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
2014-05-30王国清
王国清
在澳大利亚,政府所委托的一份报告中呼吁取消员工集中分配,建议赋予校长雇佣和解雇员工的权利。这只是反映了公立学校为顺应市场力量而不断增加的应对策略之中的一种因素。新南威尔士州教师联盟在《未来计划》里对雇员协议的认可预示着它将对公共教育进行新一轮的攻击。在所有的改革中,政府表明,它的意图在于下放给校长更多的权利。这也是校长改革的一部分,让校长的角色从教育者转换为管理者。
显然,政府从实行地区选择的失败中吸取了教训,开始寻找其它策略。通过限制校长的介入,教育部门至少会在刚开始制定并试验员工分配过程,在未来扩大这一过程。值得注意的是,州教育局新任局长告诉过州校长大会,依他看,90%的教师空缺都应当由地区选择来填补。教师联盟官员甚至在一篇文章中认可了教育部的目标,标题为“改革员工系统计划”。该篇文章公开指责了教育部在《未来计划》里预示的变化,如赋予校长自主选择教职工的权利。其中写道:“地区选择与州级员工系统是对立的。”
然而,新南威尔士教师联盟的官员们接受了校长地区选择——虽然刚开始只是在有限的范围内实行,现在却在刚开始就通过引导教师们相信地区选择不会带来太大变化来帮助政府和教育部门促进员工系统发展。
早在2005年,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工党政府和当地教师联盟达成了一个新协议,在取消现有公立学校员工系统上迈出了重大的一步。这是教育领域继2004年《教学服务法案》修正案之后的第二次重大改革。修正案允许解雇没有达到表现指标的校长。当时,新南威尔士州的教师是由统一的人事部门任命的,校长不正式参与。这是因为,政府负责保证教学资源(包括受过良好培训的资深教师)的均衡分配。
从理论上讲,新南威尔士州的所有公立学校,无论是位于社会经济条件恶劣的地区,还是在偏僻的农村或条件稍好的大都市郊区,都根据统一原则配备教师。新的员工协议赋予了那些长期在边远山区或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师资缺乏的学校任教的正式和临时教师以优先权。当然,真正的教育平等只能是一种理想。位于富裕地区的公立学校能够得到家长或慈善人士的捐赠,帮助它们成为更吸引教师的工作场所。即便是在几十年前,州政府也为消除各地区公立学校教育机会的不均衡而头疼不已。新的协议引入部分地区选择,对集中员工分配造成了冲击,不可避免地加大了不同地区学校的差距,冲击了教师的基本权利和工作环境。
教育部会尝试其它方法,包括强制从员工过剩的学校调离教师、特别调动、调动长期在师资匮乏学校服务的教师、服务调动和雇佣高素质或定向毕业生,只有教育部尝试过这些可能性之后校长才能介入新教师的上岗程序。过去,一旦以上这些程序完成,中心员工分配单位就会指定其雇佣名单里第一位申请人。而政策调整后,校长可以选择接受教育部门的安排,或者对其他申请人进行面试,雇佣最适合的教师,他们还可以任命临时教师承担固定教师的职责。
教师协会与州教育部门在经过几周的闭门协商后,发表员工分配声明,此举被媒体称为“里程碑式的改变”。新任教育部长宣称:引进地区选择机制,将在新南威尔士州公立学校的教师任命方面给予校长更多的权利。
教师协会与政府共同起草了新系统,并在其媒体中声称,那不过是基础改革而已。杂志主张保留旧的员工分配方案的核心措施,那样教师的补充才能像以前一样有效。意识到教师们的反对,协会领导们仍然同意,任何改变都显得很微小。教师们反对“地区选择”是因为该机制在赋予校长相当大的权利的同时,会导致徇私与不公。校长也承受着巨大压力,既要吸引学生,又要经营有成本效益的学校。有的教师即便知识渊博,但若与要求的形象不符,或者不能或不愿承担超时劳动和更多责任,也将无可避免地被排除在调动或任命名单之外。对于临时教师,作为赋予艰巨任务的一种手段,校长会提出以后将他们转为正式教师。
通过邻州维多利亚州的举措可以看到地区选择的一个逻辑性迹象。在该州,学校校长就有权雇佣员工。在這一时期,每一个独立的学校自负盈亏,包括薪水成本。在新南威尔士州,教师在现有岗位任职3年以上,可以申请他们喜欢的学校所提供的空缺职位。而在维多利亚州,如果教师想到另一所学校任教,必须先搜索出空缺职位名单进而申请,由该校校长决定聘请谁。不可否认的一点是,为预算紧缩所迫的校长将不得不雇佣那些成本最低、最没有经验的教师,通常与他们签订短期合同。教师的反对是员工分配协议变化依然微小的一个原因。按照Brian Scott所著旧版《南威尔士自由党政府学校重建文件》的建议,地区选择系统开始出现,该系统赋予校长雇佣教师的权利。随着教师对此举反对的扩大,有人呼吁停止对教学教师的地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