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保护:是家事更是国事
2014-06-01本刊编辑部
检察风云 2014年11期
儿童保护:是家事更是国事
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批准我国加入《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向全世界表明,中国政府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为了这份公开承诺,我国在1991年同时出台了专门保障儿童权益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政治与法律层面对儿童保护的公开的国家承诺,无可争议地提升了我国的国际形象。
但是,这样的承诺,显然任重道远。最近三年来,我国社会发生了一系列广受争议的儿童保护事件:2012年11月,贵州毕节市五名流浪儿童集体闷死在垃圾箱中;2013年1月,河南兰考七名孤儿在民间收养人家中活活烧死;2013年6月,南京两名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饿死在家中;2014年3月,广州婴儿安全岛在开办48天后突然宣布暂时关闭。
这些事件的连续发生,让身处困境的孩子得到了越来越多的社会关注。我们不禁要停下来问一问,我们的儿童监护制度该如何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