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前沿
2014-07-01
学术前沿
★ 权力清单制度:给行政权力打造一个制度的笼子
李强在《求是》(2014年第4期)撰文指出,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根本的是要形成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把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首先要开展政府部门职责清理。一是全面清权。要对照法律法规及“三定”方案梳理各部门及内设机构主要职能权力。二是减权放权。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直接取消;虽有法律法规依据但不符合改革精神的严格管理;直接面向基层、由地方行使更方便有效的一律下放给市县;可以转移给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行使的行政权力,予以转移。三是标准配权。四是按图行权。对保留的权力按照规范运行和便民高效的原则,编制履职流程图。五是公开晒权。除了公开每项权力的授予依据、名称编号、办事流程、责任单位、监督电话等权力清单中的静态信息,还要实行行政权力公开运行。
其次,要建立健全配套制度,监督行政权力运行。一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把事中事后监管纳入制度的轨道。二是健全行政问责制度。要完善问责程序,公开问责过程,明确问责主体和对象,切实增强可操作性。三是整合各类监督资源。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把各类监督力量拧成一股绳,形成制度合力。
最后,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要根据法律法规和机构职能调整情况,定期修改完善、审核公布清单,确保权力清单科学有效、与时俱进。
★ 守住底线的基础是保障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
尹蔚民在2014年3月12日《人民日报》撰文指出,守住底线的基础是保障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首要任务,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集中体现了习近平同志关于“底线思维”的重要思想和关于社会政策要托底的基本要求。
一是要健全困难群众基本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政策、健全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重点针对零就业家庭、残疾人、低保对象和破产企业失业职工等,通过政府投资开发公益性岗位和开展就业援助行动。二是要确保各项基本社会保障待遇及时足额兑现。确保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待遇依规及时支付。三是要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户救助、灾民救助工作,加强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工作,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四是要加快推进和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基本消除在基本保障范围内因经济原因看不起病的现象。五是要稳妥慎重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六是要切实解决好因拖欠工资等事件引发的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
★ 以治理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李韬在2014年1月13日《人民日报》撰文指出,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要以政府治理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全体社会成员都能拥有平等的生存发展条件,都能公平享受发展成果,都能享有人生出彩机会。
首先,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制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规划和国家标准。借鉴国际经验,研究制定全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规划。抓紧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国家标准。
其次,把满足广大农民、进城务工人员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摆在突出位置,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加快户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满足广大农民、进城务工人员日益增长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最后,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过于看重经济总量和增长速度的政绩评定偏向,更加注重考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等,探索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建立严格有效的问责机制。
★ 激发社会组织发展活力的三种机制
涂才江在《中国社会组织》(2014年第4期)撰文指出,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已经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作为社会组织自身来说,发展活力到底在哪里?湖北省软件行业协会坚持市场化运作方向,坚持“变管理型社团为服务型社团(智慧型社团)、变社团怕盈利为社团有利盈、变为少数人服务为替广大会员谋利益”。
发展活力之一:独立、优选、培育、善用、能留的用人机制。独立——在选人用人上真正地实现市场化运作,有独立的自主权。优选——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品好、有服务意识、有共同价值观的人。培育——鼓励员工参加专业技能培训。善用——制度画圈,流程画线,绩效画点。能留——福利待遇留人、存在价值留人、协会文化留人、职业规划留人。
发展活力之二:科学的内部管理机制。一是坚持“协会越规范,就越有公信力、越有发展空间、越有市场”的理念;二是建立科学、务实、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三是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四是营造和谐的团队气氛。
发展活力之三:以会员满意为目标的服务机制。一是创新服务模式,达到最佳服务效果。二是以会员需求为导向,开展多种服务活动。三是拓展服务资源,发展服务对象。四是建立协会内部信息管理系统。五是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六是加强行业自律,提升协会的话语权和公信力。
★ 养老金投资扩围箭在弦上
张红力在2014年3月14日《经济参考报》撰文指出,市场机制的引入为我国养老金管理注入了活力,但市场化程度不够、投资运作不理想、效率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各类养老金投资限制较多,选择空间不大,其中基本养老金只能投资于国债和银行存款;全国社保基金和企业年金可投产品相对较多,但投资机构准入、投资产品种类和比例仍有一定放宽空间。
社会各方普遍估计,我国养老金存在长期缺口,到2050年前后可能达到40万亿元以上。要解决这一缺口,借助养老金投资运营,提高养老金的回报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在拓宽养老金投资渠道、推进投资多元化方面,一是需要扩展投资范围,在做实个人账户的基础上,允许养老金进入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投资运作;拓宽企业年金投资范围,将非保本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股权投资及实体投资等纳入可投范围,探索养老金进行股权投资、金融衍生品投资及境外投资的可行方法。二是需要进一步放松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投资产品比例限制,鼓励创新开发保本型、结构化、生命周期型养老金投资产品,通过税收政策引导开发个人养老金投资产品。三是进一步扩大金融机构参与养老金投资管理的作用。将基本养老金投资管理交由专业金融机构负责。
★ 残障者社会融入与无障碍休闲体系构建
岳培宇、樊戈在2014年2月《光明日报》上撰文认为,现阶段我国无障碍公共设施及其维护、服务机制仍不健全,这形成了残障者在物理环境上融入社会的障碍。构建无障碍休闲体系,为残障者提供更广泛的社会融入机会和途径,应当是社会建设朝公平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环节。
因此,构建无障碍休闲体系促进残障者社会融入路径的建议有:一是环境融入。促进和完善无障碍休闲环境与设施建设。扩大无障碍设施建设覆盖区域和范围,在区域上覆盖更多的城市偏远社区或老旧社区、郊区和农村社区、欠发达地区的生活社区,在范围上覆盖更广泛的公共场所和家庭空间,为残障者的家庭生活、社区生活和正常出行创造更为便捷的基础环境。二是过程融入。提升无障碍休闲服务的专业化水平。除现有的民政、妇联、残联等系统开设的公立机构外,应积极拓展可提供无障碍休闲服务的商业机构以及专业化的非营利组织和社会企业,从资源互补和整合上形成政府、商业机构和非营利组织三方协作、各具特色的专业化服务机构体系。三是价值融入。倡导和普及无障碍休闲观。要使残障者自身了解休闲活动的效益,形成自主选择乃至自主策划休闲活动的意识和技能,使其家庭成员给予残障者最大支持,培养专业服务人员和社会成员认同和接纳残障与非残障共存互动的观念。
★ 新型城镇化要守“三规”
徐根兴在2014年2月《中国社会科学报》上撰文认为,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必须遵守万变不离其宗的 “三规”,即规律、规划、规则。
规律决定成败。城镇化率更多反映的是客观结果,而不是主观设定。全国平均的城镇化率不应是每个地区的追求目标,有些地区高于或低于平均率是符合实际的。新型城镇化决不能变成新一轮逃离农业和农村的运动。快速城市化要防止带来社会冲突,大量人口进入城市,如果管理跟不上,有可能导致文化断裂、价值观断裂、道德伦理断裂、社会群体心理断裂,损害进城农民和市民权益。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城市是生长出来的,不是打造出来的。
规划固定方向。规划必须保障公众参与,没有公众参与,就不能集思广益和细心求证,更不能及时纠错纠偏。规划必须形成城市等级体系,所有的优质资源都往大城市集中,既让大城市不堪重负,又使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萧条不振。重视历史文化涵养。尝试构建社会精英回流小城镇的机制,重塑小城镇社会新的“精英阶层”。
规则圈定路径。强化权益规则,新型城镇化最关键的问题是如何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使广大失地农民平稳地、较快地转化成市民,减少转化的阵痛,努力减少征地纠纷、拆迁纠纷、物业纠纷、污染纠纷、本地人与外地人的纠纷。严守开发规则,如严守耕地红线。建立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