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完善研究
2014-06-12樊俊花
樊俊花
摘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系统是整个食品质量安全系统的基础环节,对于整个食品行业的监督和改善至关重要,公众重拾对于食品行业的信心有着特殊意义。为此,主要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系统的构建方案进行探析。
关键词:绿色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中图分类号:F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4)07004602
各地为了经济发展,无暇顾及环境友好、生态保护,结果造成地下水污染、土壤重金属污染,带来堪忧的食品安全。
绿色农业涉及到的不仅仅是每家每户餐桌上的安全、舌尖上的健康,更与环境安全密不可分。不管是农药残留还是土壤污染、水质污染,最终都会通过食物的方式摆到我们面前。因此,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是我国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而作为食品安全的源头,农产品的安全问题又是重中之重。
1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现状
河北省政府一直非常重视食品安全问题,2013年于6月17日至27日举办主题为“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的食品安全宣传周。
在河北省内,有一个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设立在唐山市,为唐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与追溯系统。该系统由唐山市政府组织筹建,对粮油、蔬菜、水产品、畜禽及畜禽产品等四个大类进行追溯,分类清晰,便于查询。平台分为动态新闻、法律法规、三品认证、备案企业、名优产品、质量通报、投诉举报、消费指南等主题板块。清晰明朗是本平台的一大特色,但是这个系统缺乏大量的数据,所有的信息只是从该平台构建之日开始的,缺乏与其他平台的数据共享,并且,该平台的备案企业只有10个,而且从2013年才开始有企业进驻,说明该平台的使用率过低,另外这个平台最大的缺点是食品追溯查询并未在首页呈现,查询起来不方便,而且形式单一,只有网上查询这一种方式,极其不方便。
2绿色农业指导下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系统的整体规划
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系统的构建有其可行性和必要性,在构建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系统的过程中,要在充分研究河北省有关农产品质量追溯的问题之后,进行整体规划,规划首先要确定追溯系统的宽度、深度和精确度,确定系统需要的技术以及实施主体。
2.1确定追溯系统的宽度、深度和精确度
一个质量追溯系统的宽度、深度和精确度共同决定了该系统的基础设施的完备程度和总体价值,也决定了该系统后期运营成本和可使用度,事关实施构建者、参与者以及消费者的利益。如果企业或者其他构建者一味追逐“宽度最宽、深度最深和精确度最精”将为前期开发和后期维护设置更大的难度,平台的稳定性也难以得到保障,所以最好的办法是适度。
(1)宽度要相应地小。无论是从农产品种类的选择上,还是追溯项目的选择上,都要保持比较小的宽度。
在从农产品种类方面来说,系统平台构建初期,要选择那些容易出质量问题的产品、可追溯性强些的产品、销量比较高的产品。对于河北来说,追溯系统可以分为肉类、果蔬类、粮食类、奶蛋类、水产类等几个大类,在系统中优先进驻需要进军京津市场的产品以及价值较高的农产品,待系统完善后再逐步加入其他农产品。
从追溯项目的选择来说,也要适可而止,参照相关法律条文是最可行的办法。例如在对生猪肉的质量追溯项目进行规划时,要严格按照商务部2008年颁布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进行设置,追溯项目要包括健康状况、传染性疾病、寄生虫病以外的疾病、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有害物质、有害腺体、白肌肉或者黑干肉、种猪及晚阉猪说明以及检验证明,另外其他项目也要严格按照《条例》来搭建,要符合《条例》中第十九条关于生猪定点屠宰厂建立质量追溯制度的要求,要如实记录如实记录活猪进厂(场)时间、产地、数量、供货者、屠宰与检验信息及出厂时间、品种、数量和流向,记录保存不得少于二年。
(2)深度要足够深。农产品或是其他行业的基础原材料,或者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础,所以对于农产品的追溯要能够全程监管,能到源头,能达消费者,要能够贯穿整个供应链,包含供应链上的每个节点。只有这些信息沟通畅达了,才能切实起到农产品质量监管的作用,达到农产品质量追溯的目的,这有赖于农产品供应链各个节点上的信息录入的完整性。
(3)精确度要接近精准和真相。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的终极目标是在销售终端实现对于农产品的寻根溯源,提供给消费者有关该产品的整个生产、加工、运输、仓储等过程中的有效信息,这有赖于整个供应链信息库产品数据的精准性和数据更新的及时性。
数据的精准程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整个追溯系统所采取的追溯技术和相应的技术支持,另外对于数据维护人员的要求也很高。
2.2系统的技术支持
目前在全球范围内,在质量追溯系统中,使用最为广泛的标识系统是EAN·UCC系统,该系统是国际物品编码协会(EAN International)和美国统一代码委员会(UCC)共同开发、维护和管理的全球统一标识系统和通用商业语言,该系统在全球范围内为贸易项目、资产、物流单元、服务及位置等提供唯一标识。EAN·UCC系统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编码体系、数据交换(包括EDI和 XML)和数据载体(包括条码、RFID)。EAN·UCC的编码系统包括全球贸易产品与服务代码(Global Trade Item Number,GTIN)、系列货运包装箱代码(Serial Shipping Container Code,SSCC)、全球参与方及位置码(Global Location Number GLN)、全球可回收资产标识代码(Global Returnable Asset Identifier,GRAI)、全球单个资产标识代码(Global Individual Asset Identifier,GIAI)和全球服务关系代码(Global Service Relation Number,GSRN)六方面内容。主要包括三种条码符号:EAN/UPC条码符号、ITF-14条码符号、UCC/EAN-128条码符号。目前已经在海南产品追溯网的水产品质量追溯过程中,在广西米粉质量安全跟踪、追溯与监管体系中,在上海市食用农副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查询平台中,EAN·UCC系统都已经成功实施使用。条码要和无线射频识别技术配合使用才能实现对于系统中产品质量的追溯。无线射频识别技术,简称RFID,该技术可以在识别系统与特定目标未建立机械接触或者光学接触的前提下,通过无线电讯号实现对于特定目标的的识别及读写。
随着科技的发展,该技术在原有编码的基础上继续开发出了电子耳标技术、标签数据加载技术、基于SDIO接口的插卡式电子标签读写器技术、条码射频标签信息转换技术、温度传感器电子标签技术、数据安全相关技术、海量数据处理技术、追溯数据库查询优化技术等。另外手机短信终端、电话终端、超市终端甚至维信微博终端也被逐步纳入系统中,一些二维码也开始广泛地应用于系统,尤其是手机终端二维码扫描软件被开发出以后,二维码的使用率大大提高。
在河北省农产质量追溯系统的构建实施过程中,要积极引进这些技术,保障平台与其他系统的可衔接性。另外,要在使用一维码的同时,使用二维码,增加可追溯产品的可追溯信息。
2.3政府倡导、行业龙头主导、各企业共同参与的构建模式
农产品质量安全系统的构建非一方能独自完成,这就需要各方共同参与,既不可忽略其中任何一方的力量,又不可让其中一方独自承担构建该系统的重要责任。最好的办法就是政府倡导,并提供财政支持和法律、标准的制定;行业的龙头老大作为主导力量,既能组织起相应的资金力量,又能提高企业的参与度,影响并带动其他企业参与其中。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系统的追溯深度和精确度要求,要在原来供应链的基础上加入农资供应商和零售商终端两个节点。另外,要改变原有的供应链模式。同时要由第三方组织或者企业联盟组织构建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管理中心,负责对于这个供应链中与农产品质量追溯相关的信息进行监管。同时,各个节点方在原来职能的基础上增加了及时更新、输入相关信息的责任。
在此基础上构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系统的整个供应链如图1所示。
图1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系统中的供应链在新的供应链中,共包含农资供应商、农产品生产商、农产品批发商、农产品零售商、消费者、质检部门、追溯系统管理中心几个主要节点。
农资供应商是为农产品生产者提供化肥、种子、农药的供应商,农资质量直接决定了农产品的质量,所以要对农资信息进行录入,录入信息包括农资产地、包含元素、有毒物质等等,信息录入一定要准确无误、真实可信,以实现溯源的深度。
农产品生产商主要包括普通农户和农业生产基地,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系统的农产品生产商需要去追溯系统管理中心进行注册和登记,获得追溯编码,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绿色无公害标准,并及时记录生产过程中的相关信息,例如,对于瓜果蔬菜粮食,要严格记录生产基地土质、种子情况、种植时间、所施用化肥农药种类、化肥农药用量、化肥农药的施用时间、浇灌时间、种植期间遭受病虫害情况、农作物成熟时间。要据实生成产品生产档案,并配合质检部门的检查。
农产品批发商包括农产品的加工、运输和批发这些工作在内,主要负责农产品加工、包装、运输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信息录入,录入信息包括运输工具、运输环境、运输公司、加工环境、加工工具、包装材料、包装环境等等。
农产品零售商包括普通的零售商和大型超市,主要提供产品的零售,以及可供消费者查询使用的零售终端,当消费者通过终端进行查询时,零售终端要及时从追溯系统管理中心获取数据以供消费者查询使用。另外,超市要负责零售终端的维护和维修。
消费者是农产品的最终购买者和使用者,有获取所购买农产品真实信息的权利、监督整个系统运行的义务以及举报不良产品和不实信息的义务,消费者要形成追溯习惯,通过超市终端、短信、电话或者网页查询产品在生产加工运输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对于不实信息和信息不全的情况要及时向追溯系统管理中心举报。
农产品质检部门专门负责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基础设施条件的考察和检测、对产品质量的检验检疫工作,同时负责对企业录入信息进行实际核实,并将信息录入系统,录入信息包括生产基地周边基础设施情况检测结果、产品生产过程中信息检查结果、其他相关信息监测结果。
农产品追溯系统管理中心对产品质检信息和生产加工运输过程中的信息进行统一管理,便于形成专业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数据管理成本,及时收录来自于农资生产商、农产品生产商、农产品批发商、农产品零售商、质检部门等提供的信息,提高数据的准确性,提高了整个质量追溯系统的追溯水平。
参考文献
[1]杨淼.国外农产品质量监管制度的借鉴和启示[J].农业世界,2012,(05):4244.
[2]林艳芝,任永泉.农产品质量追溯项目的建立与完善[J].北方水稻,2012,(01):7577.
[3]杨信廷,钱建平,孙传恒,赵春江,王俊英,台社红,侯彦林.蔬菜安全生产管理及质量追溯系统设计与实现[J].农业工程学报,2008,(03):162166.
[4]吴淼,王家铭.家户经营模式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及其治理[J].农村经济,2012,(01):2125.
[5]姜洋,王雷.基于可定制的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的构建[J].安徽农业科学,2011,(35):7578.
作者简介:吴菲菲(1989-),女,新疆财经大学统计学专业研究生。
随着科技的发展,该技术在原有编码的基础上继续开发出了电子耳标技术、标签数据加载技术、基于SDIO接口的插卡式电子标签读写器技术、条码射频标签信息转换技术、温度传感器电子标签技术、数据安全相关技术、海量数据处理技术、追溯数据库查询优化技术等。另外手机短信终端、电话终端、超市终端甚至维信微博终端也被逐步纳入系统中,一些二维码也开始广泛地应用于系统,尤其是手机终端二维码扫描软件被开发出以后,二维码的使用率大大提高。
在河北省农产质量追溯系统的构建实施过程中,要积极引进这些技术,保障平台与其他系统的可衔接性。另外,要在使用一维码的同时,使用二维码,增加可追溯产品的可追溯信息。
2.3政府倡导、行业龙头主导、各企业共同参与的构建模式
农产品质量安全系统的构建非一方能独自完成,这就需要各方共同参与,既不可忽略其中任何一方的力量,又不可让其中一方独自承担构建该系统的重要责任。最好的办法就是政府倡导,并提供财政支持和法律、标准的制定;行业的龙头老大作为主导力量,既能组织起相应的资金力量,又能提高企业的参与度,影响并带动其他企业参与其中。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系统的追溯深度和精确度要求,要在原来供应链的基础上加入农资供应商和零售商终端两个节点。另外,要改变原有的供应链模式。同时要由第三方组织或者企业联盟组织构建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管理中心,负责对于这个供应链中与农产品质量追溯相关的信息进行监管。同时,各个节点方在原来职能的基础上增加了及时更新、输入相关信息的责任。
在此基础上构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系统的整个供应链如图1所示。
图1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系统中的供应链在新的供应链中,共包含农资供应商、农产品生产商、农产品批发商、农产品零售商、消费者、质检部门、追溯系统管理中心几个主要节点。
农资供应商是为农产品生产者提供化肥、种子、农药的供应商,农资质量直接决定了农产品的质量,所以要对农资信息进行录入,录入信息包括农资产地、包含元素、有毒物质等等,信息录入一定要准确无误、真实可信,以实现溯源的深度。
农产品生产商主要包括普通农户和农业生产基地,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系统的农产品生产商需要去追溯系统管理中心进行注册和登记,获得追溯编码,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绿色无公害标准,并及时记录生产过程中的相关信息,例如,对于瓜果蔬菜粮食,要严格记录生产基地土质、种子情况、种植时间、所施用化肥农药种类、化肥农药用量、化肥农药的施用时间、浇灌时间、种植期间遭受病虫害情况、农作物成熟时间。要据实生成产品生产档案,并配合质检部门的检查。
农产品批发商包括农产品的加工、运输和批发这些工作在内,主要负责农产品加工、包装、运输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信息录入,录入信息包括运输工具、运输环境、运输公司、加工环境、加工工具、包装材料、包装环境等等。
农产品零售商包括普通的零售商和大型超市,主要提供产品的零售,以及可供消费者查询使用的零售终端,当消费者通过终端进行查询时,零售终端要及时从追溯系统管理中心获取数据以供消费者查询使用。另外,超市要负责零售终端的维护和维修。
消费者是农产品的最终购买者和使用者,有获取所购买农产品真实信息的权利、监督整个系统运行的义务以及举报不良产品和不实信息的义务,消费者要形成追溯习惯,通过超市终端、短信、电话或者网页查询产品在生产加工运输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对于不实信息和信息不全的情况要及时向追溯系统管理中心举报。
农产品质检部门专门负责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基础设施条件的考察和检测、对产品质量的检验检疫工作,同时负责对企业录入信息进行实际核实,并将信息录入系统,录入信息包括生产基地周边基础设施情况检测结果、产品生产过程中信息检查结果、其他相关信息监测结果。
农产品追溯系统管理中心对产品质检信息和生产加工运输过程中的信息进行统一管理,便于形成专业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数据管理成本,及时收录来自于农资生产商、农产品生产商、农产品批发商、农产品零售商、质检部门等提供的信息,提高数据的准确性,提高了整个质量追溯系统的追溯水平。
参考文献
[1]杨淼.国外农产品质量监管制度的借鉴和启示[J].农业世界,2012,(05):4244.
[2]林艳芝,任永泉.农产品质量追溯项目的建立与完善[J].北方水稻,2012,(01):7577.
[3]杨信廷,钱建平,孙传恒,赵春江,王俊英,台社红,侯彦林.蔬菜安全生产管理及质量追溯系统设计与实现[J].农业工程学报,2008,(03):162166.
[4]吴淼,王家铭.家户经营模式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及其治理[J].农村经济,2012,(01):2125.
[5]姜洋,王雷.基于可定制的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的构建[J].安徽农业科学,2011,(35):7578.
作者简介:吴菲菲(1989-),女,新疆财经大学统计学专业研究生。
随着科技的发展,该技术在原有编码的基础上继续开发出了电子耳标技术、标签数据加载技术、基于SDIO接口的插卡式电子标签读写器技术、条码射频标签信息转换技术、温度传感器电子标签技术、数据安全相关技术、海量数据处理技术、追溯数据库查询优化技术等。另外手机短信终端、电话终端、超市终端甚至维信微博终端也被逐步纳入系统中,一些二维码也开始广泛地应用于系统,尤其是手机终端二维码扫描软件被开发出以后,二维码的使用率大大提高。
在河北省农产质量追溯系统的构建实施过程中,要积极引进这些技术,保障平台与其他系统的可衔接性。另外,要在使用一维码的同时,使用二维码,增加可追溯产品的可追溯信息。
2.3政府倡导、行业龙头主导、各企业共同参与的构建模式
农产品质量安全系统的构建非一方能独自完成,这就需要各方共同参与,既不可忽略其中任何一方的力量,又不可让其中一方独自承担构建该系统的重要责任。最好的办法就是政府倡导,并提供财政支持和法律、标准的制定;行业的龙头老大作为主导力量,既能组织起相应的资金力量,又能提高企业的参与度,影响并带动其他企业参与其中。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系统的追溯深度和精确度要求,要在原来供应链的基础上加入农资供应商和零售商终端两个节点。另外,要改变原有的供应链模式。同时要由第三方组织或者企业联盟组织构建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管理中心,负责对于这个供应链中与农产品质量追溯相关的信息进行监管。同时,各个节点方在原来职能的基础上增加了及时更新、输入相关信息的责任。
在此基础上构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系统的整个供应链如图1所示。
图1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系统中的供应链在新的供应链中,共包含农资供应商、农产品生产商、农产品批发商、农产品零售商、消费者、质检部门、追溯系统管理中心几个主要节点。
农资供应商是为农产品生产者提供化肥、种子、农药的供应商,农资质量直接决定了农产品的质量,所以要对农资信息进行录入,录入信息包括农资产地、包含元素、有毒物质等等,信息录入一定要准确无误、真实可信,以实现溯源的深度。
农产品生产商主要包括普通农户和农业生产基地,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系统的农产品生产商需要去追溯系统管理中心进行注册和登记,获得追溯编码,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绿色无公害标准,并及时记录生产过程中的相关信息,例如,对于瓜果蔬菜粮食,要严格记录生产基地土质、种子情况、种植时间、所施用化肥农药种类、化肥农药用量、化肥农药的施用时间、浇灌时间、种植期间遭受病虫害情况、农作物成熟时间。要据实生成产品生产档案,并配合质检部门的检查。
农产品批发商包括农产品的加工、运输和批发这些工作在内,主要负责农产品加工、包装、运输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信息录入,录入信息包括运输工具、运输环境、运输公司、加工环境、加工工具、包装材料、包装环境等等。
农产品零售商包括普通的零售商和大型超市,主要提供产品的零售,以及可供消费者查询使用的零售终端,当消费者通过终端进行查询时,零售终端要及时从追溯系统管理中心获取数据以供消费者查询使用。另外,超市要负责零售终端的维护和维修。
消费者是农产品的最终购买者和使用者,有获取所购买农产品真实信息的权利、监督整个系统运行的义务以及举报不良产品和不实信息的义务,消费者要形成追溯习惯,通过超市终端、短信、电话或者网页查询产品在生产加工运输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对于不实信息和信息不全的情况要及时向追溯系统管理中心举报。
农产品质检部门专门负责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基础设施条件的考察和检测、对产品质量的检验检疫工作,同时负责对企业录入信息进行实际核实,并将信息录入系统,录入信息包括生产基地周边基础设施情况检测结果、产品生产过程中信息检查结果、其他相关信息监测结果。
农产品追溯系统管理中心对产品质检信息和生产加工运输过程中的信息进行统一管理,便于形成专业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数据管理成本,及时收录来自于农资生产商、农产品生产商、农产品批发商、农产品零售商、质检部门等提供的信息,提高数据的准确性,提高了整个质量追溯系统的追溯水平。
参考文献
[1]杨淼.国外农产品质量监管制度的借鉴和启示[J].农业世界,2012,(05):4244.
[2]林艳芝,任永泉.农产品质量追溯项目的建立与完善[J].北方水稻,2012,(01):7577.
[3]杨信廷,钱建平,孙传恒,赵春江,王俊英,台社红,侯彦林.蔬菜安全生产管理及质量追溯系统设计与实现[J].农业工程学报,2008,(03):162166.
[4]吴淼,王家铭.家户经营模式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及其治理[J].农村经济,2012,(01):2125.
[5]姜洋,王雷.基于可定制的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的构建[J].安徽农业科学,2011,(35):7578.
作者简介:吴菲菲(1989-),女,新疆财经大学统计学专业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