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奖励国家星级绿色建筑
2014-05-12本刊编辑部
居业 2014年5期
根据最新出台的《苏州高新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苏州高新区将推进城镇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积极创建“江苏省绿色建筑示范区”和国家级“绿色生态城区”。近日,笔者从苏州高新区获悉,全区城镇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为了促进绿色建筑广泛“萌芽”,高新区准备了多样奖励政策。比如对获得国家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分别奖励100万元、20万元、5万元;对获得国家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的项目分别奖励5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同时采用地源热泵、集中式太阳能光热等多种可再生能源技术的项目最高累计奖励60万元,对采用单项技术的项目最高奖励30万元;对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的项目最高奖励50万元。按照规划,高新区还将推动绿色建筑技术的产业化,培育相关的工程机械、电子装备等制造产业,以及咨询、设计、建设、测评等服务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