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需要积极有效地应对国际经贸摩擦问题
2014-06-19陆燕
陆燕
在从贸易大国走向贸易强国进程中,我国对外经贸发展面临诸多严峻挑战,其中之一便是国际经贸摩擦将更加严峻和复杂。我国正面临更多的体制和规则层面的经贸摩擦,透过这些经贸摩擦,是贸易利益的冲突,也是战略利益的博弈。如何有效应对各种经贸摩擦,维护国际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已经成为我国深化并稳定发展与其他国家经贸关系的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
一、我国面临着更为复杂的国际经贸摩擦
随着我国贸易大国地位的确立和国际经济影响力的不断提升,加之国际经贸竞争日趋激烈,我国遭遇的经贸摩擦日益频繁。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世界经济中的保护主义明显抬头,我国一直处于经贸摩擦的中心地带,各类经贸纠纷频发,摩擦形式多样且复杂。
2013年我国货物进出口总额已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贸易大国;同时,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进入高增长阶段,2012年对外直接投资额居世界第三位。未来我国对外经贸发展将呈现两个重要趋势:一是继续全面深入地融入全球生产链,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二是在全球贸易中的份额还会有所提升,对外直接投资规模继续扩大。随着我国与世界经济的融合不断深化,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国际经贸摩擦的发生依然是我国对外经贸发展的威胁之一,经贸摩擦频发、贸易摩擦领域和摩擦对象扩大、一些潜在的贸易摩擦出现等,使我国面临的国际经贸摩擦呈现常态化和复杂化的趋势。
(一)国际经贸摩擦日趋常态化
国际经贸摩擦呈现增多态势并且趋于常态化,是我国对外经贸持续快速增长及成为世界经贸大国的伴生现象,具有一定的必然性。造成我国经贸摩擦频发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因素。从外部环境看,2008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终结了世界经济的繁荣,世界经济步入低速增长期,国际市场需求减弱,国际经贸竞争加剧,贸易投资保护主义倾向上升,各国经贸政策以自我为中心的态势凸显;从内部环境看,在全球主要经济体市场需求萎缩背景下,我国外经贸保持增长,总体规模继续扩大,所占市场份额不断提升,也容易使我国成为保护主义的主要目标国。此外,尽管我国外贸出口已呈现市场多元化格局,但也存在着市场格局分布不均衡、部分产品对国际市场依赖度过大、部分企业经营不规范、海外投资经验不足、国际化经营能力亟待提高等问题,也成为产生国际经贸摩擦的诱因。
从近年我国遭遇到的经贸摩擦来看,既有与发达国家的纠纷,也有与其他新兴经济体的碰撞,各自呈现出新的特点和态势。国际经贸摩擦增加,一方面表明我国企业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在不断增强,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全球贸易发展中的各国利益分配矛盾及世界经济格局变革的影响。后危机时期,随着全球资源、市场、资金和规则制定的竞争加剧,我国将面临更大的、来自发达国家和其他新兴经济体的双重竞争压力,国际经贸摩擦会进一步加剧,也不排除个别时期有可能再起新波澜。
近年来,我国遭遇的贸易救济措施呈现出涉案金额上升、多种救济措施并用、贸易救济措施政治化等新特点。其中,与美欧的大要案增多,涉案额从以往的上亿美元提高到几十亿美元甚至上百亿美元。中欧、中美光伏案反映出美欧与我国在某些具有较高附加值产品上的竞争趋于激烈,尤其在经济不景气、就业因素困扰的背景下,产业发展以及相关就业机会就成为贸易摩擦背后战略博弈的关键议题。今后随着我国产业的技术进步和升级换代、出口产品升级趋势加快,资本密集型和高技术产品竞争力逐渐增强,对发达国家优势产业会形成越来越强的竞争优势,我国出口产品受到制约的可能性加大,与发达国家的贸易摩擦有加强趋势。
同时,发展中国家与我国的贸易摩擦呈增多之势。我国与新兴经济体国家在出口产品结构上具有趋同性,同质化竞争问题比较突出。近年来,新兴经济体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放缓,一些产业发展面临困难,对我国产品频繁使用贸易救济措施,发起的案件数量已超过发达国家。以2012年为例,由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发起的案件数占当年我国全年贸易救济措施的70%,占全部贸易救济涉案金额的13%左右。墨西哥、阿根廷、巴西、哥伦比亚、印度等新兴经济体针对我国产品频繁发起贸易救济调查。随着部分新兴经济体出口能力的提升,在传统制造业领域同我国产品的竞争会不断上升,我国与新兴经济体的贸易摩擦变得突出。
(二)国际经贸摩擦更加复杂化
随着世界经济的深刻调整,我国所面临的国际经贸摩擦也在发生深刻变化,一个明显趋势是,我国遭遇的国际经贸摩擦更加复杂。经贸摩擦发生的领域从劳动密集型产品向技术密集型产品,从贸易领域向投资领域、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从具体产业向体制层面、从实体经济向规则制定扩展和蔓延;摩擦争议点已不仅停留在传统贸易保护手段上,而是逐步上升到包括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竞争政策、政府采购、产业政策、人民币汇率等政策和制度层面。未来我国将继续面临更多的传统和新型贸易壁垒和贸易摩擦。
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贸易摩擦可能日渐频繁和密集,力度加大。在我国迅速崛起成为世界出口大国同时,也成为了遭遇国外贸易救济措施最多的国家之一。据中国商务部统计,从2002年到2012年的十年间,我国应对的国外贸易救济措施案件共842起,涉案金额736亿美元。其中,反倾销案件621起,反补贴案件61起,保障措施案件124起,特保措施36起。到2012年底,我国已连续18 年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连续7年成为遭受反补贴调查最多的国家。目前,国外对我国反倾销调查主要由发展中国家发起,对我国反补贴调查主要由发达国家发起。今后随着我国出口贸易增长,我国出口产品在全球范围内遭遇贸易救济措施调查难以避免,依然会是贸易摩擦最常见的形式,涉案产品向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扩展,市场经济地位的缺失依然使我国在应对反倾销调查中处于不利地位。
技术性贸易壁垒和绿色贸易壁垒继续成为发达国家限制我国出口的重要手段。现在发达国家贸易政策的重点是环境、卫生、安全。发达国家凭借其优势,以保护本国国民健康或保护环境等为由,不断制定数量繁多的标准,采用技术性贸易措施、检验检疫、环境保护等措施限制进口。技术性贸易壁垒和绿色贸易壁垒已经成为贸易保护的重要手段,其所发挥的作用日益加强。有关知识产权的摩擦呈现上升趋势。目前我国已成为美国“337调查”的最大受害国,2001-2012年,我国涉及到美国知识产权的337调查共130起;2012年,美国发起的“337调查”中涉及我国的有18起,占美国当年“337调查”总数的45.0%,居第一位。“337调查”涉案产品都是我国企业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高附加值或高技术含量的产品,由于“337调查”的制裁结果可能涵盖出口产品的整个生产环节,其打击的对象不仅是针对某项产品,而是针对整个产业链。
围绕资源、环境、温室气体减排等问题,也将成为潜在的经贸摩擦新焦点。国际金融危机将全球经济带入低碳经济时代,为了促进新兴的绿色和低碳产业发展,发达国家正致力于推动将低碳排放纳入国际贸易规则。产品“碳足迹”认证快速发展、欧盟航空碳管制的推行,都是他们付诸行动的体现。目前,在世界贸易组织(WTO)、亚太经合组织(APEC)中关于环境产品的谈判已经展开,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国,国际规则低碳化态势将对“中国制造”提出挑战。
依托于自贸协定(FTA)的一些规则正在成为诱发经贸摩擦和实施贸易歧视的做法。在WTO多边贸易体制框架里,作为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例外,默许自贸协定的发展。而在WTO多哈回合谈判裹足不前背景下,全球双边和区域自贸协定激增,作用日益突出。特别是美欧正在开展“跨太平洋伙伴关系”(TP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TTIP)等“高水平”自贸协定谈判,并且把未能在多边贸易体制中谈判的劳动标准、环境标准、国内规制、竞争政策等“边境后措施”纳入到自贸协定谈判中,为其追求自身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制定新的贸易规则。在边境后规则上,由于涉及到国内各种政策、机制、体制甚至制度性问题,特别是涉及到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问题,这实际上将提高对非成员的贸易投资壁垒,诱发新的经贸摩擦。
二、积极应对国际经贸摩擦的必要性
综观世界经济发展,贸易摩擦是国际贸易发展的伴生物,是随着国际贸易的产生而产生。任何国家在参与国际贸易竞争的过程中都无法避免贸易摩擦。国际贸易摩擦的本质是在贸易过程中由利益分配所引起的分歧或争端。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深入发展,各国之间经济贸易联系日益频繁,国际经济合作变得日趋复杂化和多元化,相应地对经济利益的分配也要求不断进行调整,贸易摩擦增多成为世界经济的趋势性特点。
国际经贸摩擦的发生不会改变我国对外经贸发展的基本面。但经贸摩擦任其发展,可能制约我国关键产业成长,影响就业和社会稳定,损害我国和平发展的国际形象。国际经贸摩擦增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我国经济外交的空间。积极应对经贸摩擦,妥善化解各类经贸纠纷和争端,是营造良好外经贸发展环境的客观要求,对维护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具有重要意义。
其一,有助于为我国经济和外经贸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我国正处于工业化进程中,对外经贸处于快速增长和产品竞争力不断增强的发展阶段,需要贸易投资自由化的国际环境。国际经贸摩擦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的一种外部障碍。日益增多的经贸摩擦削弱了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加大了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难度,增加了我国经济运行的外部风险,抑制了我国经济外交空间。我们必须积极改善国际经贸环境,妥善解决经贸摩擦,为我国外经贸的持续发展努力营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其二,有利于维护稳定的双边和多边关系。随着我国经济与国际经济的互动与依存不断加强,要求我们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互利共赢。由此在开放型经济发展中,要坚持树立合作、互利、共赢的发展理念,客观分析我国对外经贸关系中的矛盾和共同利益,努力扩大与各国经济的利益共同点和交汇点。在应对经贸摩擦时,要与各类贸易伙伴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注重交流与沟通,求同存异,遵守国际经贸规则,减少利益上的矛盾和冲突,实现共同发展。
其三,有利于切实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经贸摩擦领域不断扩大,势必限制我国产业政策的实施空间和产业政策工具的选择范围。一旦发生经贸摩擦,不仅将影响涉案产品出口,同时将对相关企业及其就业产生不利影响,直接危害到企业利益。赢得理想的贸易摩擦结局有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要通过积极化解和妥善解决经贸摩擦,降低遭受外部经济冲击的风险以及经济震荡转化为社会动荡的风险概率,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
其四,有助于加快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换个角度看,经贸摩擦增多客观上体现了我国经济地位和实力不断上升的事实,应对得当,将可以加快国内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关键环节市场化改革、增强微观经济基础活力、进一步提升国际竞争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长远的基础。因此,可以借助经贸摩擦解决的倒逼机制,认真反思并切实解决可能诱发经贸摩擦的存在与国内经济运行和制度建设中的问题或漏洞,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加快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
三、妥善应对国际经贸摩擦的原则与思路
随着我国对外经贸的发展,国际经贸摩擦不断增多在所难免。迄今,我国遭遇经贸摩擦的负面影响总体可控。可以肯定的是,国际经贸摩擦频发将贯穿我国从贸易大国走向贸易强国的全过程,是一个长期的现象,期间经济因素的影响还将加强,非经济因素的干扰不会消除,无论是应对难度还是负面影响都可能增加。面对国际经贸摩擦常态化和复杂化的趋势,既要高度重视,积极应对,也要以客观的平常心来看待。更为重要的是,作为一个经贸大国,要在战略层面上谋划应对国际经贸摩擦背后逐步升级的利益冲突,同时要完善和强化应对机制建设。积极应对国际经贸摩擦挑战,要把握好以下原则:
第一,坚持维护开放稳定的国际经贸环境。继续推动全球范围的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促进全球贸易公平公正和稳定发展,让贸易环境更加稳定和可预期。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反对滥用贸易救济措施。
第二,坚持以对话和磋商解决经贸摩擦。积极倡导通过加强合作和磋商来解决国际经贸中的问题。在解决经贸摩擦时,切实尊重和照顾彼此的关注,注意兼顾和平衡各方利益,以理性、合规的方式处理彼此的纠纷与摩擦,努力不使它们影响我国与贸易伙伴经贸关系发展的大局。
第三,增强应对国际经贸摩擦的主动性、灵活性和有效性。将外交沟通和法律行动相结合,统筹运用各种有效手段和WTO争端解决机制,完善和强化贸易摩擦应对机制及其效能,提高贸易摩擦应对能力。
第四,坚决维护我国企业的合法利益。面对经贸摩擦要积极应诉,努力维护我国企业和产业在国际市场上的正当权益。推动企业进一步遵守国际规则,提升我国出口产品的竞争力,促进贸易平衡稳定的发展。
后危机时期,各国经济增长动力普遍不足,全球发展环境异常复杂,保护主义压力难以消除。由于国内外形势变化快,复杂问题多,潜在风险大,增加了贸易摩擦应对的难度。面对国际经贸摩擦频发的客观现实,要着力于增强解决经贸摩擦的能力和水平,具体地可遵循以下思路:
一是加强国际经贸摩擦应对机制建设,增强应对的主动性和有效性。近年来,我国企业运用规则维护切身利益的意识不断增强,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对规则的理解、把握、特别是运用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要认真研究经贸规则,特别是新规则和新标准,以把握国际贸易政策的前沿,发现其中的隐形贸易壁垒与市场准入障碍,避免和反制新的经贸摩擦。加强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建设,完善预警方式,推进趋势预警、重点产品预警、专项预警。推动建立跨部门的应对机制。扩大和深化与主要贸易伙伴间的贸易救济合作机制,促进经贸摩擦的有效解决。加强对新出台措施的合规性审查。
二是继续强化政府、地方、行业组织和企业联动的全方位摩擦应对机制。完善应对贸易摩擦的贸易救济措施及相关机制。经过多年探索,我国已形成以政府、地方、行业组织和企业“四体联动”的应对体系。要加强与各部门的配合与协作。重视发挥行业组织的协调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强化对企业的法律技术指导服务,支持企业运用法律维权。注重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重视加强与主要贸易国经贸关系的协调,管控分歧,避免和化解摩擦。加强相互间的沟通和磋商,开展建设性的对话,妥善解决经贸摩擦。推动与主要贸易伙伴建立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就重大经贸摩擦问题加强立场协调和行动协作,在发现问题的较早阶段及时交流和沟通,从而预防、减少乃至消除摩擦。主动与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开展对话协商、加大预警力度,合理解决对方关切,实现优势互补、错位竞争、共同发展。
四是加强国内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要完善国内产业政策体系,加强财税、金融、投资、土地政策同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在政策和制度层面上,加强市场化手段的支持,不授人以柄。加快推行国际质量、安全、环境、技术、劳工等标准,支持企业推行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鼓励企业参与评议国际行业规则、行业标准,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企业加入主要国际标准组织,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积极稳妥推动环保、知识产权、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改革与制度建设,逐步缩小与国外高标准的差距,减少制度摩擦。
五是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的重构与制定。坚持市场多元化战略,深化与贸易伙伴的沟通合作,深化区域次区域经贸合作,积极推动自由贸易区建设,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有效化解国际经贸摩擦。加快国内相关领域的体制改革,为深度参与制定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奠定国内制度基础。积极参与全球贸易规则重构活动,把握全球新贸易规则制定的主动权,努力维护稳定的、可预期的经贸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