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劳动关系对比分析
2014-05-30芦瑞峰范浩
芦瑞峰 范浩
摘 要:本文首先就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劳动关系的概述进行了简要的介绍,进而分析了国有企业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和与私营企业劳动关系的差异,接着阐述了国有企业劳动关系和私营企业劳动关系的现状,最后针对于此提出了两种劳动关系的调整分析。
关键词: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劳动关系;对比分析
劳动关系所指的范围有广义的和狭义的之分,狭义的劳动关系具体指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运用劳动能力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关系。劳动关系一直都是社会上最为重要和最为基本的关系,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也是加强社会管理科学性的必然要求。在社会经济背景下,分析比较我国的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中的劳动关系的异同以及存在的各种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劳动关系的概述
(一)国有企业的劳动关系概述
我国国有企业中的劳动关系具体指的是国家是劳动资料的所有者,拥有对于企业的生产资料的占有、支配和使用的各种权利,及国家作为全民生产资料的所有权的代表。在国有企业中,职工一般都具有劳动者和所有者的双重身份。作为劳动者,职工体现的是其一般企业的劳动雇佣关系,具体来讲就是企业与具体管理者之间的关系。而作为所有者而言,在国有企业中就体现为劳动者也对生产资料有一定的所有权,他们在这些生产资料中拥有自己的份额,但将其委托给国家管理,体现了国家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因此,在国有企业中,企业的管理者只是一个代表,在国家的相应方针政策下进行经营管理,并与政府有着很大的联系。
(二)私营企业的劳动关系概述
我国私营企业中的劳动关系具体指的是私营企业建立在雇佣的劳动关系上,而私营的业主具有生产资料的占用、支配和使用的各种权利。受到雇佣的工人由于受到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限制,处于被支配的地位。这就决定了企业的雇主与劳动者在劳动报酬、劳动福利、劳动环境等方面存在着不可避免的矛盾,而对于这些矛盾的化解只有依靠国家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予以规范和约束,并建立一系列的立法等对收入分配等问题进行合理科学的调控,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二、国有企业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及其与私营企业劳动关系的差异
(一)国有企业劳动关系的特殊性
由于国有企业生产资料所有制与私营企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完全不同,这就决定了国有企业的劳动关系往往存在着一定的特殊性。其首先表现在国有企业中的劳动者所有权都外化为国家所有,劳动者具有生产资料所有者和劳动者的身份;其次,由于受到国有企业所有制性质的制约,国有企业中的劳动者在进行劳动交换的过程中,往往容易受制于国家的就业制度、分配制度等。这就使得国有企业的劳动关系具有其相应的特殊性;再次,国有企业的劳动关系往往随着国家经济体制、就业制度、分配制度等的改革进而发生着变化,国有企业的劳动关系取决于其国家相应的经济体制的性质;最后,由于国有企业的生产资料的所有权由国家代表行使,而有的国有企业就容易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表现出风险意识较弱的问题,甚至部分国有企业会出现破产的危机。但是由于其是国有企业,国家会从宏观上进行调控,利用一些效益好的企业上交的财政收入来进行企业间的相互调节,并将盈利企业的利润用于补贴亏损企业。
(二)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劳动关系的异同
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的劳动关系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首先表现在,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的利益关系是不同的。由于私营企业的劳动关系本质是以追求剩余价值的最大化,这就使得私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的劳资双方所追求的目标是不同的,因此双方始终存在着矛盾。雇主是资本的所有者,其经营的目的是为了追求效益的最大化,因此始终存在着利益分配的矛盾性。而国有企业由于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经营管理者,因此在劳动关系中就不存在着利益分配上的冲突。在国有企业中,员工就是企业的主人翁,是相互的利益共同体。因此,在国有企业中,企业经营者的一个重要经营目的是通过经营活动增加职工的工资福利,有效地提高职工的生活水平。这是企业经营者与企业劳动者共同的目标,故而,与私营企业相比,是不存在利益抵触的,大家都是利益的共同体。
其次,私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相比,其劳动者在企业中的地位也存在着很大的区别。私营企业中,劳动者处于一个被支配的地位,很多的权益都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而国有企业中,劳动关系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虽然劳动者的岗位不同、分工不同,但是其地位都是平等的且都是企业的主人,现有企业职工应该享受各种权益。
三、国有企业劳动关系和私营企业劳动关系的现状
(一)国有企业劳动关系的现状
现阶段在我国国有企业中的劳动关系主要存在以下的问题,首先,普通职工与管理者的收入差距都比较大。虽然一定的收入差距能够有效地打破国有企业的平均主义思想,但是现在的普通职工和管理者的差距却拉的过大,这样不利于劳动分配的原则,还会挫伤普通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其次,国有企业中职工主人翁意识越来越薄弱,特别是随着国有企业的体制改革后,国有企业的职工产生了强烈的心理落差,失去了主人翁意识,因此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都大大降低了;最后,国有企业的工会对于维护职工的权的意识日渐淡化。在当前市场经济的背景下,企业工会对于维护企业职工的权利和利益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少,工会的主要职能变成了提供福利和策划单位活动。
(二)私营企业劳动关系的现状
现阶段我国私营企业中的劳动关系主要存在着以下的问题,首先,很多私营企业约束劳动关系的契约很模糊或者甚至是没有契约。劳动合同本就是对劳资双方劳动关系约束的最基本的法律保障,缺乏这些相应的保障势必会使得劳动关系变得混乱;其次,在私营企业中没有严格的分配制度。其工资的标准往往都是由企业领导说了算,普通员工对于分配没有任何的发言权;最后,很多私营企业的劳动环境较差,没有严格的上下班时间,工作时间大都较长。私营企业大都缺乏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一线工人的安全得不到有效的保证,且管理者随意要求员工进行加班,并缺乏相应的加班补贴等,这些都严重侵害了普通职工的切身利益。
四、两种劳动关系的调整分析
要调整这两种劳动关系,不管是对于国有企业而言或者是对于私营企业而言,首先要从企业的经营者与所有者就需要他们摆正自己的位置,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以促进经营活动的开展。对于一些制度带来的不可调和的矛盾应该本着互相理解、互相谦让的原则,尽量将矛盾带来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点;其次,从劳动者方面来看,要求职工积极提升自己各方面的素质,充分发挥出自己的主人翁意识,积极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再次,从政府方面来看,应该加强相应的法制建设的速度,并同时建立健全相应的劳动监督体制,同时加大社会保障的力度。并在适度的要求下帮助企业建立起现代化的民主企业管理机制,使得企业在工资分配、劳动时间、劳动合同等方面都具有更强的民主性。最后,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都应该积极强化单位工会的职能力度,加强工会对于职工利益维护工作的建设,使工会成为职工切身利益的“保护伞”。
结束语
通过上文的分析不难看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对于国有企业或者是私营企业而言都是极其重要的。因而,在现阶段通过整合机制、约束规范等方式建立一个和谐的企业劳动关系能够有效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作者单位: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 谭劲松,郭亭.把握国企劳动关系特殊性构建国企和谐劳动关系[J].管理学刊,2012(02).
[2] 吴中宇.我国当前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劳动关系比较研究J].华中理工大学学报,199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