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风暴掠过1983
2014-05-30周斌
周斌
1983年注定是一个不平常的年份。
这一年,全国刑事犯罪激增,不少地方发生犯罪团伙大白天公然侮辱、强奸女青年,拦路抢劫等恶性案件。从“镇反”到“文革”一路走过来的国人一直生活在相对“洁净”的社会风气中,“文革”时虽混乱,但强奸、抢劫之类犯罪并不多。人们普遍感到缺乏安全感,很多女青年都不敢上夜班。这一年还发生了几起令全社会震动的大案,先是2月份发生的“东北二王”连环持枪抢劫杀人案,案子还未破,5月份,卓长仁等人又从沈阳劫持民航班机飞逃韩国。6月份,在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喜桂图旗又发生了“六一六”事件,8个尚未成年的“古惑仔”酒后滋事,强奸、轮奸多名女青年,还杀害了27人,其中有一名75岁的老人和一名2岁的幼童。三起大案终于促使决策层将本就握紧的拳头高高举了起来。
1983年8月25日,《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的文件出台,并配套修订了刑法法典,新增了死刑罪种,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杀人、强奸、抢劫、爆炸、流氓、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拐卖人口、传授犯罪方法等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被列为重点打击对象,均可判处死刑,第一次“严打”由此拉开序幕。
击毙“东北二王”
1983年9月至12月份“严打”第一仗打响,中央号召“各级党委、政府在三年内组织三次战役,依法将犯罪分子逮捕一大批、判刑一大批、劳教一大批、注销城市户口一大批,并且杀掉一大批有严重罪行、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犯罪分子”。其中最大的一项战果是击毙“东北二王”。
1983年2月12日中午,沈阳的王宗坊、王宗玮兄弟俩偷盗枪支,在混入沈阳空军463医院小卖部盗窃时,被医院人员发现,将俩人抓到医务室盘查,身高183cm、当过解放军班长的王宗玮悍然开枪打死了4人,打伤1人。沈阳市公安局通过王宗玮留下的工厂通行证,一个多小时后就确认了俩人的身份,扑到他们家中时,俩人已亡命天涯。2月15日晚9时,“二王”又在湖南衡阳附近射伤了检查乘客行李的47次列车乘警,跳车逃跑。2月17日,俩人跑到衡阳冶金机械厂干部伍国英等人的房内偷东西吃,被发现后打死1人,重伤3人。之后,俩人跳出衡阳警方关卡逃脱。3月3日,“二王”潜入湖北武汉第四医院理疗室过夜,打昏碰巧过来取东西的医院实习女医生周建媛。3月25日,“二王”各骑一辆自行车通过武汉岱山检查站时,王宗坊先被查获,几分钟后骑车赶到的王宗玮突然开枪,打死民警、民兵4名,抢走手枪1支,又在枪战中打退了增援的岱山派出所民警,枪杀骑车路过的一名武汉工人,夺车而逃。8月29日,“二王”在江苏江阴市又抢劫了百货公司营业款两万余元。俩人从东北一路作案,流窜鄂、湘、赣、皖、豫等省份。
“二王”所过之处,吸引了大批警察围捕,却屡屡逃脱,有群众将公安局比作“第二粮食局”。人们在茶余饭后谈论“二王”时,免不了也会暗地里祈祷流窜犯“千万别跑到我们这里来”。
面对这样的暴力犯罪,走出“文革”不久的公安部门缺乏准备。武汉甚至动用军用直升机参与追捕都没有逮到“二王”。普通民警的枪法也谈不上好,在与“二王”的对射中常常吃亏,刑侦技术缺乏,15块钱以上的事就归刑警管了。特警只有公安部才有,吃的是每餐有肉、巧克力、水果的空军灶。为了抓捕“二王”,公安部门开始配备传真机、巡警、特警,设立检查点和110报警电话,并第一次发布了悬赏通缉令。新中国成立后从没有悬赏过,公安部刑侦局在研究了港台及前清、民国时期的“悬赏通缉”令后经报上级领导批准,印了一批通缉令,正面印着“二王”相貌特征,害怕影响不好,背面还印上“只许张贴,不准广播登报”字样,印好后空运到全国各地,任何人提供线索就可以获得1000元奖励,查实的奖励2000元,这笔赏金在月工资只有几十块的年代已经很丰厚了。当时全国各地的火车站、机场、旅馆等人流量大的地方到处都张贴着“二王”的照片,连中小学生都组织辨认,记住“二王”的相貌特征。
重赏之下,虽然假线索满天飞,但是人海战术还是极大地增强了侦查力量。9月13日,在江西广昌县,“二王”阴天戴草帽、墨镜出门被人举报,广昌县城关派出所所长邹志雄立即带人追查,刚一碰面,“二王”即开枪,双方短暂枪战后,“二王”翻山逃脱。公安部指示江西省公安厅要“尽一切努力,将‘二王围歼在广昌”,江西省就地组建指挥部布置围剿。9月18日凌晨,有附近山民报告称家里的饭和腌菜被偷吃了,现场还找到一只鞋。江西马上调动2.5万名武警战士、近千名公安民警以及部分民兵围山搜捕,几乎是每一米一个人,经过地毯式搜索,最后终于击毙“二王”。据说,“二王”当时带着上万元的人民币却腹无粒米,找不到地方花钱,已经饿得有气无力。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1983年“严打”还打到了“大老虎”,被捕的是胡晓阳、陈小蒙、葛志文等六位上海“公子哥”。为首的胡晓阳是胡立教之子(胡立教是走长征的“红小鬼”出身,前上海市委第二书记、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小蒙、陈冰郎是陈其五之子(陈其五时任上海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曾是“一二·九”学运领袖,据说那句“华北之大,已经放不下一张安静的书桌”的名句就是他喊出来的,后来还负责起草了著名的《敦促杜聿明投降书》)。
六人中,陈小蒙是《民主与法制》杂志社记者,胡晓阳是深圳大学《世界建筑导报》记者,葛志文是上海新华香料厂工人,陈冰郎是中国民航一○二厂工人,陈丹广是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上海分公司船员,康也非是深圳华仪利能电脑工业公司职员。
三个淫荡公子、三个帮闲混混,在父辈革命勋章的荫蔽下,厮混在一起,干的是拈花惹草、奸淫妇女人妻的事。这几个公子哥打着帮人办事的旗号,以招工、招干、调动工作为诱饵,以跳舞、谈恋爱为幌子,从1981年到1984年,共轮奸、强奸、猥亵妇女51名之多。陈小蒙出于记者的习惯,居然把采访用到了“采花”上,每一次事毕,都会与对方聊一会儿,然后把“采花”过程细节及“采访”内容如实记录下来,几年下来,竟然弄成了一本厚厚的《“采花”大纪实》书稿,而且还张罗着要出版。胡晓阳则爱好摄影,每逢淫乐之时,便会用携带的微型相机偷拍淫乱场面,供事后“欣赏”,甚至还拿出一部分照片作为陈小蒙书的插图,胡晓阳还故意拍摄了一些女性的裸照,用来要挟部分受害者继续与他行欢。
陈小蒙家的房子是部分强奸案的案发场所,他与胡晓阳等六人常带各形各色的男女青年出入,周围邻居都知道这是个淫窟,但因为陈小蒙、胡晓阳是高干子弟,谁也拿他们没办法。当时群众对上海市领导有“三个意见”,胡立教的儿子胡晓阳位居其一。一位被害者回忆,六人中绰号“小鸽子”的葛志文事后曾威胁她说:“我们都是高干子弟,你要告去告好了。”平民女子与一个高干子弟的强烈不对称关系,以及社会对强奸案受害者的不宽容,使大多受害女性最终选择了忍气吞声。
警方展开行动后,在搜查葛志文家时,取得重大突破,查获了一本记载着众多女性姓名和通讯地址的通讯录,根据这个线索,警方找到了大量的受害人,对六人进行指认,收集了充分的犯罪证据。
到1985年2月15日,六人全部被抓获。
1986年1月17日,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说:“高级干部及其子女绝大多数是好的。但是现在确有个别干部子弟泄露经济情报,卷入了情报网,出卖消息,出卖文件。越是高级干部子弟,越是高级干部,越是名人,他们的违法事件越要抓紧查处。因为这些人影响大,犯罪危害大。抓住典型,处理了,效果也大,表明我们下决心克服一切阻力抓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天,时任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胡启立在中央党校毕业典礼上也说道:“现在要从抓大案、要案入手,特别是那些有高级干部及其子女插手的大案要案,一定要冲破阻力,一抓到底。杀一儆百,挽救一批干部。”
1986年2月17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维持一审判决,以强奸罪、流氓罪判处胡晓阳、陈小蒙、葛志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案犯陈冰郎、陈丹广、康也非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5年、3年。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对此三人的死刑,陈小蒙得知后说:“想不到现在共产党动真格的了!”经胡耀邦等领导人过问后,于1986年3月对三人执行枪决,此事引起社会轰动。
除了胡晓阳、陈小蒙等人外,在京津沪等主要城市的官二代、军二代聚居区,警车穿行,人人自危。天津枪毙了朱德的孙子朱国华以及天津警备区的军队子女等,杭州枪毙了将门之后熊紫平、熊北平兄弟……不少作恶的干部子弟在“严打”中落网,甚至被处以极刑,“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被认为是这次“严打”的一个突出“亮点”。
被课以重刑的“流氓罪”
1983年“严打”秉承的是“从严从重从快”的原则,在迅速打击了一批犯罪分子的同时,也“误伤”了一些实际上并没有多少“罪”的人。
最典型的、当时适用比较多的是“流氓罪”。1979年《刑法》第160条对“流氓罪”的规定是:“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流氓集团的首要分子,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为“流氓罪”的界定比较宽泛,特别是“其他流氓活动”的条文使这一罪名成为司法实践中的“口袋罪”,即什么都可以往里装的罪名。打架斗殴、男女关系不检点、同性恋等都被司法机关以“其他流氓活动”论处,成为实践中维护泛道德化社会的重拳利器。
1983年“严打”时,以“流氓罪”被判死刑的不在少数。比较出名的要数电影明星迟志强,上世纪80年代初他是第二届“全国优秀青年演员”,还受到过中央领导接见,上过《大众电影》杂志封面。社会冰封初解时,文艺圈总是最先拥抱时髦的娱乐方式,早早成名的迟志强经常与一些青年男女一起玩,后来认识了一些部队高干子女,进入到他们的圈子,经常聚在一起看内部小电影、听邓丽君、跳贴面舞,今天他家明天你家,音乐一放,窗帘一拉,就开始了。在此期间迟志强还与其中一个部队高干家的女军官发生了性关系。
1982年,迟志强等人被邻居举报“跳光屁股舞”、“集体搞不正当男女关系”。迟志强在河北完县《金不换》剧组外景地被捕,完县看守所内与他同监的另外两个人,一个因为在女厕所偷看被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另一个因强行搂抱了女青年被判4年。迟志强后来对媒体回忆,当时感觉这下活不成了。
南京公安部门因为他们的流氓行为没有受害人,都是几个人你情我愿,本来准备教育了事,不料有记者采访此事后,以《银幕上的新星,生活中的罪犯》为题虚构渲染了迟志强“强奸、轮奸”等情节。这篇报道在今天看来明显已构成侵犯名誉权,但在当时借助迟志强的知名度引起了轰动,结果很多愤怒的观众给南京公安局打电话,要求公审枪决“大流氓”迟志强。迫于舆论压力,迟志强与其他涉案人员均以“流氓罪”被提起公诉,所幸,迟志强只是被判监禁4年。1986年出狱后,迟志强重新收获了爱情与事业,他根据监狱生活创作的《铁窗泪》,唱片销量超过千万。
与迟志强相比,其他人就不那么幸运了,西安的“马燕秦事件”是当时轰动三秦的“流氓罪”大案。起因是陕西西安一个叫马燕秦的中年妇女,她喜欢跳舞,个性也比较放得开。警方本意是想敲打她一下,让她收敛一些,就把她叫去询问跳舞的情况,结果她一口气说出了数百个一起跳过舞的男女,个别人还与她有进一步的亲密关系。因为马燕秦的事情基本都在道德层面,公安局只好将她放走。“严打”开始后,西安公安围绕马燕秦,陆续抓审了三百多人,成为轰动三秦的特大案件。案子因为牵涉人太多,即使从快审理也需要一定时间,一来二去结果拖过了1983年的“严打”高潮,直到1984年才结案,因此只枪毙了马燕秦等三个人。有司法人士推测,如果这事搁到1983年,至少要枪毙十几人。涉案的惠利名早年从西安市某化工厂辞职后以摄影为生,爱好拉手风琴,因为1983年他与市政工程公司的工人韩涛一起到马燕秦家跳舞并留宿一夜而被抓,俩人完全否认了与马燕秦有性关系的指控,但仍然被判无期徒刑。还有一例,据《东莞时报》报道,山东济南京剧院演员张于太经常与山东省军区司令员之子耿爱平、山东省副省长之子武卫尘、山东吕剧团会计之子傅国营、济南某医院医生徐春生以及市民车立君等参加家庭舞会,结果在1983年被定为“流氓集团”重要成员,一起涉案的有十多人被枪毙。
抓罪犯是有“指标”的
1983年的“严打”自1983年起一直持续到1987年1月,共分三大战役,加上收尾工作,历时3年零5个月。为了达到“从快”的目标,本来应该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公安、检察、法院三家合为一体。我们现在在美剧中常看到警察的侦查结果被检察人员退回,公诉方与辩护律师吵成一团,法官最后判公诉人败诉。在我国司法中,也一样是公安侦查、检察起诉、法院审判的程序,“严打”时三家各派一到俩人,共同审问,各做各的案卷,却是共同定罪名,一次定刑,而且定出判多少年,效率奇高。
生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前的人大多会对公安机关举行的公审大会有印象,犯人被公审公判后,被反绑起来,胸前挂着写有名字、罪行的木牌,被全副武装的武警押在军绿色卡车上游街,有的死刑犯的木牌上还打着一个醒目的黑色大叉,有的犯人把头埋得低低的,卡车上的大喇叭还广播着犯人的罪行,宣传“严打”斗争。
有些地方这样的景象几乎每月都会出现,“严打”时有这样一句口号:“可抓可不抓的,坚决抓;可判可不判的,坚决判;可杀可不杀的,坚决杀。”在此期间,全国“共查获各种犯罪团伙19.7万个,团伙成员87.6万人,全国共逮捕177.2万人,判刑174.7万人,劳动教养32.1万人,其中,第一阶段逮捕102.7万人,判死刑的2.4万人”。有的地方往年枪决人犯只有几人,“严打”时却动辄几十人,所以每次行刑还需要从外地借调警力。此外,关押场所也极为紧张,公安、狱政部门进行突击性建设,另外还临时征用、改建了一些公安机关办公用房,借用一些单位库房作为临时监房,才勉强满足需要。
“严打”可以说是一场决策层主导的司法“运动”,各地出于政治运动惯性,开始层层分解“严打”任务,有的甚至精确到某单位有百分之几的人必须列为“严打”范围。有媒体报道在河南西部某县村庄,一对年轻夫妇由于地里农活多,便委托公婆白天在家照管新生的小孩,公婆一时疏忽出门了,回来发现小孩被家养的猪咬死了,全家人哭得死去活来。正好该村没有完成“严打”抓捕指标,于是就把公婆俩人以过失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和无期徒刑。另有一个500多人的工厂,接到的“严打”指标是30人。为了完成任务,厂里甚至把在厕所写脏话的人都抓起来了。实在没的抓了,就把一个中学时偷过同学十几块钱的工人抓起来凑数,结果这人被判了两年徒刑。
在“严打”中,公检法系统的权力过大,虽然其专政工具的面目得到张扬,但在迅速肃清社会风气的同时,也开了一些司法机关在运动式集中执法时重结果正义、轻程序正义,践踏公民权利的恶例。
1985年,“严打”转入第三阶段后,社会上已经出现了反思,认为对一些罪行轻的人打击过重,打击面过宽,有些地方开始复查案卷,最后在中央领导的批示和支持下,“严打”才得以顺利进行到底。
(摘自《国家人文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