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小说的意义与意思
2014-05-26吴道毅
吴道毅,中南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兼任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文艺理论家协会理事、湖北省青年评论委员会副主任,系湖北省作家协会会员、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学会会员。已在《光明日报》、《武汉大学学报》等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出版《在传统与现代之间——新英雄传奇小说研究》、《南方民族作家文学创作论》、《当代湖北民族作家文学研究》与《时代·民族·地域——多维视域中的现当代文学研究》等四部专著,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五四”以来南方民族文学话语建构及其对民族文化建设的贡献》等省级以上项目多项。成果分获武汉市社科成果优秀奖、湖北省少数民族文学奖等。
去年,上海文艺出版社推出了晓苏的短篇小说集《暗恋者》。在这部作品里面,晓苏写了一篇后记,题目叫做《有意思与有意义》,表达了他对小说的理解。晓苏认为“有意义”与“有意思”是理解小说的两个维度,并解释说:“有意义指的是有思想价值,有意思指的有情调有趣味。”在他看来,“最好的小说,无疑是既有意义又有意思的那种”,然而,“这种完美的小说却少之又少”。之所以少,是因为难写。有的优秀小说,看上去“意义和意思都有”,可实际上却是“两张皮”,让人读起来感到“别扭,难受”。因此,摆在我们面前的往往便是以下三种小说:“一种有意义没意思的,一种是有意思没意义的,还有一种是既没意义也没意思的。”[1]晓苏毫不犹豫地指出,他“比较喜欢那种比较有意思的小说。”由此可见,写“有意思”的小说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晓苏的小说观——实际上更是他几十年创作经验的凝结。本人认为,晓苏提出的问题涉及到了文学创作或小说创作的核心问题,这也便是文学与小说创作如何更加“文学地”表现作家的思想与生活观念,而不至于单纯地追求思想而忽略艺术,甚至只有思想说教而毫无情调与趣味,或者不至于把思想性与艺术性弄成两张皮。这一问题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文学与小说创作的一个秘诀。
一
从总体上说,“意义”或思想,与“意思”或情感、趣味就好比小说或文学这辆大车的两个轮子,二者均不可或缺。首先必须要承认,小说离不开“意义”或思想。晓苏坚持写“有意思”的小说,却并不是否定小说的“有意义”。如果认为晓苏认为只主张创作“有意思”而“没意义”的小说,那肯定是对晓苏的误解。谈到这里,有一个问题似乎有必要老调重弹。这个问题便是什么是小说?正如英国小说理论家佛斯特所说:“故事是小说的基本面,没有故事就没有小说。这是所有小说都具有的最高要素。”佛斯特认为,小说其实就是讲故事。作为故事,它“是一些按时间顺序排列的事件的叙述”[2],有开头、中间和结尾,有所谓起、承、转、合,本身是完整的,并具有曲折性。在中国古代,人们把小说理解为“野史”,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将小说等同于“故事”,只是不同于记载军国大事的“正史”而已。那么,小说仅仅只是讲述一个故事吗?武汉大学陈文新教授认为,在中国古代文化语境中,小说的主要属性在于“议论”而不在于“讲故事”。他在论著中指出:“小说必须是一个故事,看来不存在什么疑问。但原生态的‘小说观念,却格外注意它对生活的阐释功能、指导功能。”[3]他通过考证得出结论:实际上,中国古代小说理论家更多的是把小说看成“子”而非“史”,看成“议论”而非“故事”。比如,东汉班固就把小说划为“子书”,置于“诸子十家”之末。既然是“子书”,“论”、“议”或“议论”便是重心所在,也是归趋所在。换言之,小说与其说是在“说故事”,不如说是在“讲道理”。像孟子给后人讲的“守株待兔”、“拔苗助长”等故事、庄子讲“疱丁解牛”、“佝偻承蜩”等故事,目的绝非为讲故事而讲故事,而在于张扬生活的哲理。从这个意义上讲,小说是不能离开“意义”的。如果把小说比如为人,说“故事”是它的“形体”的话,那么,“议论”或“意义”就是它的“灵魂”。毫无疑问,小说是作家对生活的感悟与思考。对此,晓苏不仅感同身受,而且运用大量的作品做出了很好的回答。
考察中国当代文学创作,我们甚至可以看到追求小说哲理化叙述的创作实践。最典型的作家无疑是被文坛称为建构“当代中国西绪福斯福话”的史铁生。史铁生后期创作重要作品,如《命若琴弦》、《务虚笔记》、《我的丁一之旅》等等,不仅追求小说的“意义”,而且可以称得上将个体生存意义阐释得最为深刻的作品。《命若琴弦》一方面揭开了生活的面纱,揭示了人生目的的虚无与荒诞,一方面却强调了预设人生目的的意义所在,强调了人生的价值体现在对人生目的的追求之中,从而既彰显了生存的悖论,也在对虚无主义价值观的否定之否定中完成了对人生意义的积极理解。小说不但有“意义”,而且直指人生哲学或生存哲学,直指人生的终极价值,解答了我们内心世界中最需要解答的问题,引导读者去超越虚无,抗争命运,反抗绝望,寻求意义,把握人生。从一定意义上,史铁生小说对“意义”的追求达到了某种极致,也获得了评论界与广大读者的高度认同。史铁生创作的成功,说明了小说追求“意义”乃至运用小说进行人生哲理思考的合理性与必要性。放眼国外,俄国作家陀斯妥耶夫斯基的小说《罪与罚》、《卡拉玛佐夫兄弟》、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的小说《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等等,同样以哲理的言说或思辨备受读者推崇。
二
对小说来说,追求“有意义”是完全正确的,也是无可厚非的。然而,正是一些追求“有意义”的小说出了问题。这也正是晓苏所察觉到的一个微妙而容易为人所忽视的问题。小说需要“有意义”,但“有意义”并不一定意味小说的成功。晓苏表示不喜欢那种“有意义没意思的”小说。“原因是,这种小说过于追求所谓的思想价值,有的故作高深,总是削尖脑袋往哲学的象牙塔里钻;有的则假装激进,笔锋一转就溜上了政治的跑马场。”[4]让晓苏同时感到不满的是,这类小说或许“占据了小说的大半个世界”,流毒所及不谓不广。对晓苏的这一看法,本人深以为然。谈到这一问题时,似乎又有必要谈及另一问题:什么是文学?记得俄国形式主义理论家雅各布逊说:文学就是作品的文学性。因此,研究文学只需要研究文学的文学性,而不需要涉及作品的思想内容。雅各布逊对文学的解释有着形式主义的嫌疑,甚至是舍本逐末。但如果从文学的特性来把握文学,文学的特性的确就是文学性,雅各布逊的话没有什么不对之处。正是文学性把文学与哲学、史学等其他人文、社会科学区分了开来。比如,哲学用抽象思维说话,文学则运用形象思维说话。正因为如此,黑格尔在其《美学》中阐述什么是“美”时指出:“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5]英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家伊格尔顿也把文学归结为“审美的意识形态”。所以说,感性,具像性与审美性等等,构成了文学不同于哲学等的特性。文学虽然与哲学、史学一样,也追求“意义”,但却不能仅限于追求“意义”。它在追求“意义”的同时,必须追求“文学性”,这才是它的份内之事。对此,我国现代小说大师老舍也早已有过精彩的论述。他说:“伟大的文艺自然须有伟大的思想和哲理,但是文艺中怎样表现这思想与哲理是比思想与哲理的本身价值还要大得多;设若没有这种限制,文艺便与哲学完全没有分别。怎样的表现是艺术的问题,陈说什么是思想的问题,有高深的思想而不能艺术的表现出来便不能算作文艺作品。反之,没有什么高深的思想,而表现得好,便还算作文艺……”[6]在老舍看来,仅有思想并不等于文学。因为哲学就有思想,但哲学并不是文学。按照晓苏的说法,文学性就是他所理解的“有意思”,即情趣。所以他接着说:“如果仅仅为了获取某种思想,我们还不如直接去读那些哲学原著和政治文件。”我们说,比较思想的深广,文学家往往比不过哲学家。然而哲学家却不能替代文学家。就对生活的具像把握而言,哲学家恐怕永远无法与文学家相比。所以,对小说家来说,如果作品只是“有意义”,而没“意思”,或者只有思想性而没有文学性,那是失败而不是成功,作者充其量只能算个思想家或哲学家,而不是作家或文学家。史铁生《命若琴弦》的成功,除了“有意义”与意义的深刻之外,很大程度上还在于文学形象的有力支撑,在于盲眼艺人师徒精彩而意味深长的生活故事。应该说,晓苏的见解看似老生常谈,却无疑是经验之谈,也是肺腑之言,并一针见血指出了时下文坛的流弊所在。老舍曾指出:“思想是文艺中的重要东西,但是怎样引导与表现思想是艺术的,是更重要的。”[7]晓苏同样坚持说:“有意思的小说离文学的本质更近”,“比有意义的小说更有审美价值”,因为“意义是理性的,意思是感性的”[8]。他的话与老舍一脉相承,均体现了对于文学奥秘的真正发现。
还需要进一步引申的一个问题是,对小说或文学而言,“意义”的深刻与否,思想的先进与否并不能绝对地判定作品成就的高下。在十七年文学语境中,作家被要求改造思想,树立最先进的共产主义世界观。然而,与之形成反差的是,这种思想要求却常常化作了作品中简单化的标语、口号,那些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英雄人物(如《红岩》中的江姐、《林海雪原》中的杨子荣等),虽然在读者中产生强大的革命英雄的榜样作用,但就文学人物而言,在很大程度上却沦为了政治理念的传声筒,不见得是文学的成功。在《创业史》中,英雄人物梁生宝反不如中间人物梁三老汉获得文学的成功,这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如果硬要把文学的思想性或“意义”再加一个标准的话,那可能便是作家对生活的洞察程度了,这或许也便是曹雪芹在《红楼梦》中所说的两句话:“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就《红楼梦》而言,它设置宝玉出家的结局,在主题思想上包含着佛老思想,尤其是佛教的虚空观,所谓“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思想局限十分明显,然而作家对人情世故、人世苍桑把握的通透、人生体验的丰富,或者说作家深刻的现实主义创作精神与天才的文学表现力,自古以来却罕有人可比,以致今天这部伟大的作品还是一部后人难以超越的文学经典。
当然,小说或文学还会遇到的一个问题,便是人类面临大自然或自身的众多难题,有些问题短时期内甚至长时期内难以寻求到答案。生活总是充满了悖论与矛盾,人类自身也有着巨大的局限,因此,小说家或作家无从也没有必要给每一个问题都给出可信的答案。小说家或作家不但自身面临着众多的思想困惑,而且还有可能产生严重的精神危机。这些投射到作品的“意义”当中,也是十分正常的现象,有时甚至更加凸显出作品的思想与情感张力。像屈原的《天问》、鲁迅的《野草》等等,都是这方面的典型个案。
虽然“意义”的深刻与否,思想的先进与否并不能绝对地判定作品成就的高下,然而却并不意味着作家的创作可以胡乱去建构作品的“意义”,而不需要基本的价值规范。在现实生活中,正如王晓明等学者指出的那样,某些作家存在着严重的人格分裂症,即双重人格问题。一个有着伟大文学成就的作家,也可能有着严重的人格缺陷。另外,有的把文学当作仕途的进身之阶,有的把文学当成谋生的饭碗。这些都可能与文学的本质背道而驰。我们说,作家是人不是神,有思想的局限,有道德的污点,也有人格的缺陷,不得已时甚至需要选择生存的策略,但他必须时刻坚守知识分子的基本价值立场,这便是正义与良知。王国维在其《文学小言》中指出:“三代以下之诗人,无过于屈子、渊明、子美、子瞻者。此四子者苟无文学之天才,其人格亦自足千古。故无高尚伟大之人格,而有高尚伟大之文学者,殆未之有也。”这段话,对中国当代作家来说,当不无启示意义。
三
小说的“意义”不可无,也不能片面追求作品的“意义”,作品“意义”的高下不是衡量作品文学成功的绝对标准或唯一标准。那么,究竟什么才算小说的成功呢?老舍的回答是:“感情,美,想象,(结构,处置,表现)是文学的三个特质。”[9]所谓文学地表达作品的“意义”,按照老舍的说法就是作品必须要有感情,有美,有想象力。晓苏对此也有破有立,并试图另辟蹊径地寻求答案。他的回答自然就是,小说的重心在于情调或趣味,抑或情趣。他强调小说“有意思”,就是强调小说要有“情趣”。为此他具体解释说:“有意思的小说是从情调和趣味出发的,它不求宏大,也不求深刻,或者说,它不怎么重视意义的建构,只求渲染一种情调,传达一种趣味。这种小说不端架子,不板面孔,也不怎么作秀,更不装神弄鬼,往往显得很低调,很平实,有时候还有点世俗,因此让读者感到亲切、轻松、好玩,换句话说就是有意思!”[10]从这一段表述中,晓苏的小说观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具体的体现。在他看来,小说不仅要注意“从情调和趣味出发”,而且要贴近原生态的生活,贴近世俗的人性,酝酿出一种亲切与轻松的气氛,尤其是作家不必板着面孔进行说教,相反要具有幽默感,与读者进行平等的交流,让读者对作品产生阅读的兴趣。孟子说:“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当两种事物不能兼得的时候,现实的解决办法只能舍一取一。对于小说的“意义”与“意思”,晓苏自然希望能够兼而得之。然而,当作品中二者实在难以两全的时候,晓苏则强调了“意思”的首要性。这一结论未必无隙可击,但的确在很大程度上道出了艺术的真谛。他还摆出了现实与理论两方面的依据。一是我们当下的现实生活缺乏“意思”或“情趣”,所以便设想通过小说的“情趣”去抚慰读者的心灵。二是有“意思”的小说才能代表真正的审美追求。就审美情趣而言,“有意思的小说”“特别看重生活本身的审美价值,从而将文学的兴奋点和着力点转移到了日常生活的感性层面上,尽力去发现、捕捉和传达潜藏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微妙情调和独特趣味,进而彰显出了感性生命的无限丰富性与多种可能性。”晓苏打了个比方,小说的“意义”好比生活中的“豆腐”,小说的“意思”好比生活中的“豆渣”,而“豆渣”虽没“豆腐”精炼,但却比“豆腐”更具生活的感性,包含也更丰富。总之,小说要富有生活本身的“情趣”,要吸引读者轻松愉快地读下去。
当然,结合晓苏的短篇小说创作来看,他的小说并不单纯去追求“意义”,为此将生活一味地进行“提纯”,或高高在上,俯视众生,甚至板起面孔训导读者,而是注重让生活本身来说话,把写作的才力重点放在对生活的多样丰富性的把握上面,呈现生活本身的戏剧性、矛盾与悖论性。比如,《吃回头草的老马》写大学教师老马被小三抛弃后不得已回到原配身边,老马如何乃至何以做牛做马、卑躬屈膝、不惜代价与步步为营地巴结、讨好原配,其举止,其情态,其心思,其嘴脸,特别是老马那种遭受冷落与拒绝时的失望、落魄,与受到宽容与接纳时的窃喜与自得、张狂,让其自身尽情地表演,不仅入木三分地写活了老马,也还原了生活的喜剧味与荒诞性,让读者忍俊不禁,并对晓苏的艺术表现拍手叫好。相对“意义”而言,这篇小说显然更多地突出了生活的“情趣”。类似的例子在晓苏的小说中十分常见,体现了晓苏对自己所追求的“有意思的小说”的成功实践。尽管晓苏小说的艺术表现并不限于对生活“情趣”的追求,但对生活“情趣”的追求应该是他小说艺术表现的重要方面,也是值得关注、总结与研讨的方面。
注 释:
[1]晓苏:《暗恋者》,上海文艺出版社2012年版,第295~296页。
[2][英]佛斯特:《小说面面观》,花城出版社1981年版,第21~22页。
[3]陈文新:《中国文小说流派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页。
[4]晓苏:《暗恋者》,上海文艺出版社2012年版,第296页。
[5][德]黑格尔:《美学》,第一卷,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142页。
[6]老舍:《老舍文集·第十五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42~43页。
[7]老舍:《老舍文集·第十五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43页。
[8]晓苏:《暗恋者》,上海文艺出版社2012年版,第297~298页。
[9]老舍:《老舍文集·第十五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50页。
[10]晓苏:《暗恋者》,上海文艺出版社2012年版,第29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