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
2014-06-27彭浩翔
今日文摘 2014年21期
彭浩翔
我有个朋友,和他合资买彩票,他总要看看当日的累积奖金,要是超过700万,就会说不如各自分开买。那是由于他连自己都信不过,他算过,700万的奖金足够不用与任何人接触,仍可独自生活一辈子。因此他知道,自己一旦中了头奖,他定夹着那700万逃跑,一旦少于700万,他就会毫不犹豫地拿出来,跟合买者平分。
在面对诱惑抉择时,先预设了问题和答案,这是处理事情的最佳方法。幼时学跆拳道时,师傅说不要随便在街上和人打斗,你要设定一个爆发点。
有人把爆发点设为对方骂娘,有人则是身体接触。要是你设定为骂娘,即使对方怎样挑衅或顶撞你,你也不发一言不回应;要是他骂你娘,你就毫不犹豫地马上出手将之击倒,反之亦然。
二人之间也可以有这样的默契。看过一部电影,片中母亲一早跟儿子约定,要是在任何地方走失,总是往右上角的地方会合。后来不记得剧情如何发展下去,儿子死了,死因裁判开庭研究,那位母亲就总是坐在旁听席的右边角落里。
念中学时,没有手提电话,和女友总是约定,要是在地铁上车时分开了,就在失散车站的下一个车站等。结果约定后,我们未曾在地铁失散。只是半年后,却因为平安夜没有陪她而吵架,最后却永远分离。大概小事还可以约定,长远的,又有谁能预计?
(石文龙荐自《时文博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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