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颖超不虚美
2014-05-24范敬宜
公务员文萃 2014年4期
范敬宜
1976年年底,在周恩来逝世一周年前夕,《人民日报》将三篇悼念周恩来的文章送邓颖超审阅。12月30日晚8时40分,邓颖超给报社机要秘书室打来电话,请值班人员向总编辑转告对这三篇稿子的意见,要求对稿子中一些不实之处加以修改。
邓颖超对三篇文章指出的不实之处,概括起来有六:第一,讲她和周恩来一起去过三次大寨,实际上她只去过最后一次,前两次她都未去;第二,讲西安事变期间,周恩来和蒋介石、张学良谈判时,蒋介石“抱头大哭”,根本没有这回事;第三,讲1945年重庆谈判时,李少石(周恩来秘书)被国民党特务谋杀,事实早已查明,这属于意外事故,不是谋杀;第四,讲1938年长沙大火,是国民党企图谋害周恩来,事实是国民党对日军进攻采取焦土政策,“谋害”之说是夸大;第五,讲在红岩村时,周恩来、邓颖超经常和战士们一起浇水、种菜、浇粪,这是渲染夸大。实际上,他们只是偶一为之,不是“经常”;第六,讲周恩来在重庆和毛泽东“寸步不离”,也起码是不客观的,当时两人各有各的活动,不可能“寸步不离”。其实这几条中许多都是细枝末节,无伤大体。可是,邓颖超如此严肃对待,不但要求《人民日报》加以修正,还要求把“新华社的稿子也看一下”,一致起来,“不能一个这样说,一个那样说”。这种实事求是与认真细致的作风,令人起敬。
(摘自《文史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