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财政收支规范化管理的探索
2014-06-26孙宇
孙宇
摘 要:财政部门作为国家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是政府调控经济社会运行的主要杠杆,是政府配置资源的主体。近年来,国民经济飞速发展,财政收支规模迅速膨胀,财政对国家的支撑作用更加明显。但也出现一些问题:有的税收政策执行不到位,擅自越权提供税收优惠,还存在漏征漏管现象,税收收入没有得到充分反映;有的为了完成财政收入指标,收“过头税”,“寅吃卯粮”,甚至虚收空转,“转税引税”,严重破坏了税收秩序;虽然财政收入增幅很高,增长额很大,但收不抵支的问题仍十分突出,特别是县乡财政的日子非常难过。分析以上问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财政管理不规范是主要原因。因此,加强财政收支的规范化管理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关键词:财政;规范;管理
中图分类号:F8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14-0178-02
财政部门作为国家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是政府调控经济社会运行的主要杠杆,是政府配置资源的主体。近几年来,国民经济飞速发展,财政收支规模迅速膨胀,财政对国家的支撑作用更加明显。但也出现一些问题:有的税收政策执行不到位,擅自越权提供税收优惠,还存在漏征漏管现象,税收收入没有得到充分反映;有的为了完成财政收入指标,收“过头税”,“寅吃卯粮”,甚至虚收空转,“转税引税”,严重破坏了税收秩序;虽然财政收入增幅很高,增长额很大,但收不抵支的问题仍十分突出,财政非常吃紧,特别是县乡财政的日子非常难过。分析以上问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财政管理不规范是主要原因。因此,加强财政收支的规范化管理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一、加强财政收入的规范化管理
(一)树立税收规范化管理的观念
观念是行动的指示灯,要将税收规范化管理真正落到实处,财政部门和财政人员必须首先树立税收规范化管理的观念。由于税收本身具有的强制性和无偿性的特点,要求一切税收活动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否则,让本身就处在弱势地位的纳税人产生一种被剥夺的感觉,加上税收活动涉及面广、涉及人员多,不严格规范操作,在社会上极易造成深远的负面影响。
(二)建立税收规范化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
推进税收规范化管理,根本在于建立科学有效的税收规范化管理运行机制。目前,在税务系统内部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是一个非常薄弱的环节,并且多是事后监督,这种游离于税收执法过程之外的监督,从机制上讲很不健全,从实践中看效果也不十分明显。为此,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必须深入到税收执法权行使过程中与其同步运行,抓好对税收执法过程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三)营造税收规范化管理的环境
全面推进税收规范化管理,必须注重营造良好的税收规范化管理的环境。目前,在税收规范化管理的环境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涉税违法案件时有发生,行政干预税收执法现象依然存在,有关部门配合不得力。首先要规范政府管税;其次要加强部门配合;第三是要搞好税法宣传。
(四)加大税收规范化管理的具体落实措施
一是完善税收司法保障体系。建立独立的司法保障组织,建立健全税务司法程序,通过明确公、检、法之间的相互分工协作和制约关系,有效地利用司法权力保证税收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实施,保障税务人员依法征税的安全;设立独立司法权。
二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认真落实执法岗位培训制度,定期举办时间较长的轮训班,不断优化执法队伍的素质结构。逐步推行执法能级考核,分级办证,持证上岗;继续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深入落实,特别要在严格过错追究上下大功夫,积极探索强化税收执法的有效手段;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制约,增强税务机关的自我纠错能力,防范和制止各种税收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三是提高执法科技水平。尽快开发和使用全国统一的税收征管软件,推进税收征管电子化进程,从税收预测、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税源监控等环节广泛运用计算机,充分利用计算机完善办税服务厅功能,满足纳税人办理各种纳税事项需要。提高税务部门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实施计算机税收监控、统计、分析及考核,并加快实现与工商、银行、审计等部门的联网,促使信息共享,提高征管效率,制约随意执法。强化税收执法科技手段,加快税收征管电子化进程,增强对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方式的监控和管理能力,当前特别要加快各种税控机的推广和运用,逐步建立电话报税、网上报税、银行网点报税的电子申报纳税系统,彻底改变传统的执法手段。
二、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
(一)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统领财政支出规范化管理工作
和谐社会是法治的追求。现代社会,人们盼望法治,根本上还是渴望社会和谐,人们可以在和平、和睦的环境下生活、发展。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就是要构建和谐社会。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工作作为政府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财政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服从、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尤为重要。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指导财政支出规范化管理工作。以人为本,一切从人民的需要和利益出发,依靠人民,为了人民,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工作,要在立法、执法监督和法制宣传各个方面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在财政支出立法方面,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努力做到制度设计科学化、立法过程民主化。在立法过程中,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扩大财政支出立法的社会参与度,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在执法监督中,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公正执法、规范执法。要敢于纠正财政部门自身在执法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完善执法,服务人民,服务社会。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要积极传播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宣传财政法律知识,使人民群众更深入、全面地了解财政法律制度,遵守法律,理解和支持财政工作。
2.坚持科学发展的原则指导财政支出规范化管理工作。财政支出要有法可依,发挥公共财政作用,支持经济发展也要照章办事。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工作是全局性工作、基础性工作,也是服务性工作,必须紧密围绕经济发展、财政发展的大局,服务于财政中心工作。各项制度建设要坚决贯彻科学发展的原则,把握全局,服务大局。endprint
3.坚持改革开放的原则指导财政支出规范化管理工作。财政改革是推进财政支出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步骤,加强财政支出制度建设是推进财政改革的基本保障。两者互为目的、互为手段,密不可分。财政支出的规范化建设同样要服从、服务财政改革的大局,紧跟改革的步伐,适时废止失效或修订完善旧的、制约改革进程的制度。同时,要以改革的精神指导规范化财政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使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4.坚持民主法治的原则指导财政支出规范化管理工作。在财政支出的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具体的、技术性的法律制度,即财政支出规范化建设的“硬件”系统,相对而言是比较容易引进或构建的,但要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和价值,则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精神、意识和观念,以财政支出规范化建设的“软件”系统作为奠基和支撑。立法者、执法者要制造“硬件”,必须首先开发自身的“软件”。“先法义、后法条”,只有立法者树立了正确的法治意识,才可能制定出符合民主法治精神的法律规范,才能在执法中贯彻民主法治精神,实现真正的规范化管理。
5.坚持以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的原则指导财政支出规范化管理工作。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要求的财政支出法律体系,是当前财政支出规范化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加强财政支出制度建设任务十分艰巨,十分迫切,但要有总体规划,逐步推进,不能贪多求快、盲目崇外、食而不化,要努力做到适时、适度,在稳定中求发展,在改革中保稳定。
(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是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强化部门预算约束。要严格掌握部门预算的编制标准:人员经费实行完全的零基预算,按照人事部门核定的人数和人员经费的标准逐人核定;维持机构正常运行的公用经费,结合自身的财力和测算的定额标准直接计算编制;专项工作任务经费,根据各单位对本年度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计算实际成本编制预算;要加大项目预算编制力度,逐步规范项目库管理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单位编制项目预算的意识,只有意识提高了,项目预算的编制才能更趋于实际,才能更科学、更准确、更严肃;提早安排,使项目预算有充足的测算、论证、审核时间,各单位从全局出发,科学论证,结合当年实际财力,按照轻重缓急排序,优先安排急需和可行的项目;加强对大额项目支出资金的审核,建立专项资金全过程监督反馈机制。
二是推进财政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门应按照全面考核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用性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按照指标科学、简便易行、操作性强的要求,确定财政绩效评价的方式和方法,围绕财政支出项目、部门财政支出和财政支出综合绩效等层次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要以财政外部评价为主、财政内部评价为辅,注重发挥专家和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提高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要强化评价结果在财政资金管理中的作用,将其作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分配和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同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发现和解决财政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完善财政管理制度。
三是实行政府采购制度,节约财政资金。政府采购又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政府及所属单位为了日常政务的开展或者为公众提供服务,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从市场上购买商品和服务的行为。建立和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可节约政府性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率;建立和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可增强政府对整个国民经济宏观调控能力,实现政府的调控目标;建立和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可增加采购中的透明度,消除分散采购中的腐败现象,促进我国的廉政建设。
四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国库集中支付,就是改变现行的财政资金层层拨付的程序,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由财政国库支付中心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财政资金直接拨付到收款人。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有利于提高政府对财政资金的调控能力;有利于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强化预算执行过程监督;有利于国库资金统一调度,降低财政资金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廉政建设。财政部门掌握了财政资金支付的最终环节,对不符合预算管理规定的单位支出申请可以拒绝支付,减少单位支出的随意性。做到“管钱的不用钱,用钱的不见钱”。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有利于强化预算约束,有利于财政部门及时、全面地了解整个财政资金的流向和流量情况,以便为预算执行分析提供准确的数据。
[责任编辑 安 琪]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