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口欧盟食品安全形势研究:基于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体系的实证分析
2014-06-21苗天顺周清杰
苗天顺,周 庆,周清杰,*
(1.北京工商大学 中国食品安全研究中心,北京 100048;2.河南省济源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河南 济源 459000)
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pid alert system for food and feed,RASFF)设立于1979年[1],旨在及时通报任何有损健康的食品安全问题信息。2002年1月,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颁布EC No. 178/2002法规,制定了食品法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成立了欧洲食品安全局,制定了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程序[2],RASFF的法律地位得到确认,数据库在成员国、通报内容等方面得以进一步完善。目前,该系统是全球食品安全最重要的信息交流平台之一,为分析欧洲市场食品安全形势提供了完整的数据支撑。
我国是欧盟产品进口的一个重要来源地。根据欧洲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2年欧盟与中国的进出口总额4 336亿欧元,占欧盟进出口总额的12.5%,中国继续保持欧盟第二大贸易伙伴地位[3]。其中,欧盟自中国进口2 897亿欧元,占欧盟总进口的16.2%,是欧盟第一大进口来源地。作为欧盟食品的重要供给国,10年来,中国出口欧盟的食品类总额以每年11.12%的幅度增加。2012年中国出口欧盟的食品类产品总额达43.24亿欧元,为欧盟第4大食品类进口来源地。RASFF通报的涉及中国食品的信息可以为研究我国食品出口的风险因素类别、变化趋势等提供依据。
表 1 中国食品对欧盟出口统计Table 1 Statistics on Chinese foods exported to the EU百万欧元
1 欧盟RASFF的数据概述:2008—2012年012
欧盟RASFF数据库的信息通报分为预警通报、拒绝入境通报、关注信息通报、后续信息通报和新闻通报等5 类[5-10]。在这5 类中,预警通报涉及已经投入市场的食品安全信息,需要监管部门立即采取下架、召回、销毁等措施;拒绝入境通报主要针对即将进入市场的风险食品,需要采取退回处理;其他3 类的作用在于食品风险信息的通知与共享,无需监管部门采取行动。数据显示,2008—2012年,每年边境拒绝入境通报类比例最大,约占50%(表2)。
表 2 RASFF系统通报的项目(前18 类)Table 2 RASFF notifications in product categories (top 18)Table 2 RASFF notifications in product categories (top 18)
表 3 RASFF系统通报的风险因素Table 3 RASFF notifications in food risks
由表2、3可知,2008—2012年欧盟食品安全的主要特点是:
1)从被通报的食品种类看,排在前4 位的依次是坚果及种子类、水果蔬菜、鱼及其制品、食物接触材料,通报数量均在1 000 起以上。坚果及种子类被通报数量最多,达2 836起,2008—2010年连续3年名列第一。近两年,被通报坚果及种子类数量开始下降,2012年仅为被通报的水果蔬菜数量的46%,较排在第2位的鱼及其制品少44 起。总数居第2位的水果蔬菜类在2011年、2012年的被通报数量快速上升,成为被通报批次增长领先的食品类别。
2)从食品安全风险源看,欧盟RASFF通报了26 种食品安全风险因素。从表3可以看出,在这些食品安全风险因素中,霉菌毒素位居第一,总数超过3 000起,但基本变化呈下降趋势。在霉菌毒素中,黄曲霉毒素比例最高。排在第2大风险源的是致病微生物,其中沙门氏菌在致病微生物中比例最高,达到68.88%。2012年,致病微生物的被通报数量超过霉菌毒素的通报数量,成为年度第一。农药、兽药残留在欧盟RASFF通报数量中排名第3,但绝对比例并不高,每年大致在8.6%左右。其中,灭多威残留、三唑磷残留、氧化乐果残留被通报的数量最多。由重金属污染引发的通报数量占每年所有通报比例稳定在7.8%左右。其中,汞、镉、铬、铅、镍5 类重金属被通报的比例最高。
从表3还可以看出,欧盟RASFF系统通报的食品中出现异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但并不常见,而掺杂、欺诈等恶意行为所引起的通报则更少。另外,因转基因成分所引发的食品安全通报数量在2009年达到174 起的峰值,之后虽明显下降,但2012年依然有90 起。
2 中国出口食品安全状况:基于欧盟RASFF的分析
作为一个设计科学、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数据库,欧盟RASFF系统的建设思路对我国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有很大的借鉴价值。从微观角度看,欧盟RASFF系统通报的涉及中国食品的信息能全面反映我国出口欧盟食品安全的状况,可以指导我国的出口企业改进食品质量,提升“中国制造”的声誉和竞争力。
从欧盟RASFF通报的中国食品来看(图1),2003—2012年的10 a间,通报数量呈不断增加的趋势。其中,2003—2007年中国食品被通报的批次数量在总量中的平均比例为8.28%,而2008—2012年,中国食品被通报的批次数量迅速攀升至14.47%,每年在500 起左右。中国食品被欧盟RASFF通报数量的增加与中欧食品贸易的不断扩大有关,而比例的攀升则与我国出口食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以及欧盟食品标准的变化密切相关[11]。
图 1 中国出口欧盟食品类贸易额与RASFF通报中国产品数量统计Fig.1 Yearly trends of Chinese food products exported to the EU and RASFF notifications related to China
从近5 年的通报数据来看,涉及中国的食品通报中,拒绝入境排在第1位,5 a之和达1 413 起,占总通报数的58.66%,并且以每年20%左右的幅度增加。其他通报,如预警通报和信息通报的数目则呈现出逐年下降趋势(图2)。
图 2 RASFF涉中国的通报分类Fig.2 RASFF notification classifications related to China
从欧盟成员国对中国的通报情况来看,意大利、德国和英国的通报数位列前3名。意大利每年的通报数目在80~120 起,共计456 起,占18.93%,几乎占通报中国食品数量的五分之一。主要原因在于欧盟各个成员国有关食品和食品接触材料的法规存在较大差异,意大利、德国和英国等国对食品接触材料的法规要求严于欧盟。食品出口企业应该了解和熟悉掌握这3 个国家有关食品和食品接触材料法规的差异,建立相应的企业质检体系。根据欧盟RASFF系统2012年的通报,意大利针对中国产品的通报数为114 起,其中85 起与食品接触材料有关,占74.56%。意大利政府在2012年2月颁布金属餐具的法令N.258,该法令在原有的铬(Cr)和镍(Ni)的特定迁移限量要求的基础上,增加对锰(Mn)的特定迁移限量的要求[12]。而在当年10月来自中国的一批次微波炉被检验出铬、锰和镍等重金属迁移限量超标,其中锰元素迁移限量超过标准的100 倍以上。该批次产品遭到边境拒绝,最后不得不返回国内。如果企业不了解出口目的地国家的标准,就可能出现被通报而被拒绝入境。另一个原因是输入欧盟的产品在各成员国之间转销。如某出口欧盟的食品产品符合欧盟标准,可以顺利出口到第一目的地丹麦,但其间可能被转销到意大利或德国等其他国家,就可能出现符合欧盟标准却不符合其他国家,如意大利、德国和英国的法规要求,从而引发通报(表4)。
表 4 欧盟成员国对中国的通报 情况(2008—2012年)Table 4 RASFF notifications related to China from by EU member states
从中国被通报的项目种类来看,食物接触材料高居第1,5 a合计814 起,占总通报数的33.79%,并且以年均18.25%的幅度增加(表5)。由此看出,食品接触材料是中国输欧食品安全的“软肋”。在同期欧盟RASFF通报的食物接触材料中,来自中国的占66.8%,高居第1位。
从表5可以看出,除去食品接触材料外,排在第1位的食品是坚果及种子类,5 a合计525 起,占比21.79%。而同期欧盟RASFF通报的食品类别中,由坚果及种子类引发的通报数量最多,共2 836 起(表2),即源自中国的坚果及种子类被通报数量占同期由同类食品引发的通报数量的18.5%。
谷类、烘焙食品位居第3位,5 a合计253 起,占比10.50%。与此同时,欧盟同期通报的谷类、烘焙食品共842 起,即源自中国的食品占三成。
综上可知,源自中国的食物接触材料、坚果及种子类和谷类、烘焙类食品3 项合计1 592 起,约占涉中国通报数目的三分之二。由此可知,以上3 个种类是中国食品出口企业在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时的工作重点。
表 5 中国被通报的项目种类(2008—2012年)Table 5 RASFF notifications in products categories related to China
从RASFF涉中国食品接触材料的风险统计来看,有害物质迁移和重金属污染的通报数均位居前2位,其涉及的主要产品为塑料制品、密胺餐具(又称仿瓷餐具)和不锈钢制品餐厨具(图3)。
图 3 RASFF涉中国的食品接触材料风险统计(2008—2012年)Fig.3 RASFF notifications in food contact materials related to China
通过对RASFF系统数据进行更详细的分析,可以看到密胺餐具、塑料制品和不锈钢制品餐厨具是中国输欧食品接触材料产品中的高风险产品。密胺餐具中的甲醛和三聚氰胺的迁移量、塑料制品中的初级芳香胺和不锈钢制品厨具中的铬镍重金属迁移量成为中国输欧食品接触材料的高风险检测项目,并且所涉及的通报也呈逐年增加趋势。值得注意的是,来自中国的仿陶瓷餐具甲醛迁移量和密胺餐厨具初级芳香胺的通报频次过高,使得欧洲委员会于2011年3月颁布法规EU No. 284/2011[13],规定每批原产自中国的这2 类产品都要分别出具甲醛和初级芳香胺的检测合格证明。这主要是因为欧盟的食品接触材料法规和技术标准繁多,且更新较快,与中国食品接触材料标准存在较大的差异。例如,目前我国针对密胺餐具制定了QB 1999—1994《密胺塑料餐具》[14]、GB 9690—2009《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三聚氰胺-甲醛成型品卫生标准》[15]以及GB 9685—2008《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16],规定了食品容器、包装材料中添加剂的使用原则、使用范围、允许使用的品种、最大使用量、特定迁移量等限制性要求。与欧盟EU No. 284/2011法规相比较,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17]。尽管从检验的总迁移限量、三聚氰胺单体迁移量和甲醛单体迁移量等指标上看,中国的标准指标还优于欧盟的相关标准,然而两者的检验条件存在着差异。国标对总迁移限量的检验条件是:水、60 ℃、2 h;对三聚氰胺单体迁移量和甲醛单体迁移量的检验条件都是4%(V/V)乙酸、60 ℃、2 h;而欧洲标准对上述3项的检验条件则是:模拟物为水、3%(V/V)乙酸、15%(V/V)乙醇时,100 ℃、4 h;模拟物为精炼橄榄油时,175 ℃、2 h。在实际条件下,欧盟实验室检测使用的条件都是100 ℃、0.5 h加上70 ℃、24 h这一最严格的条件,而密胺餐具对检验的温度和时间较敏感,特别是高温对甲醛和三聚氰胺的迁移量起到了主导性的作用[18]。另外,欧盟为了应对中国“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于2009年颁布了EC No 1135/2009针对产自或发运自中国大陆产品的特别法规[19],随后欧盟又于2011年11月发布法规EU No.1282/2011,将EU No.10/2011中规定的三聚氰胺迁移限量由30 mg/kg降低到2.5 mg/kg,限量要求增加了11倍。同时,将在食品接触材料中原来没有任何限量要求的N-甲基吡咯烷酮的迁移限量设定为60 mg/kg,这也是导致RASFF系统通报中,食品接触材料被通报次数的快速增加的重要原因。这不仅给食品生产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而且也影响了“中国制造”的声誉。因此造成了因检测方法不同或者有关迁移限量要求的改变,使得同一产品符合中国国标要求但不符合欧盟要求的现象。
从RASFF系统涉中国食品通报的风险因素可知,有害物质迁移、霉菌毒素、重金属等位于前3位,分别占比18.56%、18.26%和16.31%。这3 者占所通报的风险因素的53.13%,超过了二分之一。
表 6 RASFF系统涉中国食品通报的风险因素(2008—2012年)Table 6 RASFF notifications in food risks related to China
用于盛放食品的纸质包装材料在印刷过程中常使用油墨辅料和溶剂等原料,如果含有卤代烃、苯、正己烷等有害物质,会造成有害物质迁移而污染食品。在使用金属材料包装食品时,由于温度等环境条件的改变、受到酸性或碱性的物质腐蚀,造成重金属离子迁移,从而影响食品的品质,甚至对食用者身体造成损害。在包装食品时广泛使用的铝制材料,常常含有铅、锌等重金属元素,由于铝的化学特性且其抗腐蚀性较差,容易发生化学反应析出或生成有害物质。另外,在高温条件下,含有大量镍元素的不锈钢制品会使食物中的不稳定物质易发生糊化、变性等,还可能产生致癌物[20]。
霉菌毒素是一种存在饲料和原料中的抗营养因子,是毒性很强的霉菌次生代谢产物。在饲料的加工、运输和贮存过程中都会产生霉菌毒素[21]。从通报所检出的霉菌毒素来看,主要有黄曲霉毒素、赭曲霉毒素、呕吐毒素、T-2毒素、橘霉素、烟曲霉毒素等。
涉中国食品通报的风险因素中重金属污染占第3位,5 a合计393 起,从2008年的58 起增加到2012年的97 起,年均增长率达到13.72%,主要涉及到铅、镍、汞、砷、铬、铜、镉、锌和锰等重金属。重金属在开采、冶炼、加工过程中进入大气、水、土壤而引起严重的环境污染,与其他有机化合物的污染不同,重金属具有富集性,很难在环境中降解。若在人体的某些器官中富集,可与蛋白质及各种酶发生作用,使其失去活性,对人体会造成很大的危害。如果超过人体所能耐受的限度,会造成人体中毒[22]。
3 结 语
通过对欧盟RASFF数据库的研究,可以得到4点结论:1)作为欧盟食品的重要供给国,中国食品被RASFF通报的比例非常高,2008—2012年,中国食品在全部被通报数量中的比例达到14.47%;2)从通报中国食品的进口国看,意大利、德国和英国3个国家排名居前;3)从被通报的食品类别看,食物接触材料、坚果及种子类和谷类、烘焙食品类位居前列;4)从食品风险因素看,有害物质迁移、霉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等是中国出口欧盟食品安全的主要风险源。
根据以上发现,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提出以下2点建议:
1)密切跟踪欧盟RASFF食品安全预警的信息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从中国食品被通报的种类来看,食物接触材料位居第1位,有超过三分之一的通报与食品接触材料有关,并且以年均18.25%的幅度增加。为此,国内食品出口企业应积极了解和掌握国外有关食品、饲料和接触材料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具体要求,加强与进口商、检验检疫、海关、出口企业协会等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最新进展情况。例如,2011年3月欧盟颁布EU 284/2011法规,该法规第六条规定,主管部门应在货物到达的2个工作日内检查产自或发运自中国大陆和香港地区的每批密胺餐厨具是否具有符合法规2002/72/EC中规定的甲醛迁移量,同时主管部门应对货物进行身份识别和物理检查,并对10%的货物进行实验室抽样检测。由于许多企业没有及时了解这一法规,即使合格的产品也因为缺少相关的证明文件而接到“边境拒绝”通报。2)重点研究目的国的相关法规。从意大利因重金属超标拒绝中国微波炉的案例可以看出,对于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而言,重点研究目的地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跟踪其法律法规的变化是非常重要的。唯有此,企业才能确保食品及其接触材料合格,避免出口食品被拒绝入境。
“预防为主,关口前移”是我国建立高效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关键,而建立食品风险信息系统和预警机制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在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新体制的构建中,可以借鉴欧盟RASFF的成功做法,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为核心,整合原来分散在卫生、农业、质检、工商等监管部门的食品风险信息,形成我国统一、灵敏、有效的食品安全预警体系。这一做法既是“大数据”时代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要求,也是为消费者健康构建制度保障的必然选择。
[1]European Union Commission. Rapid alert system for food and feed(RASFF): 30 years of keeping consumers safe[R]. Luxembourg:Office for Official Publications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 2009.
[2]Eur opean Union Commission. European Regulation (EC) No.178/2002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laying down the general principles and requirements of food law, establishing the European Food Safety Authority and laying down procedures in matters of food safety[J]. 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2002, L 031/1.
[3]宋扬. 欧方统计显示2012年欧盟对华贸易艰难保持正增长[EB/OL]. (2013-03-20) [2013-08-12].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tongjiziliao/fuwzn/feihuiyuan/201303/20130300061371.shtml.
[4]Eurostat. Extra-EU 27 trade of food, drinks and tobacco by main partners[EB/OL]. (2013-10-17) [2013-11-18]. http://epp.eurostat.ec.europa.eu/tgm/refreshTableAction.do?tab=table&plugin=1&pcode=tet00041&language=en.
[5]RASFF. Annual Report 2008. Office for Official Publica tions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 Luxembourg[R/OL]. 2009-08-10 [2013-06-12].http://ec.europa.eu/food/food/rapidalert/report2008_en.pdf.
[6]RASFF. Annual Report 2009. Publications Off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 Luxembourg[R/OL]. 2010-10-08 [2013-08-12]. http://ec.europa.eu/food/food/rapidalert/docs/report2009_en.pdf.
[7]RASFF. Annual Report 2010. Publications Off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Luxembourg[R/OL]. 2011-08-10 [2013-08-12]. http://ec.europa.eu/food/food/rapidalert/docs/RASFF_annual_report_2010_en.pdf.
[8]R ASFF. Annual Report 2011. Publications Off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Luxembourg[R/OL]. 2012-08-09 [2013-08-12]. http://ec.europa.eu/food/food/rapidalert/docs/RASFF_annual_report_2011_en.pdf.
[9]RASF F. Annual Report[R]2012[R/OL]. Publications Off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 Luxembourg. 2013-07-09 [2013-09-12]. http://ec.e uropa.eu/food/food/rapidalert/docs/RASFF_annual_report_2010_en.pdf.
[10]RASFF. Rapid alert system for food and feed (RASFF)-RASFF Portal.Online Searchable Database[DB/OL]. 2013-08-10 [2013-08-12].http://ec.europa.eu/food/food/rapidalert/index_en.htm.
[11]柯尔康, 何应龙. 基于欧盟RASFF系统的中国食品安全研究[J]. 当代经济, 2013(4): 6-8.
[12]Italian Ministry of Health. Regulation updating the Ministerial Decree of 21 March 1973 on the hygiene control of packaging, containers and utensils intended to come into contact with foodstuffs or with substances for personal use, limited to stainless steel[J]. 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 2 011, No. 28 of 04.02.2011.
[13]European Union Commission. European Regulation (EU) No.284/2011 of 22 March 2011 laying down specific conditions and detailed procedures for the import of polyami de and melamine plastic kitchenware originating in or consigned from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China[J].Official Journal of th e European Union, 2011, L 077/9.
[14]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QB 1999—1994 密胺塑料餐具[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1994.
[15]卫生部. GB 9690—2009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三聚氰胺-甲醛成型品卫生标准[S]. 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9.
[16]卫生部. GB 9685—2008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 卫生标准[S]. 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8.
[17]孙世彧. 浅析国内外对于“仿瓷餐具”技术要求的差异[J]. 塑料工业,2011, 42(增刊1): 7-10.
[18]商贵芹, 寇海娟, 刘君峰, 等. 输欧食品接触材料风险分析[J]. 食品与机械, 2012, 28(2): 222-224; 235.
[19]European Union Commission. European R egulation (EC) No.1135/2009 of 25 November 2009 imposing special conditions governing the import of certain products originating in or consigned from China, and repealing Commission Decision 2 008/798/EC[J].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 2009, L 311/3.
[20]薛山, 赵国华. 食品包装材料中有害物质迁移的研究进展[J]. 食品工业科技, 2012, 33(2): 404-409.
[21]杨新岗, 和玉丹, 王根虎, 等. 饲料中霉菌、霉菌毒素研究及防控措施[J]. 饲料博览, 2011, 24(2): 39-41.
[22]谢翡, 李蕊. 重金属检测方法探讨[J]. 科技信息, 2011, 28(26): 31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