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源性眼病易被忽视
2014-05-28苏新民
苏新民
药源性眼病是因使用药物而引起的眼病。药物副作用的最常见表现是在胃肠道、神经系统及皮肤过敏等方面。正因为药物引起的眼部不良反应常不为人所知,就容易为人们忽视,甚至有的眼科医生还误将有些药源性眼病当作原发性眼病治疗,结果收效不佳。临床观察发现,滥用以下药物可导致药源性眼病,或造成眼睛损伤。
抗生素类
青霉素引起眼部的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幻视、一过性视力障碍;氯霉素、多粘菌素可引起视神经炎、视神经萎缩,小儿尤为敏感;四环素可引发视乳头水肿,特别是与维生素A合用时更易发生,以儿童多见;磺胺类可引起一过性近视、视神经炎、结膜炎甚至眼肌麻痹等;链霉素除发生急性中毒性弱视外,还可引起突发性球后神经炎或渐进性视神经萎缩等。
抗结核药
链霉素有神经毒性作用,可引起突发性球后视神经炎或渐进,性视神经萎缩。异烟肼可使视神经损害和视力模糊,视力下降等。乙胺丁醇(消旋型)易引起球后视神经炎,还可致视网膜充血、视野缩小、中心盲点及绿视等。
解热镇痛药
长期大量应用阿司匹林可抑制肝造凝血酶原,使血中凝血酶原减少而引起出血。眼部出血主要表现为视网膜、玻璃体内出血等,对视力影响很大。消炎痛可引起视力模糊和失明、视网膜病变及角膜基质混浊等。
糖皮质激素
用于全身治疗时可并发中心性、浆液性脉络膜或视网膜病变,还可引起白内障;眼球结膜下、眼球筋膜下及眼球后注射可使眼压增高而导致青光眼。
吩噻嗪类
主要是氯丙嗪。氯丙嗪是精神科主要用药,长期大量应用可导致晶体浑浊,引起中毒性视网膜病变,如出现类似色素性视网膜炎、视力减退、视野缺损等。
抗心律失常药
美西律可能使患者出现复视,视物模糊。普罗帕酮可引起视力障碍、眩晕等症状。服用胺碘酮超过正常剂量10%的患者可出现角膜微沉着,通常限于瞳孔下方。它们可能与在强光下出现有色的晕轮或视力模糊有关,停用药物后可逆。极少数患者服用胺碘酮后会发生视神经病变或视神经炎,严重时甚至可致盲。如果发生视力模糊或视力下降,应尽快到眼科进行系统检查包括眼底检查。一旦出现视神经病变或视神经炎时,需停用胺碘酮。莫雷西嗪片可引起复视。超声心动图检查药物负荷试验用药腺苷可引发视力模糊和眼前黑影。
防治心绞痛药
患有青光眼的心绞痛患者在使用单硝酸异山梨酯胶囊、单硝酸异山梨酯缓释片、硝酸甘油时要慎重。这类药物会引起青光眼的急性发作,在使用前一定要将青光眼病情控制好。否则青光眼的急性发作也会加重心绞痛。
周围血管扩张药
服用烟酸可出现中毒性弱视、眼底黄斑囊样水肿。
降血压药
替米沙坦可引起视觉异常。雷米普利偶可致视物模糊。特拉唑嗪也可致视物模糊,以及弱视、视觉异常、结膜炎等。硝苯地平可引起视觉异常、视物模糊、眼部不适、眼痛、弱视、结膜炎、复视等。地尔硫卓可能使患者出现幻觉、弱视;维拉帕米可能引起目眩。服用氨氯地平的患者可能出现视力障碍。
抗休克的血管活性药物
患有青光眼的心血管病患者在抗休克治疗时,如果需要使用肾上腺素类、阿托品类药物要注意,此类药物使用时会引起患者瞳孔散大,可能引起青光眼的急性发作。
治疗慢性心功能不全的药物
地高辛、毒毛旋花子苷K可致视物模糊或色视,如黄视、绿视。
调节血脂药及抗动脉粥样硬化药
普伐他汀钠片(普拉固)可引起视觉障碍,如视物模糊、复视,晶状体浑浊,眼外肌运动障碍。服用洛伐他汀也可出现视物模糊,而服用藻酸双脂钠片则可能发生结膜下出血。患有青光眼的心血管病患者应慎用维生素E烟酸酯,此类药物会引起眼部充血,引发青光眼的急性发作。
眼药水
常用的眼药水里面大都含有防腐剂,眼睛常年被其冲刷,会严重损害角膜。这其中,抗生素眼药水和激素类眼药水则伤眼更甚,切不可滥用。激素类眼药水开始用时能有效缓解眼睛干涩、发红,但长期使用就可能导致眼压增高,甚至引起视神经损伤和视力下降,诱发激素性青光眼,而青光眼造成的视功能损伤是不可逆的。
抗寄生虫药
如氯喹主要用于治疗疟疾、阿米巴原虫感染等,经常服用氯喹会使视网膜神经上皮变性,导致视力减退。
酶类
酶是体内代谢必不可少的物质,是一种蛋白质。若角膜溃疡深入组织尚未修复时就使用酶剂,尤其是α-糜蛋白酶、透明质酸酶、胰蛋白酶等,会使溃疡处分的泌物和坏死组织很快脱落,最终导致角膜后弹力层膨胀,发生角膜穿孔和房水外溢,后果十分严重。
由此可见,用药不慎有损双眼。要防止药源性眼病发生,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上述药物,切忌擅自加大剂量和延长用药时间。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