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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乐部

2014-05-30

音乐周刊 2014年6期
关键词:任我行林夕创作

我的音乐,我的生活

创作于我,路无尽头

文/杨晨

6岁的时候,我不会跳绳。绳子就像一根皮鞭不是缠在胳膊上,就是打在脸上。体育考试的前一天放学后,我一直练到天黑,却怎么也学不会,哭得嗓子都哑了。

10岁的时候,我不会踢足球。小伙伴们让我守门,每当对方打出一记精彩的远射,我都要像战士挡子弹一样向前冲,经常会被飞驰而来的足球撞得人仰马翻,拍拍身上的泥土后,再回敬他们一个倔强的微笑。

14岁的时候,我不会玩电脑游戏。在“反恐精英”中,敌人用匕首会轻易结果了我的“性命”。然而,就在那一年,我却无师自通地开始了写歌!也许上帝为我关上了好几扇窗户,却只打开了这一扇门……

当我20岁踏进北京现代音乐学院的校门时,才真正接触到了乐理与和声的课程,不知道这些对我日后的创作,是否起到了至关重要的帮助,但有一点可以确信,就我而言,创作这项“特异功能”,绝不是老师教会的。毕业后,在公司担任音乐制作人3年有余,大言不惭地讲,识谱能力正在一天天退化,而写歌的经验却有条不紊地愈发娴熟。所以在天马行空的音乐王国里,不该有科班与业余的贵贱之分,每个勤于创作的人,都有权利成为一首佳作的缔造者。

写歌有时就像做饭,听众总是众口难调,再朗朗上口的旋律也会被人贬为乏善可陈,再语出惊人的歌词也会被人贬为故弄玄虚。创作到底该我行我素还是随波逐流,一直是个争论不休的话题。姑且抛开生存的压力,一个创作者最大的亮点是其独有的个性而绝非流俗,音乐市场繁荣的体现也该是百花齐放。作品永远是写给、唱给那些喜爱你的知音,无需服务于抵触你的听众,即便迎合异己的口味,结果也往往是费力不讨好。

当我以写歌为生之前,它是我引以为荣的爱好;当我以写歌为生之后,它偶尔也不得不沦为我矫揉造作的表演。比如广告歌、企业歌甚至儿歌的工作接踵而至时,我就仿佛回到了中学课堂上的语文考试,一边面对着毫无头绪的“命题作文”,一边迫于监考老师催促的交卷时间,只得提笔无感而发,并默默祈祷尽快凑齐字数。所以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完成往往比完美显得尤为重要……但只有在不经意间,内心流淌出的旋律与文字,才是上天对我的眷顾,那正是传说中的“灵感”。

每当逢年过节亲友聚会时,我总是用“写歌”这个最简洁的答复阐述我的工作性质,然而所有人顺水推舟的下一个问题,总是让我有无言以对的尴尬:“你写过什么歌?”抛开天资与勤奋的必备因素外,若想在拥有13亿人的中国创作出一首妇孺皆知的作品,这种幸运的概率绝不低于买彩票中了500万!那些为梦想而孜孜不倦努力着的音乐人,即便一生都在默默无闻中度过,也同样值得尊重!创作是一条艰辛的道路,谁也无法预言何时能功成名就,他们却总在夜深人静时,捧出自己感性的内心,触碰自己敏感的神经,将生命中经历过的聚散悲欢化作一个个音符,化作一句句歌词……

12年是个轮回,我仿佛又站在了起点。至今我仍记得自己14岁时写的那首“处女作”,也会偶尔在家中四下无人时,抱着吉他轻声哼唱。歌已经“老了”,我可能“变了”;但歌中那个曾经的自己,却永远是那么青涩与纯真……

少年后传

词曲:杨晨

回忆的边缘 又渐起风烟

多少往事不曾了断

依稀浮现眼前

桀傲不逊的少年

已渐行渐远

怎奈何物事多变迁

尝尽了人情冷暖

爱就像一股清泉

流淌在我心田

人海中飘零的孤帆

众里寻她 是否在彼岸

有生之年 再见你一面

执子之手 无怨

在老去之前 夕陽散落在天边

晚风吹乱了思念

那些寒冷无眠的夜晚

望着窗外 泪水涟涟

黎明幻化前 海天一线

把我葬在梦里面

少年 少年 过了多少年

与音乐谈情

一首歌曲,一个故事,一段从耳朵开始的心灵之旅,一份融进记忆里的情意结。

文/公元1874

所谓自由:从《阿怪》到《任我行》

《阿怪》

“自由”二字,本身是一个具备哲学思辨的大命题,写到成尺厚的书去慢慢探讨可能依旧意犹未尽;如果想得不那么复杂,从几首歌曲里以点到面,倒也是一种乐趣,如林夕给陈奕迅所写的《阿怪》和《任我行》。

《阿怪》这首歌里的主角,是一位叫阿怪的单身男人。他拥有不错的工作,俊朗的外表,身边不缺女人;但他却从来不恋爱,更不会结婚生子,甚至连房子都不会去买。“阿怪在饭店长驻,永远都在准备云游四海;一间房子可能不方便携带,拿不走的,他都不会买”;阿怪如此的潇洒,如此的自由生活,令歌曲里的“我”艳羡不已。

反观“我”的生活,则和大多数人一样平凡:选择电视该看哪一台,选择一个人值不值得爱,选择生小孩……我们很努力去活得精彩,好让看起来,真的像是活得精彩。大多数人都没有办法像阿怪那样洒脱不羁,只能按照命定的人生轨道去前行。林夕在歌词里讽刺地写,“我们自由自在选择着未来,我们选择不做阿怪”;其实,这所谓的自由自在,也不过是给你提供ABCD四个框好的选项去选择;而选择不做阿怪的原因,更多的则是没有选择的资格和权利,于是顺从地去做传统意义上安居乐业的幸福平凡人。

想要阿怪这样的自由生活,条件是极难达成的,且不论父母亲戚的眼光,单是那永远住酒店的高额费用,就不是人人可以承担的事。那好,也许有人说,这是因为自己不够有钱的关系,那若给你一个有了1亿元的假定前提,你就会和阿怪一样生活了吗?我想多数人还是会选择“找个漂亮老婆、买个大别墅、开着法拉利”的标准答案。看,这不过是过去所想的“安居乐业”的豪华升级版而已。

《任我行》

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生活模式,实在不是常人所能办到;不过若干年后,林夕又在另一首歌里去反思这种自由,是否真的会令自己无悔呢?这就是《任我行》。

在《任我行》里,林夕描述了一位仿佛当年阿怪的男人。他把鱼缸里的神仙鱼放生到大海里,让它去追寻自由;和朋友登山,大半夜执意要孤身前行,队友则根本不想和他一起去冒险;他对自由的追寻到了不顾旁人感受的程度,于是马路、戏院、商店,天空海阔,任他行。

但其实,神仙鱼是热带鱼,放到海里只会让它迅速丧命;而任我行到了某个年纪,看见旁人一家数口共聚天伦之乐时,自己也会害怕“空山无人”的落寞。自由二字容易写,但真的用人生去实践,却又显得很艰难——“从何时你也学会不要离群,从何时发觉没有同伴不行?”

其实某种程度上,自由和孤独是同义词。若要选择无拘无束的人生,那便要承受忍耐孤独的代价。拿不走的都不会买非常潇洒,但有一天当你想买却发现再也买不到时,那种痛苦可能更加致命。大多数人人都选择走的路,是上过保险的;而任我行的人生之旅,则冷暖自知。

有的人不需要结婚,不需要家庭,他宁愿把时间用来看电影、探险、孤身旅行,增广见闻,也好过在家三餐一宿,那平淡对他而言是一种闷绝的生活;的确,这个世界如此之大,值得一个人永远好奇。我也曾经向往过可以这样去生活,无须同旁人解释,无须顾及他人感受,全天24小时,只对自己负责。但我害怕终有一日,自己也会回到大部队里,跟随着其他人一起走下去。但真的到那个时候,又会否怀念曾经无所畏惧,勇闯前行,被众人称作“阿怪”的那个自己呢?

可以任我走,怎么到头来又随着大队走?人群,是那么像羊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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