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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的不婚 遗憾的余年

2014-06-09黎传绪

家庭百事通 2014年5期
关键词:过日子财物子女

黎传绪

人的生理功能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衰退,人对于情感的需求却会延续至生命的结束。对失去伴偶的老年人来说更是如此,孤独的他们不仅渴望子女的孝顺,还期待能得到异性老人的关爱和照顾。但据统计,离异或丧偶以后再婚的老年人却少之又少。细究起来,老年人不婚,并非“无爱”,而是迫于无奈。

南昌有句话:“眼泪往下流。”就是说,父母可以心甘情愿地为子女付出一切,子女却很少为父母作出牺牲。特别是生活事业上尚且自顾不暇的子女,几乎抽不出时间关注老人的情感心理。他们比较看重的是父母的财物,为了防止财物外流,很多子女反对父母再婚。在这种情况下,即使遇到合适的对象,老人们也不愿为此断绝子女的亲情,不愿让其影响曾经和睦的家庭,所以,只得作罢,遗憾余年。而诸如杨振宁、翁帆那样的忘年恋更是少有,年龄差距太大不说,能得到子女的认可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他们最终能结为连理,杨老应该感谢他的子女,因为如果子女们横加干涉粗暴抵制,毫无疑问,他几乎没有再婚的可能性。

其实,老年人再婚的功利性很大。有的是为了让对方照顾自己,有的是为给自家孩子腾空间,有的是为了找个说话的人来排遣寂寞。他们怀着不同的目的走到一起,却忽略了情感需求。而到真要领证过日子时,他们又犹豫了,但依然不涉及爱情,不是因为“不爱”而分手,而是因为“目的”难以达到。没得到想要的安全感,反而经常为小事争吵闹别扭;想要过几天清静日子,哪知凑在一起麻烦不断……在这种情况下,不需要“棒打鸳鸯”,他们已经承受不了这样的婚姻。既然如此,那还不如“不婚同居”,找个人搭伴过日子,不用考虑财产纷争、不用考虑子女不和,也不用考虑两人是否有真爱,轻松相伴到老,多好!

说句实话,即使年轻人,也并非所有的爱情都是纯洁的,而有足够社会阅历的老年人,更难以为了纯粹的爱情而再婚。社会上流传一句话:“结婚时是糊涂的,离婚时才是清醒的。”老年人和年轻人的不同就在于前者更清醒,活得更明白。所以,在有了诸多限制的情况下,老年人再婚也成了一个美好而难以实现、难以触摸的梦。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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