑫。鑫离开以后,我有向往和憧憬。现在,那点可怜的向往和憧憬不复存在。我不知道鑫要回小镇干什么,我从未问过他,但我知道小镇没有篮球,没有杠铃,没有自由搏击和自由体操。他忍者神龟般结实复杂的腹肌在小镇注定派不上用场,充其量,只能让正在窗口晾衣服的少妇或者姑娘脸红心跳。

我的身体每天都在变干。整个过程虽无比缓慢却连绵不断,除了我没人发觉,包括总是给我暗示的校长鲲和总是动手动脚的体育老师木。鲲是学校的皇帝,学校就是他的王国。木是这个王国里唯一有些像鑫的男人。

木也有结实的胸大肌和轮廓分明的腹肌。木也能倒立绕操场一圈。他与鑫很像,又完全不同。鑫更像水,更内敛,更阴柔,更干净;木更像火,更热烈,更阳刚,更复杂。

那么,父亲像什么呢?水还是火?我想父亲是水与火的结合体。外面是水里面是火,或者外面是火里面是水,衣服或者皮肤将它们隔开。更或者,水与火在父亲那里,可以怪异并且完美地融为一体,水在火里澎湃,火在水里燃烧,父亲是邪恶的神。

有时父亲会给我来信,说到雨,说到自己,也说到小镇。他说雨又开起一家酒店,现在雨几乎没有时间睡觉。他说他发现自己老了,早晨起来,头发一绺一绺往下掉。他说今年的红水河竟然接近干涸,可是那些荷花依然疯长。他说有地质专家在小镇地下发现了锡矿,近些日子,小镇周围突然多出很多怪模怪样的房子,小镇变得越来越繁华。他还说到鑫。他说鑫每天无所事事地溜达,常常醉倒在雨的酒店。又说,你有男朋友了吗?

一般情况下,我不会给他回信。我想我没什么可说的。特别是最后一个问题让我反感并且忧伤。我有男朋友了吗?假如我愿意,整个乡村小镇的青壮男人,都可以成为我的男朋友。

木是木的外号。有一天,他两手平举,两腿分开,让女老师们猜是什么字。女老师们说,是太。他认真地反驳,不对,是木。女老师们便捂了嘴,个个笑得花枝乱颤。从此大家都叫他木,这个标志着又壮又大的外号让木非常满意。但某天,某时,突然之间,我认为虽然他后天长成木的壮硕,但他天生就该叫木——他叫木,鑫叫鑫,母亲与我叫尘,继母叫雨——我教着一个来自大水村的叫焱的孩子——后来焱长大了,我死在大漠——我因干渴而死,那时候,我极度迷恋干渴以及因干渴所带来的死亡或者接近死亡的快感——死去以前我的骨节变得粗大,皮肤如砂纸般干燥粗砺,我用放大的瞳孔仰望天空,我看到天空里大水浩荡——是焱找到我,静静地伴我死去——焱找到我,却并不认识我——他抱紧我,流下眼泪,那是大漠里唯一的水——雨鑫焱木尘,水金火木土,阴阳五行与我紧紧相随,让我注定无法逃离——我再一次想起父亲的话,他说我们生活的地方或许就是一粒微尘,尘悬浮空中,转动不止,于是有了雨季和旱季,有了风,有了某些时刻的天旋地转——比如醉酒,比如疲倦,比如震惊,比如爱上了某个女人……我请教学校里的地理老师,他说,你父亲说的不就是地球吗?我说,可是他还说,这粒尘或许就是我们随手往垃圾筒丢垃圾时击起的一缕尘烟中最微小的那一粒。他说,这不稀罕,我也想得到。我说,他还说,虽然垃圾是我们丢出去的,微尘是我们击起来的,但那微尘之上,仍然住着我们,住着我们周围的人,住着我们现实的世界——我们可以看到我们像细菌一样生活在上面,我们可以打量自己的一生,看我们一点点老去,直至死亡;看我们的先辈创造了文字,法律,宗教,秩序,口红,拉链,安全套,火药,汽车,氢弹……直至灭亡。世界是平行的,也是交叉的;是现实的,也是虚拟的;是具象的,也是抽象的;是往前的,也是往后的,甚至片断的。时间与空间可以脱离我们现有的世界存在,所有的时间与空间又都平行并且交叉,现实并且虚拟,具象并且抽象……就是说,死去与再生可以同时发生,过去与未来可以同时发生,你可能遇到刚刚出生的你,也可能遇到已经死去的你。生与死没有界限,你与我没有界限,男人与女人也没有界限……他听不懂了,摇着脑袋,说,这已经是哲学而不是地理了。他给我倒一杯茶,趁机摸了我的手。你的手真干,他飞着眼睛说,看来我得送你一瓶擦手油。我往外走,他在后面喊,晚上有时间吗?来我宿舍,一起吃饭。

对很多男人来说,吃饭暗示着暖昧,调情,甚至赤祼祼的性交。我并不反感跟他暧昧和调情,但我拒绝跟他性交。事实上,只要我挨上男人,必想起我的母亲和父亲。我会认为那个正在进入我的男人就是父亲,而我却并非母亲。我可能是与父亲有过肌肤之欢的任何一个女人,涓,鸿,蓉,沥,杨,琴,俐,汤,英,彤,晴,寒,娼,山,月,霜,梅,莓,桦,森,芳,群,漠,铃,海,莲,桂,琨,原,晴……包括雨,甚至花。这是一种非常痛苦的感觉,我总是有一种被强奸的痛苦和恐惧。我想这肯定是因了我对父亲的仇恨以及对母亲的怜悯。有时我真的想变成母亲,真的想,我想母亲或许不是因自缢而死,而是因干涸而死。虽是雨季,虽她的身体看起来水当当水灵灵水汪汪水盈盈水潺潺,但其实,如水的外表之下,她早已干涸。是父亲让她干涸。父亲滋润了太多女人,却让他的妻子一点一点干涸而死。父亲无比残忍,母亲无比可怜。

小镇缺水,却有一条河。尽管河多时是干涸的,然它毕竟是河。我去学校的第三年,夏季里,那条河终于盈满。木老师喜欢在夜间拉我去河边,让我在如水的月光里看他倒立,打少林拳,耍武当剑,或者搂着我的细腰,讲他的伤心往事。我知道他的真正目的是想与我做爱。他注定不会娶我,我也注定不会嫁他,但他仍然想与我做爱。在这个近乎封闭的小镇,我狭窄干燥的身体也许是他释放雄性荷尔蒙的唯一出处。

我不喜欢他,但他是镇子里唯一像鑫的男人。我任他剥光衣衫,仰躺在松软并且温暖的河滩上,无所顾忌地将散发着淤泥气息的私处冲向月亮和灰蓝色的天空。他果真像木,伟岸硕大到难以置信。短暂的不适之后是排山倒海般的快感,他让我呼吸加快,让我即使张大嘴巴也不能呼吸,让我颤栗、抽搐、痉挛、一次次缩紧身体绝望地哭泣,喊叫,骂了他又骂了父亲。我常常怀疑进入我的不是他的阴茎,而是他阴茎的影子。我如此娇小,如此狭窄,如此干燥,之前,我想也许绝没有男人可以进入到我。

一次,两次,三次,我们在沙滩上交欢,在苇丛间交欢,在河水里交欢。与他在一起,看不到希望,却不想结束。终那次,我们的交欢被那个叫焱的孩子打断。他尾随了我们,然后被我们险峻的姿势和肮脏的言语吓坏。他跑回学校,战战兢兢地到处宣扬,木老师淹死了我!

那些话,只是我与木的调情。那些姿势,只是木试图更加深刻地刺激到我。其实那天木只是拖我下水,让我在水里与他完成。——木总是嫌我太过干燥。

后来焱说,他喜欢我。听到这句话我笑了。那时我已经二十多岁,那时焱不过还是个十二三岁的孩子。十二三岁的孩子懂什么叫爱呢?或许他爱的只是我的身体吧?他看到我在月光下一次次被木剥光,看到我结构复杂的身体,看到我挣扎,听到我呻吟,就爱上我了。生理上的感觉总是先于心理上的感觉,男孩们在不懂什么是爱情之前,早已懂得什么是做爱。

因了这件事情,我告别学校。虽然木和鲲将我苦苦挽留,但我知道我非走不可。我不想成为小镇人们茶余饭后的消谴,不想木因了这件事情前途受阻。我走的时候,焱去送我。他静静地跟在我的身后,帮我提着行李。我回头递他一个微笑,他的脸就红了。他将我的行李往肩膀上颠颠,我听到牙具盒与洗脸盆碰撞出当当的声响。

我的故事先我到达父亲的小镇。父亲去车站接我,我发现他真的老了。他扛着我的行李,灰色的头发在风中飘扬。他深深地弓着腰,这让他的衣服显得很大,很破旧。风中,他说,他千方百计把我送出去,想不到我又回来。

我也想不到我会回来。如果不是焱,如果不是木拖我下水,如果不是我太过干燥,我想,我也许会在那个乡村小镇呆够一辈子。我不喜欢那里,但我可以忍受。不过回来也好。回来,小镇上还有鑫。

回到家,我没有看见雨。父亲带我去酒店找她。她穿着一件黑色的男式背心,领口低垂,露出粉白并且迷人的乳沟。她坐在仓库里的一箱啤酒上,对我说,以后给我做帮手吧!可是我对酒店毫无兴趣。我到底对什么感兴趣,我也不知道。甚至,那时候,曾经让我极度迷恋的新疆舞,我都懒得去看一眼。

后来父亲告诉我,那件背心并不是他的。据说是一个叫淼的年轻男人送给雨的。淼在小镇呆过半月,却让雨用尽她余下的时间等他。父亲不知道雨到底有没有与淼偷过情,就像我不知道母亲到底有没有与父亲的那个朋友偷过情。有没有都正常。这世间,什么都可以理解,什么都不可以理解。

我找到鑫。夜里鑫拥着我,去红水河边。红水河还是老样子。水不大,微红,微腥,密密匝匝的荷花侵占了干燥的陆地,荷花与荷花之间,香蒲们不甘落后。鑫说他查过小镇的历史,几千年以前,小镇是一个湖泊。也许我们看到的这些荷花是几千年以前的。鑫说这句话时,竟有了父亲的模样,我们回到了几千年以前,或者荷花们来到了几千年以后。

鑫听说了我的故事,但他并不嫌我。他甚至感谢我的意外,因了意外,我别无选择。别无选择的除了小镇,还有男人。换句话说,他认为,因了我的“身败名裂”,我会万般无奈并且心甘情愿地嫁给他。

我开始瞧不起他了。我觉得他应该像一匹狼,但现在他更像一条狗。他应该征服的是处女时的我,骄傲时的我,目空一切时的我,而非现在的我。当然现在我也骄傲,也目空一切——我并不认为两个年轻的教师在河边做爱是一件多么伤风败俗的事情。

更让我瞧不起的是鑫的职业。现在,他如牛般的强壮身体终于派上了用场。他成为小镇的头号屠夫,专杀牛。

我见过他杀牛的场面。他牵着牛,一路走到红水河边。牛低垂着眼,温顺地跟着他,配合着他,一声不吭——那一刻他变成我的父亲,而牛变成我的母亲。绝大多时,母亲也是这般逆来顺受——然当他将刀举起,我看到牛的眼泪。眼泪滚落,将干燥的地面烫出“嗞嗞”的声响——母亲也是如此吧?哪怕她将身体变成仙人掌般或者塑料布般密不透水,但她过多的哭泣仍然让她一点一点脱水,直至干涸和死亡。鑫笑着将刀捅进牛的身体,牛开始颤抖,抽搐,痉挛,却仍不叫——母亲在死去以前呻吟过吗?我记不清了。我记得我坐在地上,看她挂在绳子上颤抖,抽搐,痉挛,看她的脖子一点一点抻长,看她的身体一点一点抻长,看她的两条腿一点一点抻长,看她看着我,目光一点一点抻长……我觉得非常好玩,好玩极了。我几乎记得所有细节,唯记不清母亲是否喊过,叫过,呻吟过——我又想,鑫也许不是父亲,鑫只是那根挂在房梁上的绳子——绳子结束了母亲,让母亲喊不出声并且永远喊不出声——小镇上所有的牛见到了鑫,都马上变成哑巴。外乡所有的牛来到小镇见到鑫,都马上变成哑巴。然后鑫将牛肢解,我看到热气腾腾的仍然蹦跳不止的心脏。有时牛还睁着眼睛,看着它的心脏,看着面前的鑫,近处浑浊的河水,远处灰色的天空。鑫在红水河边挖了一口井,井水清澈,他用井水清洗牛的内脏。有时他会将牛肠缠上脖子,又将牛角顶到胯部,吓唬那些远远地看他杀牛的孩子。因了锡矿,小镇上的人越来越多,他的牛肉总是供不应求。鑫说,他会为我盖起一栋豪华的三层小楼,如果我愿意,什么都不必干,只需每天给他唱歌跳舞就行。

做爱呢?

看你心情。鑫捧出牛巨大的散发出阵阵臊气的膀胱,说,你若不想,我绝不强迫你。

我反感他这样的回答。他杀的牛越来越多,活得却越来越像一条狗。我想要的回答是“要”、“要做”、“我要天天干你”等这些很男人很强势很蛮不讲理的话,而不是这样的尊重。“相敬如宾”仅限于那些迂腐的古人,我想以后,当我为他宽衣解带,当我们做爱,他极有可能会对我说声“谢谢”。

我仍然爱他,然当想到他用刚刚攥过牛肝牛心牛膀胱牛睾丸的手摸我,我就不舒服。我想我应该适应一下,现在就开始适应,而不是以后。也许适应得多了,那种反感就不存在了。我对他说,要我吧。他说,不行,我想留到新婚之夜。我说,现在我想嫁你了。他说,好饭不怕晚。那一刻我已将自己剥得净光,在他杀牛如麻的红水河边,在阴风阵阵的秋夜。那一刻,我杀了他的心思都有。

他盖起一座三层小楼,我们订下婚期。订下婚期那天他来到我家,见了父亲和雨。他给雨带来苏州甜点,雨说,我喜欢吃。他给雨带来新疆核桃,雨说,我喜欢吃。父亲递给他烟,他说,我不抽烟。父亲递给他酒,他说,我不喝酒。他在我家坐了一会儿,说还得杀牛,就离开了。离开以后,父亲皱着眉说,以前他不是烟也抽酒也喝吗?我替他回答,戒了。父亲皱皱眉,说,那算什么男人?似乎鑫不是不沾烟酒,而是不能行男人之事。雨对他倒是没有半句指责,却在他走了以后,直接将那些苏州甜点和新疆核桃全部扔进垃圾箱。

然后鑫就出事了。

鑫牵牛去红水河边,完成一个屠夫的任务和职责。那是他亲戚家的牛,鑫每年都要见它多次。牛温顺地走在鑫身边,偶尔抬头,递鑫一个复杂的眼神。鑫突然发现牛在冲他微笑,像人类那样对他微笑。鑫有些紧张,拍拍牛,说,再苦再累,你终究是一道菜。不是我想要你的命,是你的主人想要你的命,是吃你的人想要你的命。牛流下眼泪,跪倒,却不是跪向鑫,而是跪向红水河。后来鑫告诉我,牛跪下的那一刻,他怕了。不是心生怜悯的那种怕,而是担心报复的那种怕。他说有那么几个瞬间,他甚至看到天空里出现观音菩萨的模样。菩萨站在云端,天地祥和。鑫说他的两腿从未像那样软,好几次,险些坐到地上。他闭了眼,咬咬牙,手起刀落,牛发出一声闷哼,瘫倒在地。瘫倒在地的牛仍然冲他微笑,一边微笑一边慢慢地闭上眼睛……鑫朝掌心里吐一口唾沫,口里念念有词,给牛开膛破肚。他掏出牛肝,牛肺,牛胱膀,牛心脏,巨大的心脏在他的手间蹦跳不止。他回头,冲围观的人群笑,他认为一切都过去了,接下来,便是他熟稔并且轻松的工作,然牛在这时候突然站起!牛几乎流干它所有的血。牛几乎失去它所有的内脏。牛的身体正在失去最后一丝温度。牛死去至少半个小时。然牛还是突然站起,没有任何前兆。牛站起的瞬间,血淋淋的肠子突然像鞭子那样甩开,抡出很远,缠上鑫的脖子。鑫愣了一下,叫声“我的妈啊”,扔下刀,地上打着滚儿,试图解下缠住他的脖子的牛肠,却被它越缠越紧。鑫的呼吸慢慢变得艰难,他挣扎着坐起,靠上一棵树,摸到掉落旁边的杀牛刀,试图将肠子割断。那是极其怪异的场景,因为在旁人看来,他更像在拿刀抹自己的脖子。是时,仅剩一具空壳的牛深低下头,猛冲过来,牛角对准他的胯部,鼻子里发出“哞”的一声,将他高高地顶上了天。空中的鑫发出一声牛般的惨叫,翻两个跟头,砸落在地,就像在坚硬的水泥地面上摔碎一只瓷器。缠绕在脖子上的牛肠在那一刻全部散落,仅余空壳的牛在那一刻訇然跌倒。鑫躺在地上痛苦地号呼,颤栗不止的身体弓成可怕的“之”字。人们围上来,见他的胯部流出黏稠的黑血。红水岸边臊气熏天,所有人都坚定不移地认为,那气味并非来自于已死的牛,而是来自惨叫声声的鑫。

鑫就这样被废掉。据说医生将他的阴茎割掉一截。据说那截阴茎被鑫用油炸透,挂到内屋的房梁,天天观望。此是古时太监的做法,鑫悲惨到了极致。当然这只是据说,小镇上没有任何人见过,但鑫的脾气从此变得温顺如牛却是事实。还有,从医院回来的鑫变得胆小如鼠,不小心见到牛,就会浑身发抖,连连求饶,甚至口吐白沫,瞳孔放大。后来他干脆整天将自己关在家中,不再上街。有一次他被电视上突然出现的一头牛吓坏,整整三天,他滴水未进。

不必父亲站出来反对,鑫主动放弃了我。我去找他,他躺在床上,冲向我一个光光的稍有苍白的脊梁,任我说什么,都不答。我抚摸他的肩膀,他抖了一下,说,我不行了。声音里带着哭腔。我站起身,往外走。其实那时我非常想说“你行不行我都嫁你”,但我试了又试,终没有说出口。

我自私。我不想守活寡。尽管我仍然爱他。我认为这与爱情没有关系。他失去男人的能力,就不该继续霸着一个女人。哪怕是名誉和形式上的。世界上谁都没有这种权力。

鑫在一年以后离开小镇,去了远方。他曾那样迷恋小镇,但现在,小镇是他的地狱。我能猜出他以后的日子——他去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安安静静地找份工作,熬他余下的生命。他绝不会谈恋爱。当有女人喜欢他,他必会以种种借口推脱。无比残酷的是,假如他爱上某一个好女人,他连自慰的能力都没有。我相信这些事情终会发生——他爱上女人。他假装没有爱上她们。夜里他一次又一次失败的自慰——他离开时,说话的声音已经纤细了很多。

小镇会成为他一生的噩梦。

所谓魂牵梦绕,正是如此。

他仍是男人。他是女人。他仍是男人。

红水河那般诡异,让一头死去的牛突然间灵魂附体,然后对杀牛成性的鑫完成了让他从此生不如死的报复。几年来红水河刚有些慈悲的假象,几年来小镇上的人们刚刚对红水河失去应有的警惕,现在,人们再一次谈河色变。牛是红水河里所有死去的牛的冤魂的集合体,更是所有死去的人的冤魂的集合体。所有的冤魂在那天午后终于找到释放的出口,它们让红水河再一次变得阴气逼人。即使在夏天,在白日,那里的气温,也会明显低于别处。

父亲日渐老去。雨忙得像风,无所事事的父亲开始重拾修伞和望闻问切的营生。说“营生”不太准确,他只想以此来接近小镇上的女人。然那时,再也不会有女人找他。父亲弯着腰,站在女人们的门前,说,不收钱。免费也没人找他。父亲终于无比悲哀地发现,之前,他以修伞和望闻问切为借口来亲近女人,女人也是以修伞和望闻问切来亲近他。换句话说,他年轻时,再破绽百出的借口,也能百战百胜;现在,再天衣无缝的借口,也无人理睬。

父亲告诉我,很多时,当借口被揭穿,不是借口的本身,而是利益的本身。利益分很多种,钱,权,性……最直接的,最纯粹的,便是性。

我想起鑫。我不愿想起他。但我总是想起他。

镇上的多事者给我介绍了几个男朋友。我看不上他们。仅有一次,我对其中一个男孩稍有好感,聊了一次,又聊了一次,他便约我去县城逛庙会。我知道他的真实用意,我问他,你是想逛庙会,还是想干我?我想假如他坚持前者,我会毫不犹豫地与他两断。我讨厌男人为这件事寻找借口。我认为这是对女人的侮辱。

他想了很久,抬头,说,他想要我。我从他的眸子里看到急不可耐的真诚。

他抓我的手,我没有反对。他摸我的腿,我避开了。如果是在没人的地方,也许我会换一个姿势,尽量让他摸起来方便一些。但那是在公共汽车上。自鑫出事,我越来越不喜欢男女在公众场所无所顾忌地亲昵。我想这会刺痛鑫。这远比在一个饥肠辘辘的人面前胡吃海塞或者打饱嗝严重得多。尽管我知道,鑫不可能看到。

我总是想起他。我恨自己。

庙会上我见到一个非常像雨的背影。她静静地走着,身边陪着一个男人。我没有追上去。我想那绝不可能是雨。后来父亲无意中说起那天雨并不在小镇,至于她去了哪里,父亲和我都没有问。不管如何,我都不愿意相信那是雨。曾经的父亲妻妾成群,但假如雨在外面有了男人,我与父亲一样,都不舒服。

雨曾经说过她的底线是绝不与父亲以外的男人上床。但很多时,时间会改变一切。

不管那是不是雨,雨都非常可疑。

那天我终未与那个男孩做爱。因为后来,男孩不停地灌我喝酒。我对他说,可以了。我的意思不是酒可以了,而是我们可以上床了。但他说,不,再来一杯。他灌我也灌自己,那天他喝下一条红水河。我不知道他是想灌醉我还是想灌醉自己,但我不喜欢这样的方式。他醉熏熏地拉我去开房,反锁了门,急切地剥着我的衣服。他剥了很久,仍没有剥掉一件。我静静地站着,想着父亲,想着鑫,想着那个叫焱的男孩,想着庙会上一闪而过的诡异的似雨的背影。我推开他,说,回吧。

回。公共汽车上,他一言不发。车子经过他的小镇,他先我下车。其实他应该送我到车站,送我到车站,或许我们还有可能。或许那时,他认为我们之间,已经彻底结束了。

遭到一次拒绝,便是彻底的结束,这是绝大多数男人的逻辑。不是男人脆弱,实在是这世上的女人太多。

我经过红水河。那一年,红水河慢慢变得清澈。越来越多的外乡人在红水河边住下,在他们看来,在河边住下并没有什么不妥。或者就算他们不愿意,就算他们对红水河心存畏惧,但单位将分给他们的住房盖在河边,他们也毫无办法。后来红水河边又多出一条柏油马路,厚厚的沥青将那些试图钻出地面的荷花、芦苇和香蒲闷死到地下。再后来,荷花们开始后撤,岸边基本不见了荷花的影子,河水里的荷花也越来越少。专家们说这是因为红水河的水质改善了——太过清澈的河水里,绝不会有荷。但小镇上的土著居民都认为这绝不是好兆头。红水河长出荷花,凶。红水河不见荷花,大凶。锡矿让小镇变得越来越繁华,越来越繁华的小镇,荷花们没有了安身之所。

旱季里,家里基本见不到雨。父亲坐在床上抽烟,抽一口烟,叹一口气。他自言自语,他想尘了,又想花了。过一会儿,他突然转向我,问,想不想老家?

不想。

可是我想。他闷下头,抽烟。淡灰色的烟雾仿佛可以杀进他的皮肤,让他的肤色变得越来越灰暗,怎么也洗不干净。

也许我会投河。父亲冲他的烟头说,活着有什么意义?你说呢?

我不知道活着有什么意义。就像我不知道爱情有什么意义,性爱有什么意义,家庭有什么意义,宗教、哲学、社会、秩序、道德、法律有什么意义。小镇有意义吗?宇宙有意义吗?永生和死亡有意义吗?一头牛的死亡与被肢解,有意义吗?

所有的一切在那个下午,突然变得水淋淋的,血淋淋的,充满了必然的未知和未知的必然。

我恨父亲,可是我害怕父亲死去。有一天我对雨说,没事时,可以多回来住几天。雨说,我像没事的样子吗?那时的雨早已成为小镇首富,她穿金戴银,生活奢华,却总是将那件男式背心当成她的贴身内衣。

我知道她对父亲已经彻底厌倦。就像父亲对她已经彻底厌倦。尽管他们之间也许仍然有爱情,但这与厌倦并不矛盾。很多人劝雨去县城发展,去省城发展,甚至去北京发展。雨说,与镇子有差别吗?

雨季里,有一天,雨与父亲相对而坐。我坐在不远处,盯着一只蜘蛛拉出长长的丝,又将它的身体从房梁的这边荡到那边。我想父亲也许会对雨说些什么,那些话会非常感人,非常煽情,会让雨把家重新当成家,可是父亲抽着烟,一言不发。后来他终于说话了,却与他、与雨、与家没有半点关系。父亲的话非常玄妙,我认为那个下午,父亲再一次成为哲学家、高僧或者精神病患者。

父亲说,我们生活的世界就是一粒微尘,微尘飘浮空中,于是有了旱季和雨季。微尘之外,又有更多的微尘。微尘与微尘之间,靠一种奇异的力量牵引。这些微尘构成一个活的生命体,比如细胞,更多的活的生命体构成一个巨大的活的生命体,比如我们,比如一条蛇。这个巨大的活的生命体生活在一粒微尘之上。微尘飘浮空中,就有了旱季和雨季……如此反复,没有最后。“没有最后”这样的话很难理解,举个好理解一点的例子:当这个巨大的生命体扭曲成圆,它的起点,便是它的终点。再换句话说,扭曲成圆的生命体可以随时消失,比如蛇,只要它张开嘴,含住自己的尾巴,将自己吞掉即可。吞掉自己,它便消失得无影无踪——时间为什么无穷无尽?因为它是圆,起点也是终点。——宇宙为什么无穷无尽?因为它是圆,起点也是终点。时间为什么终会消失?因为它可以随时吞掉自己。宇宙为什么终会消失?因为它也可以随时吞掉自己。——也许是几亿亿年以后,也许是下一秒。当然宇宙万物既不是简单累加、起点即终点这样浅显的道理,也非可以随时吞掉自己这样听起来有些可笑和可怕的说法。打个最容易理解的比方,一个无限大的星系,可能就藏在一只猫的铃铛里。

也许就是咱家这只猫。父亲用下巴指指窝在屋角的猫,说,那里面藏了一个星系,以及这个星系里所有的水。

雨轻轻地笑。与父亲不同,雨越活越年轻,越活越水灵。我不知道雨靠什么做到这些。一个基本与男人绝缘的女人,却能够水分充足,这件事的本身,远比可以随时消失的宇宙难以理解,远比红水河突然暴涨还要诡异。

那个雨季我总是担心父亲会投河自尽。后来我发现这担心完全多余,因为父亲几乎不再出门。我想父亲也许变成了另一个鑫。不同的是,鑫因了意外,父亲因了年轻时候的纵欲。

那个雨季的雨如鼠毛般细,羊毛般软,狼毛般韧,牛毛般密。天地间扯起一张密不透风的网,却是用雾水织成。这样的雨充其量打湿衣衫,却万般诡谲地让红水河暴涨。小镇人们至今记得那场大水,水在一个软绵绵的晚上毫无征兆地弥漫,涨上河堤又淹了柏油马路。红水河变成黄水河,黄水河变成黑水河,黑水河变得很宽,人们隔河相望,竟看不清彼此。大水来势蹊跷,人们追根溯源,仍弄不明白——上游,水小得只有涓涓一流;中游,没有任何河流的汇入。便有人怀疑到锡矿,说是因锡矿开采,镇子的地底下被挖出很多个洞,洞一个挨着一个,连接了地下河,地下河水汹涌而出,于是将红水河灌满。这样的推断有些道理,却缺乏证据。不管如何,红水河在一夜间变得浩浩荡荡是铁打的事实,事实远比推断重要百倍。孩子们不敢下河,却在柏油马路上嬉闹游泳,对他们来说,任何违反常态的变化都会令他们无比兴奋。

可是他们很快就怕了。当天,有孩子淹死在柏油马路。

柏油马路上,水刚及胸,孩子们快活地追逐,对栏杆那边的红水河毫无防范。几天来红水河虽涨得很满,却温顺,红黑色的河水并不流动,如同被牢牢黏住。然突然之间,红水河的深处仿佛传来一声低沉的咆哮。那声音像熊,像鼠,像羊,像狼,像牛,像老人。伴着那声音,河水里鼓起一串串红色的气泡,气泡越来越大,开始如同红豆,后来如同佛珠,再后来如同红皮鸡蛋……突然,一个巨大如伞般的气泡在河面上“嘭”地炸开。伴着那声音,河面上蓦然掀起一道巨浪,巨浪且宽既薄,笔直,淡青色,贴着水面,颤起呼哨,如同削向岸边的锋利的刀锋。那果真是刀锋,一段护栏被它齐刷刷斩断,水光中,火星四溅。孩子们怕了,有人喊出声,有人哭出声,更多人既不敢说话,也不敢哭泣。巨浪在逼近孩子的瞬间刹住,此时,刀锋般锋利的浪刃距孩子的脖颈,仅余咫尺之遥。浪锋稍稍定格,退下,仍然打着呼哨,颤着锋刃,却完全没有了来时的杀气。孩子们回过神来,想逃,却都挪不开了。后来有人说孩子们中了妖术——红水河的深处,必藏有一妖。妖吸足死在红水河里的牛的鲜血和人的鲜血,又将他们的灵魂全都归为己有。妖平时一直昏睡,河水暴涨时醒来,搓搓眼,翻了身,就击出锋利的巨浪;又轻哼一声,孩子们便不会动了——所有科学和迷信的解释轮番上阵,小镇的人们都信,又都不信。浪退去,红水河安静片刻,又一个巨浪涌来。是比刚才更大的浪,却与刚才的浪毫不相同。它虽然高,厚,却不宽,不薄,不锋利。它慢腾腾地拱动着,慵懒并且疲惫。这样的速度,纵是一只蜗牛也会逃走,但孩子们竟都没有逃走——这是作为孩子们中了妖术的又一个有力证据。终于浪至近前,将所有孩子淹没。有目击者说似乎仅仅那么一下,孩子们便不见了。又那么一下,浪便矮下来,退回去,仍然是慵懒并且疲惫的模样。孩子们多没反应,他们站在原地,张大嘴,瞪着眼睛,或者抹抹脸上的水,甚至有孩子“嘿嘿”地笑起来。后来终有人发现少了一个男孩。男孩水性极好,七岁,叫牛娃,属牛,长一双牛眼,额头上有两个类似牛角般的小小突起。人们先沿着柏油路面寻找,再跳进栏杆那边的已成河床的岸上寻找,到最后,他的父亲干脆不顾一切地跳进红水河里寻找。他的父亲说,红水河底黑压压一片,却能看见无数双闪着蓝色光芒的眼睛。

牛娃是在夜里被找到的。柏油路上的一个井盖不知何时被打开,男孩卡在那里,身体泡得像一根发过的笋。那地方无数人找过无数次,却没有人发现那个井盖被打开。加上之前无比诡异的两波巨浪,再加上之前红水河无缘无故的暴涨,小镇的人们在那个雨季,被吓破了胆。

牛娃死去那天,父亲仍然闷在家里抽烟,有人喊他去看热闹,他摇摇头,不说话。那天雨不在小镇。她去了外地,当天去,当天回。第二天她又去了一趟,仍然是晚上回来。回来后的雨显得异常疲惫,她对父亲说,她正开着车,就睡着了。醒来时,已达小镇。她做了一个梦,梦见镇上叫牛娃的孩子被淹死了。

父亲问她,忙生意?

雨摇摇头,站起来,到门口,捧起手,接屋檐滴下的雨滴。雨落进她的掌心,珍珠般不碎,雨滴里,雨虽扭曲了模样,仍然貌美如花。

那些天我决定离家出走。父亲问我去哪里,我说,去缺水的地方。父亲用鼻子哼了一声,就像红水河深处那声突如其来的咆哮。我知道父亲不想让我走,我还知道父亲根本没有劝我留下的打算。那时我去意已定,绝没有人能够让我改变主意。

但我的行程还是耽误了半个多月。因为雨。

雨出事了。

投河。

因了红水河的突起突落和牛娃的死去,小镇上再无人敢接近红水河,包括那些在锡矿工作的住在红水河两岸的外乡人。假如必须渡河,人们会绕到很远,从上游的一座小石桥上匆匆而过。我与雨从那里经过两次,雨低着头,躲着眼,走得飞快。绝没有人想到风光并且高傲的雨会突然选择自杀,并用了投河这种在小镇人们看来最为恐怖的死法。

雨的死是一个谜。她站在石桥上,低头看红水河的河水,然后便栽了下去。她的死与她前夫的死那般相似,但她是自杀无疑——不仅因为她临死以前长时间地盯着她一直躲避的红水河出神,还因为她留下一纸遗书。

遗书很简单,无非是财产的分配。她将她的大多财产留给了她的女儿。不是我,是她与前夫的女儿。

我一直试图避开那个女孩,但我发现我根本避不开她。这么多年她一直住在她奶奶那里,她似乎忘记了雨,雨似乎忘记了她。她在雨死去两天以后回到小镇,我在与她在分别二十年以后再一次见到她。她比我漂亮得多。她不仅继承了雨的财产,还继承了雨的美貌。更重要的是,她还继承了雨的性格和生活。她告诉父亲,她会守着雨的这些商铺,永远不再离开小镇。

你重复了她的生活。父亲说。

我知道。她说,我不知道为什么,可是我必须这样做。

她是雨的延续。不仅是生命的延续,还是生活、图腾以及象征的延续。

我是小镇上多余的女人。

一个叫淼的年轻人在几天以后来到小镇。他住在雨的酒店里,等着我和父亲。他穿着黑色的背心,肌肉很结实。每隔两个小时他就会去洗手间冲一次澡,他抱歉地对父亲说他喜欢干净。又说到他的故乡,他说,他的故乡,几乎从不见下雨。

是大漠。他说,故乡的人,从不知洗水澡是怎么回事。

那怎么办?我问。

洗沙澡,以沙当水。其实沙就是水,你看这个字就明白。左边是水,右边是少。少水即沙,是不是?他笑笑,所以我们皮肤粗糙。

他的话让我的心猛地一动。无边无际的大漠,翱翔的苍鹰。挣扎的骆驼刺,静默的白色骨架。缓缓移动的沙丘,白得刺眼的太阳。所有的一切都令我着迷,我的眼前,漫天黄沙席卷。

为什么要来?父亲点起一根烟。

我对不起雨。淼说,不来,我心不安。

父亲盯住他。

她是为我而死吗?她让我搬来小镇,但是我不能……我不想破坏我的家庭……

父亲站起来,给了他一记耳光。

我也不能破坏她的家庭……

父亲刚想坐下,听到这句话,又给了他一记耳光。

淼高大魁梧,父亲干巴瘦小。干巴瘦小的父亲居高临下地站在淼的面前,淼无助并且可怜。当谈起雨,他的每一句话几乎都会激怒父亲,那个下午,父亲将淼的脸,打成了猪头。

淼始终没有还手,也没有还嘴。他甚至没有躲避。我静静地看着他,想着无边的大漠,他在我的眼前,风化成一副骨架。

他离开的第二天,我对父亲说,我想去大漠。父亲说,去吧。我说,你该留一留我的,我是你唯一的亲人。父亲说,反正我也是要回去的。

父亲试图回到故乡。故乡是雌性的,抓一把,攥得出水来。与之前不同,这一次,回到故乡的父亲会变得彻头彻尾的雌性。可是我认为他不该回到故乡,就像在他眼里,我不该去到大漠。我问他,为什么要回故乡?他问我,就这样呆在小镇?我说,可是当初,你那么急切地逃离。父亲想了想,说,是很怪。

因为母亲?

不全是。

因为雨?

不全是。

母亲,花,雨,你更爱哪一个?

父亲想了很久。都爱。

更爱哪一个?

我不知道。父亲表情扭曲,都爱。

这一点上,我理解父亲。母亲,花,雨,父亲无法取舍。他或许可以选择放弃谁和拥有谁,但他永远无法取舍自己的爱情。特别是现在。现在,父亲只剩下自己。

我没敢等到父亲离开小镇。我怕我会哭泣。我先父亲离开,坐上公共汽车,一路往北。汽车经过红水河,红水河回归到往常模样。它不过是一条河,如世间太多河流一样,安静并且温顺。河面上升起一朵荷,一只蜻蜓落到荷花上,轻挠着它的眼睛。

我闭上眼。我看到一粒微尘。尘在盘旋,迎来属于它的雨季。雨将每一条河流灌满,河流四通八达,贯通了一个又一个小镇。我看见母亲坐在阳光里晒太阳,回头捊一下头发,头发上滴下水来;我看到父亲扶着自行车,他的腋下,夹着一把破旧的雨伞;我看到花奔向沼泽,雨跳下河水,她们的面庞一样美丽,身段一样婀娜;我看到母亲挂在房梁上,摇摇荡荡,摇摇荡荡……我还看到多年以后的我。多年以后的我,皮肤干燥,骨节粗大。我静静地躺在大漠中央,任一只蜥蜴从我的身体上爬过,任一条蛇冲我弹着淡蓝色的信子。我还见到了焱。那个我曾经教过的男孩长成男人,他在大漠里找到我,可是他不再认识我了。他不再认识我,他不知道我去了大漠,可是他仍然去找我。他是凭感觉生活的男人,就像我的父亲,就像我的母亲,就像雨,花,鑫,淼,我……感觉构成了人类的本身,构成了世界的本身。我们所认知的一切,看到的一切,触摸的一切,其实都是我们的感觉。世界是不存在的,世间万物是不存在的,连我们的身体都是不存在的,如此,由身体所带来的痛苦和快感都是不存在的。存在的只是我们的感觉。世界是虚幻的,唯感觉不虚幻。

所以父亲说错了。或者说父亲说的不完全对。他只说到微尘,却忽略了感觉和意念。他把世界想得无限大又无限小,但无限大和无限小的世界本不存在。连父亲都是不存在的,我指的不是父亲的身体和爱情,而是父亲的感觉和意念——他所有的一切,都只是我的感觉和意念罢了。

那么,我是存在的吗?如果我不存在,那么,感觉和意念,便同样不存在。

我睁开眼,我见到那粒微尘,以及微尘之上的水。它是那样真实地存在,我绝不可能以感觉和意念之名将它忽略。汽车继续往北,我再一次看到红水河。不是小镇上的红水河,而是微尘上的红水河或者感觉和意念里的红水河。红水河再一次改变它的温顺模样,它掀起清澈的巨浪,卷起灰蓝的月光,每一道巨浪,全都锋利如刀。

我想起一个词:好大水。

我知道那微尘之上,必将又会有无数个故事发生。无数个我从小镇里逃离,从大水里逃离,奔向大漠——如同从一个起点即终点的故事里逃离,奔向另一个起点即终点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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