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康熙年间扬州试种双季稻
2014-06-10贾桂枝
贾桂枝
(仪征市档案局,江苏仪征,211400)
民以食为天。古往今来,粮食都关系到国计民生,是历朝历代君王关注的大事,这在以农耕为主的封建社会更显突出,农业税成为国家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之一。在当代人的记忆里,江淮一带“双季稻”一词的出现与广泛使用,似乎始于“文革”后期的1970年代。翻阅《清宫扬州御档》,我们惊喜地发现,清代初年,近300年前的康熙五十六年至五十七年(1717年-1718年),扬州、苏州一带就曾经试种御稻(双季稻),这可能是档案记载较早的官方组织的水稻专项科研项目之一。
近十件珍贵的《清宫扬州御档》,向我们再现了300年前发生在扬州等地的轰轰烈烈试种“双季稻”的情形。当年由康熙帝亲自倡导,由两淮商人、百姓合力试种双季稻的开拓之举,如今已成为历史的记忆。当年之事成功与否?很难定论,也不重要,但作为举官民之力积极投入的一项持续多年的农业科研活动,其对农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促进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尤其是康熙帝抓农业先抓良种培育及推广的做法,给我们留下有益的启示。
1970年代里下河地区试种双季稻
1970年代“亩产千斤”已经是非常高了,能不能再高呢,有人提出“试种双季稻的设想”。经过精心的准备和动员,用一小部分田块做试验,第一年真是手忙脚乱——抢收早稻,抢栽晚稻,忙得都喘不过气来。天公作美,两季稻都收到了。经过测算,成本大大提高,人累得要死,各季都没有单季的高,总产量(1200-1300 斤)超过单季。次年再战,第二季稻的产量有了明显提高,或许是老天帮忙,毕竟第二季稻对老天的依赖太大,也有颗粒无收的年份。种“双季稻”的田块几乎是没有办法种麦子的,后来又有了高产的“杂交稻”,麦子的产量也大大提高了,苏北“双季稻”的试验种植也就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
以上一段纪实文字,记述了1970年代苏北里下河地区双季稻试种的一段历程。
从客观上讲,扬州及两淮一带的气候等条件并不十分符合种植双季稻的基本要求。但是今天的人们应该记住“在科学的道路上没有平坦的大道可走”。双季稻虽然在扬州成了历史,但试种双季稻的人却是可敬可佩的,尤其是《清宫扬州御档》向我们展示的当年在康熙帝的倡导下,两淮商人、百姓试种双季稻的开拓之举。
康熙帝丰泽园种“御稻”获成功
据史料记载:康熙二十年(1681年)六月下旬的一天,在中南海丰泽园的御稻田中,康熙偶然发现一株鹤立鸡群的稻子,高出众稻之上,而且颗粒已经成熟。“忽见一棵高出众稻之上,实已坚好”(康熙:《几暇格物编》卷下《御稻米》)。于是,他把这一株先于其他稻穗成熟的稻穗取下来,专门收藏起来。第二年春上,把它作为种子,单独播下,细心管理,另外栽插,以和其他稻种对比。到收割时,这株稻穗果然比其他早熟,康熙帝将它们全取作种子,下年再扩大试种。这样前后经过十多年,康熙帝终于培育成了一个新的高产、早熟优良稻种:“其米色微红而细长,气香而味丰腴,以其生自苑田,故名御稻米。”
康熙帝马上想到应该将它推广,以让各地增加粮食收成,解决民众吃饭问题。他先在河北承德地区试种,获得成功,使南方水稻北移到了河北。他赋诗一首:“紫芒半顷绿阴阴,最喜先时御稻深。若使炎方多广布,可能两次见秧针。”(《康熙诗选——早御稻》)。康熙帝感到,六月就收获了稻子,还可以再种一次,一坵田若真能收获两季水稻,全国就可以增加很多粮食。康熙帝决意要在江南推广其水稻良种。于是,他首先想到亲信李煦,下旨让其先在江南的苏州试种双季稻。
李煦,《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父亲的亲娘舅,时任苏州织造,因多次备办康熙南巡有功,叙加大理寺卿衔和户部右侍郎衔。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康熙向李煦“特赐御稻谷子一石,”并“谕知督抚”。李煦不敢怠慢,马上将稻种向部属和亲戚分派下去,自己留下六斗,在苏州试种六亩五分田。农历四月初十日插秧,七月十三日“收谷十八石二斗五升”(《李煦奏折》),平均亩产二石八斗。第二季稻于七月二十八日插秧,但结果不理想,每亩收谷不满一石。李煦将实情禀报,康熙帝见到奏折后,分析情况,认定是早稻插秧时间晚了,影响了第二季稻的生长,于是他批云:“凡所种至立秋后未必成实,四月初十种迟了,京里的六月二十日已得进矣。”之后,在康熙帝支持鼓励下,李煦领外甥曹頫,又继续第二季稻试验,终于获得成功,积累了经验,并在各地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康熙朱批道:“各官府民要者,尽力给去,无非广布有益,浙江、江西要的也给。”
康熙帝对水稻的种植可以说是一往深情。他的诗中对水稻的育种、拔秧、插秧、收刈、拾穗等全过程都有具体的描写,其组诗《题农耕图》中就有详细的描写:
初秧:一年农事在春深,无限田家望岁心。最爱清和天气好,绿畴千顷露秧针。
拔秧:青葱刺水满平川,移植西畴更勃然。节序惊心芒种迫,分秧须及夏初天。
插秧:千畦水泽正弥弥,竞插新秧恐后时。亚旅同心欣力作,月明归去莫嫌迟。
收刈:满目黄云晓露晞,腰镰获稻喜晴晖。儿童处处收遗穗,村舍家家荷担归。
持穗:南亩秋来庆阜成,瞿瞿未释老农情。霜天晓起呼邻里,遍听村村打稻声。
这组诗里展示出农民种水稻的系列场景,语言明快。由于康熙帝有种植水稻的亲身体验,他的这些诗句虽算不上佳作,但贴近生活,具有泥土气味和生活气息。
康熙五十六年苏扬一带官方组织种“御稻”
李煦在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三月十一日《奏报苏扬二月粮价及遵旨发给御稻情形事》奏折中,向康熙帝呈报了御稻(双季稻头季)种子的分发情况:“奏窃御种稻子,奴才禀遵谕旨,凡各处来者并皆给发,浙江升任抚臣徐元梦、江西抚臣佟国勷各领去五石,其江宁抚臣吴有礼领去二十石,即转分发下江各府矣。上江安徽等各府,奴才交与安徽粮道臣王希舜稻子二十石转令分发。至于苏州乡绅耆老百姓与两淮商人,凡有来请稻子者,俱陆续分给并详告以布种之法矣,今年奴才苏州种御稻八十亩,已于三月初九谷雨之前插秧讫……”对此奏疏,康熙帝朱批“知道了”。
从上奏折中,我们可以看出,康熙帝将试种御稻的组织之事交给了李煦,显示出他对李煦的重视和信任。“凡有来请稻子者,俱陆续分给并详告以布种之法”。这就是说,试种御稻还采取了自愿的政策,凡参与种植者,官方均无偿提供稻种并施以简要“培训”。李煦对此事也十分尽心尽力,除了做好稻种分发外,还亲自领衔试种任务,承种御稻田80亩。
康熙五十六年,李煦在三月十一日向康熙帝上折,呈报御稻种分发之事后。又于六月十二日、七月初十日和十月十一日分别上折,呈报头季稻生长、收割以及第二季稻种植收获情况。其中,六月十二日上呈的奏折《奏报扬州苏州六月雨水苗情并苏州所种御稻情形事》中提到:“奴才所种御稻比去年甚好,收割在迩,俟刈获之后另当奏闻惟是……”康熙帝朱批:知道了,前者已有旨了。
近一个月后的七月初十日,李煦在《奏报苏州御稻收获及苏扬二地雨水粮价等事》奏折中又向康熙帝呈报了头季稻收获、第二季稻秧栽插情况。奏折写道:“窃苏州所种御稻于六月二十一日收割之后,即星飞收拾原田,赶紧插第二次秧,已于六月二十九日种完讫。至于苏州乡绅与两淮商人领种御稻,各家俱已收完,亦于立秋前布种。第二次秧苗矣其所收之数,奴才另开细单进呈御览……”由于缺乏“另开的细单”等更多的折件档案资料,对于康熙五十六年头季稻的产量等信息,我们无从查考,但从现有的折件中还是可以捕捉到许多有价值的资料,如头季稻收割、二季稻秧栽插的时间等。从李煦六月十二日的奏折“奴才所种御稻比去年甚好……”的文字里,很容易推断出,至少在上一年,即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扬州一带就已开始了双季稻的试种事宜。
时至十月,到了江浙一带的秋收季节,李煦及时向康熙帝呈报第二季稻收割等事宜。在十月十一日《奏报苏州扬州九月收成分数及粮价并御稻种收情形事》的折件中,李煦提到:“奴才所种第二番御稻,已于十月初二日收割,每亩得稻子二石五斗,谨砻新米五升进呈。而耆老百姓有来求稻子者,奴才即为给发。至于苏州乡绅、扬州商人所种第二番御稻亦皆收讫,其收数,奴才另单细开……”这份奏折文字不多,却告诉康熙帝五条信息:一是李煦收割晚稻的时间为十月初二日至十日;二是他所种八十亩御稻的平均产量为二石五斗;三是他向康熙帝“进贡”了五升新米;四是继续向百姓无偿发放御稻种子,扩大试种面积;五是禀明扬州、苏州一带所种御稻(晚稻)全部收割完毕。其中李煦所种晚稻的平均亩产为二石五斗,按清代衡制,一石稻子有141 斤,一石有10 斗,二石五斗即为353斤。
康熙五十七年扬州“御稻”试种再添新品种
康熙五十七年,李煦继续御稻试种工作,从播种到收获等环节,照例忘不了向康熙帝呈报情况。在四月二十五日《奏报苏州扬州三月禾苗粮价及御香稻插种事》折件中,李煦写道:“……种御稻八十亩,已于三月二十日谷雨前插秧,其续发香稻亦如法插秧矣。”到了六月十六日,李煦在《奏报苏州扬州五月粮丝价及御香稻种收情形事》折件中,向康熙帝呈报了御稻生长情况:“……所种御稻,现已俱秀,大约七月初二三可以收割,惟奉发香稻于四月二十五日种秧,目下已当六月之半,禾苗仅止一尺,未知是地土不宜之故,或因初种不明其性,插秧耘耨未得其法所致。奴才看往后再为奏闻……”这两份奏折中除涉及御稻栽种事宜,还提到了“香稻”一词。我们可从折件中所提该“香稻”生长发育不良“或因初种不明其性,插秧耘耨未得其法所致”得知,康熙帝在苏州、扬州一带又新增了一个试种品种——“香稻”。
在李煦有关试种御稻的奏折里,有两份结构和所及内容相仿的折件,这就是上呈于康熙五十七年七月十六日、九月二十五日,奏呈两淮商人高万顺等12 人种田亩数及第一、第二季的收稻数单(括号内为第二季收稻数):商人高万顺种3 亩,每亩收三石三斗(一石九斗);商人闵德裕种二亩,每亩收三石一斗(一石八斗);商人马德隆种二亩,每亩收三石二斗(一石九斗);商人吴敦厚种二亩,每亩收三石一斗(一石八斗五升);商人程弘益种二亩,每亩收三石(一石八斗);商人吴德大种二亩,每亩收三石(一石八斗五升);商人吴握玉种二亩,每亩收三石一斗(一石六斗三升);商人徐尚志种二亩,每亩收三石(一石五斗五升);商人汪德睦种二亩,每亩收三石二斗(二石);商人乔履顺种二亩,每亩收三石一斗(一石六斗);商人项鼎玉种二亩,每亩收三石(一石七斗);商人何义大种二亩,每亩收三石一斗(一石八斗五升)。从上述统计数据中,我们可以得知,扬州一带试种双季稻的商人有12个,除高万顺种3亩外,其余11人均为2亩,计25亩。就平均亩产而言,第一季产量最高的是高万顺,亩产三石三斗,相当于今天465 斤;第二季产量最高的是汪德睦,亩产二石,相当于今天282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