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隆庆刊《珰溪金氏族谱》所见徽州人的四民观
2014-06-09阿风
关键词: 明代;珰溪金氏;四民观
摘 要: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徽州商人研究的深入,一些研究者将王阳明的“新四民论”与徽州人的商业伦理结合起来,将徽州商人看成是实践“新四民论”的典范。他们征引了大量的有关徽商的语录与言行来佐证“新四民论”与徽州商人的关系。然而,深入发掘宋元明时代徽州商人的资料就可以发现,徽州人通过商业来积累财富,有了财富又开始重视教育,最终子孙又以宦业而显于乡里,这是北宋以来无数徽州人孜孜以求的成功之道。可以说,“崇士重商”是徽州人一直以来的传统。
中图分类号: D911.0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12435(2014)04043608
How People of Huizhou Viewed Four People from Longqing Edition of Jin Family Genealogy
A Feng(Institute of Chinese History,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Beijing 100732, China)
Key words: Ming dynasty; the Jin family of Dangxi; views of the Four Classes of People
Abstract: Since the 1980s and the advance of research on the merchants of Huizhou, a number of scholars have begun to link Wang Yangmings ideas about the “New Four Classes of People” and the commercial ethics of the people of Huizhou. They view Huizhou merchants as the realization of the model of the “New Four Classes of People.” Such scholars have cited innumerable quotations and acts to prove the connection between the “New Four Classes of People” and the Huizhou merchants. However, if closely examining materials from the Huizhou merchants of the Song, Yuan, and Ming periods, it is found that accumulating wealth through commerce, then beginning to value education, and finally gaining local prestige through the government service of their descendants had been a path to success for countless Huizhou people ever since the northern Song period. It is concluded that “Veneration of the Scholar and Esteem for the Merchants” is a long瞫tanding tradition among the people of Huizhou.
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有关徽州商人与王阳明“新四民论”的研究日益受到重视。在很多研究者看来,王阳明的“新四民论”体现出中国近世的商业伦理,而16世纪以后徽州商人则成为了实践“新四民论”的典范。研究者征引了大量有关徽商的语录与言行来佐证“新四民论”在徽州的影响①
。也有研究者为了解释徽州人的经商热情与徽州宗族发达之间的关系,提出了徽商在经济伦理上以王阳明为代表的新儒学为本,在政治伦理上却以程朱理学为依归的看法,认为王学的重商思想和程朱理学的以家族为本的宗族理论,从两个方面驱策了徽人的营商热情[1]。笔者近年来在整理明代徽州族谱的过程中,发现不少商人家族的族谱,其中不乏商人的传记与行状,同时也有关于“四民观”的讨论。本文就以明隆庆二年(1568)刊印的《珰溪金氏族谱》[2]为例,分析珰溪金氏一族变迁,讨论族谱中商人的传记,进而从一个侧面分析明代徽州人的“四民观”。
收稿日期: 20140509
引用格式: 阿风.明隆庆刊《珰溪金氏族谱》所见徽州人的四民观[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4):436-443.
① 代表性的著作如余英时《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7年版。余英时在讨论“中国商人”的精神凭藉和思想背景时,就是以“十六世纪至十八世纪为断,也就是从王阳明至乾、嘉汉学这一段时期”。参照该书第97页。
一、关于珰溪金氏与《珰溪金氏族谱》
今天安徽省休宁县陈霞乡境内,率水迂曲南向处的东岸,有一个被称为“小珰”的村落。两条小溪自东向西在此合流,注入率水。“相传溪流有珰佩声”[3],故名珰溪,又名小珰。金氏是村中的大姓。珰溪金氏自称是汉秺侯金日磾的后裔。其先祖唐末避黄巢乱,自长安迁居歙县之黄墩,继迁休宁县之白茅。到了北宋初年,有金夫赵迁居率水之滨的石田(今休宁县溪口镇石田村),三世金大,沿率水向下,迁居洲阳干(又称洲阳圩,今休宁县溪口镇阳干村)。南宋初,“有三四府君讳咏者,赀产甲于一乡”
参照(明)金瑶《珰溪金族谱序》、(明)金彦瑾《醉郷癯仙自叙》,(明)金瑶《珰溪金氏族谱》卷十三《裒翰二•序》。按(明)蔡紫云《元承德郎同知婺源州事金公墓志铭》(《珰溪金氏族谱》卷十四《裒翰三•墓志》)所记,珰溪金氏“系出汉都成侯钦”。
。金咏娶妻徐氏,生金文藻(六十府君),为宋王府学谕,再迁洲阳干斜对岸的珰溪,是为珰溪金氏始祖[2]卷九《录仕》。
自金文藻迁居珰溪之后,金氏一族代有名人,成为宋元明时代的徽州望族。金文藻长子金修和(1187-1255)“以荐授迪功郎、严州司户参军”。金修和有从弟金革(1215-1293,号垕山,“宋承信郎、判车辂院讳文渊之季子”)“早失怙恃”,金修和“爱其颖敏,鞠而成立之”(蔡紫云《新修九龙潭著存观记》)[2]卷十三《裒翰二•记》。咸淳四年(1268),金革登武举进士第,成为珰溪金氏宦业兴旺的标志性人物。弘治年间编撰的《徽州府志》卷六《选举•科第•(宋)咸淳四年陈文龙榜》记载:“金革,休宁人,右科。”卷八《人物二•宦业•金革》云:お
金革,字贵从,休宁珰溪人。咸淳间登武举进士,授武冈新宁簿。廉谨自持,严于抚缉。其地蛮獠雑处,民赖以安。邑有大囚,积久不决。宪使文天祥諉以详谳,一验得实。文嘉叹,欲荐用之,革固辞,退老于家。
此外,曹弘斋(泾)撰有《宋进士成忠郎武冈军新宁县主簿金公墓铭》(《珰溪金氏族谱》卷十四《裒翰三•墓志》),详细地记述了金革的行事。
お
金革登第后,授湖南武冈军新宁县主簿,他“廉谨自持,严于抚缉”,曾受命查清了“积久不决”的案件,得到了时任湖南提刑文天祥
按照《宋史》的记载,文天祥于咸淳九年起为湖南提刑,十年改知赣州。参照《宋史》卷四百一十八《列传》第一百七十七《文天祥》,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36册,第12 534页。
的称赞,并向上司保荐他。但金革拒绝文天祥的荐举,退老于家。元至元三十年(1293)病故。
金革登武举进士后,珰溪金氏开始以“富民”“儒业”“武功”称名乡里。金革之子金应凤(号桐冈)曾为南宋待补太学生
(宋、元)曹弘斋《宋进士成忠郎武冈军新宁县主簿金公墓志铭》(《珰溪金氏族谱》卷十四《裒翰三•墓志》):“(金革)男三人……应凤待补太学生。”又《珰溪金氏族谱》卷九《録仕•三世》:“淳一府君(应凤),千一府君长子,宋以书经与解试乙榜,取中待补太学生。”
。入元以后,他“筑室储书、延师教子若孙”(胡一桂《一经堂记》)[2]卷十三《裒翰二•记》。应凤之子金南庚(1280-1344),“尝输粟赈济数郡,时号‘江东富民”[4]。他“游京师,出入王公大人之门,挥金如土。都人号金舍人,声名籍甚”。当时,包括程巨夫、元明善、邓文原、刘致中、揭傒斯等人,“皆降节与交”。后被推荐为江陵路把都儿民户副总管
(明)金瑶《珰溪金氏族谱》卷九《录仕》:“庚三府君南庚,淳一府君长子,元以荐授承事郎江陵路把都儿民户总管府副总管……晚以子贵,宣封武略将军。”这段文字后金瑶注曰:“查《元史》无把都儿官,一日偶阅《胡云峰文集》,载有此官。‘把作‘拔,是《元史》多见拔都儿。”
。金南庚之子金震祖(1299-1362)及其孙金符午、金符申(1334-1403),父子三人均以“武功”而授官,弘治《徽州府志》卷九《人物三•武功》同时有父子三人的传略:お
金震祖,字宾旸,珰溪人。父子西,有志略,为江陵路副总管。震祖幼颖悟好学。年十五,受《易》于胡云峰,以奇疾废业数载。走上都,用荐从丞相太师秦王荅剌罕,深入朔漠,屡奏奇功。宣授忠翊校尉、平江十字路万户府镇抚。时元运将终,纪纲渐紊,岁入芦柴三万,议隐三之一焉。震祖曰:欺君辱身,吾不为也。委疾东归。后同僚皆以是获谴。晚号柴扉,避兵石门山中,又寓严陵者。五年(笔者按:应为至正十五年),平章三旦八克复徽州,复聘守本郡治中。子符午,字彦忠,号竹洲渔隐,袭受千户。符申,字彦直,号珰溪钓叟,有勇略,以讨贼功授宁国等处榷茶副提举……平章尝奏请旌表金氏忠义之门。符午、符申能诗文,有《竹洲渔隐》《珰溪钓叟》二集。
金震祖之子金符午撰有《元忠翊校尉十字路万户府镇抚金公(震祖)行状》,见程敏政辑《新安文献志》(明弘治刊本)卷九十七。
お
金震祖少时向胡云峰
胡云峰即胡炳文,元代理学家,字仲虎,婺源考川人,曾任婺源明经书院山长。《元史》卷一百八十九《列传》第七十六《儒学一•胡一桂附胡炳文》载:“(胡炳文)以《易》名家,作《易本义通释》,而于朱熹所著《四书》,用力尤深……东南学者因其所自号,称云峰先生。”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14册,第4322页。关于胡云峰,也可以参照(元)汪幼鳯《胡云峰传》(程敏政辑《新安文献志》卷七十一);(明)弘治《徽州府志》卷七《人物一•儒硕•胡云峰》。
学《易》,因病废业多年
根据(明)金瑶《元徽州路总管府添设治中柴扉公事略》(《珰溪金氏族谱》卷八《征贤》)的记载,金震祖曾“失声数载不治”。
。后来北走上都从军,“深入朔漠、屡奏奇功”,以功授“忠翊校尉、平江十字路万户府镇抚”。金震祖长子金符午,袭受千户。次子符申,亦有“勇略”。元至正十二年(1352),南方红巾军徐寿辉、彭莹玉部将项奴儿(又名项明威)自婺源进犯江东、浙西,时称“蕲黄盗乱”。此次“盗乱”,“徽州受害尤大”,而“休宁得祸最深”(赵汸《克复休宁县碑》)[5]卷七《艺文志•纪述》。金符申“以义士领丁壮从军,因率乡人擒执(项)奴儿……功授宁国等处榷茶副提举”[5]卷五《选举志•材武•金符申》。因此,金震祖一家诏旌为“忠义之门”。此外,金南庚之弟南召、南周分别被授元江浙行宣政院宣使、绩溪县儒学教谕,金南召之子金观祖亦以“击贼有功,授祁门县尉、升婺源州判官,又以功升婺源州同知”[2] 卷九《录仕》。元代的珰溪金氏亦崇尚学术,与当世名儒相交。元代徽州著名理学家陈栎就曾在珰溪金氏作馆十余年
(元)陈栎:《定宇集》卷九《处士南山戴君行状》:“皇庆壬子(1312),同邑桐冈金聘予为熟师。”《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湾商务印书馆,第1205册,第281页。又《珰溪金氏族谱》卷十三《裒翰二•序》收録了陈定宇《送赫翁学正北上序》,前有陈定宇小傅:“(陈定宇)栎,字寿翁……尝主予家西塾十余年。”
,他与金革之孙金南庚是好友,曾应金南庚请求,为其父亲金应凤撰写过墓志铭
参见(元)陈栎:《定宇集》卷九《桐冈金先生墓志铭》。
。元末明初,金震祖与徽州儒士赵汸、郑玉、朱升等交游。朱升曾受金震祖之邀,在珰溪为童蒙师
(明)万历《休宁县志》卷八《通考志•佚事•珰溪记验》载:“朱学士允升,微时为珰溪童蒙师。”又《珰溪金氏族谱》卷十三《裒翰二•序》收录了朱升撰写的《赠金生德基归新安序》,前有朱升小传:“(朱)升,字允升,本号风满林,又号隆隠,回溪人。赘歙石门,幼有美质,家贫,武略公(金震祖)邀至予家一经堂诲之。及长,遂主予家西塾。”
。他曾代金震祖作有《祭郑师山(玉)先生文》
朱升《祭郑师山先生文(代金震祖作)》,见程敏政辑《新安文献志》卷四十六。
。
明朝建立后,珰溪金氏多人先后以荐辟入官。例如,洪武十一年,金彦瑾“以才举授广西宾州判官,廉介着声,荐调知襄樊,转上犹县”。洪武十三年,金彦清“举贤良孝弟,授大同府同知”。洪武二十二年,金彦初“举人材,知河南汲县”[5]卷五《选举志•荐辟》。到了永乐二年,金辉(1381-1420)登进士第,成为金革之后,珰溪金氏又一位进士。金辉曾任江西临江府推官,升广东道监察御史,“以风节著称”[5]卷六《人物志•宦业》。金辉之后,珰溪金氏虽亦有出仕者,但多是选贡出身,出任府县训导、县丞、军卫经历之类小官,宦业并不显赫。不过,明代中后期,珰溪金氏却出现了很多学者,金瑶就是其中的代表。
金瑶(1495-1588),字德温,号栗斋。其父金通正(1471-1546),字时正,号实斋。“少综坟典,习为儒”,不过“弱冠丧父”,遂弃儒经商,“以贩槎[鹾]为业”。但“训二子以经传。朝夕汛扫馆舍,延礼师宾甚笃。”(沈錬《实斋处士传》)[2]卷十四《裒翰三•传•续録》,金瑶少有才名,“弱冠以诗补邑廪士,郡守郑公首拔入紫阳书院”
(明)范涞《金栗斋先生文集序》,收録于《金栗斋先生文集》,《续修四库全书》集部,第1342册,第485-488页。“知府郑公”当为明嘉靖朝徽州知府郑玉。[嘉靖]《徽州府志》卷六《名宦传•郑玉》:郑玉,字于成,福建莆田人,在任期间,“兴教紫阳书院,命训导舒柏课之,拔其隽者时进之郡斋,字而不名或与讲论,夜分送之治門外乃别。尝出行春临文学方玄静之庐,于于忘去。其礼士如此。”
。明嘉靖十一年(1532),选贡生[5] 卷五《选举志•岁贡》。后九次科考未中。于是“谒选铨曹”,先后出任会稽县丞、庐陵县丞。又擢升广西桂林中卫经历,以母老不赴,致仕林居30年,享年94岁。在乡期间,金瑶“日惟谈道著述,仿先哲,诱后进,言动遵矩矱,婚丧仪礼,乡人服从之”。金瑶著有《周礼述注》《六爻原意》《十七史摘奇》等书数百卷,并有《栗斋先生文集》11卷存世。所以时人称其“经学拟(郑)康成,行年踰伏生,止足同(陶)元亮,著作并(金)履祥”[5] 卷六《人物志下•文苑》。这虽是溢美之词
《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七十八《集部三十一•别集存目五》评论《栗斋文集》云:“文颇有轶宕之致,其阐发经义之作,大抵空言多而实际少,盖其说《易》、说《周礼》,即多以臆断云。”
,但也表明金瑶著作等身,于经学有一定造诣。
金瑶除了研究学问、吟咏诗文外,也致力于地方宗族建设,编纂《珰溪金氏族谱》就是他的重要贡献之一。王作霖为《珰溪金氏族谱》所作的后序中写道:お
桂林卫参军珰溪金君,辞檄师,归林岩。惧宗谱舛遗,无以敦家范、延芳英也。乃群宗人敏者、愽者,纪志有体者,搜稽纂构,阅十三载而谱成。お
金瑶归林下之后,花费十余年时间潜心纂修族谱。为了搜集资料,金瑶“躬加搜讨”,“间有一疑,遂至于数月不能决者。有一缺略而数时不能补辑者。既绎之心,又询之父老,稽之载籍”[2] 序。
二、《珰溪金氏族谱》中的“四民观”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珰溪金氏从宋元以来就是一个亦商、亦儒,亦武、亦文的家族。珰溪一世金文藻的父亲金咏(洲阳干支)“赀产甲于一乡”。四世金南庚也是以商起家,号称“江东富民”。九世金通正,也就是编纂《珰溪金氏族谱》的金瑶的父亲也是“弃儒经商”。事实上,同宋元以来徽州其他大家族一样,经商与仕宦一样,也是家族得以长盛不衰的重要前提。
在《珰溪金氏族谱》卷十四《裒翰三》中,有两篇商人的传记,一篇是明人沈錬的《实斋处士传》
(明)沈錬《青霞集》(《四库全书》第1278册)卷三《杂著》也收录了这篇传记,题名为《金处士传》,文字内容稍有不同。很可能是金瑶在编族谱时,对传记稍加修改。本文依《珰溪金氏族谱》为主,同时有明显错误的文字,则据四库本《青霞集》修改。
,另外一篇则是金瑶的《东泉金处士传》。身份不同,风格有所不同。首先看一下沈錬所写的传记:お
余览古传记,至独行君子为歔欷而不已。世之道横流,人心喷溢,赀(笔者按:《珰溪金氏族谱》写作“訾”,据《青霞集》改为“赀”)贤而屈能,鸾凤见妖,鸱枭以为祥。又乌睹夫所谓独行者哉。乃今世固有屏华茹实履幽贞而不矅者,余得无绻焉。处士名通正,字时中,休宁珰溪人。其先居白茅里,三迁而至今珰溪。曾大父虎生吾,吾生笛,笛生处士,少综坟典,习为儒,弱冠丧父,遂弃去以贩鹾(笔者按:《珰溪金氏族谱》写作“槎”,据《青霞集》改为“鹾”)为业,训二子以经传,朝夕汛扫馆舍,延礼师宾甚笃。其居身接物朴然,其言不哗,而其衣冠不狥于俗。若脂韦媕阿以求容悦之流,其视之(笔者按:《珰溪金氏族谱》写作“处士”,据《青霞集》改为“之”)如木偶也。生平未尝与人较锱铢,而色于面。出入燕见若祭祀宾客,未尝惰慢容体。人有所赠遗,虽尺帛无苟受者。尝语其子曰:“吾与若母生平未尝行一不义,以累若等。有不肖,必毋曰‘我父母遗殃也。”其导子若孙,语率此类。所谓吐辞必馨香,而置身矩矱者,非此其人耶,谓独行君子是邪,非邪?年七十有六卒,娶汪氏,德实俪之。子三:瑶、[宝]、璜。瑶在黉序时已魁然振文藻,既乃以选贡于廷,授官为会稽丞,操猷并伟。下车而士民怀之。至今与余善。お
沈錬(1507-1557)是浙江会稽人,嘉靖十七年(1538)进士,先后知溧阳、茌平,嘉靖二十二年至二十五年(1543-1546),在乡丁父忧
参见沈錬《青霞集》卷十二《年谱》。
。后为清丰令,又被推为锦衣卫经历。而金瑶从嘉靖二十三年至二十五年(1544-1546)为会稽县丞
(明)万历《会稽县志》第九卷《礼书一•官师表•县丞》:“金瑶,休宁人,由岁贡任。学邃政淳,虽以忧亟去,人至今思之。”见《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浙江省》第550号,第356页。
。这一其间,两人完全有交游的可能。金瑶请沈錬为其父金通正写传,当是情理之中。嘉靖三十年(1551),沈錬上“十罪疏”弹劾严嵩,被“搒之数十,谪佃保安”
《明世宗实录》卷三百六十九,嘉靖三十年正月庚子。《明史》卷二○九《列传》第九七《沈錬》。
。嘉靖三十六年,嵩党路楷、杨顺借蔚州妖人闫浩一案,诬沈錬为白莲教徒,斩沈錬于宣府
参见《明世宗实录》卷四百五十一,嘉靖三十六年九月癸亥。
。隆庆元年(1567),沈錬始被“复职贈荫、厚加谕祭”(《明穆宗实录》卷二,隆庆元年正月壬戌)。《珰溪金氏族谱》刊于隆庆二年(1568),也是沈錬平反昭雪之后的事了。
从沈錬所写的传记可以知道,金通正幼年丧父,遂弃儒而贩盐为业。不过,这篇传记基本上略去其商业经历,主要是彰显金通正以义为先、以儒为本的人格,指出他虽是商人,却锱铢不较,不苟受尺帛。而且以“经传”训子,建馆舍,请名师,教授三子。在作者看来,经商而没有商人的习气,可以算是商人中的“独行君子”。
《珰溪金氏族谱》中另外一篇关于商人的传记,则是金瑶的《东泉金处士传》:お
四民异职而同道,士职道、职功业,农职耕,工职艺,商职利。其始之授职也,惟各就其资之所近,而其既也要有禆于民生。职而无禆于民生,虽士之品,未免出农工商下。徽之俗,重商而贱农工。有志者生其间,不为士,必为商。商而能尽商之职,安得以其品而少之。予族侄孙东泉处士,商也。年十五,失父,即干蛊用誉。二十受室汪氏,颇有装送。时家正作窘,兼之火孽三作,处士与汪氏拮据葺理不给,辄落簮珥以继,不为私藏,抚二弟,昏聘以时,事寡母尽孝。虽持家甚约,而昕夕甘旨、寒温之奉充如也。初贩槎于浙,不利。既而典于松,利。典即古所谓质也。无则出其家之所有衣饰、器什之类,倍置于此以为质,以贷子钱。有則如其贷偿之息,不踰三分。此不失利而彼无厚损。商之利于人者,莫大于典。而处士又以典之道行其间,出入增损,迄有定则,不为奸欺。虽使五尺之童适市而取与之数不爽也。故松之人德处士甚殷,而处士之典至今不替益盛。所蓄之资,视昔十倍,皆处士力也。人有言曰:廉贾贾直,奸贾贾贪。奸贾三之,廉贾五之,予于处士验之矣。为人慈详审慎,事无巨细,不重思不行。出入钱帛,必公以明,毫忽不苟。楮颖尤勤。虽事之无关于大节者,一经见闻,必籍以记,记且详。有欲考乡间往迹者,阅处士籍,若迁史也。家庭上下,从容以和,犯而不较。此处士生平之概也。予归田谩,辑家谱,处士为予鸠金,为翻梓计,朝夕聚首十余年,知处士详故,为处士叙其略以附于谱,以见予之惓惓。惜未及见予谱之成而卒。处士名烈,字世光,东泉别号也。享年七十有七,汪氏质颖慧不徒,相处士起家,刺绣妙绝一时。子伯承,承处士业,能文。お
金瑶出身于重视儒业的商人之家,自幼习儒,又“选贡于廷”,虽然科举未第,但铨选县丞,也算是步入了仕途。金瑶同时又致力于经学研究,在地方也算是小有名气的学者。对于金瑶而言,其与沈錬出身不同,所以他写的商人传记,就与沈錬稍有不同。在这篇商人的传记中,金瑶首先阐明了“四民异职而同道”的观点。这里使用的是“职”,而非“业”。按《广雅•释诂》:“职,业也”。王念孙疏证曰:“职,主其事之名,故为业也。”
(清)王念孙《广雅疏证》卷四上《释诂》。又《周礼•天官•大宫》曰:“九月闲民,无常职,转移执事。”贾公彦疏:“其人为性不营己业,为闲民,而好与人佣赁,非止一家,转多为人执事,以此为业耳。”
“职业”虽然常常并用,但“职”通常又指“官事”,而“业”指四民之业
《荀子•富国》云:“事业所恶也,功利所好也,职业无分,如是,则人有树事之患而有争功之祸矣。”杨倞注云:“职业,谓官职及四人之业也。”(清)王先谦撰《荀子集解》卷六《富国篇第十》,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176页。
。金瑶将通常所说的“四民之业”改为“四民之职”,似乎更强调这些人职责与职分。他接着说“士职道、职功业,农职耕,工职艺,商职利”,这里特别强调了“士职道、职功业”。士较农、工、商多一“职道”,也就是学问与道德。而“授职”是依各人之资,而且必须有益于民生。即使是“士”,如果无益于“民生”,亦居“农工商之下”。金瑶进而说明徽州的风俗是“重商而贱农工”,“有志者”不为士,必为商。这里仍然强调“士”是徽民首选的出路,其次才是“商”。金瑶虽然出身于盐商之家,但仍然持有以“士”为先的观念。不过,他同时认为如果商人能够尽商之职,也不应该轻视商人。
金瑶在阐明他对于“四民异职而同道”的看法后,开始详述族侄金烈的生平及人格。金烈早孤,十五丧父,持家谋生。二十岁娶汪氏,嫁妆颇丰。当时家境窘迫,又“火孽三作”。但金烈用心抚育二弟,孝养寡母,甚至不时出当首饰为生,“不为私藏”。金烈初往浙江贩盐为生,不利。又到松江府开典铺,始而获利,后来蓄积有加,“视昔十倍”,成为一个成功的商人。金瑶特别强调了“商之利于人者,莫大于典”,“此不失利而彼无厚损”,金烈“出入增损,不为奸欺”,这乃是行典商之道,是为“廉贾”
(明)汪道昆《太函集》(万历十九年刊本)卷四十五《明处士江次公墓志铭》中提到:“耕者什一,贾之廉者亦什一。贾何负于耕。古人病不廉,非病贾也”(《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117册,第550页),这与金瑶的看法基本相似。
。同时,作者也提到金烈“为人慈详审慎”,“出入钱帛,必公以明,毫忽不苟”。同时事无巨细,均加详录。又“家庭上下、从容以和”。对编修族谱这类宗族公事,亦出钱、出力,不加吝惜。金瑶最后提到金烈有子伯承,继承父业经商,但又特别强调其“能文”,在金瑶看来,“能文”才是贾人的重要优点。
三、徽州人“四民观”的实质
中国的“四民”观念由来已久。明朝初年,朱元璋在发给道正一派天师张宇初的诰文中又提到“率民以六”的说法:お
朕闻上古之君天下者,民从者四,曰:士、农、工、商。而已始汉至今,率民以六,加释、道焉。(《制•真人张宇初诰文》)[6]お
朱元璋完全是从功能的角度来谈“民”的分类。曾经出家的朱元璋将“释、道”也看成是一种职业。洪武十九年正月,他在发给户部的敕文中,又强调了四民要各专其业:お
古先哲王之时,其民有四,曰士、农、工、商,皆专其业。所以国无游民,人安物阜,而致治雍雍也。朕有天下,务俾农尽力畎亩,士笃于仁义,商贾以通有无,工技专于艺业。所以然者,盖欲各安其生也。然农或怠于耕作,士或隳于修行,工贾或流于游惰,岂朕不能申明旧章而致然与!抑污染胡俗尚未革欤!然则民食何由而足,教化何由而兴也。尔户部即榜谕天下,其令四民务在各守本业,医卜者、土著不得远游。凡出入作息,乡邻必互知之。其有不事生业而游惰者,及舍匿他境游民者,皆迁之远方。(《明太祖实录》卷之一百七十七,洪武十九年四月壬寅)お
从这段文字可以看出,朱元璋强调的是四民要各守本业,不要沦为“游惰之民”。而商贾“以通有无”,自然不在禁止之列。在朱元璋看来,“民有常产则有常心,士、农、工、商各一业,自不为非”(正德《大明会典》卷之十《吏部九•诸司职掌•授职到任须知》)。不过,其“国无游民”想法,又往往会“商贾以通有无”发生冲突,故而往往被看成其“抑商”的措施。实际上,这只是规范商贾的措施。
到了明代中期,类似“四民异业而同道”的观点不时见诸文献之中
余英时《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7年版。
,其中王阳明《节庵方公墓表》关于四民的讨论最具有代表性:お
苏之昆山有节庵方翁麟者,始为士业举子,已而弃去,从其妻家朱氏居。朱故业商,其友曰:“子乃去士而从商乎?”翁笑曰:“子乌知士之不为商,而商之不为士乎?”其妻家劝之从事,遂为郡从事。其友曰:“子又去士而从从事乎?”翁笑曰:“子又乌知士之不为从事,而从事之不为士乎?”居久之,叹曰:“吾愤世之碌碌者,刀锥利禄,而屑为此以矫俗振颓,乃今果不能为益也。”又复弃去。会岁歉,尽出其所有以赈饥乏。朝廷义其所为,荣之冠服,后复遥授建宁州吏目。翁视之萧然若无与,与其配朱竭力农耕植其家,以士业授二子鹏、凤,皆举进士,历官方面。翁既老。日与其乡士为诗酒会。乡人多能道其平生,皆磊落可异。顾太史九和云:“吾尝见翁与其二子书,亹亹皆忠孝节义之言,出于流俗,类古之知道者。”阳明子曰:“古者四民异业而同道,其尽心焉,一也。士以修治,农以具养,工以利器,商以通货,各就其资之所近,力之所及者而业焉,以求尽其心。其归要在于有益于生人之道,则一而已。士农以其尽心于修治具养者,而利器通货,犹其士与农也;工商以其尽心于利器通货者,而修治具养,犹其工与商也。故曰:四民异业而同道。盖昔舜叙九官,首稷而次契。垂工益、虞,先于夔、龙。商、周之代,伊尹耕于莘野,传说板筑于岩,胶鬲举于鱼盐,吕望钓于磻渭,百里奚处于市,孔子为乘田委吏,其诸仪封晨门荷蒉斫轮之徒,皆古之仁圣英贤,高洁不群之士。书传所称,可考而信也。自王道熄而学术乖,人失其心,交骛于利以相驱轶,于是始有歆士而卑农,荣宦游而耻工贾。夷考其实,射时罔利有甚焉。特异其名耳。极其所趋驾,浮辞诡辩以诬世惑众,比之具养器货之益,罪浮而实反不逮。吾观方翁士、商、从事之喻,隐然有当于古四民之义,若有激而云者。呜呼!斯义之亡也久矣!翁殆有所闻欤?抑其天质之美,而默有契也?吾于是而重有所感焉。吾尝获交于翁二子,皆颖然敦古道,敏志于学。其居官临民,务在济世及物,求尽其心。吾以是得其源流,故為之论著之云耳。”翁既殁,葬于邑西马鞍山之麓。配朱孺人,有贤行,合葬焉。乡人为表其墓,曰:“明赠礼部主事节庵方公之墓”。
呜呼!若公者其亦可表也矣![7] 卷二十五《节庵方公墓表(乙酉)》お
方麟是苏州昆山人,始为士业,娶商人女,遂从妻家经商。不久,妻家劝其为吏(从事),他于是为吏多年,后又觉为吏仍然碌碌无为,又弃去不做。时值“岁歉”,他“尽出其所有以赈饥乏”,“朝廷义其所为,荣之冠服,后复遥授建宁州吏目”。对于方麟而言,将经商、为吏获得的财富捐出赈饥,进而获得朝廷的表彰才算真是是荣耀乡里。这时,他与妻又弃商,亦不再为吏,开始“农耕植其家”,又“以士业授二子”。二子皆举进士,成为方面大员。从方麟的经历可以看出,当初他虽然放弃举业,先后为商、为吏、为农,但实际上,“士”始终是其最高的理想。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方麟本人并没有突破传统的四民观念。
因此,通看《节庵方公墓表》,王阳明不是对于方麟的经历,而是对于他有关“士、商、从事之喻,隐然有古四民之义”大加赞赏。在阳明先生看来,“士以修治,农以具养,工以利器,商以通货”,只要其“有益于生人之道”,就是“尽心”了,也就没有高下之别。他认为,“四民”可以具有同样的“修治具养”的功能,这一点是王阳明所谓“新四民论”的实质所在。
王阳明这段文字大概写于嘉靖四年(1525)前后。嘉靖二十八年(1549)、二十九年(1550)前后王畿、邹守益等先后入徽讲学,开启了徽州府讲学的王学时代。随着新安六邑大会等讲学活动的展开,徽州学者对于王学的兴趣大增
关于徽州府的王学讲学时代,参照陈时龙《十六、十七世纪徽州府的讲会活动》,(台)《政治大学历史学报》2003年5月第20期,第133-184页。同氏《明代中晚期讲学运动(1522-1626)》,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92-298页。
。到了嘉靖四十五年(1566),新编《徽州府志》卷九《学校•紫阳书院》记载了邹守益在徽州讲学的会约,表明王学思想已经受到徽州官民各方的推崇。这一时期的金瑶致仕林间,致力于经学研究,也算是地方知名学者,与阳明学者有交集也是自然的事情。可以说,金瑶的《东泉金处士传》提到“四民异职而同道”的看法,与同时代王阳明“四民异业而同道”的观点有一定关系。
不過,对于出身徽州商人之家的金瑶来说,认为徽州的风俗是“重商而贱农工”,但“有志者,不为士,必为商”,士、商还是有高下之分。不过,如果商人“尽商之职”,自然也不应该轻视。不过,何谓“商之职”,则是“不为奸欺”,要做廉贾。要“不有私藏”,和睦家庭。金瑶实际上强调的是商人要以“士之道”来经商、治家。金瑶虽然也强调了“四民异业而同道”,但“士之道”仍然是最后的归依。从这一点来说,金瑶的观点与沈錬所说的没有一般商人习气的“独行君子”方为尽职、尽心的商人的观点是相通的。
因此,金瑶的“四民异职而同道”的观点,实质上只是不轻视那些“不为奸欺”的廉贾,还谈不上“士商平等”。从这一点上来说,其与王阳明的“四民观”还是微妙的不同。
四、余 论
“徽之为郡在山岭川谷崎岖之中”,这是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中关于徽州“形胜”的描述,广为学者所引用。这句话的原文出自北宋著名政治家、文学家王安石的笔下。北宋皇祐三年(1051),时任广西转运使的歙州(1121年歙州改徽州)黟县人孙抗(998-1051)病故任上,王安石受托为其撰写了《广西转运使孙君墓碑》,其中写道:お
君讳抗,字和叔,姓孙氏,得姓于卫,得望于富春。其在黟县,自君之高祖,弃广陵以避孙儒之乱。而至君曾大父讳师睦,善治生以致富。岁饥,贱出米榖,以斗升付籴者,得欢心于乡里。大父讳旦,始尽弃其产,而能招士以教子。父讳遂良,当终时,君始十余岁。后以君故赠尚书职方员外郎……歙之为州,在山岭涧谷崎岖之中。自去五代之乱百年,名士大夫,亦往往而出,然不能多也。黟尤僻陋,中州能人贤士之所罕至。君孤童子,徒步宦学,终以就立,为朝廷显用。[8]卷八十九お
孙抗的高祖,避孙儒之乱,迁居黟县。王安石提到孙抗的曾祖父“善治生以致富”,就是经商致富。当发生灾荒时,又贱卖米谷,赈济乡民,“得欢心于乡里”。其祖父则弃商而招士教子。而孙抗能够以“孤童子”徒步走出“山岭涧谷崎岖之中”,为朝廷所用,终成大业,应该与其曾祖“善治生”、其高祖“招士以教子”有着密切的关系。可以说,生活在“山岭涧谷崎岖之中”的徽州人,“即富者无可耕之田,不贾何待” (汪道昆《太函集》卷四十五《明处士江次公墓志铭》)。通过商业来积累财富,有了财富又开始重视教育,最终子孙又以宦业而显于乡里,这也就是宋代以来无数徽州人孜孜以求的成功之道。
无论是宋代的金咏,元代的金南庚,还是明代金通正、金烈等,珰溪金氏一族都明白“治生”是生存之道,而为“士”才是最终的理想。那种认为明代中后期“徽州风俗以商贾为第一等生业,科第反在次着”(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卷三十七《叠居奇程客得助、三救厄海神显灵》)[10],只能算是小说家言。可以说,“崇士重商”是徽州人一直以来的传统。到了明代中期,由于全国性的市场的形成,徽州人能够执商界牛耳,成为全国性最大的商帮之人,与其北宋以来“崇士重商”的四民观的形成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理解徽州商人,必须放在宋元以来的社会大背景之下来考虑,而仅仅将徽州商人的兴起与明代中期思想史的变迁关联起来,认为徽州商人是王阳明的“新四民论”的典范,可能并不十分恰当。
参考文献:
[1] 叶显恩.儒家传统文化与徽州商人[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8,(4):435-448.
[2] 金瑶,等.珰溪金氏族谱十八卷[O].明隆庆二年(1568)刊.
[3] 金瑶.珰溪地图记[M]∥金栗斋先生文集:卷二.汪从龙等,校梓.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2002:529.
[4] 曹嗣轩. 休宁名族志[M].胡中生,王夔,点校.合肥:黄山书社,2007:705.
[5] 李乔岱.万历休宁县志 八卷[O]. 万历三十五年(1607)刊本.
[6] 朱元璋.明太祖御制文集:卷三[M].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65:115-116.
[7] 王阳明.王阳明全集: 第三册[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985-987.
[8] 王安石.临川先生文集[M].北京:中华书局,1959:919.
[9] 四库全书存目丛书编纂委员会. 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117册[M]. 济南:齐鲁书社,1997:550.
[10] “国立”政治大学古典小说研究中心.短篇白话小说:第五[G]∥明清善本小说丛刊初编:第一辑.台北:天一出版社,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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