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惩罚的“软化”
2014-05-10诸伟娣
诸伟娣
摘 要:教育惩罚是教师教育教学中经常使用的一种教育手段,也是争议最大的一种教育手段,人们对于该不该使用惩罚、如何使用惩罚进行了长期的探讨。教育惩罚是否呈现“软化”的倾向,如果存在,教育惩罚软化对于教育教学又会产生什么影响。
关键词:教育惩罚;硬权力;软权力
一、教育惩罚的概述
(一)教育惩罚的概念
惩罚在古汉语中是分开使用的,《诗经·周颂·小毖》中有“予其惩而毖后患”,其中“惩”的意义与现代语中的“惩罚”相似,指因受打击而引起警戒或不再犯类似错误;“罚”也同样有处分责罚之意。惩罚指对个人或集团的处罚,旨在制止某些行为或鼓励其他行为。
有学者认为,“目前对于惩罚本质内涵的理解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惩罚的本质在于报应,我们称之为报应性惩罚观;另一种观点认为惩罚的本质在于警戒,我们称之为功利性惩罚观。”
由此可知,不论是惩罚或者惩戒,都是指对某种违反规定的行为的惩处,并制止该行为再次发生。教育惩罚就是教师对学生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的惩处。
(二)教育惩罚的研究现状
学界对于教育惩罚一直存有非常大的争议,不同的学者对于教育惩罚的地位功能持有不同的观点。目前,对于该不该使用惩罚争论较少,学者们基本认可教育教学之中需运用教育惩罚,但是,对于教育教学之中教师该如何使用惩罚争议较大,不少学者认为,使用教育惩罚需公开、公平、公正,惩罚措施需征得大部分学生甚至学生本人同意之后才能使用。
我国不少的学者与专家也积极探讨教育教学之中教师使用惩罚的原则与方法。教育教学之中可以使用惩罚得到大家的赞同,然而,细究发现,此种赞同只流于表面,教育界对惩罚,在深层次是极其排斥的,通过一些学者对于惩罚使用的各种原则可见一斑,尤其是集体性原则,征得学生同意原则,惩罚之前的说教原则,这些原则的潜台词即认为惩罚不好,需要找其他的方式方法来代替惩罚。集体性原则与说教的目的在于处理某些犯错误学生时,可以将该学生所受到的惩罚传递给其他学生,让其他学生充分认识该行为的错误,避免犯同样的错误,以期避免再次使用惩罚,简而言之,此种原则即是集体说教的原则。此外,还有一种个人说教原则,这两种原则表面上是在惩罚某学生,实质在于说教,期望以说教的方式达到影响学生行为的目的。
二、“软权力”与“硬权力”思想
(一)软权力”与“硬权力”提出的经过
“软权力”与“硬权力”思想最先由美国新自由主义的代表约瑟夫·奈于1990年提出。事情起因于20世纪80年代关于美国衰落论与复兴论的一场争论。
当时,不少学者对美国的前景执悲观态度,其中以历史学家保罗·肯尼迪为代表,他们认为美国已经陷入了困境,并且日益走下坡路。然而,作为复兴论代表的约瑟夫·奈则对美国未来的发展持乐观的态度,他不仅对衰落论的观点予以坚决的驳斥,还首次提出“软权力”的概念。他指出美国不仅没有衰落,反而正处于复兴之中,不仅美国的军事和经济在世界上仍处于领先,而且,美国在“软权力”上的表现更是无人可及。“软权力”与“硬权力”思想由此而来,此后,约瑟夫·奈不断对其“软权力”与“硬权力”思想进行补充与修正。
(二)软权力”与“硬权力”的定义
“权力是指那种让别人做他们不愿意做的事情的能力。”在此基础之上,约瑟夫·奈认为“权力是指影响他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的能力”。影响别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被动的命令式的促使别人行事,另一种是别人主动跟着自己行事。这两种方式就是划分“软权力”与“硬权力”的关键。
(三)“软权力”与“硬权力”各自的特点
首先,“软权力”是相对于“硬权力”而言,两者各自的特点也是相对而言。如果说“硬权力”主要是一种物质性的权力,那么“软权力”就是一种非物质性的权力。“硬权力”主要来源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势力、军事势力、人口、领土面积,这些资源所组成的“硬权力”是可见的,也是可以直接运用的。所以,物质性是“硬权力”的直接特点,非物质性是“软权力”的直接特点。
其次,“硬权力”与“软权力”具有各自核心的特点。“软权力”以同化顺应的方式影响他国,即他国顺从自己的意志,跟从自己的方式行事,他国表现出完全是出于一种自愿,是一种主动的顺从,是在他国认可本国文化与价值观的基础上,对于本国的行动主动的认可并跟从。恰恰相反,“硬权力”则是以命令式或者指令式的方式强迫他国顺从自己的意志,这是一种被动的顺从。他国并不想跟从本国的意志,他们之所以屈从完全是因为本国强大的经济与军事势力的威胁,他国表现出不情愿但是又不得不顺从的情况。同化顺从与命令顺从是“软权力”与“硬权力”各自最显著的特征。
(四)“软权力”与“硬权力”的关系
约瑟夫·奈并没有具体谈及两者之间的关系,其实,“软权力”与“硬权力”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双方谁都离不开谁,而“软权力”的发挥更需要有“硬权力”的支持。总而言之,“硬权力”与“软权力”两者相辅相成,谁都离不开谁。两者相互配合才能达成最好的效果。
三、教育惩罚“软化”
本文之所以选择约瑟夫·奈的“软权力”与“硬权力”思想为基础来探讨教育惩罚“软化”倾向,主要是由于教师与学生之间也存有一种权力的交往,好比国际政治关系学之中国与国之间的交往,虽然不全是国与国之间的交往。但是,约瑟夫·奈的“软权力”与“硬权力”思想在教师处理与学生的交往活动中仍值得借鉴。师生交往过程中,教育惩罚无疑是一种硬性的权力。当前,不少学者及专家倾向于将教育惩罚这种硬性的权力“软化”,将惩罚内化为学生的一种行为规范或者规章。直接目的是为减少教育教学过程中惩罚的使用,最终的目的是使学生自觉遵守,用不着惩罚之后强迫其遵守,基本过程是让学生在观察其他同学受惩罚及集体讨论是否对某学生进行惩罚的过程中,使其将学校的行为规范内化。从而在教师不使用惩罚这种命令式的方式使学生遵守行为规范情况下,使学生主动地遵从教师的行为规
范,主动不犯错误。
四、结语
教育惩罚作为一种硬性的权力应该得到保持,如果只是为使学生主动遵守行为规范,将教育惩罚这种硬性的权力转化为软性的权力,不仅不能达到增强“软权力”的目的,反而会使“硬权力”丧失,同时,“软权力”也跟着受损。学生主动遵守行为规范是每个教师及家长的要求,但是,这种所求切不可在损失教育惩罚这种硬性权力的基础之上获取。教育惩罚作为一种硬性的权力与学生主动遵守这样的“软权力”本来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强行将硬币变为只有学生主动遵守的一面,硬币将不再是硬币。
参考文献:
[1]刘德林.教育惩罚的本质与运用[J].中小学管理,2004(2).
[2]李玉芳.如何在教育过程中正确运用惩罚[J].现代教育科学,2004(4).
[3]罗伯特达尔.现代政治分析[M].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
(作者单位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博文学校)
编辑 申 璐endprint