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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增强林业发展活力
——全省林业局长会议在杭州召开

2014-06-01撰文

浙江林业 2014年2期
关键词:林业森林改革

◆撰文/哲 卞

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增强林业发展活力
——全省林业局长会议在杭州召开

◆撰文/哲 卞

省林业厅厅长林云举讲话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全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2013年全省林业工作,深入分析当前林业工作形势,科学谋划林业发展思路,研究部署2014年林业工作重点,1月22日,全省林业局长会议在杭州召开。省林业厅厅长林云举作讲话,省林业厅巡视员叶胜荣主持会议。厅领导杨幼平、俞坚、蓝晓光、王章明、陆献峰,国家林业局上海专员办专员王希玲,国家林业局华东院院长傅宾领,国家林业局竹子中心主任于辉,中国林科院亚林所党委书记马力林等出席会议。

林云举全面总结了2013年全省林业工作。2013年,全省各级林业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年初确定的林业工作目标,全力克服经济环境复杂、自然灾害频发等带来的不利影响,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总体上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林业改革不断深化,发展活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生态建设成效显著,生态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调整;森林灾害防控有力,应急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资源保护管理力度加大,生态建设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生态文化蓬勃发展,全社会生态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林业保障能力增强,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林云举指出,当前我省正处在改革创新的攻坚期、转型升级的换档期和科学发展的关键期,这既为林业发展创造了难得机遇,也对林业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希望与困难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从总体上判断,正面因素居多,发展条件有利,林业依然大有可为。面对新形势与新任务,既要有抢抓机遇的责任与担当,又要有迎接挑战的智慧与魄力,才能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攻坚克难、趁势而上,把林业建设推向更高水平。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各项工作都要坚持改革统领,在改革上动真格、下功夫,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破解难题,以改革的主动赢得先机,以改革的成效取信于民,并重点做好十个方面的工作。

不断深化林业机制体制改革创新。全面深化林业体制改革首先要解决一个问题,增强三个活力,即林业由谁管的问题和创新机制增活力、松绑政策增活力、做强金融增活力。要在稳定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推进林业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工商资本准入机制,推进林权流转机制改革;加快培育合格承贷主体,推进林业金融改革;进一步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深化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改革;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精神,推进国有林场改革。

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各地要按照森林资源“总量不断增加、质量不断提高、管理不断规范”的要求,健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各级林业部门要严格实施省、县两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切实强化林地保护管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当好参谋,切实加强对利用林地垦造耕地工作的监管;按照国家林业局的部署,全面组织开展林地年度变更调查;以省里决定取消丽水的GDP考核和开展开化、淳安等地的生态功能区建设机制创新试点为契机,加强市县联动,全面开展资源调查和动态监测工作;组织森林公安、林政管理等力量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

全面完成林业生态建设任务。切实加快绿化造林步伐,确保新增造林面积52万亩以上;继续抓好平原绿化和“四边”绿化,确保完成平原绿化25万亩以上,建成森林通道5270公里、7.9万亩;扎实推进森林抚育经营,确保完成松木林抚育改造100万亩,建成大径林储备基地50万亩;加快全省重点防护林建设,确保完成16.5万亩的年度任务;继续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强化公益林管护监管,完善公益林“阳光工程”,规范资金发放和日常管理,积极研究探索“分级管理、分类补偿”的管理机制。

加快实施绿色产业富民行动。要加快现代林业园区建设,以工业化的理念推动现代林业园区的提升,选择1—2个园区开展提升试点工作;研究制定《浙江省林下经济发展纲要》和《“双百”林下经济示范工程》,扶持100个示范点建设,大力培育林下经济;发挥森林景观优势,加强森林公园建设,积极拓展森林休闲养生业;继续发展林业会展经济,打造浙江乃至全国林产品交易品牌;以欠发达地区山区乡镇和民族乡镇为重点,加大林业帮扶力度。

深化林业种苗创新保障功能。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深化林业种业体制改革,抓好林木种质资源保育,编制全省中长期发展规划,新建4个种质资源库(圃),搜集保存种质资源达万份;加强林木花卉育种创新,育成20个以上优新品种,进一步提高种业核心竞争力;加快优新良种培育示范,建设一批林木良种示范林,完成“珍贵树种进万村”赠苗5000个村和500万株,营建示范林5万亩;深化林木种苗行业监管,严厉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犯罪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保障用种安全。

加快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切实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及时完成湿地名录的确定公布和省重要湿地名录的上报工作,新建2个以上湿地公园,争取建成1个以上国家湿地公园;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争取出台支持县级保护区及保护小区建设的有关政策;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深入实施濒危野生植物拯救保护规划,加强并规范狩猎活动管理。

会议现场

不断完善森林灾害防控机制。健全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森林消防宣传,严格野外用火监管,强化队伍建设和装备配备,完善预警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积极推进引水灭火工程和航空护林工作,构建快捷高效的防火保障体系,全力抓好森林消防工作;落实地方防治目标责任制,强化防治“四率”管理,切实抓好以松材线虫病为重点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认真实施监测信息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监测体系,适时组织防控应急演练,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

继续推进林业科技创新。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继续深化省院合作和“厅厅会商”机制,完善林业科技创新平台;加快林业科技成果推广,促进林农增收;推动林业标准化工作,制定森林城镇、林业碳汇等省级地方标准10项以上,实施林业标准化项目25个以上,培育和认定一批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创新科技服务平台,建立“林业科技服务之家”,直接迅速地为林企和林农提供家庭式服务;打造森林食品安全品牌,加大对违规使用农药和食品添加物的整治力度。

大力弘扬森林生态文化。深入开展“关注森林”活动,加强组织宣传,丰富活动载体,在全社会营造“关注森林、关注生态、关注林业、关注文明”的良好氛围;广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提高全民自觉履行植树义务的积极性和实效性;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加快古树名木保护立法进程,提高全社会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继续开展森林系列创建活动,争取创建省级“森林城市”5个以上、省级“森林城镇”30个以上、省级“森林村庄”200个以上,创建省级生态文化基地10个以上。

切实巩固林业基础保障体系。强化林业投入保障,加大对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湿地补偿政策调研,开展重点工程资金稽查和绩效评价;强化林业法制保障,做好《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等立法工作,配合省人大做好《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稳定林业机构队伍,拓展木检队伍职能,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整治“四风”,为林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全面深化林业改革,任务繁重而艰巨,唯有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转变作风,真抓实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基本理念,全面落实“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战略部署,方能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浙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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