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副镇长“喝酒死”说明了啥?
2014-05-30汪军
蓝盾 2014年5期
汪军
当“广西一名副镇长上任首日酒后身亡”的消息见诸报端时,人们第一反应大概只有一个字:哎!
尽管事发后参与饮酒的7名领导干部因违反八项规定被立即免职,但记者还是不禁想问:免职前这些领导干部头脑中“八项规定”那根弦儿都去哪儿了?
领导干部上任首日,政府食堂搞接待,两桌人用餐且上酒,显而易见,“作风纪律”这门课严重“不及格”。一些地方领导干部,酒场上的“功课”背得滚瓜烂熟,说起劝酒“雷语”来口若悬河: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淡舔一舔;宁伤身体,不伤感情;酒力代表能力,酒瓶代表水平。真正在作风建设上反而“一问三不知”。
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嘴上喊着“八项规定”,食堂开着“小灶快餐”,将酒水美其名曰“玉米汁儿”,不把作风建设当回事,平时不作自我批评,不反思查找自身问题,不“照镜子”不“洗澡”,不“正衣冠”不“治病”,自欺欺人敷衍了事。而一头扎进“酒场”时,他们牢牢把持话语权,深谙“敬酒劝酒”之道,利用积累多年的经验耀武扬威,“酒场学霸”底气咄咄逼人,这也就可想而知,“估计喝了数斤米酒”的副镇长当时究竟沉浸在何等浓厚的酒风之中。
(摘自《新华每日电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