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学方法浅谈
2014-06-25傅春燕
傅春燕
摘 要:音乐是一门艺术,是一门最富有情感的学科,它不同于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的教学目的,主要任务不是在教会学生认识社会和自然的发展规律,而是在于培养学生的情感和综合素质。借助于音乐的教学,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陶冶学生的思想情操,同时还可以成为学生今后生存的技能。本文结合音乐教学的特殊性以及目前音乐教学方法的研究现状,对如何选择教学方法进行浅析。
关键词:音乐;教学方法;浅谈
1 音乐教学方法研究现状
音乐教学中所用到的教学方法主要分为直观教学法(如演示法、图示法、参观法等)、语言教学法(如讲授法、谈话法等)、实践教学法、归纳法、演绎法等。其中,讨论法、情境创造法等学习方法可有效的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课堂提问法、直观检查法、实习检查法等教学方法可以用来检查教学目的的达成程度。
(1)體验式音乐教学法。体验式音乐教学方法主要是通过音乐欣赏活动激发学生音乐学习兴趣,教师在教学中创设一定的情境,[1]使学生感受鉴赏音乐之美,使学生通过音乐体验提高分析评价客观事物的真善美的能力。另外还可以陶冶情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端正学习态度,培养学生树立崇高的审美理想和提高学生的音乐鉴赏能力。在音乐教学中体验式音乐教学方法包括引起学生欣赏的动机和兴趣,激发起学生强烈的情感反应,组织与指导学生参与体验描述、分析评价等欣赏活动,以使学生的审美情感、道德情感、理智情感进一步升华。
(2)演示法。演示法是教师在课堂上通过借助音响等直观教具给学生进行示范的教学方法。这种方法可以让学生获得感性的音乐知识,从而引导专业内容的深化学习。课堂上音乐教学中的演示手段有四种:一是实际音响播放内容的聆听、音乐演奏等动作的观察,可以包括唱片、录音、录像、电影的人声与乐器声等多方面的教学内容。演示法的特点是可以突破教学内容中的时空限制,使静态的乐谱变成动态的声音、图像,使抽象的概念理论具体化。二是教师的示范,包括范唱、范奏、律动以及演唱、演奏等技术动作的分解等。三是利用学生演唱、演奏后的录音录像的办法,及时反馈信息,使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分析,以有效地提高水平。四是利用实物、模型、图表、图画等演示,使学生获得感性知识。
(3)实践性音乐教学方法。实践性音乐教学法是音乐教学中最为有效的教学方法。它是以音乐实践活动为主,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各项实践性的音乐学习活动。比如现场练习、表演或创作等。它比其他的教学方法更能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充分挖掘学生的音乐天赋和自主学习创作能力。
(4)探究性音乐教学法。探究性音乐教学法主要以探究和发现为主。教师创设合适的情境激发学生发现旋律中的规律和音乐之美。可以训练学生观察、分析、综合、比较、归纳、总结的多方面的能力。它是一种可培养综合型音乐人才的新型教学方法,以学生为主体,让学生自觉、主动地去探索,找出事物的内在联系与规律,形成概念、结论。由学生自己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和分析问题。再由老师进行总结、补充。这种教学方法可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兴趣和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借助这种教学方法能够让学生在探究的过程中产生独特的思维感悟,引发学生的创作灵感和创作兴趣。
2 如何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
(1)音乐欣赏内容可采用发现式教学法。音乐是听觉艺术,“以听为主”是欣赏教学的基本原则之一。但“以听为主”不是盲目地听,而是带着问题听,也就是说要有思维参与地听。只有吸引学生自觉地去听,才有可能达到欣赏教学的目的。课的开始,不告诉作品名称,作者情况等,让学生先聆听音乐作品,感受音乐特点、情绪,根据自己的经验,理解音乐,展开想象。之后同学间进行交流讨论,甚至绘画、编舞等形式进行表演。
(2)探究式教学方法的选择。在有争议的作品的学习上可以采取探究式教学法。例如,在欣赏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时,刚开始的音乐有学生理解为是“作者不屈于命运,要与命运挑战对抗”,还有学生简单地理解为“命运的叩门声”,从中也可以看出“音乐是活的”。在“引导—发现”音乐欣赏教学模式中,生动活泼的表现和创造活动,激活了学生的表现欲望和创造冲动,在主动参与中展现他们的个性和创造才能,使他们的想象力和创造性思维得到充分发挥,借助于开放式的作品理解,学生更容易建立起信心。[2]
(3)选择教学方法的依据。[3]教学方法的选择应结合音乐教学的目的、教学内容、受教者的可接受水平、教学者的素质、能力和经验以及音乐教学的环境和设施进行合理选择。
3 小结
教学方法要伴随着新的理念,教学实践的变化而不断地被发展,虽然教学方法一旦形成,其基本结构保持相对稳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教学方式的内部要素和基本结构不发生变化。一个教学方式刚刚形成时,仅是一个雏形。经过一个时期的教学检验,定会发现其不足,要不断地补充充实一些新的理论,新的观念,新的经验。所以教学工作者必须保持不断地学习,使教学方法的选择不受教育者的个人能力所局限。而且应该做到情感教学[4]和知识教学并重,引导学生体验音乐的灵魂。常言说:教学有法,但无定法,贵在得法。这三句话说得很有道理。“教学有法”指的是教学方法的科学性,它是一门科学,教学方法程序与方式,反映了一定的教学规律,这是需要我们积极求索与掌握的。教学活动的多因素作用,要求教学方法随机应变。“贵在得法”,指的就是恰当地选择教学方法,选择最能有效地组织学习、刺激学习和检查学习的方法和手段,争取最优化的教学效果。作为教育工作者,应能结合多种因素合理地进行音乐教学,培养出更多综合型的音乐人才。
参考文献:
[1] 袁雪.浅谈多媒体技术在中学音乐教学中的作用[J].华章,2014(4).
[2] 陈晶.自主式教学在音乐教学中的应用[J].北方音乐,2014(1):112.
[3] 杜娟.音乐欣赏教学方法之我见[J].科海故事博览,2014(2).
[4] 张红敏.情感教育在音乐教学中的重要性[J].软件:教育现代化(电子版),2014(3):288-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