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会歌剧院新版《法尔斯塔夫》,麦斯特里是不二人选
2014-06-10谢朝宗
谢朝宗
威尔第最后一部歌剧中的主角法尔斯塔夫(Falstaff),是一个英语里所说的“larger than life”(与众不同)的角色,他除了具有该词所比喻的,是个具有超乎常人的性格及遭遇的人物外,字面上理解,法尔斯塔夫的确是个吨位大、体格壮的胖子。
这个角色需要一位具有超强的舞台感染力、能一亮相就吸引观众眼球的歌唱家来担任,今天歌剧舞台上能有此功力的人,大概只有安布罗乔·麦斯特里(Ambrogio Maestri)和布赖恩·特费尔(Bryn Terfel)。大都会歌剧院本季新制作的《法尔斯塔夫》,请到的就是麦斯特里。
麦斯特里个头高,腰围宽,不需要怎么化妆已经很像他所饰演的角色了。他本身就是个好美食又爱做菜的头号吃货。在Youtube上可以看到他在自己家里宽敞的厨房里,津津有味地示范着一系列意大利煸饭(risotto)的烹调。不过在此次罗伯特·卡森(Robert Carsen)的制作里,法尔斯塔夫的菜单,可比意大利煸饭要豪华得多。食物是这个制作的视觉主题之一,几乎每一场景都有各种各样不同的碗碟盛着各色精馔美食,而这些鸡鸭鱼肉、水果、蛋糕甜点都做得像真的一样,令人垂涎。剧中,被法尔斯塔夫派去送信给爱丽丝和梅格的小仆人,是旅馆里送客房服务餐车的侍应生;爱丽丝和奎克利一边商量如何整蛊法尔斯塔夫时,一边还不忘把火鸡送进烤箱;甚至当法尔斯塔夫从泰晤士河里爬出来时,马房里的马,也在津津有昧地大嚼草粮。
麦斯特里不只有法尔斯塔夫的个子,还有法尔斯塔夫的声音,这也是为什么才刚刚43岁的他,就已经演过200次这个角色。他的声音不只有音量,还包括他的音色变化和对角色的诠释。他可以在乐句之间做转换,一会儿变成把所有事情抛之脑后只顾贪吃好色的“大肥佬”,一会儿又变成愤世嫉俗的失势的王孙。
麦斯特里的精湛表演还受益于他对这个制作的熟知度。沿用当今歌剧界惯常的模式,受多家歌剧院的委约,卡森之前已经在伦敦科文特花园歌剧院和米兰斯卡拉歌剧院上演过该制作的《法尔斯塔夫》,其中主角都是由麦斯特里担任,所以,他深知如何去表演能引发观众的回响。
卡森的制作把故事发生的时代搬到1950年——他的解释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英国,是贵族制度崩解,中产阶级开始掌控政治、经济权力的时候。法尔斯塔夫下榻的GarterInn,这里看来是如利兹(Rtiz)一类的高级旅馆,四面墙和地板都铺着深色的红木,一看就极富贵气,但又让人感觉有点落伍。法尔斯塔夫穿着内衣,在大床上享受美食。他不断要求客房服务送餐点来,但旅馆经理却送来一张长长的账单。故事的前三场戏都发生在这个旅馆不同的地方,在色彩上以忧郁的红木为主调。到了第二幕第二场,法尔斯塔夫想要调戏爱丽丝却反被她捉弄时,场景转到她家的厨房,整套明黄色丽光板的厨具包括厨柜料理台,加上一扇大窗透进来天光,让人眼睛一亮,与之前的视觉主调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布里奇特·莱芬斯图尔(Brigitte Reiffenstuel)设计的50年代服装,与这个保罗·斯坦伯格(Paul Steinberg)设计的布景,在颜色上互相搭配,形成视觉上的和谐。
卡森的制作有不少精辟的社会观察,比方说他在第二场中叫众太太小姐们聚在一起讨论法尔斯塔夫的情书,这一场景设在旅馆的餐厅里,突显出中产阶级模仿贵族的行为。小情侣纳内塔和芬东每次重唱的段落,都以舞台动作暂停的“定格”手法处理,也强调他们音乐中的抒情性,与周遭的喜闹剧做明显区隔。而最让人印象深刻的一段,是第二幕结尾芬东以为太太和法尔斯塔夫在幽会,气冲冲来捉奸的场面,他的大批人手在爱丽丝的厨房里翻箱倒柜,把餐巾、被单、手巾、衣服等翻了个底朝天,让一个整洁明亮的厨房如遭洗劫一样杯盘狼藉,充分达到搞笑的效果。但这个制作似乎太过强调喜剧性,少了一点人情世故的细致。
这部歌剧是音乐总监詹姆斯·莱文(James Levine)病愈后复出的第二部戏,他的速度不算太快,给歌者足够的空间展示技巧,特别是唱纳内塔的Lisette Oropesa在延长的乐句上很漂亮地展现了她平稳的声音控制。但是整出戏听起来少了点轻盈剔透的感觉,《法尔斯塔夫》没有长段的咏叹调,情节的转折都在多个人物的七嘴八舌和管弦乐部的评论里发生,因此往往在几个乐句内就有着不同的情绪,莱文在这方面就显得生硬了些。
除了麦斯特里外,演唱爱丽丝的安吉拉·米德不只展现了她坚实的美声技巧,还让人看到她从未展现过的喜剧性格。演唱奎克莉夫人的斯蒂芬妮·布莱舍(Stephanie Blythe)声音浑厚,每一开口就抢尽风头。其他的男角虽不如女角那么突出,但在群戏里也还维持得住一定的水平,弗兰克·瓦萨罗(Franco Vassallo)饰演的芬东的高音不是很能放得开,保罗·费纳里(Paolo Fanale)饰演的芬东还可以再增加点抒情梦幻感,但这都是小瑕疵不掩大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