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因何成世界“离婚之都”
2014-05-30
凤凰资讯报 2014年42期
伦敦高级法院日前上演戲剧性的一幕。英国法官宣读裁决,允许马来西亚富商邱继炳与前马来西亚小姐蔡秀萍的离婚案在伦敦审理。听闻这一裁决,蔡秀萍激动地与家人和多名律师拥抱,旁人纷纷向她道贺。由于这对马来西亚夫妇在全球各地有多处房产,在何地办理离婚成了他们“拉锯战”的一部分。邱继炳坚称,马来西亚才是他的主场;蔡秀萍为证明自己曾在英国生活,则出示了她在英国豪宅中存放的1000来双精美鞋子的照片,令当地媒体惊呼“亮瞎眼”。
蔡秀萍现年67岁,在结束与76岁的邱继炳长达43年的婚姻后,有望刷新英国离婚分家产的最高纪录。当前最高纪录是2011年俄罗斯富豪鲍里斯离婚时,分给前妻2.2亿英镑家产。
据美国“商业内幕”网站报道,数以千计的中国、俄罗斯、美国和欧洲富豪在伦敦工作或置业,其中不少人的一个目的就是能在一名英国法官面前结束自己的婚姻。
为何有钱人的配偶愿意去伦敦离婚?欧文·米切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伊丽莎白·希克斯回答:事关“钱”途。她介绍,第一,自2000年以来,英国法庭为离婚夫妇分割财产时一般遵循“五五开”原则。第二,不少富豪为保护财产而签署的婚前协议在英国不一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三,英国法庭对家庭财产的认定范围更广泛,以确保分割财产时不会有隐瞒部分。总体而言,对财产弱势一方较为有利。
由于富豪家眷在英国办理离婚会比在其他国家离婚分得更多家产,伦敦正日益成为一些人的离婚旅行目的地,伦敦由此获得“世界离婚之都”的称号。?笪摘自《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