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会馆成因及其功能解构
2014-06-09白杰
[摘要]会馆是明清北京城市史的重要内容。在500余年时间跨度里,北京会馆在城市空间中起伏兴废,总量达909有余,当下尚有建筑遗存252处。北京会馆是明清首都城市管理内在需要的产物,并以民间社会组织身份内化为城市功能的重要组成,从而造就了北京城市演进中的会馆现象以及影响至今的会馆文化。
[关键词]明清首都;民间社会;管理需要;城市功能;组织创新
[中图分类号]K92872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24917(2014)03005205
会馆是具有鲜明“地点”功能指向的城市民间社会组织。这里的“地点”包括两层涵义,一是这一组织都在城市中建有赋予“地点”以特殊身份的馆舍,将其命名为某某会馆;一是这一组织都有其源发的“地点”指向,即该组织成员共同来自的某一地域。会馆的建筑群落成为其在城市空间分布中的外在标识,而会馆的内在核心则是那些嵌入于城市社会之中的一个个地方性民间组织。北京会馆是一个历史概念。在北京学研究基地的支持下,笔者通过文献研究和田野调查,统计到北京会馆从明永乐年间出现到新中国建立初期退出历史舞台,先后共计909个,目前尚有会馆建筑遗存252处。
为更好地梳理北京会馆,笔者按会馆组织的成员主体构成,将北京会馆划分为士人会馆和商业行业会馆两大类。士人会馆主要服务于赴京参加乡试、会试科考的本籍考生和来京述职、引见、候升、候补的本籍官员,服务科举职能更为突出的也有直呼为试馆者。这类会馆具有浓重的封建士大夫色彩和地方乡土氛围,并按地方行政建制,既有省级会馆,还有更小行政单元的府、直隶州会馆和散州、县会馆。行业会馆是行会在明清时代的组织创新产物,商业会馆则打破和超越行业,形成更大范围基于商人群体利益并直接服务于商业贸易活动的组织。由于其都以经济活动为导向且组织成员都以工商业从业者为主,笔者将其统称为商业行业会馆。两大类会馆中都有少量会馆专作仪馆(义馆),用于服务组织成员和关联群体的在京殡仪奠祭事宜。
一、北京会馆的诞生是城市管理的内在需要
(一)资本主义萌芽给中国封建城市管理带来挑战
在中国漫长的封建时代中,手工业生产和商业活动的从业者主体上是该城市居民。这种格局的打破始于明代资本主义萌芽及其在城市中的蔓延。在乡野生活的剩余劳动力,在利益驱使下愈来愈多地从事商品贸易,表现为大量人口离开土地,游离于传统乡土社会之外;而于城市之中,则是大量郊区人、异乡人进入城市,游走贸易,却在城市中居无定所。这种现象越突出,封建城市的秩序越受到干扰,城市的管理者无力应对这种情形给城市管理带来的压力;①而城市的秩序又关乎封建秩序,作为明清两代首都的北京城市秩序,更关乎皇权和整个国家的秩序。
(二)最早的北京会馆
从当前史料看,北京最早出现会馆是在明永乐年间,有据可查的会馆有4座。其中县馆3座:安徽芜湖会馆、江西浮梁会馆和江西南昌会馆;省馆1座:粤东老馆。由于年代久远,史料对其建馆过程、创建人信息等多语焉不详。从后续资料和田野调查看,3座县馆存续状态良好,从永乐建馆到民国末年,会馆组织一直存在并相承,会馆建筑现址仍可指认。粤东老馆存续约200年后改为义园,但改义园前就早已荒废。这4座会馆是北京最早一批会馆,此外,在明前期建馆的还有江西余干会馆,其与南昌会馆都位于前门地区的长巷四条胡同。这些既指明了北京最早会馆的相对集中地——前门及其以东地区,也指出了最早来京建馆的省份——江西、安徽和广东,且江西占其三。
第12卷第3期白杰:北京会馆成因及其功能解构
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7月
(三)会馆成为北京城市社会管理与封建乡土社会管理嫁接的制度模式
在文献梳理中,也有史料称“会馆始创于明代嘉靖、隆庆年间”。这一观点可以参见明人刘侗所著《帝京景物略》卷四“嵇山会馆唐大士像”条。全文录下:
“尝考会馆之设于都中,古未有也,始嘉隆间。盖都中,流寓十土著,游间屣士绅,爰隶城坊而五之,台五差,卫五缉,兵马五司,所听治详焉。惟是四方日至,不可以户编而数凡之也,用建会馆,士绅是主。凡入出都门者,籍有稽,游有业,困有归也,不至作奸;作奸未形,责让先及,不至抵罪;抵于罪,则藉得之耳,无迟于捕。会馆且遍,古法寝失,半据于胥史游闲,三奸萃焉。继自今,内城馆者,绅是主;外城馆者,公车岁贡士是寓。其各申饬乡籍,以密五城之治。斯亦古者友宗主薮,两击邦国意欤。” (明)刘侗:《帝京景物略》卷四,第23页。于奕正修,金陵崇德堂重刊本,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
尽管这一文献的记载与永乐年间已有会馆的结论有出入,但却是描述早期北京会馆形态的重要史料,也可以从中让我们发掘会馆产生的原始动因。
应该看到,会馆的诞生源于城市社会的内在需要,是封建城市中对无以编户的非本籍人口的一种组织建构,是封建城市的地方行政和治安管理机构通过会馆的组织权力对非本籍人口实施管控的重要路径。这一点,对于明清时代的首都北京更为突出,各地来京人员无论官绅须有“事由”和“投靠之所”,缺一不可,否则“尽行驱逐回籍”。这样才能使“凡入出都门者,籍有稽,游有业,困有归也,不至作奸”,并在管控的同时通过会馆组织对“乡籍”之人实施教化,成为封建乡土社会管理模式在城市社会中的再造。会馆组织的负责人正是既为封建政权认可、又为籍属流人所尊崇的本籍“士绅”。足见,会馆是非城市本籍(但在城市社会和同籍人士中具有影响力)的贤达才俊倡导组建的具有城市社会控制功用的民间社会组织。地方行政和治安管理机构对这一组织的最初创建者,是否有某种程度和某种方式的支持不得而知,至少是这些智慧的城市管理者调用了、支持了、促成了那些首倡者的义举,使他们的道义良知和道德的、乡土的社会责任感与当时统治者的城市管理预期完美结合。这样也让我们更易理解“会馆”一词的本义:基于乡土之情而相聚相会于异乡城市,居无定所者可以于此落脚,组织大家一道娱乐,感受乡情及社会的温暖。所以,会馆在封建城市中,虽为民间运作,却在现实中符合社会管理需要,具有合法性。这是会馆在明清时代的封建城市中迅速发展的根本原因。
北京会馆的设立,使统治者收到了预期的城市管理功效,士绅等会馆倡建者的社会责任感得到伸张,其美誉度被本地政府、中央政府、北京社会以及家乡政府、乡土社会双重认可。会馆本身也在完成了组织化之后,迅速地经历了功能化的历程。先是作为同乡公益社会组织,使出于各种目的来京之人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制度的约束,降低其成为京城不稳定因素的概率。其次是乡情的内聚力和社会分层的客观现实,使明代居于内城的会馆逐步成为同乡官绅群体的燕乐之所,外城的会馆成为同乡赴京考学之士得到扶助和礼遇的寄居之所,会馆的功能指向出现分野。第三是商人注资会馆,介入会馆组织,包括会馆资产的经营运作,商建士馆、士商同馆现象促成了会馆的组织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其四是行会组织、商人群体从立足城市经营发展的角度,筹建独立的经营性、互济性、规范行业性的城市社会组织,附会会馆之名,仿效会馆的运作模式和功能设置,出现了同乡同业以至于打破乡界的商业行业会馆。从中更可以看到,由于会馆得到社会认可和具有社会美誉度,社会合法性特征凸显,所以当时的城市社会组织喜用其名,效法其规制,并扮演其组织所承担的城市社会角色。
会馆在完成其功能化的同时,不仅在城市社会中普及开来,而且成为了城市社会普遍认同的制度模式。北京地方政府和中央有关衙署将其视为首都城市社会重要组成部分,写入城市管理的重要事项,对会馆建筑的外观以至“门前三包”都有明文规定参见《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932,雍正五年。“京城铺户及会馆,令其遵例各按门面宅址自行修理。贫户门首,令看守栅栏兵丁,随时埽除。如有穿墙出秽物于道旁,及堆积作践者,立即惩治。”《清会典事例:卷八百六十二至卷九百九十七.第十册.工部盛京工部理藩院》,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影印本,第707页。,会馆与客店、庙宇一道成为地方行政和治安管理机构监管外来人口的重要组织渠道参见《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835,《刑部附律条例一》道光十九年。“京城地方……其客店庙宇会馆,如有知情窝藏留住,或得贿纵容者,查明按律惩戒治”。《清会典事例:卷七百二十三至卷八百六十一.第九册.刑部 盛京刑部》,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影印本,第1090页。。至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根据御史程德麟的奏请,会馆在继客店、庙宇之后,被要求“仍宜遵照旧定保甲章程”,纳入城市保甲体系。会馆组织被城市管理者要求,“自应照客店庙宇之例,一体编次,添设门牌。所有各省投寓士子,以及候补候选官员,与夫仆从人等,均责令该看馆人询明来历添注循环簿,每月一次送官查验。倘有无籍之徒,冒充职官生监,匿名混迹,该看馆人应查不查,应报不报,一经发觉,从重治罪。至看馆之人,亦责令各省掌馆官绅,慎择老成。不得以无业游民,滥充斯役。倘有聚赌贩烟等弊,即将该馆主事人治以失察之罪。仍严饬五城司坊、大宛两县,无分畛域,逐馆稽查,以杜混淆而免遗漏。”《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1033,《都察院》道光二十八年。《清会典事例:卷九百九十八至卷一千一百五.第十一册.都察院诸卿翰林院起居注詹事府顺天府奉天府》,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影印本,第374页。会馆在封建城市中造就的这一制度模式,从始至终成为京城社会不可或缺的成分,直到民国后的1915年,《京师警察厅颁布管理会馆规则》依然强调“维护公安,保护公产。” 参见《北京会馆档案史料》,北京:北京出版社1997年版,第1 页。所以,会馆是明清首都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
二、士人会馆的普及是城市功能的重要体现
(一)士人会馆的雏形起于宋金时代
科举制度是士人会馆产生的制度根源。首都城市中既有自身的本府乡试,更是全国性会试和殿试的举办地。早期满足科举人员食宿需要的形式——或曰士人会馆的雏形——可以追溯到宋金时代。史载南宋都城临安每年在“八月十五业贡举应试……其诸处贡院前赁待试房舍,虽一榻之屋,赁金不下数十楮。” 吴自牧:《梦梁录》。转引自王日根《乡土之链》,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年5月版,第35页。这种赁与待试者的“一榻之屋”,今天在位于南横街与菜市口大街交汇处东南角的中山会馆内依然可以看到。同一时期的北京——也就是金代的都城中都——虽未有资料显示(至少笔者未找到)有出赁房舍供应试举子食宿的情况,但从词人辛弃疾的经历中,有赴中都应试居于悯忠寺(即今之法源寺)备考的情况。这说明城市——特别是首都城市中确有此功能需要。当时的中都,是寺院部分或全部地承担起了作为应试举子提供食宿处所的使命。而至少在元大都时代,北京城里已经存在专门接待举子的客店,并且他们打出“状元店”的招牌以招揽客源, 参见元杂剧《金凤钗》中“闭了选场,在状元店中修习一年”的情节。使一些旅店——至少在一年中的特定时段内——具有了服务特定群体的功能指向。对于那些原地补习以备再考的举子来说,这些地方是他至少一年的居京之所。联想到明清以后北京城中出现的房租昂贵的“状元吉寓”,曾经出过状元成了一些旅舍的商业卖点。但能用钱来沾“状元吉寓”的福气、并能一住一年者,应只是少数。城市功能有此需求,当城市管理者和实际需要者都做不到全额埋单实现此功能时,由第三方势力参与介入构建的新事务已然呼之欲出。这一进程直接促成了士人会馆在明清北京的普及,并成为中国封建社会晚期城市发展史中不可或缺的内容。有研究者将会馆的历程追溯到汉邸,我倾向于追溯到宋。但宋也好,汉也罢,都说明了一个道理,即任何事物的发生、发展都有其背景和溯源,中国社会又是最尊重传统的,有从历史中找依据的文化偏好。但从社会学角度判断,我更看重的是内生的需要与功能的满足。
(二)清代强化科举的政治需要与士人政治抱负的良性互动
清初在统一战争尚未结束之时,即于顺治二年(1645年)恢复科举乡试,并于次年三月在京“会试”天下举人,四月即举行了“殿试”。顺、康、雍、乾四朝一个半世纪多的时间,除常规每三年一次的乡试、会试、殿试外,还有遇皇帝或皇太后万寿等的恩科,以上乡试共62次,会试、殿试各61次, 据法式善等《清秘述闻三种》统计,整个清朝是乡试113次,会试、殿试112次。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另有开博学鸿词特科2次。仅就常科进士而言,这四朝共取文进士14036人,进入国家官僚体制,其中不乏李光地、张伯行、方苞、张廷玉、郑板桥、陈宏谋、王杰、赵翼、王昶、王鸣盛、袁枚、纪晓岚、刘墉、钱大昕、章学诚、阮元等影响清代政坛、学坛的著名历史人物。
科举制在清初的强化和创造性应用,不仅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士人阶层的政治参与热情,使他们对清朝统治者达成了价值观认同和合法性认同;人口流动趋向更促进了读书人和隐居者向城市聚集,而且这种聚集的最终指向十分清晰——北京。这种认同与互动的背后是城市对这一群体吸纳与服务功能的提升及其制度化历程。
(三)士人会馆使需要者、城市管理者和会馆建立者三方受益
士人对城市特别是首都的服务需求和自身远离家乡的情感需求,塑造了会馆,并使会馆满足了城市的功能需要——服务来京士人。正如乾隆十年(1745年)《休宁会馆碑义》中的一段记述:
“京师为万方辐辏之地,风雨和会,车书翕至,飘缨纡组之士于焉云集景从,遇乡会试期,则鼓箧桥门,计偕南省,恒数千计,而投牒选部需次待除者,月乘岁积,于是寄庑僦舍,迁徙靡常,炊珠薪桂之叹,盖伊昔已然矣。时则有寘室宇,以招徕其乡人者,大或合省,小或郡邑,区之曰会馆。” 北京市档案馆:《北京会馆档案史料》,北京:北京出版社1997年版,第1327页。
这段碑文最为明了地道出了会馆对城市功能的补充及对士人核心诉求的满足。会馆以其自身功能解决了离乡赶考、等待选任的士人落脚居住问题,满足了他们的情感需要和共同娱乐的需要。他们可以在此用乡音探讨学问、议论国事,更可在这种氛围中发泄不满,释放心结;使他们在陌生的城市里有一片,哪怕是“一榻之屋”的私密空间和“一院之中”的乡土人情。
这种满足感不仅给了士人,也让城市管理者得到满足。大量外地人涌进京城,有了立足之地,意味着减轻社会面控制的压力。会馆作为同乡人的聚点,士人们的学习、娱乐多在会馆范畴,而同乡之间的发泄减压,减的不仅是自己,也包括了城市管理者。所以坐落于城市中的会馆既帮了远道而来的士人,也帮了担当首都重任的地方管理者和中央决策者,使会馆的功能成为首都城市功能的有机组成部分。
对于会馆的建立者、倡建者来说,他们通过在首都倡导立馆、捐资建馆、舍宅为馆的具体行为,表达对家乡的感恩和尊崇,表达对家乡人、后学者的鼓励和支持,并利用会馆的平台倡导主流政治思想,既得到了国家的认同,更成就了其自身的道义实现和价值追求。这些人得到乡人的尊崇,奉祭于馆内、刻名于馆碑;得到国家的认同,被明里暗里树立为士人的楷模;受到地方管理者以至最高统治者的礼遇,成为影响同乡士人、参与城市管理的重要依靠力量。而负责会馆日常运营的“掌馆人”,也同样是会馆倡建者的影子和思想实践者。
所以说,会馆在中国封建社会晚期的城市中,扮演着重要的城市功能角色,其最具代表性的士人会馆的普及是社会政治发展和城市时代发展的折射,是城市功能的重要体现,这在作为“京师首善”的北京更得到了强化与放大。
三、商业行业会馆源于行会在明清时代的组织创新
(一)行会在中国的发展历程和明清的特殊阶段
行会的出现源于封建城市满足不同消费需求的业态分化,“是封建社会城市商人和手工业者集团所建立起来的一种封建组织” 李华:《明清以来北京工商业会馆碑刻选编》,北京:文物出版社1980年版,第27页。,其通过形成组织,选出“行头”或“行首”,代表本行处理与政府的交涉事宜。
征税是地方政府的重要使命。行会的出现使同一行业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成为了组织间的互动关系。“北京的行会,早在唐朝已经有了记载。现在仍保存下来的,房山县西部山区里一些石佛经的碑阴,就有天宝、建中、贞元、大历等年代,署名米行、肉行、油行、果子行、炭行、染行、布行、绢行、杂行等捐款的记录。” 李华:《明清以来北京工商业会馆碑刻选编》,北京:文物出版社1980年版,第29页。明清时期,资本主义萌芽带来了整个社会的变化,但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还是封建制的。城市消费数量的增加和奢侈化倾向、手工业生产的规模化与分工化、商业活动特别是远途贩运的宽领域化,都使“行”的分化更加多极化与专业化,商业活动的环节,特别是需要互动的几率出现倍增趋势,行会的组织化程度和功能指向性愈发突出。
(二)明清行会的会馆化是组织创新的体现
中国行会组织在走到明清时代后,面临着与社会脱节的巨大组织压力。大量资料显示,商品贩运到城市,沿途需要安全的保护,到达城市有货物存储的需求,市场定价有地方保护压力甚至牙行的从中抽利,即便是牙行也有自身行业的生存压力。明清时期的行会普遍地有两种行为倾向:一是向政府屈服,寻求当地政府的庇护;一是联络乡情,以乡情为纽带,强化自身的组织实力和整合到更多可以抗拒压力的组织资源。从组织社会学角度看,行会有了组织形制创新的内在需要,有了拓展组织功能的自身需求,有了强化组织凝聚力的强烈愿望。于是,明清时代的行会组织开始模仿社会普遍认可的组织形制——会馆的组织形式与管理模式;开始拓展自身功能——强化场所地点的作用,增加服务业内人士物质、精神需要的功能设施;开始强化组织的精神层面建设——对行业神明崇拜的仪式化。这样改造后的行会已然成为一种特殊的会馆组织,当他们将组织名称也冠以某某会馆时,也就真正完成了一次组织创新,成为北京会馆的重要一份子。当行业会馆的行业性得到打破与超越,服务更大范围商人群体和商业活动时,发展成商业会馆。商业行业会馆成为研究北京会馆、会馆现象和会馆文化时不可或缺的重要对象。
(三)清末民国时期的商会是行会组织、商业行业会馆组织在新时代的又一次转型
清末民初特别是民国以后,北京出现了大量商业性组织,其名称多为某某商会、某某同业公会。与明清时代的商业行业会馆相比,这些组织多是存“会”去“馆”,虽有“会”的“地点”,但只是组织的“会场”和所设立“事务所”的办公场所。以1931年成立的北平米面业同业公会为例,其源于清乾隆年间的马王会——未成为会馆的清代行会组织(此例同样说明了行会组织在明清时代的分化)。到清末民初,该行会组织“既乏确定会场,更无固定职务,不过岁时报飨,演剧酬神,循例开会,作集众合群、联络感情之举已耳。”组织趋于离散。民国后正式改称“米面商会”,先是“设事务所于东珠市口路南”,继而“会场亦迁移于西湖营路西”;后来在“北平称市”、“新商会法”颁布实施的历史背景下,更名为“同业公会”,购得“煤市街小马神庙门牌十号房屋一所,计十六间半”,作为新的“会场告成”。《北平米面业同业公会成立暨公廨告成始末记》,1931年。经笔者统计,清末民国北京共有文献有载、原址可考的各类商会、同业公会、公益水会164个,这些组织不是会馆,其地点功能仅是“会场”,不具备会馆所特有的娱乐、居住、教化等项功能,甚至一些商会、同业公会的祭祀活动,地点也不再固定常设。
因之,“会馆”一词既是对组织的固定场所的功能化描述,又突出了组织的目的性价值取向。从北京会馆的成因与功能解构看,会馆是资本主义萌芽后社会流动加剧下,封建城市的社会需求产物和社会功能组成,是中国封建社会晚期的城市社会组织形态和组织的建筑群落空间。
Abstract: Huiguan was the important content of the history of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in Beijing city. In a span of 500 odd years, Beijing Huiguan experienced ups and downs, with a total number of more than 909 at that time and there are still 252 architectural remains at present. Beijing Huiguan was the essential product of capital administration in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With the identity of civil society organization, it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component of urban functions, thus creating a urban Huiguan phenomenon in the evolution process of Beijing, and Huiguan culture which has influences up till now.
Key words:capital city of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civil society; administrative requirement; urban function; organization innovation
(TrCui Xianquan)
(责任编辑孙俊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