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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庖丁解牛”观庄子美学

2014-06-19田恬

美与时代·城市版 2014年3期
关键词:庖丁解牛庄子美学

田恬

摘要:

庄子是道家思想的继承和发扬者,他于道的理解和感悟在中国古代是最具开放性和艺术性的。在《庄子》一书中,庄子塑造了许多艺术形象,并常常以寓言故事的方式暗喻其“道”。庖丁就是其中较具代表性的形象之一。庖丁解牛之道,比较真实地表达出庄子对道的感悟。

关键词:庄子;庖丁解牛;道;美学

庄子的思想明显属于老子的体系,但他们的思想却有所区别。在对宇宙本体“道”的理解上,老子更多注重道的客观性,庄子则更注重道的主观性。老子更多地论道是什么,而庄子则更多地论如何体道。与之相关,老子的道论更多的是哲学,然庄子的道论虽然也是哲学,却增加了不少心理学的成分。老子哲学重辩证法,庄子哲学重相对论。前者反复论述事物的相辅相成,后者则谈论事物在“道”这一本体上的一致,淡化事物的区别。

庄子对艺术持肯定态度。他看到了艺术陶冶人的心灵和培育人性的作用,也看到了艺术创造之于人的精神追求的作用。从促进人的身心健康、构建理想人格的高度来认识和要求艺术活动和艺术作品。

庄子美学并不讨论艺术的社会功能、教化作用,它所触及到的是有关艺术创造和艺术欣赏的规律和特点。这里的艺术观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艺术观,它主要是在论及人的生产、技艺活动和精神修养时,大量地、精深地涉及到的与艺术活动相似,以致完全相同的一些规律、特点。《庄子·外物》篇说:“言者所以在意,一得意而忘言。”这里说的不止是一般的语言文字与意义的关系,实际上是艺术创造、审美欣赏的带规律性的特点。它告诉我们,艺术创作、欣赏要善于把握审美意象,体味艺术意境。同样,老子“大音希声”的命题,庄子“象阁”说和“至乐无乐”的观点,都极为深刻地道出了艺术活动所达到的境界。

“庖丁解牛”出自《庄子·内篇·养生主》。故事说庖丁解牛非常神奇,其刀专在骨头缝隙中运行,“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而且解牛“莫不中音,合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为什么能做到这样呢?庖丁回答说:“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全牛者。三年之后,未尝见全牛也。方今之时,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依乎天理,批大郤,导大窾,因其固然,技经肯綮之未尝,而况大軱乎!”从这段文字中,能明确知道解牛理论中所反映的庄子的美学观点。

一、解牛之由技入道

从文章看,庖丁是从技术层面逐渐进入道的层面,这个过程大约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解牛之始,“所见者无非全牛者”;第二个阶段是三年之后,“未尝见全牛也”;第三个阶段是方今之时,“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乃至“合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

解牛技术并不是天生就有的,也需要有一个学习的过程。解牛之初,庖丁眼中的牛都是客观存在的、真实的、完整的牛。庖丁对牛的筋骨结构并不了解,他看到的只是一个完整的牛的形体。因此,牛与庖丁之间的关系,存在着物与物之间的客观对立。三年之后,从技术角度看,庖丁已经做得非常娴熟。牛的整体的概念已经消解,而庖丁与牛的物物对立也逐渐消解。庖丁对于牛的各个部位的结构走势了然于胸。到了第三个阶段,庖丁“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容知止而神欲行”,庖丁与牛的对立彻底消解,逐渐融合为一,达到了物我合一的境界。五官的感觉已经不再左右庖丁的行为,而单凭道的感知推动其肢体的运动。

由此可见,庖丁对技法的千锤百炼最终进入巅峰状态,达到“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澄明世界。而由技入道的根本显现,则是“依乎天理,批大郤,导大窾,因其固然,技经肯綮之未尝,而况大軱乎”,而更直接的表现则是“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

二、解牛之精神享受

庖丁解牛技术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境地,其艺术性表现在:“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砉然响然,奏刀騞然,莫不中音。合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

庖丁解牛体现了由高超的技术所成就的艺术性的效用,使看似纯技术性的宰牛技术超越了实用性而产生了可供人们精神享受的艺术性。由于达到“进乎技”的“道”的至高境界,庖丁在解牛过程中并非被动,其动作所发声音或“砉然”,或“响然”,或“騞然”,这些声音在音质与音高方面各有特色,使其具有音乐技术美之音响美的要素。它们在解牛过程中是按照有序节奏而发出,纷繁多样但又合乎节奏,所以才产生“莫不中音”的效果,这又符合了音乐美的特色。

由于劳动过程是在一定的时间段中展开,庖丁以其充分的精神自主性全神贯注地从事自己的事业,使得各种声音在整体上具有变化统一的协调性,从而形成类似一首乐曲的效果。庖丁在解牛过程中的动作极其复杂,分别为手触、肩倚、足履、膝踦,但庖丁的每一动作之间又配合得那么和谐,因此能给人一种视觉之美的享受。这种全身心的整体运动又是伴随着“莫不中音”的节奏而展开,所以解牛过程又产生了类似于一场配乐舞蹈的效果。而且庖丁解牛的技艺极为精湛,其动作展开时的意识是“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其每一个动作的技巧表现都“游刃有余”,从而达到了如经典乐舞一样的境界,即“合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

“解牛”是种艰难而辛苦的劳动,但庖丁解牛完毕后“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的神态也充分表明,他也同样享受到了演奏的快乐。“技术美学的研究,正是人类劳动生产和工业生产的技术审美活动和技术产品的时髦鉴赏力问题。它把美学应用于物质生活和精神享受中。艺术审美能力,必然也是技术审美能力发展的结果。”如林同华所言,从“庖丁解牛”这一寓言中可以找到这段话的源头。

庄子通过“危丁解牛”的故事讨论了“技”与“道”的关系,实际上又涉及到了艺术的创造问题。它揭示了:真正的艺术创造,是种合乎规律、目的的自由活动,它需要的是纯熟的艺术经验而不是刻意做作的矫饰。当创造和欣赏进入自由无碍的境域时,就可以“以神遇而不以目视”,获得并非有为却又有为的效果。因此,庖丁解牛之道,便是对庄子之道的完美阐释。

【参考文献】

[1]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M].上海:中华书局,1983

[2]叶朗.中国美学史大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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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蒲鹏英.先秦儒家道家美学思想比较[J].内江师范学院学报,1988(01)

[5]王斐.从“庖丁解牛”看庄子的人生境界[J].社科纵横,2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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