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筑施工安全问题的解决及其对策
2014-05-30韩永鑫
韩永鑫
【摘 要】 建筑施工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各种因素相互交错,管理难度大,容易出现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技术上的、有管理上的;有直接原因,有间接原因;有人为因素,有物的因素;有偶然性,又有必然性。而且,这些原因又在不断变化。因此,施工安全管理是个整体的动态的概念,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本文就建筑施工安全问题的解决及其对策进行了相关探讨。
【关键词】 建筑施工;安全问题;解决;对策
随着我国建筑业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更加明确,也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直以来都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但是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仍居高不下,作为管理部门,应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的要求,检查各方责任主体执行落实情况,通过“实物监督向行为监督”的转变,把施工现场安全评价与日常管理水平挂钩,把安全生产水平与市场信誉挂钩,加大处理伤亡事故的投入,让企业真正负起安全生产的责任来。
一、施工安全管理系统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分析、评价及安全事故控制技术
这是预测和防止事故的前提,是对安全系统的基本要素及其功能、操作、环境、可靠性等指标,以及潜在危险的分析和测定。分析是评价的基础,只有分析正确,才能得到准确的评价。分析要从人员、环境、技术和设备几方面着手:
(1)在施工作业中人是起关键作用的主体,各种指令由人发出、接收、执行,因此,做好人员的管理是实现安全管理的中心环节。人员的安全管理,要根据人员的个体心理、年龄、教育程度、安全意识、疲劳程度等因素进行。
(2)环境分析主要针对的是工作环境。工作环境不良,容易造成分心、烦恼、紧张、反应力差等。
(3)至于机械与设备,其设计与安全装置对于施工安全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总之,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对每一项工序,都需要进行危险性研究。首先,对整项工序的过程作充分了解。其次,利用鱼刺图、事故树等科学分析方法,分析潜在的危险因素,让施工人员明白其所从事工作的内在危险实质和危险因素,使其在工作中提高警惕,从而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再次,对危险因素的发生概率进行估计。最后,根据结果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操作程序,使安全事故频率和强度降至最低。
二、突出重點、转变管理方式
我们建筑施工为什么事故高发,一个重要原因是工人素质低,“无知者无畏”,不知道危险就最容易违章作业造成事故;其次,安全管理人员侥幸、麻痹思想严重,在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实施过程中,流于形式,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事故高发;再次,项目监理部人员安全意识薄弱,缺乏安全监理经验和安全知识,巡查、旁站、审核、例会等走走过程而已,一副“老好人”的思想;最后,建设单位盲目赶工期、私自肢解分包或由施工企业垫资严重,导致管理不听招呼或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不足甚至挪用等,酿成安全生产事故。
建设行政专管部门的执法监督人员在对现场的检查中,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但由于现场管理人员专业知识淡薄往往整改不力,致使同样的问题反复出现,管理部门成了名副其实施工现场“安全员”。安全工作要搞好,企业必须做到认识到位、机构人员到位、资金到位。作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其现场安全检查主要还是查机构、查人员、查设备、查工人的安全教育、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等。因此在每次现场检查之前,项目经理都应该首先对现场的安全管理、防护设施、设备在自查的基础上,接受监督机构的抽查,不能以监督机构的检查代替项目的自查。监督机构应从现场的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来反查各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利用量化积分、经济处罚、业绩评价等手段来促使企业对安全负责,达到实现安全的目的。
三、强化工程三方责任主体安全行为
1、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管理,强化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建设单位由于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对项目施工安全好与坏起着重要的作用。比如建设单位安全费用不到位,导致企业无安全经费;还有的建设单位压缩合同工期,致使工人长期加班疲劳作业,引发了事故。另外,现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约束力不足,建设单位就利用其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把其应当履行的责任转嫁到施工单位头上,从而规避或减小了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监督力度。作为安监机构要认真检查建设单位这个责任主体在安全经费、合同工期、提供地下管线资料和产品的选用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让建设单位真正懂得安全施工是我们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调动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就要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管,形成由“龙头”牵头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2、突出监理管理作用,构筑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
监理要对施工企业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批.是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施工现场进行旁站管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施工企业进行整改,如施工企业未做整改的要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一部分监理单位只注重对施工质量、进度的监控,对施工安全却放任自流,自身不熟悉安全的标准规范,仅仅对方案进行了审批,审批后施工企业按方案施工与否检查督促少,对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施工单位不行动也不向有关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致使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无人过问。作为安全监督机构在检查中一定要按要求检查监理是否履职到位,对没有履职的监理应进行严肃处理,使监理做到懂安全又管安全,构筑起施工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
3、抓现场管理,切实体现“企业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核心
当前我国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核心是企业负责,企业如何负责应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照工地进行检查。作为管理部门应该检查6个方面的内容:
①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是否制定、落实;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制定、演练;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制定、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制定执行;作业人员及新进场、转岗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如何。
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
④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
⑤施工项目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情况,是否存在无证施工、分包单位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越级承包、非法转包及违法分包等问题。
⑥安全防护用具配备及使用情况。总结检查情况,应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进行严肃处理,发挥新闻监督的作用,建立健全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切实做到企业负责。
四、建立有效的职工培训教育体制
由于建筑施工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农民工素质不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再加上建筑工人流动性强的特点,许多企业不愿投入培训经费。安全管理制度不严格、措施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落实、不深入。
要从根本上改变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扭转施工事故多发的局面,最重要的措施之一就是要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从源头上抓好一线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目前,国家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虽有一些统一的要求,部分施工企业也建立了农民工业余学校,但安全教育培训的效果还不明显。要使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真正起到效果,第一充分发挥农民工业余的作用,按班组为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而对教育培训由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发放职工学习登记卡。现场检查时我们就检查职工教育登记卡并现场抽职工提问,对持有教育卡而对安全知识一无所知的,对该职工受教育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五、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提高安全监督管理的能力,最重要的还是人才。安监队伍自身建设尤为重要,需要一批既懂管理又懂技术的复合型管理人才。他们既是管理的行家里手,又必须熟悉土建、电气、机械、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目前,许多安监机构人员严重不足,人员年龄和知识结构配置不合理。人员自身的管理和业务水平,与安监工作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解决以上问题需要加大对安监机构的投入.根据安全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经费、人员编制等方面的特殊政策。另外,安监机构应通过引进人才使队伍的专业配置合理,通过不断地培训与学习,在工作中不断探索总结提高管理水平。来实现安监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的提高,为做好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紧迫性的工作。要做的工作比较多,系统的问题亦需要逐一来解决,我们坚信有政府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和指导,我们一定会开创关爱人、尊重人,良好的安全生产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