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与记者谁是弱势群体?
2014-05-23李而亮
李而亮
2014年这一个春天,官员与记者的纠缠可谓冰火两重天。先有官方严惩新闻敲诈,令《中国特产报》等一批媒体和记者被吊销刊号记者证,绳之于法;后有新华社记者王文志再次举报国企巨无霸华润集团老总,让难以撼动的部级干部宋林应声落马。随后,又发生了南周女记者被福建苍南公安“验尿”,广州日报集团原老总戴玉庆法庭翻供,其妻举报市纪委书记贪腐等事件。
被称为“父母官”的官员与誉为“无冕之王”的记者,在某种特定情况下似乎风光不再,均在公开场合认为自己“沦落”为弱势群体,让本是弱势群体的普通百姓大跌眼镜。官员抱怨在媒体(包括自媒体)无所不在的监督之下,饭不敢吃、话不敢说、手表不敢带、香烟不敢亮牌、衣服只能穿夹克与白衬衣;而媒体记者一不留神,就被官员告之新闻敲诈、诽谤诬陷、恶意中伤,这几年来因此锒铛入狱的不少。
对于官员与记者都自认“弱势群体”之说,总令人百思不得其解。可能是因为在现实中二者相互成为“克星”,才会导致这样的感叹。笔者从事新闻工作30余年,在几个大报大刊中担任过总编,采写过调查批评报道无数,从来没有产生过弱势之感。可前提是必须秉持新闻职业操守,坚守公平公正立场,在采访与报道中不能参杂任何利益成分。
我也深深知道如今媒体特别是传统媒体面临的困境,在媒体生存已经超越新闻理想的现状下,必须巧妙地利用媒体的影响力,在新闻采写与媒体利益之间找到一个好的结合点,既能很好地发挥媒体功能,又能实现利益上的收获。于是,紧盯掌握着无限权力与财力的政府部门及其官员,还有影响到官员政绩的企业,自然是最佳目标。他们最娴熟的手段就是抓住当地存在的问题,通过一番采访了解拿到证据后,将其写成新闻稿送往政府部门“审阅”。而政府部门看后吓一跳,要做的事情就是抓紧“灭火”。经过几番协商,往往是批评报道成为正面宣传,媒体与记者得到了设想中的利益。
在这方面,官员们为何容易“示弱”,就在于确有“短处”可抓,尤其在环保、土地占用、楼堂馆所等问题上,无论在哪个地方,媒体可谓一抓一个准。在网络极其发达的今天,一旦上网,全球皆知,弄不好要丢官帽子。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各种关系找到媒体领导和主管的上级部门,上下打点,花钱买平安。
在这方面,记者似乎成为了强势一方,其实不然。为了得到一点利益,不惜出卖职业操守、记者良心,从违心地做批评报道又反过来违心地做正面报道,所带来的就是新闻职业道德的沦丧,记者灵魂的毁灭。从这个层面说,不也是悲哀的弱者吗?
在普通百姓的眼中,官员与记者都拥有公权力,都应该是强势群体。二者之间最为乐见的是能够“强强联合”,实现共赢。可在现实中,往往却由于双方公权力过于强大,超出了法规纪律的约束——官员在公权力的支配下可以为所欲为,而记者在“无冕之王”的底气中一定程度上扮演纪检、监察乃至“钦差”的角色。于是,当双方利益达不到一致或有所不均之时就容易发生冲突,出现了“正正得负”的物理反应。
那么,官员与记者到底谁是弱者呢?笔者认为,双方都应该是弱者。官员在敬畏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在国家大局、百姓利益、人民幸福的履职与服务上,应是弱者;记者在敬畏新闻采访权利,遵守新闻法律规章,恪守新闻道德,公平公正,每篇报道经得起历史检验上,也应是弱者。只有这样,才不会滥用权力、谋取私利、亵渎操守,让人民群众成为真正的强者。
当官员与记者都在法律的轨道上各司其职、忠于职守而形成良性互动又相互制约的时候,那才是一个文明法制国家应有的状态。
责任编辑 王海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