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撒谎”
2014-05-14徐贲
徐贲
读到一篇《美专家:中国人看出美国言行不一 美一直在撒谎》的文章,题目看上去是“美国专家”的看法,其实是报道者自己的意思。这个题目本身就是一个有撒谎嫌疑的误导。
文章引用了约翰·米尔斯海默《领导人为什么撒谎:国际政治中关于谎言的真相》一书:由于国际政治中几无信任可言,尤其是高端政治中,所以也基本没有谎言,因为说谎没什么作用。文章从这句话错误地引申出“美国领导人不说谎”,然后以驳斥这个说法来为自己立论,指出“美国一直在撒谎”。
这是很典型的断章取义,因为米尔斯海默的书里根本就没有“美国领导人不说谎”的意思。相反,他讨论的一个重点就是美国政府和政客经常在说谎。
米尔斯海默指出,领导人对外国人和国内民众说谎是因为他们认为说谎对国家有好处。美国领导人也不例外,例如,1941年9月,罗斯福总统就 “格里尔事件” (美国格里尔驱逐舰攻击纳粹德国潜艇)撒谎,因为他已经决定,国家利益要求美国参战。
米尔斯海默认为,领导人并不常对外国人说谎,而民主国家的领导人,尤其在对外战争问题上,比其他制度中的领导人更有可能对自己的人民说谎。萨达姆说伊拉克没有大规模杀伤武器,说的是实话,而小布什和他的顾问们却夸大伊拉克的危险,对美国人民说了谎。
米尔斯海默说,在国与国之间,领导人说谎有很大的难度,这并不是因为他们在这种情况下比较诚实,而是因为国与国之间缺乏信任(尤其在关乎国家安全的时候),没有信任,说谎就不能发挥效用。领导人对自己的人民说谎要容易得多,因为人民信任他们。说谎是一种非常犬儒的事情:说谎者对信任他,也就是他最不该说谎的人们说谎。因为他们信任他,谎言才可以得逞。对那些根本不信任他的人们,不管他怎么说,反正是不相信,所以,他反倒不费心思去说谎了。
对米尔斯海默的说法,有赞同的,也有不赞同的。不赞同者认为,米尔斯海默对“撒谎”的定义过于狭窄,只考虑到“不实之词”,而没有考虑到用其他方式进行欺骗和误导。其实,米尔斯海默也谈到了“不实之词”之外的两种欺骗手段。一种是“隐瞒”,如领导者的“保密”;另一种是“歪曲”,对自己专挑好的说,对对手专挑坏的说。断章取义就是一种歪曲手法。
米尔斯海默的书没有讨论故意撒谎的道德缺陷,他只是从政治现实主义和功利主义的角度去描述一些关于撒谎的实际情况,如没有信任就撒不了谎,谎撒多了,就算你说真话也没有人相信你等等。
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父母一般会教育子女要诚实,不要撒谎。在一个道德有危机的社会里,有的父母可能会教育子女“话到嘴边留三分”,暗示“该撒谎时就撒谎”。但是,这些父母并不会喜欢子女对自己说谎。可见,即使在道德不良的社会里,人们也还是会主张“不要说谎”。
对于“不要说谎”的主张,人们可以提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理由。第一种是实用和功利性的,人不应该说谎,因为一旦被拆穿,便没有人会相信你,以后你要达到什么目的就更困难了。这样的理由是不够的,因为人们会问,如果不拆穿,就可以说谎吗?因此,“不要说谎”其实是一个“说谎就要巧妙周全”的主张,它其实是在主张说谎(能欺骗时就撒谎),而不是不说谎(不要欺骗)。
第二种是伦理和道德的理由,“人不应该说谎”,因为欺骗别人是不对的。这是一个伦理判断和道德信念。伦理哲学家往往会一步到位地提出人不应该说谎,例如,哈佛大学教授博克在《撒谎》)一书中说,“欺骗与暴力——都是故意对别人造成的伤害,都强迫别人违背自己意志。大多数由暴力造成的伤害都会由欺骗造成。但是,欺骗对人的控制更微妙,它既控制人的行为,也控制人的想法。”在博克解释里,强制、伤害和违背他人自由意志构成反对撒谎的主要道德理由。
凡是道德的理由,一定具有高度的普遍性,测试的方法反倒相对简单: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不希望别人对你运用暴力和欺骗,那你就不应该这样对待别人。比起“能欺骗时就撒谎”来,“不要撒谎”显然是一个更具普遍道德意识,也比较能为人们接受的立场。既然如此,它包含的道德原则应该是,谁都不应该撒谎。这个原则应该既适用于美国人,也适用于任何其他国家的人们。在撒谎问题上的犬儒主义是:我可以撒謊,但你不可以,我主张所有的人都应该诚实,但我保留说谎的权利。这不是我们在撒谎问题上应有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