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维护稳定工作的新思路初探
2014-05-12周勇武
周勇武
摘 要:邓小平曾经反复强调:“中国问题,压倒一切的是社会需要稳定。如果没有稳定的大环境,什么都会搞不成,已经取得的发展成果也会失掉。”放眼新时期,维稳工作依然“压倒一切”,依然是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新疆防恐实际行动与上访过激行动,本文就如何维护社会稳定的问题,从影响稳定的因素出发,对维稳工作的着力点与聚焦点进行了详细阐述。
关键词:维稳工作;和谐;切入点;以人文本
稳定工作事关全局,稳定工作做得好,人民才能安居乐业,社会才能不断进步,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如果稳定工作出现问题,将会给人民带来恐慌,给社会带来灾难,给国家带来困难。因此,发展的前提是稳定,发展的基础是稳定,稳定工作无小事,只有切实解决好稳定问题,才能真正建立起和谐社会,才能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一、消除不稳定因素,找准维稳工作的切入点
1.坚决消灭不稳定因素,增加和谐因子
新形势下,维护稳定工作的切入点应该是以和谐为核心不断化解矛盾。在不断化解矛盾消除影响稳定的因素的同时,也应该向社会中不断添加和谐因子。需要对影响社会矛盾的因素进行科学分析,以更加主动的姿态正视这些矛盾、化解这些矛盾,不断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添薪助力。现阶段,影响我国稳定的主要问题有上访过激行动与疆独恐怖活动等。对于上访过激行动,我们应坚持贯彻“以人文本”的方针,寻求“过激行动”的根源所在,对于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予以坚决查办。对于疆独恐怖活动,我们应联合各方面力量,坚决予以打击。
2.解决影响国家稳定的主要问题,研究治本之策
对于维稳工作,我们应该做到见微知著,“一叶落而知天下秋”,不仅需要积极主动的去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而且需要有良好的洞察洞察能力,能够了解矛盾的根源所在,不能就事论事,否则会陷入“拆东墙,补西墙”的被动局面。例如,在处理群众过激上访行动中,我们就事论事,对于群众的违法行为惩处,而对于上访的根源不管不问,那只能“越处理越复杂”。而对于疆独恐怖活动,如果我们不综合考量,统筹兼顾,那么只能被恐怖分子“牵着鼻子走”,疲于应付。因此,我们只有从深层次发掘其产生的根源,正本清源,标本兼治,才能更加有效的维护社会稳定,国家安宁。
3.统筹兼顾,积极调动各方有效力量
对于维稳工作,我们应该本着“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原则,工作人员应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将五个指头攒起来”,形成维稳工作的合力。与此同时,国家应该加大维稳工作的财政预算,全面建设“技防、人防、设施防”的立体化网络。中国幅员辽阔,各地区差异巨大,问题复杂,只有统筹兼顾,积极调动各方力量,才能避免面对突发情况手忙脚乱,各自为战。如对于新疆防控行动而言,维稳人员应该紧密联系当地各相关机构,共同研究应对措施,从全局出发,才能更加有效的开展维稳工作。
二、创新体制,找准维稳工作的着力点
1.健全利益诉求机制
有效利益诉求机制的建立是统筹兼顾各阶层群众利益关系,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和谐稳定的基础和前提。必须拓宽群众意愿表达渠道,加强干群关系、党群关系的建设,使群众“有冤可以诉,有苦可以言”。只有广开言路,建立健全上访机制,国家才能“兼听则明”,违法违纪干部才能有所顾忌,群众才能“畅所欲言”,而过激上访才能有效得到根除。
2.完善舆论预测体系
在国家改革日趋深入,形势日益复杂的大环境下,准确及时的把握各阶层群体的心理发展变化,对于维护国家稳定社会安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深入到各阶层的群众中去,建立健全动态性、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反馈机制,及时了解人民意愿想法,努力获取预警性、深层次的信息,加强对各种主要不稳定因素变化趋势的预测能力,切实做到“料敌机先”,将问题扼杀在摇篮中。例如在应对新疆恐怖活动的工作中,通过收集互联网上的情报信息,预先判断其动态,则对于应对其恐怖活动及其有利。
3.健全维稳调处机制
新形势下,随着贫富差距的日益扩大矛盾冲突的可能性也随之上升,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综合调解治理机制,充分发挥调解在处理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将社会调解、法律调解有机结合,通过综合运用疏导、协商、教育、行政、政策、法律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在进行调解的过程中应注意慎用强制措施、慎用警力,坚决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例如,建立健全司法体系,通过居委会、司法所等机构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如果民众的利益诉求得到解决,那么“过激上访”的问题也将迎刃而解。
4.健全常规执法机制
对于维稳工作,还需根据各地的治安规律与特点,明确打击的方式和重点对象,真正做到“哪儿混乱,就预先整治哪里,什么犯罪猖獗,就打击什么”。而对于刑事犯罪活动,应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建立常规执法机制,加强执法巡查力度,真正发挥警察的警示作用。例如,在新疆防恐实际行动中,应该分层次划分执法地区的危险等级,建立定期、不定期巡查制度,使恐怖分子没有可趁之机。
三、以人文本,找准维稳工作的聚焦点
目前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期,社会中的稳定问题出现一些新的特点,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增多,对立与尖锐程度加剧,纠纷涉及的范围扩大,这为我们消除矛盾解决问题带来困难和挑战。对此,我们应该坚决贯彻执行“以人文本”的方针和理念,以“化解、疏导”为主,尊重群众、依靠群众,找准问题的聚焦点,通过各方面的协调处理,将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例如,应对新疆恐怖分子活动中,我们应该赢得当地群众的支持,使他们明白恐怖行动的危害,切断恐怖分子与当地群众的联系渠道,消灭恐怖分子滋生的土壤,为维稳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结语:总而言之,稳定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如果稳定工作出现问题,发展也将难以为继。维护社会安宁、国家稳定,是国家的改革发展过程中,需要首先考虑的问题。在改革政策的制定上,国家应该考虑到维护稳定的成本,将发展速度、改革力度与各阶层群众的承受程度有效统一起来,尽可能避免、减少矛盾,在新形势下,应不断创新的维稳工作的方法策略,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1]孙敏. 试论新时期维护稳定工作的新思路[J]. 大庆社会科学,2013,04:67-68.
[2]李文喜. 在“大维稳”理念指导下构建“大稳定”格局的认识与思考[J]. 公安研究,2009,12:5-9+15.
[3]杨国法. 维护社会稳定要注意形成三大工作格局[J]. 求知,2008,06:23-24.
[4]田野. 在维护稳定工作中常见的几种工作方法[J]. 学理论,2012,18:291-292.
[5]王绍宇.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关于社会稳定思想的研究[D].山西大学,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