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仓储业的影响分析
2014-06-18郑黎
郑黎
[摘 要] 近年来,随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在全国范围和行业内逐步试点实施,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所受的税收影响也越来越大。仓储行业在营改增中受到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税负有所增加,仓储行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发票管理较为混乱,税率不统一,增值税核算难度增大等方面。鉴于此,一方面,政府应统一税目税率,适当降低税率,切实解决企业税负重、重复征税、从高征税的问题。另一方面,仓储企业应做好相关税务筹划,及时争取财政补贴资金,加强税务会计培训,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从而降低“营改增”带来的负面影响,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 “营改增”;仓储业;影响;措施
[中图分类号] F270 [文献标识码] B
一、相关背景概述
国务院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试点的开始标志着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改革拉开序幕。2012年8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扩大到10省市。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试点范围已推广到全国。2014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中指出,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仓储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都是营业税与增值税同时并行的双税制税务征管政策,但是借鉴国外经验,并从我国企业、市场以及未来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来看,双税制的税务征收政策具有自身弊端,并非最优的税收政策。当前西方国家大都采用单一的增值税税收政策,并且这种单一税收政策正逐步推广普及。根据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和发展的需要,营业税向增值税转变势在必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根本目的是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增强企业和市场活力。目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工作正在全国范围内逐步试点推广。
二、营改增的必要性分析
(一)营改增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营业税与增值税两税并存,不利于社会分工,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两税并存是税制设计上的不合理,存在重复交税的情况。比如采购的原材料、工程材料已经缴纳过增值税,如果最终产品缴纳营业税,重复缴税不可避免。营业税本身包含了较重的税务负担,营业税的纳税负担从名义上讲为百分之三或者是百分之五,但是由于重复征税,纳税单位实际应当缴纳的税率是明显大于名义上的税率的。不少企业在缴纳营业税时相较于增值税要高不少,所承受的营业税负担较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后,对中小企业而言,执行增值税低税率,显著减轻了纳税负担,增强了中小企业的活力。
(二)营改增有利于第三产业的发展
营业税本身包含了较重的税务负担。仅仅从名义上讲,营业税的纳税负担为3%或者是5%,但是应当注意到缘于重复征税,纳税单位实际应当缴纳的税率是明显大于名义上的税率的。两税并存的局面不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不利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更不利于第三产业的发展。两税并存加重了第三产业的税收负担,不符合税收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税率的调整和国家财政补贴力度的加大,第三产业将迎来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
(三)营改增有利于提高企业的会计核算水平
原来的营业税只需要营业额即可核算纳税,改征增值税后,需要计算进行税额和销项税额,这就需要规范会计核算,将采购、销售和抵扣详细记账,有利于存进企业提高会计核算水平,提供更加真实、有效的会计信息。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以及营业成本中可抵扣项目成本占比,是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决定企业税收负担和净利润变动幅度的两项关键指标。通过等式互换,毛利率水平、职工薪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是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决定企业税收负担和净利润变动幅度的两项关键指标。
三、仓储行业在营改增中受到的影响
(一)税负有所增加
通过营改增,由于处于试点,行业划分不细致,措施落实不到位等等。由原来营业税5%,提高到了增值税的6%,为了保持相应的税负,只能大量增加进项税额。但仓储业的进项税额仍较低,大部分仓储企业进项税额达不到1%。对于仓储业,原来购入的固定资产不允许抵扣,但是现在的仓储设备又不需要更新,所以现在仓储行业实施营改增后税负是有所增加的。根据一般测算,当其毛利率水平为50%左右时,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其企业净利润没有影响;当其毛利率低于50%时,营业税改增值税增厚企业净利润,毛利率越低,对净利润的增厚幅度越大;当其毛利率大于50%时,营业税改增值税将减少净利润。据上海市发展与改革委的调查研究,2012年一季度63.9%的运输仓储行业税负增加。
(二)仓储行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
就仓储行业而言,营改增后主要是购买仓储设备、车辆等运输工具等,这些设备或固定资产价格高、使用时间长,可以在计算进项税额时实际可以抵扣的并不多。仓储行业一大块成本是人力资本和房屋租金,这些要占到仓储行业总成本的50%,这些也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三)发票管理较为混乱
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后,存在着难以及时索取增值税发票的问题,仓储企业之前都是缴纳营业税,而不是增值税,基于之前的纳税政策,这些企业依然能够按照营业税的纳税模式进行日常的生产经营,但是无论这些企业还是其合作商、客户等等都没有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格,导致不少仓储企业在实行增值税之后,难以取得增值税发票。
(四)税率不统一
随着公司组织形式的不断完善和混业经营方式的不断创新,仓储行业已经不再是单纯的仓库储存,也有装卸、搬运、配送业务,有时很难区分是具体哪个业务,同属物流业务,但是税率不一致,如运输、装卸等属于交通运输业,按照11%的税率征收增值税,仓储、配送和代理属于服务业项目,按照6%的税率来征收增值税。
(五)增值税核算难度增大
财政部2012年13号文发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对营改增试点企业增值税差额征税、期末留抵税额、财政扶持资金、税控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抵减税额等业务的会计处理作了明确规定。增设二级明细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用于记录和反映一般纳税人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减少的销项税额。原来,营业税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都较为简单,营改增后核算难度增大。仓储企业一般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按照收入的确认方法确认相关收入。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按照增值税票面金额直接计算销项税额,但仓储企业并不一定计入收入,这种时间差给企业会计核算带来难度。
四、相关建议措施
(一)做好相关税务筹划
按照财税体制改革的预期目标,我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为了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增强企业和市场的经济活力,有效促进经济的顺利健康发展。对于仓储行业税负增加的现象应当积极考虑如何有效应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尽量避免在税制改革中出现的各种不利情况,有效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轻税负负担,落实好营改增所带来的优惠。各仓储企业要及时准确地分析自身的税负情况。通过研究,了解企业可以依据进项税抵扣的方式来减轻纳税负担的项目在总的支出中的比例高低,这部分比例越高,则越有利于实现减轻税负的目的,反之则难以实现这一目的甚至会加大税负。必要时通过聘请专业的税务咨询师为企业做税务筹划。
(二)及时争取财政补贴资金
仓储服务属于第三产业,在营改增试点中可能会出现税负加重的情况,这个阶段国家税务总局会颁布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财政补贴。仓储企业要积极响应政策,进行税务优惠申请,获取国家财政扶持资金。补贴资金虽然不多,但是对于税负增加的仓储行业来说也是雪中送炭,帮助企业降低成本,避免因税负的增加带来负面影响。
(三)统一税目税率
由于税率税目的不统一,对于综合性的物流仓储公司来说是一项复杂的任务。将来可以考虑设置新的税目,如“物流综合服务”,包括物流业、仓储业、搬运业、运输业等,适当降低税率,切实解决税负重、重复征税、从高征税的问题。支持现代综合服务业的发展,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降低企业负担。
(四)加强税务会计培训
会计税务培训要适应国家政策的发展,对于“营改增”的会计培训要做到及时、准确和规范。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水平,有针对性的学习相关文件,加强税务会计的学习,熟练掌握相关政策规定。
(五)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抵扣的依据,增值税发票管理在税务管理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要逐步改革现有的增值税发票申领使用流程,进一步加强防伪识别。印制撕本定额发票,为小型营改增的企业使用。严格打击虚开、倒卖、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企业财务负责人和税务管理人员要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学习增值税发票管理使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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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潘洪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