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敏洪的合伙法则
2014-06-13俞敏洪
在俞敏洪看来,以新东方起家史为原型的电影《中国合伙人》多少有些理想化,与现实有着较大的出入。但他也认为,在现实中,他与徐小平、王强这些大学同学在一起“合伙”是相当成功的。最近,他从这部电影和新东方的真实经历出发,重新解析了“成功合伙”的概念。
——真实的“中国合伙人”的成功要素,到底是什么?
“创始人”与“内伙子”
《中国合伙人》电影里,展现了三个主角一起将事业干起来的情境。而现实中是我已经自己先干了五年。1991年我从北大出来,干到1993年成立新东方。到1995年年底,才到国外找到这些朋友。
对于我来说,如果我是跟这些朋友一起合伙创业的话,最后一定会出问题。原因非常简单,因为在大学的时候,徐小平是我大学的文化部长,王强是我大学的班长,他们一直认为他们从才华到眼光、到能力都远远在我之上。但后来为什么是我成了头儿?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已经自己先干了五年,我是这个学校唯一的创始人。
所有的事情在行动的时候,最好你一个人开头先做,哪怕你先做一个月。做的时间越长越好。包括创业,最好的方法是先干一段时间,再把周围的朋友拉进来。如果要一起干,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你在这些人心目中已经奠定了一个非常良好的位置。比如我的中学同学也帮我干活,我们配合得很好,因为我在中学的时候是他们的班长,他们早就有了服我的意识。
到1995年年底时,我知道如果我要再干下去,必须要有一帮能人和我一起干。我也估量过,通过这五年的努力,在中国创业能力方面,我比大学这帮朋友强,但是这些朋友在某些方面,包括他们的英语水平、对于西方文化的了解一定比我强,所以这是良好的结合。
尽管他们回来之后,叫我“土鳖”。因为他们觉得我身上缺少他们在外国留洋好多年以后的各种气质,但是他们最后不得不服领导。首先因为我是创始人;其次,他们也发现在现实中,比如碰到与政府、与地方打交道时,他们完全无能为力,但我这个“土鳖”爬得非常自如,这是不同能力的结合。
我邀请同学回来帮忙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清理“内伙子”。其实就是要根据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发展阶段运用不同的人。
刚起步时,新东方用的都是家族成员。家族成员很便宜,比如我的姐夫、我妻子的姐夫等等。我在用的过程中,当然没有什么所谓的现代化结构,但是非常好用,为什么?你不需要监控你的财务,因为即使有贪污也是贪污在自己家里;干活不用计算时间,因为都是家庭成员。
但是,如果持续下去会出大问题,到后来你会没法管。企业大了会引进很多外面的人才,而家族成员文化水平不够、管理经验不够,还到处乱插手,下面的人没有尊严感。所以这是一个必经的过程。
从1995年以后,我就深刻意识到,家族成员再留在新东方会形成发展障碍。基于这个前提,我到国外把我的大学同学、中学同学招回来,他们从才气到能力、到文化都盖过了我的家族成员。家族成员就只能退守一边。
我是属于典型的见势打势,我自己是赶不走家族成员的。当时我老妈都在新东方,他们有很多方法能“要挟”我。但我新引进来的这些同学,他们要求我把企业带向正轨,第一步就是要清理家族成员,我借助他们的力量完成了这件事。
清理的过程很痛苦,代价也比较惨重,但那时我付得起这个代价。之前请来的不少都是农民兄弟,给他们几十万元,再给一些股票,他们就走了。
我用了一帮我的农民亲戚兄弟帮我把学校做起来,再给了他们一个好的安置,让他们走了;然后用了这帮留学生,慢慢搭建了一个现代化的结构。所以,现在新东方内部没有任何家族成员,三级管理干部以上只要被发现有血亲关系,连干部一起开除。
分钱的烦恼
最初合伙时,通常会想得比较简单。三个人一起合伙,一个人拿33%的股份,合起来变成100%,我们一起发财。但一年以后,你会发现有的人干的活多,有的人干的活少,这个时候怎么办?这个时候你必须要有一整套考评机制,说明这些合伙人和合伙之外的人,到底怎么确认业绩。
在这方面,新东方也出了比较大的问题。新东方刚开始所谓的合伙,其实就是包产到户,我只是把新东方分成几个板块:王强干口语,徐小平干出国咨询,我来干考试。最后就是在新东方的名下,我拿我的钱,他拿他的钱,是一个非常松散的合伙制。而要合在一起干,也就是要把这个松散的合伙制度变成一个非常严格的股份制结构时,就出了问题。
首先,到底谁占多少股份?新东方每个人都贡献了很多,除了王强和徐小平以外还有其他很多重要的人。最后我们划分了11个原始股东。而后,这11个人拿多少股份?我们按照过去大家在各个领域中所做的贡献进行分配,但到底谁贡献大,谁贡献小?我们花了不少的力气,最终还是分配完毕了,毕竟大家都在往前推动这个事情。
再者,合伙人在一起平起平坐,很容易出现不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规范的事情。大家互相抢面子,而不是抢着该怎么做事。当初新东方的合伙人架构是一个非发展架构,有了新的业务就装不进去,分不清职责,也分不清利益。比如到新地区开的分公司算谁的?开了新的业务如远程教育公司又算谁的?所以也需要股份制来分清职责和利益。
但在股份制之后,仍然有结构性的问题:分完股份,后面得决定谁该干什么。新东方的人比较感性,大家认为作为创始人的我当第一总裁没有问题,但后面谁当第一副总裁、谁当第二副总裁的事就争了半天,谁也不服谁。
合伙引发的这些种种问题,新东方大概花了4年的时间才解决好。最终我们变成了一个确确实实的股份制公司。
在分股份时,他们给我分了55%的股份,我确实值得这个比例。这里要纠正电影中分股份的插曲。电影中成东青完全是在两个朋友的帮助下做起来的,但最后他在办公室自说自话分股份,给自己分了51%,另外两人是25%、24%。如果真出现电影中这样的场景,这个合伙制当天就会散架,因为股份占多少,是根据人的贡献来定,而不是由某一个人来分,除非这个企业的股份100%都是老板自己的。endprint
其实在分股份之前,新东方100%的股份都是我自己的。分股份时,新东方的净资产有1亿人民币,全是我的投入。如果把股份分出去,无论如何应该给钱吧。比如你拿10%,给我1000万元,很正常,这是原始股价。
但是这帮小股东联合起来对我说:俞敏洪,股份我们要,但钱没有,如果你不给我们股份,我们就要走了。
于是就只能送股份。但送完之后,也有矛盾:以前是我一个人的利润放在新东方进行发展,其他人的利润都拿回去了。但股份制合伙之后,目标是要做大、要上市,于是利润都得放在公司发展上,原本一年可以拿回去200万元,现在只能拿50万元。大家发现收入减少了,又产生了强烈的不满。
最后他们又觉得新东方的股份不值钱,我说你们可以把股份还给我。他们说不行,要想把股份收回去,你得出钱买。
于是又讨论多少钱收,我说我们按原来的净资产1亿元的价格回收,每1%的股份100万元,现金交易。为了这事,我还从朋友那里调来三四千万元。结果定完价,他们又不给了,说:反正已经定价了,最后不管什么时间成交,你至少要出每1%的股份100万元。而到新东方上市的时候,每1%的股份值3亿元左右。
在“分钱”的时候,会发生很多你无法理解的、乱七八糟的事情,这都是需要事先制定机制来预防的。
为新来者留扇窗
当大家在内部打的时候,我就意识到,大家最后会把自己干掉。因为合伙人之间会形成一个封闭的系统,会把其他有才能的人排除掉,或是先把利益占有了,其他人进来没有利益可分。
在分股份时,我就多了一个心眼。大家讨论的结果是我分到55%,但我比较大度地拿出10%作为代持股份。为什么要拿出10%?因为我知道新东方必须要有新的管理者进来才行,这10%的股份就是为新人留的。新东方是按照1亿股上市,10%相当于1000万股,这些股份最后真的为新东方吸引到了第二代管理者。我和王强、徐小平三个合伙人是第一代管理者。
所以合伙还需要一个机制:先要让大家分好股份,紧接着设置一个对干得最多的人增发的机制。也就是要留一个发展空间。
上市时,我们分50万股、100万股,甚至10万股就可以招到非常好的管理者,现在整个新东方第二代管理梯队,几乎都是那1000万股招进来的。后来我们设计了一整套的对新管理者的发展空间。上市后就比较好办了,每年都有期权。我每年申请期权,发给能干的人,谁干的多,就发给谁,这些人能不断地拿到新东方的股权。
其实合伙制企业也好,创业也好,一开始要设立一个股权激励机制并不容易。但最需要的还是要有一套机制,既可以合伙不散,也可以让内部能干的人在公司慢慢地、不断地增加权利,这样就有一个比较稳定的机构。
这里说回电影当中的一个情节:成东青不想上市,为了拉拢一些合作者,他自说自话地增发了30%的股份给这些合作者。这是违法行为,也违反了商业原则。股份可以增发,但必须全体股东通过。增发是为了所有人的利益,增发股份是为了分给有才能的人,是想把公司做好。
在现实中,新东方在上市之前没有增发股份,因为我预留的10%正好在上市之前用完,上市以后就开放了公开的期权发放机制,也不需要我再去重新内部增发股份。
后来我有几个大学同学合伙开公司,我帮他们设计了一套增发机制,他们到今天也没打过架。因为每到年底,都是根据谁干活干得多来进行增发。比如其中一个人从40%稀释到了20%,是因为他除了投钱什么都没干;而另一个从10%被增发到30%多,因为他作为CEO贡献很大。
其实创业,合伙是有必要的,因为一个人总有缺陷,如果自己不能克服,那就要找人来帮忙。让我自己把新东方带到美国上市,完全不可能。我当时想,必须要找一个顶级的美国上市专家,开出顶级的工资。
我们到美国面试了4个人,这4个人都是男的,每个人跟我睡了一个晚上,让我能观察这些人的思想。我和他们聊,无限制地聊,聊10个小时,就把这个人到底什么样的能力聊出来。最后我坚决要的一个人,中文名字叫谢东萤,当时他答应签一年半的约,现在8年了,还是新东方的CFO。
这么多年来,新东方一直在不断地转型,从家族式,到合伙人,到中国国内股份公司,到国际股份公司,再到国际上市公司。现在新东方又开始结构调整了,是打散成独立创新的公司机制,以提高效率、应对变革。由新东方控股,凡是新项目都独立出去,搞创新的人都给股份,让他们出去做。未来新东方可以控制50家和教育相关的公司,但是这些公司都不是新东方100%拥有。
而目前新东方70亿元的收入都来自新东方100%拥有的公司和学校。未来可能会到100亿元。这100亿元中,其中有30亿元我希望是来自于创新公司,而新东方在里面只占据控股股份,比如50%,甚至40%以上都有可能。
面对什么时代、什么要求,就要做出什么样的改变,我觉得这是企业家血液中应该有的东西。
(本文摘编自俞敏洪的发言,未予本人审核)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