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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性骚扰

2014-06-10潘绥铭

百科知识 2014年11期
关键词:女权主义者言语

潘绥铭

大多数普通中国人,尤其是农村人,至今仍然不能很好地理解性骚扰这个问题。在中国目前的舆论中,往往把性骚扰的范围说得很狭窄,似乎只有在公共场所“耍流氓”才算,即便是城市里较高文化、较年轻的人们,甚至一些妇女工作者也是如此认为。

之所以会这样,主要是因为:性骚扰这个概念是从西方传过来的,而它之所以能够在西方率先产生,又是因为那里的妇女运动经过百年的奋斗,终于把这个概念普及开来。可是在中国,直到现在也仍然没有达到这样一个发展阶段,所以人们的不理解很正常。

其实在国际上,性骚扰这个词是在社会已经严厉打击各种强暴和公共场所的流氓行为之后才出现的。它指的是那些虽然够不上强暴和耍流氓,但是确实侵犯了他人的“性权利”的行为,而且不论发生在什么地方,发生在什么人之间,也不论是不是真的触及了对方的身体。因此,它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包括在未表示同意的情况下,有人说“黄话”和讲“荤段子”。

我们最近做了一个年度调查,把受到性骚扰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性骚扰是有动作的,就是在自己不情愿的情况下,有人故意对自己做出性方面动作,例如:动手动脚、占便宜等等。它类似于耍流氓,不限场合。调查发现:仅仅在我们调查之前的一年里,在所有20~64岁的中国女性中,曾经被性骚扰动作侵犯过的占6.5%。如果仅仅统计城市女性的话,那么这一比例高达10.6%。在这些被行为骚扰过的女性中,有40%的人是被一个以上的人骚扰过。

第二种是受到言语的性骚扰,就是在自己不情愿的情况下,别人对自己说一些性方面的、使自己很反感的话。调查结果是:在我们调查之前的一年里,在所有20~64岁的中国女性中,曾经受到过这样的性骚扰的人占13.8%。在城市女性中,这一比例高达15.3%。

这应该说是一种严重的情况。在我们这样一个已经把男女平等写进宪法60年的国家里,在文明程度应该更高的城市中,在短短的一年时间里,居然在不到7个女性中就有一个被言语骚扰过,不到10个人当中就有一个被行为骚扰过,这不仅仅是女性的悲哀,也是社会的耻辱。

关于性骚扰的西方理论

在西方女权主义者看来,性骚扰就是在不平等的权力关系背景中被强加的性要求。并指出:这其实是为了把女性束缚于与男性的关系之中,从而使她们处于次要地位。在大多数女权主义者的论述中,性骚扰基本上被看作家长制权力运作的结果。被迫的性活动则被视为是一种机制,男性凭借这种机制来维持自己的经济权力和职业权力。

女权主义者坚决反对用“性激素多”来解释男人所具有的更强烈的占有性。相反,她们非常重视社会化在形成性别、性别角色上的强大作用。如果套用她们最常用的一句话就是: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被社会造就的。

也就是说,对于传统社会的维系来说,需要的恰恰就是:男性角色应该更具有攻击性、竞争性,体格更健壮和拥有更大的权力;而女性角色则应该更强调养育和屈从。因此,社会才把男女培训成这样的。

女权主义者坚决反对进化论学者所提出的“脑性别”理论。该理论认为:由于男女的大脑构造不同,产生了认知上的差异。这决定了男性和女性在性策略方面的差异。因此,随意的性行为就更明显地表现在男性身上。女权主义者的理论以这样的假设为基础:男性和女性在经过社会化以后,都接受了男强女弱式的“双重的性标准”,因此女性才会变得对性行为趋于拘谨,而男性则更加随意。可惜,从旁观者的角度来看,如果女权主义者最终不能否认男女大脑构造与功能存在着差异,那么她们仍然是在逃避挑战。

与进化理论相比,女权主义理论更加重视性骚扰和性侵犯对于女性的损害。她们研究了工作场所中的性骚扰,发现它带来了一系列恶果:道德被削弱、旷工增加、工作满意度下降、对机会平等的认同程度降低、个人交往遇到障碍、产生焦虑、情绪压抑、睡眠被干扰和头痛等等。在高度重视工作效率的西方社会里,这些发现也许更能说服工作场所的人员去积极反对性骚扰。

女权主义者观察性骚扰的视角,基于两性之间不同的社会化过程。她们认为:正是这些过程导致了男性的攻击性和男性对随意性行为的认同。同时,这也在男性和女性之间形成了一种不平等的社会结构和经济权力结构。

可是,进化论者却提出了反驳。他们发现:就双方的社会地位而言,如果“低男”向比自己社会地位更高的“高女”发动性骚扰,那么与“高男”向“低女”所发动的性骚扰相比,不仅成功的机会更少,而且被骚扰的女性也会更觉得受不了,更会说这是性骚扰。因此他们认为:由于“高男”可以给“低女”提供更多的潜在利益,所以“高男”的许多行为就不被“低女”当作性骚扰。而这,恰恰是进化的结果。

谁更容易受到性骚扰?

我们的调查结果表明:

城市中的性骚扰多于农村。

与男性相比,女性受到性骚扰的达到25%,比男性多大约三分之二。

女性受到两个人或者多个人性骚扰的可能性也更高,达到4%。男性中却只有1%多一点。

这说明:在中国,性骚扰也基本上是男性骚扰女性。这或许表明:如果被女性“言语调戏”或者“动手动脚”,更多的男性会感到高兴而不会认为是受到了冒犯。

另外,我们发现,男人受到性骚扰的比例并不比女性少很多,但是性质却完全不同。在城市中,男性所受到的言语骚扰,有72.6%其实是来自男性。这种男性之间的言语骚扰主要发生在工人阶层里,很可能就是师傅们经常在性

方面拿年轻工人开心取笑,结果小青年就撑不住了。相反,在农民、个体劳动者和其他阶层的男性中间,这种情况不见得就一定很少,而是这些阶层的文化并不认为这种开玩笑就一定是冒犯。

可是在城市女性中,言语式的性骚扰却有73.9%是来自男性。因此,如果只统计异性对自己的性骚扰的话,那么在城市女性中,有10%受到过行为搔扰,11.3%受到过言语骚扰。可是在城市男性中,这两个比例则分别只有3.4%和4.1%。这就是说,在当前的社会生活中,男性对女性的性骚扰无疑是主要矛盾。

因此,相当多的女性能够感受到性骚扰的威胁。有23.2%的城市女性认为,自己将来有可能遭遇性骚扰,8.9%认为比较可能或者非常可能。也就是说,在这方面多少有些不安全感的城市女性接近三分之一。女权主义理论认为:这种不安全感会严重束缚女性的自由,阻碍她们参与社会活动。这是制约女性全面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也是男女不平等的主要表现之一。

然而,根据调查,无论是身体性骚扰还是言语性骚扰都只有很少的情况牵涉到管理者、老师和上司。相反,无论是对男性还是对女性而言,性骚扰更多的来自与被骚扰者具有同等社会地位的人——或者是同事或者是男朋友或者是其他地方的与自己具有同等地位的人。例如,5%的女性曾遭到地位同等的人或男朋友的骚扰性触摸。因此,大部分自己所不想要的性关注局限在与其具有同等社会地位的社会圈子里。因此,上司是女性的主要威胁这一说法没有得到支持。一种替代的印象,即女性应该提防大街上或者更多情况下是公交车上或拥挤的商店里的陌生人,却得到了更大程度的证实。有3%的女性报告说在前一年中曾遭受过陌生人的性触摸,2%的人报告曾遭到陌生人的言语性骚扰。

国际上最新的女权主义理论认为:性骚扰的发生主要是由于男性的权势在总体上高于女性,因此女权主义者推测:权势越大的男性也就越容易骚扰女性。尤其在工作场所中,男上司骚扰女下属的情况非常严重。

可惜,我们的调查结果并不能支持这种理论。我们发现:在所有曾经遭到性骚扰的城市女性中,有70.4%的言语骚扰来自女性的男性熟人或者男朋友,有11.1%来自陌生男性,只有7.4%是来自女性的各种上司(领导、上级、老师、长辈)。同样,在行为骚扰方面,有46.4%来自男性熟人或者男朋友,有32.1%来自陌生男性,而来自各种上司的只有7.1%。

为什么会这样呢?我国并没有关于性骚扰的任何法律和法规,不能说男上司们是由于遵纪守法才不骚扰的。这其实是由于:各种上司们一般年龄都相对大一些,他们还保留着“男女授受不亲”和不能以强凌弱的古老传统。与此相反的是:熟人和陌生男性的性行为骚扰之所以更多,恰恰是因为在这些情境之中,男性更容易忘记或者破坏古老的传统。

上述情况对于女性的意义非常深远。它表明,当女性是弱者时,她可能受欺压,但是也可能受保护;如果她成为平等的人,那么她可能不受欺压,但是也可能不受保护。

按照进化论的观点,在性骚扰问题上,人类也有动物的遗传:男性更喜欢骚扰那些年轻、美貌、独身的女性,试图最终与之发生性关系。

就年龄而言,在当今的中国人里,情况也仍然如此。在20岁的女性中,有将近10%的人认为她们很有可能受到性骚扰,可是在50岁的女性当中,仅有1%的人这样认为。从实际发生性骚扰的情况来看,女性的年龄每下降10岁,遭到言语式性骚扰的可能性就上升3.4个百分点。也就是说,与60岁的女性相比,20岁的女性在一年之内遭到言语性骚扰的可能性要高出14个百分点。

在美貌方面,女性的“魅力”(对于男性的吸引力)每增加1个等级,她遭受性骚扰的可能性就要增加3.6个百分点。或者说,最具吸引力的女性在一年之内被骚扰的可能性要高出10.8个百分点。

在婚姻状况方面,与同年龄的女性相比,独身(包括未婚)的女性认为,她们更可能受到性骚扰。

按照精神分析学派的观点,女性在成长的

过程当中有过什么样的经历,对她以后的生活会有很大影响。

我们的调查发现:在20~39岁的城市女性中,那些在14岁以前就受到过性骚扰的人(至少被触摸身体的敏感部位)当中,以后还遭到过性骚扰的人,比其他女性多出8个百分点。在所有城市女性中,只有40%的人认为自己存在着遭到性骚扰的可能性。可是在14岁之前就遭到性骚扰的城市女性中,这一比例翻了一番,达到80%。其中更有接近三分之一的人认为,她们遭到性骚扰的可能性非常大。

与此类似的是:那些曾经不情愿地发生过性行为的女性,遭到性骚扰的可能性要高出14个百分点。那些曾经被强奸的女性,遭到性骚扰的可能性则要高出22个百分点。同样,具有上述生活经历的女性们认为,她们今后受到性骚扰的可能性要比其他女性高出2~3倍。这是因为,以往的经历使她们对于性骚扰格外警觉,对于性骚扰也会定义得更加宽泛。

有人认为:女性如果从事某些被男人严格掌控的职业,例如秘书、售货员、服务员,更容易遭到性骚扰。我们的调查表明:这些职业中的女性,确实认为自己遭到性骚扰的可能性更大,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在过去的一年之内,她们真的被骚扰的比例却并不比其他女性多。这实际上可能是因为,她们的职业使得她们不得不更加警惕,但是社会秩序也格外保护这些职业中的女性,因此她们的不幸并不比其他女性多。与此相反,恰恰是因为社会秩序往往很难深入到熟人之间的人际交往当中去,所以性骚扰才主要发生在熟人之间。

还有一种看法:女性受教育越多,越具有男女平等的意识,她们遭到性骚扰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因为她们会更加敏感,会把许多其他女性并不在乎的行为或者言语,都算作是性骚扰。我们的调查否定了这种说法。我们发现:文化程度高的女性,遭到性骚扰的比例与文化低的基本一样。越是具有平等意识的女性,遭到的性骚扰反而越少。这可能是因为:至少在当今的中国,文化越高的女性,越容易客观地看待问题,不会把性骚扰扩大化;还因为,越是具有平等意识的女性,越容易把对方的性骚扰意图消灭在萌芽状态。

性骚扰问题的简要小结

我们的调查还有一个很大的遗留问题。在以往的社会实践和学术研究中,人们很少注意到女性对男性的性骚扰,更不相信男性之间的性骚扰,而女性之间的性骚扰则更被认为是无稽之谈。但我们的调查却发现,这些情况尽管不多,却都存在。遭到性骚扰,这绝不是女性的“专利”。

性骚扰侵犯的是什么?不仅仅是社会秩序,不仅仅是女性,也不仅仅是女性的人身权利。它侵犯的是我们人类所特有的一种最无形,但又是最无价的东西:一个人的尊严。

一个人的尊严,说白了,就是觉得自己受到了应有的尊重,就是感觉到自己在人格上与任何人都是平等的。尊严,是每个人在大千世界里确立自我、维系人生的最基本手段。如果剥夺它,就等于是精神上的凶杀。性骚扰者所干的,正是这种极恶之事。

只有充分地认清这一点,我们才能真正理解受害者的痛苦,才能痛恨那些性骚扰者。

可是,充分认清这一点之后,我们也会发现:仅仅依靠现行法律,并不足以惩罚和制止性骚扰。

即使在我国最新的刑法里,与性有关的流氓犯罪,也仍然被认为是首先侵犯了公众场合里的社会秩序,其次是侵犯了妇女的人身权利。这当然不能算错,可是,几乎一切性骚扰却都能从这条法律的缝隙中溜走!因为性骚扰往往发生在私下,而不是在公众场合;有时是利用职权,而不是使用明显的暴力;有时只有轻微的行为,而不是真正的强迫实施。

必须立法了,必须使用唯一现实可行的惩罚——刑律制裁来制止性骚扰。现在,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在这样的一个进程当中。我们生活在这千年的礼仪之邦,我们要建设精神文明,为什么还不做呢?

【责任编辑】林 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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