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贼”
2014-05-30清风慕竹
蓝盾 2014年5期
清风慕竹
书法家的字都很值钱,正因如此,倘若没有点真交情,纵是方寸墨宝,也很难讨得。不过凡事都怕有心人,历史上一些人却自有办法,将字“偷”来。
唐代的张旭以草书闻名,与怀素并称“颠张醉素”。有一年,他被任命为苏州常熟尉,主管地方治安。不久,就有一位老头儿递上一纸诉状,要求法官判决。张旭审理后,在状纸上洋洋洒洒,写下了判词,老人拜谢而去。
没过几天,那个老头儿又来了,张旭接过状纸一看,又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不由大怒道:“你竟敢用闲事来屡次骚扰公堂?”老头儿吓坏了,赶忙跪下说:“我这次确实不是来找您理论事情的,您批示状纸的字写得太奇妙了,珍贵得可以放在箧笥中收藏起来,所以想再次得到您的墨迹。”
张旭听后感到很惊异,问他说:“你何以如此喜爱书法?”
老头儿回答:“先父受过文化教育,还有著作遗留在世。”
张旭让他取来一看,老头儿的父亲果然擅长书法,于是不再责怪他,在他的状纸上欣然提笔,老头儿高兴地走了。
(摘自《知识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