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追逃没有时间限制”
2014-05-14席志刚
席志刚
2014年7月22日,公安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即日起到年底,集中开展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的专项行动,代号“猎狐2014”。外界一方面据此认为中国反腐升级,另一方面对此次专项行动是否取得预想效果颇多猜测。
近日,《中国新闻周刊》专访了公安部“猎狐2014”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人刘冬,就专项行动的目标与任务、力量投入、难点与突破等公众关心的问题进行详解。
中国新闻周刊:公安部此次开展的全球猎狐行动有何背景?是否意味着经济犯罪分子外逃形势严峻?
刘冬:近两年来,伴随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一些领域暴露出的问题较多,经济犯罪形势仍不容乐观,加之打击经济犯罪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媒体报道的案件较多,有人会据此判断外逃形势严峻。事实上,这几年经济犯罪嫌疑人外逃,基本上呈平稳缓升趋势,今年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比往年并未高出多少。
公安部开展“猎狐2014”专项行动,从国家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说,经济领域的一些案件已经危害到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和健康运行,危害极大。从打击经济犯罪的角度而言,一些案件若不能及时侦破,使得犯罪嫌疑人心存侥幸,认为外逃出去就躲过了法律制裁。正是在这样的一种形势下,我们开展了这次行动。
这些人破坏了经济秩序,侵害了国家、企业、个人的利益,然后卷钱外逃,逍遥法外,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此次专项行动是公安机关在打击经济犯罪方面重拳出击,意在震慑犯罪,尽力挽回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的损失,回应社会各界的期待。用刘金国副部长的话说,“即使犯罪分子逃到天涯海角,也要将其缉捕归案、绳之以法”。这既是我们的工作目标,也是我们的决心。
中国新闻周刊:此次境外追逃缉捕专项行动做了哪些部署?
刘冬:从机构上说,公安部成立了由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刘金国同志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是这次专项行动的总指挥,公安部十多个单位都是领导小组成员。部里成立了“猎狐2014”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经济犯罪侦查局。专项行动办公室主要承担具体工作,集情报、指挥、行动为一体。此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都成立了相应机构。
从工作措施上说,这次“猎狐2014”专项行动,公安经侦部门担当了主力军,同时,也聚合了更多资源,既包括公安机关内部的资源,也包括国际合作部门、港澳台工作部门、出入境管理部门等,聚合这些力量在一定的时段内集中工作,确保“猎狐行动”取得圆满成功。另外,还有其他相关单位和部门,例如检、法机关以及外交部驻外使领馆、警务联络官等,聚合各方面的资源,使得“猎狐行动”能够在这样的一种合力中开展。
中国新闻周刊:这次猎狐行动追逃的重点是什么?
刘冬:主要工作对象是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在逃嫌疑人,包括非法集资、合同诈骗、职务侵占、金融诈骗、侵犯知识产权以及证券类、涉税类、信用卡类犯罪等的在逃嫌犯。其中非法集资类经济犯罪在公安机关抓捕的犯罪嫌疑人里比较多,合同诈骗和职务侵占类犯罪也有相当比例。从抓捕对象来讲,只要是负案逃往境外的,都是这次专项行动缉捕的对象。最近抓捕回来的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从几万块钱到几千万、过亿元甚至更高数额的都有。
中国新闻周刊:刘金国副部长在动员会上讲了,在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中,有一些涉及到贪腐的线索和活动,此次猎狐行动会不会涉及到一些外逃的贪官?
刘冬: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里确实有一些人是贪官。贪官外逃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老百姓非常关心公安机关是不是能将他们缉捕归案,绳之以法。事实上,多年来公安机关一直担负着支持和配合反腐败斗争的工作任务。严厉打击经济犯罪与反腐败斗争的目的宗旨是完全一致的,从这个意义上讲,缉捕外逃腐败分子也是“猎狐2014”专项行动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
公安部门在缉捕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方面,多年来已形成了一些比较成熟的做法,也有一些比较固定的渠道,我们会一如既往地以积极的态度和有效的工作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缉捕外逃腐败分子的工作。
中国新闻周刊:那么,此次专项行动锁定的缉捕目标中,是否有对不同工作对象的区分?
刘冬:我们对所有的工作目标采取的都是同样的态度,采取的都是同样的措施。不会就哪一类犯罪、涉案金额的多寡、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作区分,也不会刻意对哪一类犯罪投入更多的缉捕力量。我们主要是根据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所涉案件的具体情况,在“一人一档”的基础上,按照“一案一策”来推进缉捕工作。
中国新闻周刊:公众很关心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被缉捕回来的同时,涉案资金是否也能追回来?
刘冬:追赃与追逃是同样重要的工作。因为每个案件都不一样,所以追赃这方面的工作,有的会很短时间内就能出现成效。我们曾经有过非常成功的案例,就是在抓捕犯罪嫌疑人的同时追缴了大量的赃款。有些案件的追赃要依照所在国的法律规定进入法律程序,可能需要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但是我们依然在这方面做了各种努力,并且已经有了成功的案例。总的来说,此次专项行动,我们在追逃的同时也在追赃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
无论追逃还是追赃,成功与否,战果如何,关键是证据。这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执法工作。不同国家对证据材料的要求不同。有的国家对案件性质的认定与中国存在差异,有的国家要求所提交的证据材料应经过相关部门认证,还必须全部翻译成相关国家的文字或英文;有些案件需提供的材料多达数百页,材料稍有差池,就可能导致进展缓慢,有的还可能前功尽弃。
中国新闻周刊:有种说法是,经济犯罪嫌疑人携款外逃后,外逃所在地政府很不情愿将涉案资金退回。与追逃相比,追赃是否难度更大一些?
刘冬:追逃和追赃都存在难度。至于赃款流入地不情愿将涉案资金退回的说法应当属于推测。国外的法律程序比较复杂,要求的证据也比较多,而取得赃款外流的证据需要一个过程,这就在个案上呈现出有的快,有的需要一定的时间。案件不同、国别不同,追赃情况自然都不一样,关键在于提供符合当地法律认可的证据。证据不扎实,成功率就低;证据扎实,不管是追逃还是追赃,成功率都会高。
从执法合作角度来讲,任何一个国家的执法机构都不会把涉案资金看作是一个正常的资金,都会把涉案资金作为一种涉嫌犯罪的资金来处置。特别是最近二十多年来,随着全球反洗钱工作机制的不断完善,各个国家的执法机构对于涉嫌犯罪资金都采取了非常严厉的措施。
各国政府对进入本国的涉嫌犯罪资金考虑更多的是防范和打击,当大量犯罪资金进入到某一国家,可能会对这个国家的金融秩序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从我们接触到的各国执法机关来看,他们对于涉嫌犯罪的资金,都是采取非常严厉的态度。
中国新闻周刊:此次“猎狐2014”专项行动为期半年,这是一场攻坚战还是一场持久战?猎狐行动是否还会持续下去?
刘冬:这次专项行动的时间是从7月22日到12月31日,但此前我们为此做了长时间的准备。事实上,专项行动虽有起止时间,但缉捕外逃犯罪嫌疑人的工作没有起止点。
此次专项行动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说它是攻坚战,主要是指搞集中的专项行动,有时间节点的要求。专项行动的目的,就是在划定的这段时间段内,集中精力取得一批战果。具体到案件来讲,每一起案件都是在攻坚。犯罪嫌疑人作案后拎包走了,留下的是一堆麻烦。我们就是要想方设法解决这些问题。从工作程序上讲,每一起案件的情况不同,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使用手法也不同,外逃的地方也不一样,警方要在有限时间内做好境外缉捕的各项工作,力求尽快取得战果,所以每一起案件都是在攻坚。
为什么说它又是持久战?按一般规律来说,从有经济犯罪发生的那一刻起,经济犯罪嫌疑人外逃就同时发生。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是在1998年成立的,在此之前,就有针对经济犯罪嫌疑人的追捕工作,经侦局成立之后,这项工作就更系统了,我们专门成立了追逃行动队,从1998年到现在这项工作从未停下来。换句话讲,打击经济犯罪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追捕逃往境外犯罪嫌疑人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
开展专项行动,只是对这项工作在时间段上的划分。从追捕境外犯罪嫌疑人这项工作来说,只要还有一名犯罪嫌疑人在逃,我们的工作就不会停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