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日本食品出口现状及对策研究
——基于食品安全体系的视角
2014-06-23副教授
王 捷 副教授
我国对日本食品出口现状及对策研究
——基于食品安全体系的视角
王 捷 副教授
日本是我国第一大食品出口国,发展两国的食品贸易,对增加我国食品外汇收入,加强和促进双边经贸关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近年来,我国在食品安全领域各种新老问题接连不断,安全事件频发,尤其是2008年以来,“奶粉事件”等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严重影响了我国食品的信誉和日本人对我国食品的消费心理。在这样的背景下,日本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食品贸易出口影响巨大。如何才能跨越其技术性贸易壁垒,解决我国食品出口受阻的问题,成为我们迫切需要研究的问题。基于现有文献,本文涉及的食品范畴包括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项下0类、1类及4类。
一、我国对日食品出口现状及特点
(一)我国对日食品出口现状
1.我国对日食品出口总额趋于上升
图1为2003—2012年我国对日食品出口总额。很显然,近年来,我国对日食品出口总额基本处于上涨趋势,2003—2007年,增长较为平缓,到了2008年,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出口总额有所下降,但是从2009年开始,继续保持增长趋势,到了2012年,已经达到约为109亿美元,约是2003年出口贸易总额的2倍。
2.我国对日食品出口比重趋于下降
虽然日本一直都是我国最大的食品出口国,我国对日食品出口总额趋于上升,但对日食品出口占我国食品出口总额的比重却呈下降趋势。由图2可以看出,2003—2012年,只有2004年出现较大幅度上升,2009年和2012年微量上升,其他7年均为下降。与2003年相比,2012年对日食品出口占我国食品出口总额的比重下降了约33.38%,由此可见,我国对日食品出口的现状不容乐观。
图1 2003—2012年我国对日食品出口总额
(二)我国对日食品出口受阻现状
图3为2008—2012年我国对日食品出口受阻批次,其中2009年较2008年同比增长7.04%,从2010年开始,受阻批次虽逐年有所下降,但仍处于一个较高的水平。
表1为同期我国对日食品出口受阻前五类,其中水产及制品类、蔬菜及制品类等劳动力密集型产品,在日本历年扣留我国的各批次食品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在2008—2012年一直位于受阻食品种类的前两位。水产及制品类在2008年受阻食品中占到23.59%,之后几年一直波动上升,到2012年已经达到了34.69%,蔬菜及制品类2008—2012年平均每年受阻批次占到受阻总批次的26%左右。这两大项均为我国出口日本的优势产品项目,但却遭到大规模的扣留,其中必然有着深层次的原因,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三)我国对日食品出口的特点
1.我国对日食品出口已经进入纷争频发期
随着我国大量的农产品进入日本市场,两国食品贸易日趋频繁。与此同时,日本为了保护其本国农业的发展,不断提高食品进口的门槛,随之与我国的食品贸易摩擦也在不断升级。自2002年7月掀起的“有毒菠菜风波”以来,日本相继修改了《食品卫生法》,出台了《肯定列表制度》,对来自我国的食品采取紧急进口限制措施,对我国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予以重点关注。这使得我国与日本的食品贸易关系,开始出现了摩擦的杂音。2007年年底和2008年年初日本发生的“中国水饺中毒事件”更进一步激化了双方的矛盾。可以看出,近几年,我国对日食品出口已经进入纷争频发期。
2.食品质量安全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热点
频频出现在我国食品领域的安全问题,不仅引起了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更引起了国内外消费者的不安。2008年1月,日本发生的“食用中国水饺中毒事件”成为日本舆论热点。这一事件造成我国食品出口安全的信任危机,影响到所有我国食品在日本市场上的销售。
3.食品生产企业出口环境恶化
图2 2003—2012年对日食品出口占我国食品出口总额比重
图3 2008—2012年我国对日食品出口受阻批次
表1 2008—2012年我国对日食品出口受阻前五类
由于日本对食品进口实施的非关税壁垒,迫使我国的食品生产企业需要进行的检测项目成倍增加,造成了企业在国内及日本的检测费用大量增加。与此同时,绿色壁垒又使得我国农业不得不转变种植方式,不断加强食品产业链的构建,这又必然提高了生产企业的成本。此外,受国内通胀的影响,食品生产成本在不断的上涨,但是国际食品价格波动却相对稳定,食品出口的利润微薄,使食品生产企业的生存环境恶化。
二、我国对日食品出口受阻原因分析
(一)对日食品出口受阻的具体原因
正如表2所示,我国对日食品出口受阻的各项原因中,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不合格为主要原因,其中农兽药残留在2008年占到了全部受阻原因的40.85%,2009年上升到47.37%。虽然近两年这一比例有所下降,但截至2012年,仍有57批次,约1/3为农兽药残留不合格。可见农兽药残留不合格已成为我国对日食品出口受阻的最主要原因。
(二)对日食品出口受阻的根本原因——农兽药残留技术标准差异
农兽药残留原本是施药后的必然现象,但如果这种残留超过最大限量,就会对人畜产生不良影响或通过食物链对生态系统中的生物造成毒害,从而导致农兽药残留的污染。因此各国在制定标准的过程中,都会给出农兽药最大残留限量(MRL)。而我国的相关标准和日本的标准存在很大差异,导致我国对日食品出口频频受阻。技术壁垒的实质往往不是技术标准本身,而是贸易双方技术标准上的差异。
1.严格的日本标准——肯定列表制度
肯定列表制度是日本为加强食品中农业化学品(包括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残留管理而制定的一项制度。日本《食品卫生法2003修订案》第11条第3款规定:对于已建立最高残留限量标准的化学物质,其在食品中的含量不得超过最高标准,对于未制定限量标准的农业化学品,其限量不得超过厚生劳动省确定的一律标准,但经厚生劳动省确定的豁免物质不受此限制。根据这一条款制定的肯定列表制度主要有四方面内容:
表2 2008—2012年日本扣留我国食品的主要原因
(1)豁免物质。此类农业化学品在常规条件下,在食品中的残留对人体的健康无不良影响。对于这部分物质,无任何残留限量要求。目前,肯定列表制度确定的豁免物质有65种,主要包括维生素、氨基酸、矿物质等营养性饲料添加剂以及一些天然杀虫剂。
(2)针对具体农业化学品和具体食品制定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包括现行标准,即沿用以前的标准9996条、暂定标准,即日本参照国际食品法典标准的做法,对食品中还未制定最大残留量标准的农业化学品残留物,参考本国、CAC以及其他国家标准,制定暂定最大残留限量标准44549条、其他标准238条。
(3)不得检出的物质。在所有的食品中均不得检出的农业化学品,共15类16种。
(4)一律标准。即对上述以外的农业化学品,采用一律标准,其在食品中的含量均不得超过0.01毫克/千克。
肯定列表制度的适用范围涉及全部的农业化学品和食品:有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遵从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无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遵从0.01毫克/千克的一律标准。一旦输日食品中残留物含量超过以上标准,将被禁止进口或流通。这一限量规定,堪称世界上最苛刻的农残标准。
表3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主要内容
表4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与我国现行标准的比较
图4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对我国食品出口的影响
2.中日现行技术标准比较
目前,我国的农业化学品残留限量标准是不完善的,不仅设限的项目少,而且限量标准要求低,与日本的肯定列表制度差距很大。肯定列表制度制定了具体限量标准的农药有516种,而我国对这其中的405种农药未制定任何限量标准,占到了78%,涉及187种(类)农畜产品和32061条限量标准;肯定列表制度制定了具体限量标准的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有236种,而我国对这其中的120种未制定任何限量标准,占到了51%,涉及45类畜禽及水产品和1824条限制标准。
另外,我国对农业化学品残留限量标准要求低。对同一种产品,日本暂定限量标准严于我国现行限量标准的农业化学品有74种(类)、247项,占总量的25%。以菠菜为例,日本列出的限量标准为324项,而我国的相关标准却只有27项。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后,我国对日本出口的猪肉,残留限量标准由45项增加到428项;牛肉残留限量标准由60项增加到455项;鸡肉残留限量标准由36项增加到380项。
3.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对我国食品出口的影响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使涉及的农业化学品种类和限量指标大幅增加,涉及的限量指标也更加严格。仅暂定标准涉及的农业化学品、食品和限量标准,就分别是过去全部规定的2.8倍、1.4倍和5.6倍。每种食品涉及的残留限量标准平均为200项,有的甚至超过400项,这使得需要检测的项目较以前增加5倍以上。
肯定列表制度的实施,增加了我国食品出口企业的经营风险,加大了对日食品出口的难度。检测项目的增多延长了检验周期,延缓了通关速度,增加了出口成本,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并且可能会使企业贻误商机。
三、我国对日食品出口受阻的应对措施
(一)政府行为
政府应扮演好三种角色:政策制定者、行为监管者、对外谈判者。
1.政策制定者:完善食品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政府作为政策制定者,能否将这两大体系建立完善好,将直接关系着我国应对出口受阻问题的成败,这两大体系是应对这一问题的技术基础和保障。
我国要加速完善食品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确保我国食品的质量与安全符合日本和国际市场的准入标准。2010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新食品安全法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和食品安全风险的评估制度。2011年10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成立,之后,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建立以及各种标准的更新完善也随之而来。相信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有效执行,将极大提高我国食品行业的整体安全性。
与此同时,要尽快形成一个高起点,并与国际标准尤其是日本标准接轨的,涵盖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食品质量保证体系,特别是在一些关键指标上,要达到日本要求的水平。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检验检疫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等方面安全标准的修订步伐。同时,我们应该积极采用国际标准,特别是国际食品法典的标准、指南和有关技术,不断推进我国技术标准的国际化,以满足我国食品加工业和食品进出口贸易的发展需要。
2.行为监管者:加强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建设,有效实施食品安全监管
作为管理者,政府一方面要加强对企业的政策引导和宣传,扶持企业技术创新,以提高其应对技术壁垒的能力;另一方面,也要加强食品市场的安全监管。食品市场的安全监督与管理要实施从原产地到出境贸易的全程监督管理控制体系,将只重视最终产品的监督管理转变为对食品的产地环境、原材料的收购、生产包装销售等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管理,即对食品生产和加工进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管理。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日本的网络状体系,实行多头联动管理机制,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互相监督,构筑严密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3.对外谈判者:加强与日本在食品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有效利用外贸争端解决机制
作为对外谈判者,我国政府应加强同日本在食品领域的信息交流与合作,多途径、多渠道获得并传递信息,尤其是与日本民间组织的沟通与合作。因为日本实行的是“官民合作”体制,很多技术法规都是由企业提出,通过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传达到政府部门并制定实施的。通过建立中日专家交流沟通平台等活动,掌握日本食品行业标准制定的最新动态,有利于克服其技术壁垒。另外,我国应灵活运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建立畅通的投诉渠道,针对日本某些不合理的技术壁垒措施,及时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在对日食品出口中,充分利用WTO规则和国际公约中对我国的优惠例外条款,维护我国的正当利益。
(二)行业行为
作为非政府组织,食品行业协会往往比政府更容易与别国达成合作关系,也往往比单个企业能更快、更细地了解到行业信息和进口国市场行情,也可以积极引导和促成企业之间的技术合作,提升我国食品行业的技术水平。日本的行业协会独立于政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我国的行业协会几乎成为政府的附属部门,存在着行业自律和管理作用不足,信息功能缺失,公共关系处理能力较低等问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必须改进食品行业协会的功能。
作为行业协会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应对日本技术性贸易壁垒食品服务系统(见图5)。该系统包含两大机制: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法律法规服务机制。在这两大机制中,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尤为重要。因为截至目前,大多食品出口受阻都是因为信息不通畅,预警机制不健全所致。该机制主要包括建立技术壁垒预警数据库和信息传递交换平台,动态监测日本技术标准、法规的变动信息及食品出口遭受技术壁垒的状况,并及时向国内出口企业发布预警信息。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需要系统的组织机构来运作和实践,政府部门要建立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和权责明确的预警机构。可以考虑设置全国性的预警机构,然后下设地方预警机构,地方机构应与当地企业和消费者建立直接联系。地方预警机构进行国际贸易信息的日常动态监测和初步的搜集汇总,全国性的预警机构对汇集上来的信息进行分析,发布预警指导方案,再由地方机构反馈给企业和消费者,形成地方到中央再到地方的全面预警机制。在法律法规服务机制方面,行业协会应充分利用国家人力资源,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组成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小组,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
图5 行业协会应对日本技术性贸易壁垒食品服务系统
(三)企业行为
1.树立和强化品牌意识及消费者意识
企业应将以生产者利益为出发点的做法转变为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为中心,以保障消费者健康为根本目标。赢得消费者的信任,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是企业赢得市场的关键所在。企业要做到行为自律、生产规范,才能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2.加快技术改造,实现标准化生产
技术贸易壁垒的关键在于“技术”二字,技术壁垒的根源在于国家间的技术差异。因而努力提升自身技术水平,不断改进产品,进而消除技术差异,成为了企业应对技术壁垒的核心策略。对于企业来说,提升技术水平,提高产品质量,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提升自主创新的能力。企业应加大科研投入以开发自主研发技术,并促使其成为行业标准乃至国际标准,从而在未来竞争中把握主动权。二是利用国际标准和质量认证制度跨越日本的技术壁垒。日本将ISO9000和ISO14000认证看作市场准入通行证,因此企业要健全产品认证体系,将认证观念和行为贯穿到产品生产的全过程。
3.完善食品出口企业生产经营模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过去我国多采取“公司+农户”的分散经营模式,受人员素质所限,无法保证原料质量,因此,要转换为更加先进的“公司+基地”模式,彻底改变粗放型经营状况。日本进口商也倾向拥有自有基地的食品出口企业。另外,我国对日食品出口多以附加值低的劳动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产品为主,结构单一,仅具备价格优势,贸易竞争力不强,并且出口市场过于集中,对日本的消费市场依赖性太强。因此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品附加值。另外,日本市场对熟食品限制相对来说较少,冷冻产品出口受阻,可以转向熟食品生产,如日本很少的叫花鸡、盐水鸭等产品,近些年来在日本旺销。
[本文系天津市教委社科重大项目(2012ZD028)成果之一。]
(作者单位:天津财经大学国际经济贸易系;责任编辑:薄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